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5日印發宜春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本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春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5日
- 實施時間:2023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5日印發宜春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本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5日印發宜春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本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1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提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水平,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
門診共濟,指職工醫保參保人的門診費用以前主要通過“個人賬戶”的方式來保障,現在是通過“共濟保障”,也就是統籌來報銷。2020年8月26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起草了《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河南省人民...
經第33次宜春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同意,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8日印發宜春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實施細則.本細則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不斷提升醫療救助制度托底保障...
月5日印發.本細則自2023年1月1 日起執行。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地解決我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水平不高、共濟能力不足等問題,切實減輕參保人員醫療...
《文山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文山州人民政府同意,文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2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2月1 5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
《保山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14日印發 ,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 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
第一條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切實減輕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
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江西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1〕47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2022年,昆明市醫療保障局制定了《實施細則》。自2022年4月1日起,與省本級同步在昆明地區實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待遇政策。通過建立普通門診保障,促進制度更加公平普惠,著力解決患常見病、多發病的參保人個人賬戶不夠用、共濟性不...
《郴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郴州市人民政府同意,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 14日印發.本細則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
《天水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天水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 18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職工門診保障機制,提高基金使用...
《臨夏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臨夏回族自治州政府同意,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2月30日印發,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 貫徹執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
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根據中央和省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和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醫保發〔2021〕5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湘政...
《湘西自治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是湘西自治州的地方性法規。細則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制度,更好解決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門診保障問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15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婁底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婁底市人民政府同意,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23日 印發.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
《金昌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金昌市政府研究同意,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7月 12日印發. 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常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常德市人民政府同意,常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 8月29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
《黃岡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已經黃岡市人民政府同意,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9月 3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
《平涼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平涼市政府五屆第2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 2年9月8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全市職工...
《瀘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於2023年1月1日起出台並正式實施的法規。印發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有關單位):《瀘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市九屆人民政府第...
《甘南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已經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同意,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22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 貫徹落實。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
(國辦發〔2021〕14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甘政辦發〔2021〕111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岳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岳陽市人民政府同意,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 30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
《邵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邵陽市人民政府同意,邵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 8月25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
《三門峽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已經三門峽市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1 1日印發.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7 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多層次職工...
湖南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於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意見》(醫保發〔2021〕5號)、《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醫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