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外部局勢
但事實上,朝鮮當時被親日的
金弘集內閣統治,因而日本不斷插手朝鮮政局。開國五百四年(1895年)10月8日,日本人在“
乙未事變”中殺害了親俄的朝鮮王后閔氏(
明成皇后),又嗾使金弘集內閣實行一系列“改革”,如實行
太陽曆、頒布
斷髮令等。這些措施都嚴重傷害了朝鮮人民的感情。人們高呼“頭可斷,發不可剪”,第一次
義兵運動(乙未義兵)迅即展開並蔓延全國。
建陽元年(1896年)2月,在當時的親俄派大臣
李完用、
李范晉等人的勸誘下,
朝鮮高宗李熙率王族前往
俄國公使館避難,史稱“
俄館播遷”。俄館播遷事件改變了朝鮮國內的政治力量對比,使親俄派的實力膨脹,親日的
金弘集內閣迅速倒台,日本在朝鮮的擴張得到遏制。俄館播遷事件平衡了日、俄在朝鮮半島的勢力,這種外部局勢為後來大韓帝國的建立創造了條件。
藩王稱帝
朝鮮半島政權在古代長期稱臣於中原王朝,其歷代君主的頭銜都是王,只有
高麗王朝時期曾大量僭用皇帝儀制、頗有“
外王內帝”之色彩,
高麗光宗也有被尊稱為“皇帝”的記錄。
元朝控制高麗、尤其是進入
朝鮮王朝時期以後,朝鮮半島的君主更加恪守藩屬之道,僭越之舉減少,為明清時期中國外藩之郡王。朝鮮王朝中期文人
林悌臨終哀嘆:“四海諸國未有不稱帝者,獨我邦終古不能,生於若此陋邦,其死何足惜!”
清朝時期,朝鮮王朝提倡的“北伐論”激起了一些
朝鮮人入主中原、繼承帝統的願望,但終究還是不敢擅自稱帝。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朝鮮儒臣金若行上疏,認為崇禎十七年(1644年)以後中國無主,朝鮮獨保正統,因此請求
朝鮮英祖稱帝建元,用天子禮樂,結果被英祖貶為庶人,發配
黑山島,被視為“托以尊周,欲啟邦釁”。
自近代以來,
朝鮮高宗就不甘心對外使用中國所冊封的“
朝鮮國王”的稱號,從光緒八年(1882年)《
朝美修好通商條約》簽訂以來,採用“大君主”作為外交的頭銜(“大君主”最早是
英國為了對應清朝的“大皇帝”而對
英國女王頭銜的漢譯,在1858年《
中英天津條約》的英國批准書中正式啟用,後來固定為外交上對歐洲國王頭銜的漢譯),並鑄造了“大朝鮮國大君主寶”為
國書所鈐之印。清廷駐朝大臣
袁世凱曾說高宗“每自謂五百年祖宗以來,無大朝鮮大君主之號,尤無外臣為國使員之盛,今則身享其榮,將無以逾其功烈,直邁乎數十王之上”。與此同時,朝鮮國王稱“皇帝”之議隨之產生了。在光緒十年(1884年)的“
甲申政變”中,
金玉均等
開化黨人就提出過“國王稱帝”的法案。翌年
閔妃集團欲與
俄國勾結,脫離中國,造成兩次
朝俄密約事件。閔妃集團認為聯俄的一個好處就是可以稱帝,袁世凱給
李鴻章報告說:“俄黨諸閔又極慫恿引俄保護,他國不敢侮,可自尊為大皇帝,不受人節制,王心又移。”朝俄密約事件平息以後,袁世凱作《朝鮮大局論》,專門就稱帝之議警告朝鮮道:“如以不臣於人為自主,是徒取文字之體面,而不顧
宗社之淪亡,賈虛名受實禍,朝始稱帝,夕已破滅,得失之計,判然可知矣!”直到光緒十四年(1888年),袁世凱還風聞朝鮮“有稱帝之說”。
光緒二十年(1894年)
甲午戰爭爆發、日本控制朝鮮後,朝鮮實行“
甲午更張”,稱帝之議再次浮上水面,據說當時的日本駐朝公使
大鳥圭介曾提議國王高宗稱皇帝,不過未被朝鮮採納,只是將國王正式升格為“
大君主陛下”。其他稱呼也提升了,比如稱“
朕”、“詔”等,唯獨沒有稱帝。甲午戰爭結束、《
馬關條約》簽訂以後,朝鮮的
親日派開始策劃國王稱帝,特別是
閔妃被害的“
乙未事變”以後,更是加緊了稱帝步伐。在閔妃被害7天后,即
開國五百四年(1895年)10月15日,朝鮮內閣舉行會議,討論稱帝事宜。據時任外部大臣
金允植的記錄,“今日閣議,以我國處東洋兩帝國之間,素稱自主獨立,而尊號尚遲,有礙時局,奏上皇帝號、建元。上謙讓數回,可之。”另外外部協辦
尹致昊對此事有更詳細的記載,當時會議上禹范善、趙羲淵、權瀅鎮等軍部官員力主稱帝,他們指出稱帝對於脫離中國獨立的意義來說是絕對必要的,而尹致昊則表示反對,認為日本和中國不可能因為稱帝而對朝鮮增加一丁點尊敬,所以稱帝將會引發理所應當的嘲笑。外部大臣
金允植和總理大臣
金弘集雖然贊同尹致昊的主張,但是還是順從了軍部官員們的意見,最後決定稱帝。同時,還下詔揀擇新皇后。計畫於10月26日舉行登基大典,定國號為“大朝鮮帝國”。然而,朝鮮的這次稱帝計畫由於俄、美、英三國公使的堅決反對而流產。這次稱帝風波與其說是朝鮮的獨立自主,毋寧說是日本及
親日派掩蓋“
乙未事變”的一個步驟(力主稱帝的禹范善、趙羲淵就是乙未事變的參與者)。這次風波的關鍵不在於稱帝,而在於與之同時進行的“皇后揀擇令”。日本人想通過扶植國王稱帝的方式,一來對外展示日本的善意,二來以此為契機另立新皇后來掩蓋
閔妃之死。然而“
俄館播遷”後,親日派政權倒台,稱帝暫時無從談起。
朝鮮的第二輪稱帝計畫,則是國王高宗及幾乎所有派系勢力一致推動的,是一次規模空前的自主建國運動。建陽元年(1896年)
俄館播遷以後,政局基本穩定,不過
朝鮮高宗仍然滯留俄國公使館,因而刺激了普通民眾的獨立自主意識。建陽元年(1896年)4月,參與過
甲申政變、留美歸來的著名開化派人士
徐載弼創辦
朝鮮半島歷史上首個民間報刊—《
獨立新聞》,強烈呼籲朝鮮獨立,實行近代化改革,大力宣傳獨立自主精神和西方的民權法治思想,在當時朝鮮各階層影響很大。比如其中一次社論中寫道:“
朝鮮人從不知獨立為何物,而且對外國人蔑視朝鮮人無動於衷。朝鮮君主曾經每年派使到清國朝拜,取用清國曆法,在公文中亦使用清國年號,朝鮮人雖自知屬於清國,但數百年間從未考慮洗雪此恥,而一直甘於其
屬國地位。倘考慮此種懦弱之心理,豈非可悲之人生乎?如提高庶民之地位,首先要提高國家之地位,如提高國家與庶民之地位,其國君主必須與他國君主比肩而立。”同年7月,
徐載弼又創辦“
獨立協會”。為了表示其與歷史決裂、追求獨立的決心,獨立協會還在過去朝鮮迎接中國使臣的“
迎恩門”原址上建造“
獨立門”,又把奉迎中國“
天使”的驛館“
慕華館”改稱“獨立館”,用作獨立協會辦公室。
建陽二年(1897年)2月,高宗搬出俄國公使館,回到
漢城慶運宮(今
德壽宮)。此後不僅有民間開化派的《
獨立新聞》和獨立協會呼籲稱帝建國,代表傳統勢力的
儒生和大臣們也紛紛上疏,引經據典,請求高宗即皇帝位。建陽二年(1897年)5月1日,前
承旨李最榮上疏請高宗稱帝,5月9日,以權達燮為首的地方儒生開始不斷上疏請求稱帝建國。5月16日中樞院議官任商準上疏,5月26日
幼學(未取得功名的儒生)姜懋馨上疏,郡守
鄭喬也上疏駁斥反對稱帝的言論。光武元年(1897年)9月25日和26日,作為高級官員的農商工部協辦
權在衡和外部協辦俞箕煥上疏強烈請求高宗稱帝。9月29日奉朝賀(
致仕官員的一種榮譽官名)金在顯聯716名
縉紳上疏請求稱帝;9月30日議政大臣
沈舜澤和特進官
趙秉世代表所有朝廷官員上疏
勸進。在這些
紛至沓來的上疏中,陳述了多種稱帝的理由,比如稱帝可以鞏固國勢,確保獨立之實,“
甲午更張之後,有獨立之名而無獨立之實,國是靡定,民疑滿腹……而目下矯正之方,亶在乎正威儀、尊瞻視,使民心有所趨向也”;也有很多人提到朝鮮在中華文化圈中的正統性,比如姜懋馨上疏指出:“我邦雖疆域不大,羲、黃以來,五千餘年正統相傳之禮樂文物,亶在於是”,李秀丙上疏指出:“陛下聖德大業,宜承
大明之統緒”,外部協辦俞箕煥更是引用
歐洲歷史,稱清朝和朝鮮共同承接中華正統,就如同
奧地利和
德意志共同承接
羅馬正統,所以朝鮮也應稱帝;還有大量上疏運用了《
萬國公法》,論證稱帝建國的可行性,比如
權在衡的上疏中引用了
丁韙良翻譯的《萬國公法》第84~86章的內容及其注釋,懇請高宗不要顧忌外人的議論,立刻稱帝建國;此外還有上疏寫道:“我邦統合
三韓,陸地疆土延亘四千里,人口不下二千萬”,具備了稱帝的規模。《
獨立新聞》對此發表評論說:“數百年來,朝鮮人只視清國皇帝為唯一皇帝予以尊奉,然而此時朝鮮的忠臣們開始認為朝鮮大君主陛下實乃與清國皇帝地位同等,這的確是朝鮮已經得到自主獨立的表征”。此時儘管有
柳麟錫、
崔益鉉等腐儒以朝鮮為
明朝藩臣為由反對稱帝,但已無法扭轉歷史的車輪,高宗稱帝已經是勢在必行了。
事實上,請求稱帝的上疏運動很大程度上出於高宗
李熙本人的授意。朝鮮的第二輪稱帝計畫遭到了包括日俄在內的各國的冷眼相對,日本的
福澤諭吉甚至還撰文揶揄道:“據近日的訊息,原來傳聞中的
尊號之議已經確定下來,
朝鮮國王今後將以皇帝陛下稱之。這實在是令人驚訝不已的事。稱號為國王或皇帝,其實都是無所謂的。但如果說到其皇帝陛下支配的‘
帝國’之狀況如何,從外面看該‘帝國’簡直不成體統。這位國王直到近日還寄居於他國公使館,連國王自身之居所都難以安定而遽然稱帝,對國內外還能施加怎樣的威嚴呢?”因此,高宗需要藉助營造“舉國一致推戴”的氛圍,以獲得列強的承認,實現他自己的稱帝計畫。史料記載高宗的稱帝計畫“各國力阻之,俄使則曰:‘貴國必欲僭號,我俄當絕交!’上始懼,然
垂成而沮,殊不雅觀,乃授旨臣僚,相繼陳請,有若上之屈意徇眾者……”日本駐韓公使加藤增雄也向日本政府報告道:“國王希圖形成上下官民一齊仰望,舉國輿論同聲擁戴的情形,而引起列國駐朝使臣的關心,以稱帝一事無法中止為由取得列國使臣的同意。先是在即位前夕,朝鮮政府派遣宮廷官員到各使館暗中探聽其意向,並且對他們進行遊說使其出面斡旋,但是使臣中或是勸止,或是表現出冷淡態度,誰也沒有做出認真表示。”所以,朝鮮的第二輪稱帝計畫不僅有來自
朝野各派勢力的強烈呼籲,高宗本人則是幕後最大的推手。
高宗登基
光武元年(1897年)10月3日,
朝鮮高宗李熙“勉強”接受了臣民的稱帝請求。公元1897年10月12日凌晨2時,李熙前往
圜丘壇(
祭天壇)祭天,儀式完畢後,李熙登上金黃色龍椅,接過了新制的“大韓國璽”,穿上
十二章袞冕,正式登基為皇帝。其後李熙從
圜丘返回慶運宮,於正午12時在
太極殿舉行百官朝賀儀式,冊封王太子
李坧為皇太子,追封
閔妃為皇后(即
明成皇后)。這天晚上,“
長安(指
漢城)各家遍掛燈籠,亮如白晝,家家戶戶高掛
太極國旗,以彰顯人民的愛國之心”。次日晨8時,李熙再度蒞臨慶運宮太極殿,頒布登基詔書,宣布改“朝鮮”國號為“
大韓”,大赦天下。當天
李熙還接見了日本、美國、俄國、法國、英國和德國等外國駐韓使節,接受他們的祝賀。高宗李熙稱帝建國的程式、規格等主要依據的是
中國明朝的典章制度,即《
大明會典》卷四十五所錄之《高皇帝登極儀》。大韓帝國誕生的全過程被編為《大禮儀軌》一書。
當時的中國對高宗稱帝普遍抱否定態度。據清朝駐韓領事
唐紹儀的報告,朝鮮政府曾考慮定國號為“大華”,後改為“大韓”,他不屑地數落道:“僭竊之極,從古未聞,似此妄自尊大,不知戒慎,恐東方之禍機亦即伏於此矣!”《
申報》則評論說:“噫!內憂未靖,外患迭興,而尚欲帝制自為,居然妄自尊大,亦多見其不知量矣!”只有
章太炎明確支持朝鮮稱帝,他認為朝鮮是與
南朝、
南宋類似的“
諸夏之真王”,最有資格稱帝並繼承中華正統,所以“韓建
光武,固以崇矣”。同時他還批評“今燕薊之頑臣,鄙逖朝鮮以為東夷;朝鮮之視吾土,亦以為摯維於建虜而莫之脫。是則無異南北之相諡號以為‘
島夷’、‘
索虜’——‘索虜’則名實既副矣,若䛗訐‘島夷’者,果厭人心乎哉?”
光武改革
大韓帝國是日、俄勢力在
朝鮮半島處於相互牽制的均衡狀態下由高宗
李熙自主建立的。在這種狀況下,韓國所受的外部壓力,使其暫時處於危機狀況之後的一種弛緩期。高宗為首的大韓帝國政府也意識到這種狀況,因此對外採取勢力均衡策略,通過列強間的互相牽制來維繫國家獨立,並以永久中立化為目標;對內則延續
甲午更張以來的近代化改革,著手對韓國進行改造,以期達到富國強兵的效果。由於高宗稱帝後年號為“
光武”,故歷史上將高宗建立大韓帝國後幾年間在政治、軍事、經濟、社會等各方面實行的改革稱為“
光武改革”。
光武改革使韓國的社會風貌煥然一新,促進了韓國的近代化和工業化,使韓國的民族資本主義大為發展,同時使朝鮮民族得到啟蒙,進一步喚醒了
民族意識。然而光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
舊本新參”(以舊制為根本,參酌新的制度),所以改革措施並不徹底,很多只是流於表面。韓國仍然是一個
君主專制政體,外國勢力也沒有真正驅逐。大韓帝國的政治仍然延續
朝鮮王朝時期的黑暗腐朽,再加上連年饑荒,普通百姓的生活更加困苦。因此大韓帝國並沒有因光武改革而走上富強。隨著
日俄戰爭的爆發,光武改革的進程被打斷,韓國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殖民地道路。
由於光武改革的局限性,一直是韓國獨立和改革的急先鋒的
獨立協會與政府的矛盾逐漸加劇。獨立協會中受過
美國教育的激進分子如
李承晚等人甚至鼓吹民權,並幾度在
漢城釀成官民衝突。獨立協會於光武二年(1898年)12月被大韓帝國政府取締,李承晚等人被逮捕並被判刑,其創始人
徐載弼也離韓赴美。
夾縫政權
大韓帝國的建立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帝國主義對
朝鮮半島的侵略,然而其自身國家被外國支配的情況卻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轉變,自始至終並未獲得真正的獨立。大韓帝國成立前後,日本與俄國先後簽署了《小村-韋貝協定》、《山縣-羅拔諾夫協定》、《西-羅仙協定》,協調兩國在韓國的勢力範圍和各種利益。但雙方都明確反對以北緯38度線為界直接劃分兩國在韓勢力,因為日俄都欲獨吞朝鮮半島。這一時期,日、俄兩國對朝鮮半島的侵略由直接干涉其內政轉為以經濟侵略為主。俄國利用“
俄館播遷”獲得了朝鮮半島北部豐富的林業資源,而日本則將大韓帝國的漁業權利盡數攫為己有,還在光武七年(1903年)鋪設了京釜鐵路,使得處於劣勢的韓國民族企業也在與日俄的惡性競爭中舉步維艱。
光武七年(1903年),日本和俄國的矛盾逐漸激化。日本主張“滿韓交換”,日俄分別占有韓國和
中國東北地區。俄國則主張獨占中國東北,以北緯39度以北的
朝鮮半島為俄國勢力範圍,39線以南為日本勢力範圍,但是日本不可將其用於軍事目的。俄國利用其在中國東北和朝鮮半島的固有優勢壓制日本,日本也恃
英日同盟而毫不退讓。特別是這年俄國拒絕履行中俄《
交收東三省條約》中從中國
東三省的第二期撤兵及強占韓國龍巖浦事件更是加劇了日俄關係的惡化,兩國爆發戰爭已是在所難免。在這種狀況下,以高宗皇帝為首的大韓帝國政府開始加緊中立化進程。早在光武四年(1900年),高宗採納親美派的主張,企圖依靠美國,以列強“共同保證”韓國中立,來打破日俄分割韓國的陰謀。不過日俄都反對大韓帝國中立,美國不願捲入日俄紛爭,也拒絕擔保,因此高宗的第一次中立化計畫泡湯。光武五年(1901年)以後,第二次韓國中立化計畫開始醞釀,最早是俄國提出的,高宗聽說後派
李根澤、
朴齊純等大臣訪問日本,探聽日本對韓政策,結果了解到日本並不願韓國的中立化。事實上,此時的日本已經出台了將韓國“
保護國化”的“小村路線”,不可能支持韓國的中立。而其後韓國國內政界深陷“嚴妃升後”(嚴妃即
純獻皇貴妃)的泥潭中,根本無法實行任何積極的外交政策。而俄、美等國
外交官籌劃的韓國中立化也在日本的阻擾下失敗。在光武七年(1903年)戰爭陰雲密布之際,高宗開始探索第三次中立化計畫,原本大韓帝國追求的是
永久中立國,但此時退而求其次,開始謀求
戰時中立的地位。光武七年(1903年)8月18日韓國外部大臣李道宰電令駐俄、駐日公使,其要點為:要儘速取得
日俄戰爭爆發時對維持韓國的中立化和領土完整等方面的各國政府的保障。同年8月21日高宗又派精通法語的宮內府官吏玄尚健前往法國,與駐法公使閔泳瓚一道尋求法國政府及
海牙國際法庭對韓國中立化的援助。但是日本得知韓國的中立圖謀後以“不合時宜”為由斷然反對並加以破壞。隨著戰爭的迫近,高宗的密使
李建春在法國駐韓公使馮道來的協助下,於光武八年(1904年)1月21日在中國
芝罘(今山東煙臺)以外部大臣
李址鎔的名義用法文發表
中立宣言,這是韓國歷史上首箇中立宣言,史稱“
芝罘宣言”,其內容為:“日露(俄)兩國間交涉事件不相協洽,到今形勢難期和平的解決,我政府茲奉大皇帝陛下敕命,不拘日露兩國目下協定結果如何,遵守嚴正中立之事斷然決心,且大皇帝陛下當此時機希望列國友誼的幫助。”其後又將宣言電告各國駐韓公使,日本對此大為震驚,並以“中立化不合時宜”為由迴避承認,之前熱衷幫助韓國實現中立化的俄國則出乎意料地持旁觀態度,英國也以“現在中立宣言不具有重要性”為由拒絕承認。其他國家則沒有一個正式表明支持者。就這樣,高宗的中立外交政策徹底破產,韓國也在
日俄戰爭期間成為了日本的囊中之物。
光武八年(1904年)2月9日,日本不宣而戰,進攻駐紮在韓國
仁川的俄國艦隊,
日俄戰爭爆發。日俄戰爭爆發後,日軍完全無視韓國的中立宣言,迅速開進
漢城,控制韓國政府,並在2月23日強迫韓國同日本簽訂《
日韓議定書》,協助日本作戰。同年8月22日,日本公使
林權助又強迫韓國簽署《
日韓新協約》(第一次
日韓協約),規定韓國雇用日本財政和外交顧問、與外國締結條約前要與日本協商等等。
大韓帝國開始進入了被日本控制的顧問政治時期。乙巳條約
日俄戰爭以日本獲勝告終。光武九年(1905年)9月,日俄簽訂《
朴茨茅斯和約》,日本自此獨占
朝鮮半島。於是日本政府逼迫韓國與之締結其一手炮製的保護條約,在韓國宮廷的御前會議上,諸大臣堅決反對締約,親日派也不敢明目張胆地同意締約。當年11月17日,日本派遣數萬軍隊開入漢城,包圍慶運宮。日本特使
伊藤博文和駐韓司令
長谷川好道攜條款親自進宮,由於高宗稱病缺席,由韓國政府的八大臣負責會見伊藤博文。伊藤博文對八大臣威逼利誘,以學部大臣
李完用(李完用已由親俄轉向親日)為首的原本親日的五大臣同意締約,其餘三人則表示反對,其中參政大臣(總理大臣)
韓圭卨因為堅決反對締約被日本軍強行拖出宮廷。日軍還從韓國外部奪取大印,強迫韓國外部大臣
朴齊純在《日韓保護協約》(第二次日韓協約,又稱“
乙巳保護條約”)上籤字。大韓帝國從此名存實亡。
根據這個協約,大韓帝國撤消外交機關,並不設
外務大臣職務,這樣,韓國就失去了外交及內政主權,變成日本的
保護國,實際上已成為日本的殖民地。《日韓保護協約》簽訂的訊息傳出後,立即激起韓國人民的強烈反對。韓國各階層人民一致要求“廢除保護協約”、“驅逐
倭寇、誅滅五賊”。《
皇城新聞》立即把簽約的真相公布於世。稱保護協約公布之日為韓國“全民哀悼的日子”。主筆
張志淵所撰寫的題為“是日也,放聲大哭”的社論,反映了韓國人民對保護協約痛恨之情。當時韓國社會的情況,“學生閉校痛哭,教徒呼天悲泣,商賈撤市狂呼,
儒生投章叫闔,
元老大臣抗事累日,而日人或以兵劫之,或拘而辱之。於是侍從武官長
閔泳煥拔刀自刎,原任
議政大臣趙秉世飲藥自裁,殉於獨立。農民金台根在
水原停車投石擊
伊藤博文不中。奇山度、李種大、金錫恆等十一人謀刺五賊,事泄被逮,李建奭嘔血死獄中。”
統監統治
光武十年(1906年)3月2日,
伊藤博文來到
漢城,就任韓國統監。他先後扶植
朴齊純和
李完用建立傀儡內閣,又以協助韓國改革為名,拋出“施政改善”的幌子,強迫韓國向日本借款1000萬
日元,引發了韓國人民的“
國債報償運動”。而高宗皇帝也不甘心做傀儡,《
乙巳條約》簽訂不久,高宗皇帝就秘密寫信給美、俄、德、法4國首腦,宣布《
乙巳條約》無效,但這四國首腦都不予理睬。
光武十一年(1907年),發生了“
海牙密使事件”。
海牙召開第二屆萬國和平會議。高宗皇帝秘遣
李相卨、
李儁、李瑋鐘三人帶著高宗致俄國沙皇
尼古拉二世的書信和參加會議的委任狀前往海牙,控訴日本對韓國的侵略,呼籲各國聲援韓國,宣布《
乙巳條約》無效。由於與會各國均承認日本對韓國的保護權,於是向高宗皇帝確認代表身份,此時韓國電信權落入日本手中,詢問電被日方扣留,伊藤博文聞訊大怒,通知和會委任狀系偽造。日本指責韓國違反了保護條約,企圖藉機廢黜高宗。伊藤威脅高宗說: “陛下用如此陰險手段蹂躪日本的保護權,不如對日宣戰”,“陛下若想抵抗日本,不必秘密進行,大可以公開乾”。伊藤還指使韓國賣國組織“
一進會”開展要求高宗退位的活動。在伊藤的唆使和恫嚇之下,李完用內閣於1907年7月6日至18日舉行3次御前會議。會上農商工部大臣、一進會會長
宋秉畯對高宗進行威脅說:“今為陛下著想,只有兩計:一則陛下親赴日本,向其(
明治天皇)謝罪,二則陛下……迎
長谷川司令官,向其謝罪,不然開戰敗後將如何受辱,難以構想。”7月17日,李完用等七大臣逼迫高宗退位,高宗忍無可忍,拍案怒斥道:“卿等欲將朕賣與統監乎!”同日,日本外相
林董抵達漢城,和總理大臣
李完用一起逼高宗退位,雙方僵持不下。高宗宣布“軍國大事由皇太子代理”,日本人卻詭稱韓國皇帝已經退位。
光武十一年(1907年)7月19日,日軍在漢城南山倭城台正對著慶運宮駕設6門
大炮,並派日軍包圍慶運宮。在日本兵嚴密看護下,7月20日在慶運宮
中和殿舉行“禪位儀式”。皇太子
李坧即位,是為純宗,改元
隆熙。
純宗即位四日後,在漢城的日本外相林董和韓國統監伊藤博文將
韓國總理大臣李完用喚至
韓國統監府,交給他事先擬好的七款《日韓協約》草案。李完用立即召開內閣會議,一字不動地通過了這一協約,當晚李完用在伊藤住所簽字,史稱《丁未七款條約》(
第三次日韓協約)。協約內容是:第一、韓國政府在改善施政方面,必須接受統監的指導;第二、韓國政府制定及採取重要的行政措施,均須事先得到統監的同意;第三、韓國的司法事務,須與普通行政事務區分開;第四、韓國高等官吏的任免,須經統監同意;第五、韓國政府應任命統監所推薦的日本人為韓國官吏。
隆熙元年(1907年)7月27日,日本又迫使韓國傀儡政府公布《
新聞法》,7月29日,發布《保全法》,剝奪了韓國人民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一切
自由。8月1日,日本強行解散韓國軍隊。這一行動激起了第二次反日
義兵運動的高潮,日本急忙集結兵力,才在兩年後鎮壓了義兵運動。同時,也開始了由日本人作為次官,實際掌握中央及地方行政大權的時期。
為加速吞併韓國,日本強化了在韓國軍事警察統治。統監府成立時,在韓國的日本
憲兵約有800人,隆熙元年(1907年)末已增為2000多人,隆熙二年(1908年)更達到8600多人,憲兵特務遍布韓國各地。日本過去在韓國只有1個師團的兵力,
韓國統監府成立後到隆熙二年(1908年)5月前,又增加1個旅團,兩個步兵聯隊(團)和1個騎兵聯隊。對韓國人民的反抗,採取了殘酷迫害和血腥鎮壓的措施。據統監府顯然是縮小的官方統計,從隆熙元年(1907年)7月到隆熙二年(1908年)底,就殺害了近一萬五千名反抗日本的韓國人。
隆熙三年(1909年)春,日本外相
小村壽太郎令外務省政務局長倉知鐵吉起草關於韓國問題的檔案。倉知鐵吉擬訂了吞併韓國的《對韓政策的方針》和《對韓施政大綱》。3月30日,小村向首相
桂太郎提交了這兩份檔案,桂太郎當時即交給內閣考慮。4月10日桂太郎、小村和正在東京的韓國統監伊藤3人就吞併韓國問題密談。
伊藤博文表示完全同意兩個檔案。7月6日
日本內閣通過了檔案,並得到天皇批准。《對韓政策的方針》即關於日韓合併的決議規定:“在適當時機斷然實行對韓國之合併。使合併後之韓國成為(日本)帝國版圖之一部分。”《對韓施政大綱》則主要有以下內容:在合併韓國時機到來之前,須“在韓國駐紮必要之軍隊,並增派大批憲兵及警察”;“將韓國鐵路移交日本政府的鐵道院掌握”;“儘可能多地向韓國移民,以加強日本勢力”;“進一步擴大在韓國中央政府及地方官廳的日本人官吏的許可權”,等等。7月12日,日本又強迫韓國政府簽訂“協約”。韓國政府向統監府司法廳交出
司法權和監獄事務,接著又取消了韓國政府的軍部。
帝國滅亡
隆熙三年(1909年)6月14日,
伊藤博文辭去統監職務,副統監
曾禰荒助升任統監。
伊藤博文的去職,標誌著朝鮮統監政治時期的結束,進入合併時期。在合併時期,主要是具體實施吞併
朝鮮半島的方案和取得國際上帝國主義的支持。隆熙三年(1909年)10月,伊藤博文到中國東北活動,計畫與俄國財政部長科科夫佐夫密談,一則密謀進一步掠奪中國東北權益,二則事先徵得
沙俄對日本吞併韓國的諒解。同年10月26日,韓國愛國志士
安重根在哈爾濱車站擊斃了伊藤博文。12月22日,
李在明伏擊了賣國賊
李完用,使李完用身負重傷,險些喪命。
伊藤博文被刺大大震驚了日本帝國主義。日本政府趁機煽動復仇情緒,為吞併韓國製造輿論。軍政首腦
山縣有朋、
大隈重信、
寺內正毅等勸說
桂太郎內閣立即吞併韓國,有的公開發表聲明、談話,敦促政府採取果斷措施。御用報刊也推波助瀾。“朝鮮問題同志會”、“
偕樂園”等組織紛紛出籠,四處演說,鼓吹吞併韓國。隆熙四年(1910年)初,在日本第26屆議會上,在野黨議員組織“中央俱樂部”,向首相提出質詢,要求追究“推動合併不力”的現任統監
曾禰荒助的責任。隆熙四年(1910年)春,曾禰荒助回東京治病,日本政府遂將其解職。5月30日,任命陸軍大將、前
陸軍大臣寺內正毅出任統監。6月3日,日本內閣通過了《對韓國施政方針》。按照這一方針,吞併韓國後,設立
總督府,“總督直接隸屬於天皇”,在朝鮮半島“有統轄一切政務之許可權”,“委總督以大權,有發布有關法律事項、命令之許可權”等。寺內正毅又據此擬訂《
日韓合併條約》,方案包括改“韓國”
國號為“朝鮮”等22項條款。隆熙四年(1910年)8月22日,漢城的日本軍、憲、警全部出動,警戒全城,城門、要衝、大臣住宅和皇宮更是戒備森嚴。下午1時,召開了御前會議,總理大臣
李完用說明與統監府交涉經過,強調“韓日合邦”不可避免,並宣稱全體大臣一致贊成合邦。下午4時,李完用和農商工部大臣
趙重應到統監府,提交了純宗皇帝授予簽約的委任狀。李完用和
寺內正毅在《
日韓合併條約》上正式簽字。8月29日,《日韓合併條約》生效,大韓帝國徹底滅亡,前後歷時僅13年,傳2帝。
《日韓合併條約》總計八條,第一條規定:“韓國皇帝陛下將韓國之一切統治權,完全永久地讓與日本皇帝陛下”。第二條規定,“日本皇帝陛下接受前條所舉之讓與,且允許將韓國全部合併於日本帝國”,等等。同年9月30日,日本公布
朝鮮總督府官制,任命寺內正毅為第一任總督,10月1日起成立總督府。總督府在朝鮮半島推行了以“皇化”(奴化)為目的的“日韓一體”的同化政策,以毀滅
韓民族。在日本軍人總督手下,對朝鮮半島實行軍人武斷統治,由憲兵司令官擔任警務總長,禁止
朝鮮半島結社、集會,取消了言論和新聞自由。此外還頒布《朝鮮教育令》,對朝鮮半島進行奴化教育,強迫
高麗人以日語為“國語”,強制各級學校用日語教學。日本對朝鮮半島的經濟命脈也進行全面的控制。在吞併朝鮮半島的頭4年中,殖民者將租稅提高了4~5倍,並在其10年時間內,從朝鮮半島農民手中奪取了一半以上的土地,僅東洋拓殖會社就霸占了10多萬公頃的土地。朝鮮半島75%的農民由於失去土地而淪為
佃農、半佃農。日本殖民者還不斷增加朝鮮半島糧食和原料的輸出。從1910年-1919年,按價值計算,大米輸出增加了17倍,大豆增加了3倍多,棉花增加了26倍。為鞏固其殖民統治,日本政府還不斷向朝鮮半島移民。從此,有數千年悠久歷史的朝鮮半島,淪為日本直接統治的殖民地。
李坧則被降為“
昌德宮李王”,太上皇
李熙被降為“
德壽宮李太王”,軟禁在這座五百年歷史的悠久宮苑中,成為了自己國家土地上的異國囚徒。
政治
政治方面,朝鮮高宗大力強化
君主專制政體。由於之前掣肘高宗的勢力如
大院君、
閔妃、
日本人等均消亡或削弱,所以
朝鮮王朝已經衰落上百年的君主權力再次膨脹。高宗皇帝
李熙獨攬朝政,大力加強
中央集權。他先下令廢除
甲午更張時期確立的
責任內閣制,恢復了
議政府,擴大宮內府權力,使議政府、中樞院、宮內府等機構俯首聽命於自己。高宗還總攬軍政,在宮中成立“
元帥府”,自任陸海軍大元帥,皇太子任元帥。同時又延續了甲午更張以來引進的西方君主國家的
文官體制,但這已變成為君主專制服務了。光武三年(1899年)8月17日,大韓帝國政府頒布《
大韓國國制》(大韓帝國憲法),確立大韓帝國是
君主制國家,明確規定了君主的“無限君權”。至此標誌著韓國的
君主專制達到頂峰。
另一方面,大韓帝國著手樹立近代帝國的形象。從大韓帝國的建國過程上看,很大程度上向中國
明朝看齊,帶有濃厚的
小中華思想,但高宗內心的真實想法並非如此。首先,光武四年(1900年)4月,高宗模仿西方和日本,頒行
勳章和綬帶,包括金尺大勳章、瑞星大勳章、
李花大勳章、
太極章、八卦章、紫鷹章。其次,高宗於光武六年(1902年)1月下令制
國歌,即
大韓帝國愛國歌,這就是現代朝鮮和韓國《
愛國歌》的雛形。高宗還於光武六年(1902年)5月6日頒布詔敕,宣布定
平壤為陪都,稱為“
西京”。其依據有
中國周朝的
宗周和
成周、明朝的
北京和
南京以及
高麗的
開京和
西京,值得注意是同時也引用了俄國的
聖彼得堡和
莫斯科、日本的
東京和
京都等“近日外國亦建兩京”的事例,這也反映了高宗皇帝的國際化視野。同年為高宗即位第40年,大韓帝國計畫舉行盛大的“大皇帝御極四十年稱慶儀式”,邀請了包括
清朝在內的所有與大韓帝國有
外交關係的國家參與這一國際性慶典(未實際舉行)。同時還在各國使節席前舉行閱兵式、演奏剛創製的國歌。此舉既是高宗強化自身皇權之舉,也是樹立和提升大韓帝國國際形象的重要舉措,表明大韓帝國的追求不是傳統的東亞皇朝,而是新生的近代帝國。
軍事
大韓帝國建立後,承襲之前的改革方式,以
俄羅斯軍官做顧問,組織並訓練一支近代化的6000人以上的軍隊(
大韓帝國軍),並確立了中央設親衛隊和侍衛隊、地方設鎮衛隊的格局。光武二年(1898年)迫於
獨立協會舉行
萬民共同會的壓力,俄國軍事顧問撤出,開始了韓國的自主軍事改革。光武三年(1899年)6月,高宗開設“
元帥府”,自任海陸軍大元帥,皇太子任元帥,設在皇宮內,分為軍務、檢查、記錄、會計四局。光武四年(1900年)9月又以法律第5號的形式頒布了《陸軍法律》,規定了
韓國陸軍軍人必須遵守的317條法令。光武五年(1901年)3月,高宗皇帝以敕令第7號的形式頒布《沿海炮台設定件》,強化
海防,併購買了日本軍艦“
揚武”號。光武七年(1903年)3月15日,高宗皇帝下達徵兵詔敕,大力擴軍。同年7月29日,軍部大臣
尹雄烈奏請建設海軍。大韓帝國的軍事改革是以對內鎮壓本國人民起義、對外維護國家獨立地位為目的,是在日俄兩強夾縫中救亡圖存的一個重要步驟。然而由於財政不足及
日俄戰爭爆發等因素,大韓帝國的軍事改革雖取得一定成效,但最後還是以失敗告終。
經濟
大韓帝國從光武元年(1897年)在美國人幫助下丈量全國土地,改革
土地制度,歷史上稱為“
光武量田”。不過這次改革因1904年
日俄戰爭而中斷。“光武量田”雖然被迫停止,但後來大韓帝國滅亡後日本
朝鮮總督府實行的“土地調查事業”將其予以延續。在金融方面,大韓帝國於光武五年(1901年)2月發布敕令第4號,公布《貨幣條例》,實行
金本位制,開始籌劃發行貨幣。大韓帝國為了抵制當時日本的經濟侵略,於光武六年(1903年)3月設立
中央銀行,以
沈相薰和
李容翊為正副總裁,計畫全面開發國家金融,但因日俄戰爭的爆發而中斷。
英國人在韓國取得以及架設
電車、電燈的專利。漢城的
洪陵-東大門線於光武三年(1899年)正式通電車。韓國與美國合辦漢城電力公司,漢城電氣、自來水供應自此開通。首都漢城的市政建設也全面展開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時,漢城皇國中央總商會發起商權守護運動,藉此擺脫外國,成立國辦企業。韓國的民族資本主義方興未艾,銀行、工廠相繼開設,傳統
紡織工業逐漸近代化,釜下鐵路公司成為韓國國人企業公司。
光武二年(1898年),大韓帝國政府開
馬山、
群山、城津(今朝鮮
金策)三港口及
平壤作為供外國船隻停泊逗留的國際港口。 又設各國僑民居留地。這也是大韓帝國
外交政策的一個體現,即把居留地變成“各國互相牽制的工具”。
文化
高宗皇帝非常重視教育,他在光武三年(1899年)4月下詔:“國家之開設學校,作成人材,將以廣知見而求進益,以為
開物成務、
利用厚生之基本也。現今世界各國之蒸蒸日上,富強無敵者,豈有他哉?不過曰從事
格致之學,究解物理之蘊,識已精而益求其精,器已巧而愈出愈新也。有國之要務,寧有先於此哉?我國之人才,未必多讓於外國,而特以教之無素,故人民之知見未開,農商之功業不興,以致民產日蹙,國計日絀。…… 自政府另飭該部,無得踵前因循,一概認真辦理,期有作成開進之功。”高宗皇帝頒布了大量近代學校教育規則,如《醫學校官制》、《中學校官制》、《商工學校官制》、《外國語學校規則》、《中學校規則》、《礦物學校官制》、《郵務學徒規則》和《電務學徒規則》等。在大韓帝國政府的支持下,直至光武三年(1899年),韓國共成立了10間漢城國立國小、6間外語學校、1間醫科學校、1間師範學校及62間地方國立國小,同時也對外派出留學生,韓國教育事業蓬勃發展。不過由於財政問題和思想問題,
日俄戰爭前的韓國新式教育仍處於起步階段,教育事業直到光武末年才全面開花。
光武年間,韓國的社會生活和社會文化上也發生著諸多變化。韓國報業發展迅速,湧現了《
獨立新聞》、《帝國新聞》、《
皇城新聞》、《
大韓每日申報》等近代報刊。
韓文(
訓民正音)得到提倡,成為韓國的國語。政府公文不再只用漢字,而採用韓漢混用的字型(國漢文混用體)。推翻
金弘集內閣後,朝廷雖然廢除了強制斷髮易服的命令,但隨著光武改革的深入,韓國皇室業已在對外場合換成西式裝束,光武三年(1899年)2月1日高宗
李熙接見清朝使臣
徐壽朋時就穿的是西式禮服。光武四年(1900年)4月,高宗皇帝以敕令第14號的形式頒布“文官大禮服制式”,規定政府文官大禮服用西式大禮帽、大禮衣,小禮服真絲高帽、
燕尾服,常服等“並用歐制”。此後韓國的大部分上層人士和一些百姓也相繼斷髮易服,而韓國的警察和軍人更是在光武六年(1902年)後全部穿上西方制服了。
外交
中韓復交
1895年
中日馬關條約簽訂以後,清政府雖承認朝鮮“完全無缺之獨立自主”,但由於朝鮮畢竟是
清王朝兩百多年來的
附屬國和
甲午戰爭期間的敵國,因此清政府對中朝復交持保留態度,對朝鮮的親日政權也很不滿,兩國邦交正常化的進程較為緩慢。儘管如此,中朝兩國一衣帶水、唇齒相依,經濟文化聯繫緊密,且朝鮮在1896年2月“俄館播遷”以後由親俄政權取代親日政權,而同年6月清朝大臣
李鴻章又在俄國簽訂《
中俄密約》,兩國又都有了“聯俄制日”的政治基礎。如此一來,中朝兩國復交條件業已具備,是順理成章之事。朝鮮方面多次請求清朝與其建立平等
外交關係,但清朝政府仍放不下
天朝上國的架子,說什麼“英、法、德駐韓皆是總領事,南美如
秘魯、伯理維亞(
玻利維亞)等小國,俄、奧、德亦派
總領事”“如果韓王必欲居自主之國……中國派總領事一員駐紮漢城,代辦使事,以存屬國之體”,僅同意設領事官而已。1896年11月24日,
唐紹儀被任命為駐朝總領事,中朝雖然並未正式建交,但畢竟邁開了兩國關係正常化的重要一步。
大韓帝國成立以後,依然積極謀求和清朝建交。但清政府還是不肯低頭。在韓國外部大臣閔種默拜訪中國總領事唐紹儀、通告大韓帝國成立並懇請中韓建交時,唐紹儀即表示:“甲午事後,我國本未認朝鮮為平行自主之國,況認國王為皇帝乎?……且此事攸關昔年體制,我政府定不願與聞。”並對
建交一事也持拒絕態度:“……然(韓國)自主之權何在?今竟欲與我國立約,是亦徒存臆想耳!”但兩國山水相連,交往已久,而且有共同的
國家利益,中韓建交不可能延宕太久。韓國打算遣使赴華,清廷也逐漸緩和態度、放下身架,與韓國接觸並決定建立平等外交關係。光武二年(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8月,清廷派安徽
按察使徐壽朋為首任駐韓公使,並開啟了中韓改約和締約的協商。值得一提的是,清德宗(
光緒帝)親筆將
國書中的“朝鮮國主”改為“韓國皇帝”,並斥責總署官員思想僵化。光武三年(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9月,中韓雙方代表在韓國首都漢城正式簽訂了《
中韓通商條約》,經過5年的斷交和波折,大韓帝國和清朝最終建立了公使級外交關係。
邊界爭端
大韓帝國時期,與中國清朝的外交事務中最主要的就是邊界爭端,即著名的
間島問題。這裡所謂的“
間島”並不是一個島,而是指
圖們江以北,
海蘭江以南的今天中國
延邊朝鮮族聚居地區,包括延吉、
汪清、
和龍、
琿春四縣市。這裡歷來是中國領土,然而由於19世紀末以來朝鮮北部地區居民的大量“越墾”移民,這裡竟成為中韓兩國邊界事務中的“多事之地”。
根據光武三年(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9月11日簽訂的《
中韓通商條約》第12款的規定,中韓兩國應在該條約簽訂之後“重訂陸路通商章程稅則”,以便確定兩國陸上邊界並重開邊境互市。同年9月23日,清政府首任駐韓公使
徐壽朋曾草擬陸路通商章程24條並呈報
總理衙門,總理衙門卻以其他國家可能要求“援照”為由而決定“暫時擱置”。
到
沙俄出兵占領東北地區之後的光武四年(1900年,光緒二十六年)10月,韓國方面在俄國的支持下,趁機加緊對圖們江西岸地區的蠶食和侵犯活動,致使中韓邊境局勢日益緊張。被韓國政府先後任命為“視察使”及“北邊墾島管理使”的李范允,先是在圖們江西岸的中國延邊地區調查“越墾
韓民”的人口及其生活情況,進而無視中國領土主權而在延邊地區組織非法武裝,徵收稅捐,甚至襲擊中國地方官員和軍隊。中國政府一再向韓國方面提出抗議,並要求制止李范允在延邊地區的非法活動,卻都遭到了拒絕。
於是,從光武四年(1900年,光緒二十六年)到光武八年(1904年,光緒三十年)4月間,延邊地區的中韓交界區域一再出現邊界爭議甚至武裝衝突事件,從而導致了中韓近代邊界歷史上最為嚴重的對立與衝突局面。到日俄戰爭爆發的光武八年(1904年,光緒三十年)2月初,清政府決定中韓兩國之間的“陸章從緩,勘界先辦”,並於3月15日照會韓國政府,正式提議對於兩國邊界即日派員“會同重勘速定,然後再議陸章,以期久遠遵守”。
然而,因2月23日的《
日韓議定書》而已受日本武力控制的大韓帝國政府,已經失去了在邊界會勘等重大外交問題上的獨立決定權,因此沒有對此提議做出正式答覆。當時,受到中韓邊界衝突及其緊張局勢直接衝擊與危害的,首先是與韓國僅隔一條圖們江的吉林地方當局。光武八年(1904年,光緒三十年)3月,護理吉林將軍
富順根據署理
延吉廳同知陳作彥的報告,將光武五年(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以來“韓兵越界燒掠傷人情形”詳細咨報清政府
外務部及駐韓公使許台身,並建議向韓國政府要求賠償並懲辦有關“帶兵官弁”,同時還提出了由陳作彥擬定的“中韓邊界善後章程”草案,主要內容包括重江防、禁潛越、核租種、杜勒買等四項。清政府卻沒有及時做出明確的指示,也沒有據此向韓國方面提出進一步的交涉要求。由此可見,正是由於韓國政府的拒絕態度以及清政府的軟弱立場,才導致了中韓邊界問題未能在兩國
中央政府層面得到及時有效的協商與解決,而日俄帝國主義的侵略與干涉更使這種協商難以展開。同年6月15日,中韓簽訂了《會議中韓邊界善後章程》12條,但這個章程並沒有對兩國邊界作出最終判決。
日俄戰爭結束以後,大韓帝國淪為日本的實際殖民地,並在《日韓保護協約》(
乙巳條約)中徹底喪失了
外交權。原先的中韓邊界爭端便成為了中日雙方的交涉。在中國官員和學者(包括
辛亥革命先烈
吳祿貞)的多方努力下,日本被迫放棄對中國領土的無理要求。隆熙三年(1909年,
宣統元年)9月,中日雙方代表在京師(今中國北京)簽訂《
圖們江中韓界務條款》,又稱“
間島協約”,確定間島為
中國領土。中韓兩國對於間島的爭端告一段落。
大事年表
1897年
1898年
7月:設定量地衙門及總裁官。
9月:茶毒事件,親俄派暗殺高宗未遂。
10月:
獨立協會召開官民共同會,提出“獻議六條”。
12月:朝廷下令取締獨立協會,其領導人
李承晚等被捕。
1899年
1900年
1902年
19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