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55年2月12日作出《關於規定勳章、獎章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決議》,並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勳章、獎章條例》,規定授予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27年8月1日—1937年7月6日)有功人員以八一勳章;授予抗日戰爭時期(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有功人員獨立自由勳章;授予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9月3日—1950年6月30日)有功人員以解放勳章。勳章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頒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授予;獎章由國務院批准頒發,由國防部長授予。勳章分一、二、三級,獎章不分級。授予勳章、獎章的同時發給證書。授勳授獎儀式在授勳授獎人員所在地舉行。
共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一級八一勳章178枚,二級八一勳章1467枚,三級八一勳章5339枚;授予一級獨立自由勳章313枚,二級獨立自由勳章4152枚,三級獨立自由勳章31098枚;授予一級解放勳章991枚,二級解放勳章4932枚,三級解放勳章54879枚。
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榮譽證章包括:
八一勳章和八一獎章 圖案說明:八一勳章和八一獎章的中心圖案是紅星和八一,突出反映中國共產黨於1927年8月1日獨立領導革命武裝的光輝史實。
授予資格:授予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27年8月1日~1937年7月6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
一級八一勳章授予當時的師級以上幹部;二級八一勳章授予當時的團級和營級幹部;三級八一勳章授予1935年10月20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第一方面軍,1936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第二方面軍和第四方面軍,1935年9月30日前參加陝北紅軍和紅軍第25軍,1937年7月6日前堅持各地游擊戰爭和參加東北抗日聯軍的連級以下人員。
八一獎章授予在1937年7月6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的上述人員以外的人員。
獨立自由勳章和獨立自由獎章
圖案說明:獨立自由勳章和獨立自由獎章的中心圖案是紅星和延安寶塔山,象徵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革命聖地延安是中國人民抗日民族戰爭的革命大本營。
授予資格:授予抗日戰爭時期(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
一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中國工農紅軍改編為八路軍時的旅級和相當於旅級以上幹部,中國工農紅軍改編為新四軍時的支隊級和相當於支隊級以上幹部,1945年9月2日前在八路軍、新四軍中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游擊隊中相當于軍級的縱隊和新四軍師級以上幹部;二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當時的旅級、團級及其相當幹部;三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當時的營級、連級及其相當幹部。
獨立自由獎章授予參加八路軍、新四軍或脫產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游擊隊2年以上,或參軍雖不滿2年但因作戰負傷致殘的排級以下人員。
解放勳章和解放獎章
圖案說明:解放勳章和解放獎章的中心圖案是紅星和天安門,象徵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武裝奪取全國勝利。
授予資格:授予在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9月3日~1950年6月30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
一級解放勳章授予當時的軍級以上及其相當幹部;二級解放勳章授予當時的師級及其相當幹部;三級解放勳章授予當時的團級、營級及其相當幹部。
解放獎章授予當時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2年以上,或參軍雖不滿2年但因作戰負傷致殘的連級以下人員。
解放戰爭時期直接領導國民黨軍隊起義的人員(含1950年6月30日以後直接領導起義的),根據其功績大小,分別授予解放勳章或解放獎章。
1988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中央軍委《關於授予軍隊離休幹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功勳榮譽章的規定》。1988年7月3日,鄧小平發布命令,予以公布。功勳榮譽章是中央軍委授予在革命戰爭時期入伍或參加革命工作的軍隊離職休養幹部的榮譽證章,功勳榮譽章分為三種,即紅星功勳榮譽章(分兩級)、獨立功勳榮譽章(分三級)和勝利功勳榮譽章(分三級)。1988年7月30日,中央軍委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授勳儀式,授予肖勁光等830名同志一級紅星功勳榮譽勳章、汪榮華等3704名同志二級紅星功勳榮譽勳章、賀進恆等47914名同志獨立功勳榮譽章、鄧兆祥等31519名同志勝利功勳榮譽章。
授獎綜述
中國人民解放軍獎章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團以上領導機關授予在軍隊作戰、訓練、執勤、科研等軍隊建設中,作出突出成績的立功人員或獲得榮譽稱號人員佩戴的各種榮譽證章。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華蘇維埃中央軍事委員會曾於1933年7月9日發布命令,頒發紅星獎章。此後,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各戰區部隊分別頒過各種獎章,如八路軍、新四軍的三等獎章、二等獎章、一等獎章,晉察冀軍區的大功獎章、特功獎章,東北民主聯軍的戰鬥英雄獎章、工作模範獎章、毛澤東獎章、朱德獎章,華東野戰軍的人民英雄獎章等。
社會主義建設時期,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獎勵制度逐漸統一。1979年3月23日,經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頒發中國人民解放軍
英雄模範獎章和
立功獎章。由中共中央軍委授予英雄稱號(榮譽稱號)的,頒發一級英雄模範獎章;由軍區和軍種、兵種領導機關授予英雄或模範稱號(榮譽稱號)的,頒發二級英雄模範獎章。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分別頒發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獎章。獲得英雄模範獎章或立功獎章者,均發給總政治部統一印製的獎章證書。獎章一律佩戴于軍裝上衣左上方,平時只佩戴略章,逢集會或重大節日佩戴獎章。
另:經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批准,解放軍總政治部發出通知,從2011年8月1日起,全軍正式啟用新式勳章、獎章、紀念章及獎勵證書。
總政治部根據《紀律條令》有關規定,設計製作了一、二級英雄模範勳章和國防服役、衛國戍邊、獻身國防、和平使命、執行作戰和重大任務等紀念章,重新設計製作了一、二、三等功獎章和獎勵證書,陸續下發部隊。
通知指出,啟用新式勳章、獎章、紀念章,是貫徹落實胡主席和中央軍委有關指示要求,推進軍隊獎勵工作改革創新的重要舉措,是一件關係全軍官兵榮譽的大事,對繼承發揚我軍優良傳統,創新豐富獎勵形式,更好地激勵廣大官兵自覺踐行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有效履行我軍歷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通知強調,各級黨委和政治機關要高度重視,認真學習有關政策規定,掌握證章頒發範圍、程式和管理辦法,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頒發、使用和管理工作。要結合紀念建軍84周年開展專題教育,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宣講,使官兵普遍了解證章的種類樣式,理解內涵意義,熟知標準條件。要結合創先爭優活動,引導和激勵廣大官兵自覺踐行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立足崗位,建功立業,為推動國防和軍隊建設科學發展,加快轉變戰鬥力生成模式,有效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通知還對新式勳章、獎章、紀念章的頒發對象、頒發時機、佩帶辦法以及證章管理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新式證章從原版的5枚增加為17枚。原版5枚證章中包括2枚英雄模範獎章和3枚立功獎章,新式證章增加了12枚紀念章,並將一、二級英雄模範獎章調整為一、二級英雄模範勳章。此外,12枚紀念章另分為5個類別,即:國防服役紀念章、衛國戍邊紀念章、獻身國防紀念章、和平使命紀念章、執行作戰和重大任務紀念章。其中,國防服役、衛國戍邊、獻身國防三類紀念章分別設定金銀銅三個級別。
這次設計製作的新式獎勵證章,更加莊重、精緻、美觀,富有激勵作用和紀念意義。
首先,新式獎勵證章更加注重設計元素之間的內在聯繫,形成一個體系。在圖案樣式上,以軍徽作為共有元素,並突出紅旗、桂葉、長城等元素,寓意英雄模範是一面旗幟、立功受獎光榮、保家衛國榮耀。
其次,新式獎勵證章更加突出政治性和榮譽性,體現軍隊特點和時代特色。在規格設計上,證章尺寸普遍增大、更顯厚重,一、二級英雄模範勳章和一、二、三等功獎章直徑分別為70、65、60、55、50毫米(原獎章直徑分別為:45、43、41、38、36毫米),紀念章的直徑均為45毫米;在材質選擇上,金、銀、銅質紀念章分別按銅質鍍金、銅質鍍銀和紫銅材質製作,英雄模範勳章和一等功獎章中間的軍徽用純金製作,二等功獎章主體為純銀,彰顯了榮譽的層次性。
同時,每枚證章均設計有刻印章名的附章和略章,配有木盒和說明卡片、綬帶,勳章、獎章證書分開設計,用防偽紙張製作,力求精美配套,凸顯無上的榮譽。
此外,增設5類紀念章成為此次獎勵制度創新的亮點。
其中,國防服役紀念章用於褒獎長時間服現役的官兵,衛國戍邊紀念章用於褒獎在邊遠艱苦地區服現役的官兵,獻身國防紀念章用於褒獎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光榮犧牲或致殘的官兵,和平使命紀念章用於褒獎執行國際維和、聯合反恐等涉外軍事任務的官兵,執行作戰和重大任務紀念章用於褒獎執行軍委賦予的作戰、搶險救災、處突維穩等重大軍事行動任務的官兵。
1955年頒發
授勳名單
分別授予一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的是:
有功人員
授予一級解放勳章
在中國人民解放戰爭時期直接領導原國民黨軍隊起義有功人員、對人民解放戰爭有功人員以及對和平解放西藏地區有功人員:
1988年授予
一級紅星
1988年功勳榮譽章獲授人員:
軍委及各總部(207人)
海 軍 (64人)
空 軍(62人)
第二炮兵(16人)
國防科工委(17人)
國防大學(16人)
軍事科學院(15人)
北京軍區(81人)
瀋陽軍區(44人)
張宗勝、
石 瑛、
彭 盛、雷 欽、顏文斌、桂生芳、葉蔭庭、張 英、龔興貴、李道之、邱會魁、趙鶴亭、
濟南軍區(37人)
饒守坤、
陳仁洪、孔石泉、曾紹山、范朝利、熊作芳、張如三、歐陽平、孫繼先、傅家選、左 齊、陳美藻、
李 勃、何志遠、方 正、鄭三生、張樹芝、唐 明、黃玉庭、李大清、童國貴、唐健如、羅仁全、李振邦、
顏 伏、羅 傑、孔瑞雲、趙 峰、鄒善芳、丁武選、徐光華、傅春早、伍國仲、任昌輝、曹燦章、余克勤、
胡尚禮。
南京軍區(112人)
聶鳳智、江擁輝、杜 平、肖望東、丁秋生、張力雄、王必成、錢 鈞、饒子健、賴 毅、劉公元、張 藩、
盧 勝、鮑先志、胡炳雲、何以祥、詹大南、段煥競、熊應堂、陳德先、王靜敏、黃振棠、孫克驥、吳仕宏、
胡大榮、鐘國楚、王文模、嚴 光、趙 俊、張玉華、郭金林、朱紹清、張顯揚、龍飛虎、何雲峰、尹明亮、
鄧少東、謝雲暉、余洪遠、賴光勛、孔俊彪、曾旭清、李世焱、劉文學、王 德、肖新春、張文碧、林忠照、
陳 欽、鄧仕俊、黎 光、鐘發生、官俊亭、李光輝、熊兆仁、陳忠梅、張新華、朱直光、張 政、王建青、
宋 文、陳茂輝、劉耀宗、楊廣立、黎同新、汪祖運、喻新華、彭 飛、陳士法、闕中一、餘光茂、柴書林、
曾如清、常玉清、周文在、張潮夫、傅紹甫、李國厚、王義勛、朱鶴雲、林乃清、陳 挺、劉 林、王 勝、
劉亨雲、鐘賢文、萬振西、戴克林、鐘發宗、方明勝、彭勝標、周明國、余 明、馬宗璜、阮賢榜、張春森、
高朗亭、吳嘉民、劉振球、郭廷萬、張闖初、湯光恢、倪南山、胡定千、羅元炘、彭壽生、舒 行、陳 浩、
羅維道、龍 潛、廖海光、王 直。
廣州軍區(86人)
詹才芳、彭嘉慶、劉昌毅、莊 田、鄧逸凡、張才千、周世忠、嚴 政、孔慶德、肖元禮、江燮元、歐致富、
黃榮海、陳海涵、葉健民、楊樹根、賴春風、魯瑞林、吳 忠、李化民、任 榮、吳瑞山、張秀龍、何運洪、
謝鏜忠、葉 明、鄔蘭亭、張日清、周志剛、閔學勝、雷起雲、潘振武、肖永銀、鐘文法、謝勝坤、崔建功、
徐國夫、宋維軾、吳純仁、魏佑鑄、劉子云、韓 莊、廖中符、焦玉山、劉興隆、周慶鳴、趙復興、陳志彬、
陳青山、高先貴、熊 飛、郝盛旺、毛和發、周志飛、冉 澤、段志清、李仕才、王奎先、覃國翰、黃忠誠、
袁福生、鐘明彪、何能彬、王力生、李儉珠、程啟文、盧文新、賀東生、方國安、曾敬凡、方國南、湯 池、
鄭貴卿、楊大易、彭龍飛、陳炎清、周家美、王泮清、胡登高、羅 通、張培榮、汪乃貴、楊克武、江鴻海、
羅有榮、馬白山。
成都軍區(34人)
李文清、余述生、魯加漢、徐其孝、王東保、趙文進、胡繼成、陳明義、王煥如、楊以山、丁甘如、
溫先星、張耀祠、路 遐、張銍秀、謝振華、查玉升、胡榮貴、張海棠、王硯泉、劉振國、廖步雲、
張水發、梁天喜、丁榮昌、李 彬、熊 奎、金世柏、劉華春、董家龍、朱玉庭、王銀山、陽自碧、張行忠。
蘭州軍區(40人)
王恩茂、杜義德、鄭維山、肖全夫、譚友林、譚善和、陳先瑞、陳 康、張希欽、吳華奪、徐國珍、陳 宏、
伍生榮、王扶之、熊 晃、劉發秀、何光宇、黃經耀、鄭本炎、李書茂、譚開雲、梁仁芥、金忠藩、王慶生、
段思英、蘭文兆、牛化東、龔興業、朱家勝、張英明、胡正平、張賢良、曹孟朴、張開基、馬洪山、
王文英、曾 征、王明坤、陳克功、呂仁禮。
增 授
謝家祥 任思忠 滕海清 解長林 王 彬 賈若瑜 趙承金
武警部隊
呂 展
二級紅星
功勳榮譽章獲授人員:
周克用、李啟彥、李樹槐、趙松賢、韓振國、劉建華、暢宏碧、袁德懷、薛光
獨立勳章
獨立功勳榮譽章獲授人員:
吳斗南、任子超、王恆祥、郭梅軒、陳湘濤、馮玉民、谷禹舜、蔡銓、曲天奎、卜洪義、李志玉、孫鳳山、
成元功、段繼華、張禎、宮恆征、紀元芝、陳佛、李祥、巨光、白文彥、張慶雲、吳拔、賈建華、潘澄、
方克、賈理、李興武、何兆祥、房啟林、李硯田、黃玉發、陳少魁、俄廣德、魯英、李友輝、華本寬、
常存禮、翟益濤、吳國祿、李光、李仲元、謝立志、王世寧、聶旭、王俊傑、陳晉民、王治平、李仲堂、
王文燦、房仁民、李子鈞、顏世勇、蔣光明、潘其槐、吳桐生、張振亞、王超、吳子昆、張維池、於克家、
伍一、周超、欒才玉、李鳳鳴、張建南、叢樹峰、王寶石、王學志、范年宏、李林操、李克義、邢繼鳳、
蘇孝燕、高再錄、周文英、蒲光、張希賢、李金曼、衛尚德、曲明、克里莫夫·托乎提
勝利勳章
勝利功勳榮譽章獲授人員:
盧愛鵬、張黎民、徐汝槐、薛勤、於世儉、張炳煉、王廣寶、孫鳳偉、牟振陸、溫茂、曹國洪、吳曉樓、劉群、楊樹森、尹靜、宋鳴歧、任魁、李凌、穆赫、劉玉虎、關自新、巴圖、馬洪章、尼瑪、傅本琛、郭大鵬、陳兆金、賈慶榮、劉林、劉炳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