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

《新余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已經新余市政府研究同意,新余市人民政府於2020年12月28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余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28日
  • 發布單位:新余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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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深入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要求,堅決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贛府發〔2020〕17號)精神,推動新余市高質量發展,現結合我市實際,就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下簡稱“三線一單”),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有關事項,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建立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強化生態環境準入管控,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最佳化城市產業布局,推動環境質量改善和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新余建設成生態穩定、環境優美、布局協調的“工小美”宜居宜業靚麗新型城市。
(二)基本原則。
堅持保護優先。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硬約束,確保生態環境安全,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綠色生活方式。
堅持因地制宜。針對流域、區域、行業特點,聚焦生態環境問題和質量改善目標,科學劃分環境管控單元,實施差別化環境管控措施。
堅持動態更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和生態環境保護新要求,結合區域發展戰略、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目標變化及生態保護紅線調整情況,定期評估調整和動態更新。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全市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到75%以上,縣級及以上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3.5%以上,細顆粒物年均濃度降至37μg/m3以下,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防控。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
到2025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提升,“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進一步完善,產業結構調整深入推進,綠色發展和綠色生活水平明顯提高,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狀況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
到2035年,生態環境質量根本改善,水環境質量總體優良,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綠色低碳循環水平顯著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
二、主要內容
(一)環境管控單元劃分。
環境管控單元包括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一般管控單元三類。優先保護單元指以生態環境保護為主的區域,主要包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空氣一類功能區等。重點管控單元指涉及水、大氣、土壤、自然資源等資源環境要素重點管控的區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城鎮規劃區和產業集聚的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一般管控單元指除優先保護單元和重點管控單元之外的其他區域。
全市共劃定環境管控單元22個。其中,優先保護單元6個,約占全市國土面積的30.1%,主要分布在新余市分宜縣大崗山、仙女湖區、孔目江上游、北面和南面低山丘陵森林生態屏障區,涉及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空氣一類功能區等生態環境敏感區面積占比較高、以生態環境保護為主的區域。重點管控單元10個,約占全市國土面積的33.9%,主要分布在新余市城鎮化和工業化、農業化區域,涉及各類開發區、城鎮規劃區以及環境質量改善壓力較大,需對水、大氣、土壤、自然資源等資源環境要素進行重點管控的區域。一般管控單元6個,約占全市國土面積的36.0%。
(二)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優先保護單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和城鎮開發建設,管控單元內的開發建設活動在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按照保護優先的原則,避免損害所在單元的生態服務功能和生態產品質量;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進行管控;在功能受損的優先保護單元優先開展生態保護修復活動,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重點管控單元應最佳化空間和產業布局,結合生態環境質量達標情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按照差別化的生態環境準入要求,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不斷提升資源利用效率,穩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一般管控單元主要任務是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及管理、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和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執行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要求。
三、套用實施
(一)推動成果數據共享。
依託江西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數據套用系統建設,強化“三線一單”管理平台套用和共享研究集成生態環境大數據,用大數據助推科學決策。認真落實市級總體要求,在數據更新維護、共享交換上做好支撐保障。要主動共享資源,實現“三線一單”數據套用系統共建共享。
(二)規範開發建設活動。
各縣(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和資源利用上線的管控,相關專項規劃編制、產業布局、重大項目選址應與“三線一單”銜接協調,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的引導作用。
(三)最佳化生態環境監管。
各縣(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強化“三線一單”在污染防治、生態修復、環境風險防控和日常環境管理中的套用,制定相關環境政策時應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作為監督開發建設行為和生產活動的重要依據,將優先保護單元和重點管控單元作為生態環境監管的重點區域,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作為生態環境監管的重要內容。
(四)實施動態更新調整。
原則上每5年組織開展全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情況評估,依據評估情況編制“三線一單”更新調整方案,按規定報批發布,同時按程式和要求報省級備案並上傳至省級“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數據套用系統。因地方發展戰略、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等調整,導致“三線一單”內容需進行更新的,由各級人民政府按程式申請更新和調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立“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的重要意義。縣(區)級黨委、政府是實施“三線一單”的責任主體,負責對本區域內“三線一單”的落地、保護和監督管理,將“三線一單”作為綜合決策的重要依據和前提條件,確保本地區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與“三線一單”的協調。
(二)強化技術支撐。
市級要組建長期穩定的專業技術團隊,安排落實專項經費,切實保障“三線一單”成果的編制、實施、評估、更新調整、數據套用與維護、宣傳培訓等工作正常開展。
(三)加大監督考核。
建立健全“三線一單”實施評估和監督機制,加強實施成效評估結果套用,對“三線一單”開展不力、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縣(區)和各級工作單位,加強督促指導,嚴格生態環境管控。
(四)加強宣傳培訓。
各縣(區)要依據本地區管理需求與工作推進情況,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廣泛宣傳和培訓,推廣“三線一單”套用經驗,擴大公眾宣傳與監督範圍,推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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