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年
元祐 | 元年 | 二年 | 三年 | 四年 | 五年 | 六年 | 七年 | 八年 | 九年 |
公元 | 1086年 | 1087年 | 1088年 | 1089年 | 1090年 | 1091年 | 1092年 | 1093年 | 1094年 |
| | 丁卯 | 戊辰 | | | | | | |
改元
大事記
元祐五年——開封建造水運儀像台。
出生
逝世
同期年號
元祐年間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權年號:
天祐民安(1090年-1097年):西夏皇帝夏崇宗李乾順的年號
保立:大理—
段正明(1082年至1094年在位)之年號
建安:大理—段正明(1082年至1094年在位)之年號
天祐:大理—段正明(1082年至1094年在位)之年號
寬治(1087年四月七日至1095年十二月十五日):日本堀河天皇年號
廣祐(1085年至1092年):
李朝—
李乾德之年號
會豐(1092年至1100年):李朝—李乾德之年號
歷史記載
元祐元年
元祐元年春正月庚寅朔,改元。丙午,錄在京囚,減死罪以下一等,杖罪者釋之。丁未,詔回賜
高麗王鞍馬、服帶、器幣有加。罷陝西、河東
元豐四年後
凡緣軍興添置官局。丙辰,久旱,幸相國寺祈雨。立神宗原廟。
戊午,甘露降。
二月
辛酉,以河決大名,壞民田,民艱食者眾,詔安撫使
韓絳振之。
乙丑,修《神宗實錄》。丁卯,詔左右侍從各舉堪任監司者二人,舉非其人有罰。
庚午,禁邊民與夏人為市。
辛未,
董氈卒,以其子
阿里骨襲河西軍節度使、邈川首領。庚辰,夏人入貢。辛巳,
刑部侍郎蹇周輔坐變鹽法落職。
三月辛未,詔毋以堂差沖在選已注官。置訴理所,許熙寧以來得罪者自言。命
太學公試,司業、博士主之,如春秋補試法。癸酉,置
開封府界提點刑獄一員。乙亥,罷
熙河蘭會路經制財用司。己卯,復
廣濟河輦運。辛巳,詔民間疾苦當議寬恤者,監司
具聞。以
程頤為
崇政殿說書。乙酉,許
職事官帶職。
五月丁巳朔,以
資政殿大學士韓維為
門下侍郎。罷諸路重祿,復熙寧前舊制。庚申,夏人來賀即位。壬戌,詔侍從、台官、監司各舉縣令一人。戊辰,命
程頤同修立
國子監條制。
己巳,幸揚王、荊王第,官其子九人。
癸酉,復左、右天廄坊。
壬午,詔
文彥博班宰相之上。
六月甲辰,置《春秋》博士。
呂惠卿落職,分司南京、蘇州居住。戊申,以
富弼配享神宗廟庭。庚戌,太白晝見。甲寅,詔正風俗,修
紀綱,勿理
隱疵細故。復置
通利軍。程頤上疏論輔養
君德。
十二月庚寅,詔將來服除,依
元豐三年故事,群臣勿上
尊號。戊戌,華州
鄭縣小敷谷山崩。
戊申,詔以冬溫無雪,決繫囚。是歲,河北、楚、海諸州水。
元祐二年
二年春正月
乙丑,封秉常子乾順為夏國主。戊辰,詔舉人程試,
主司毋得於《老》、《莊》、《列子》書命題。辛巳,詔蘇轍、劉分攵編次神宗御製。白虹貫日。
二月丁亥,遣
左司諫
朱光庭使河北,振民被災者。詔施、黔、戎、瀘等州保甲監司免歲閱。丁酉,加賜于闐國金帶、錦袍、器幣。
己亥,命
吏部選人
改官,歲以百人為額。辛丑,詔陝西、河東行策應牽製法。是月,代州地震。
三月壬戌,
太皇太后手詔,止就
崇政殿受冊。戊辰,詔中外侍從歲舉郡守各一人。令
御史台察民俗
奢僭者。夏人遣使入謝。癸酉,奉安神御於景靈宮宣光殿。庚辰,詔
內侍省供奉官以下百人為額。
秋七月辛亥,詔戶部修《會計錄》。
韓絳以
司空致仕。夏人寇鎮戎軍。詔府界、三路教閱保甲。複課利
場務虧額科罰。丙辰,罷諸州數外歲貢。戊午,以遼蕭德崇等賀坤成節,曲宴
垂拱殿,始用樂。庚申,進封
李乾德為
南平王。
辛酉,改
誠州為渠陽軍。
辛未,韓維罷。
八月辛巳,
程頤罷
經筵,權同
管勾西京國子監。癸未,以西蕃寇洮、河,民被害者給錢粟,死者賜帛其家。詔復進納人
改官舊法。
乙酉,命
呂大防為西京安奉神宗御容禮儀使。
庚寅,西南蕃遣人入貢。
癸巳,以夏國政亂主幼,強臣乙逋等擅權逆命,詔諸路帥臣嚴兵備之。庚子,授
西蕃首領心牟欽氈銀州
團練使,溫溪心瓜州團練使。辛丑,涇原言夏人寇三川諸砦,官軍敗之。丁未,岷州行營將
種誼復
洮州,執
蕃酋鬼章青宜結。
冬十月
壬午,奉安神宗御容於會聖宮及
應天院。
癸未,日有五色雲。戊子,恭謝景靈宮。辛卯,減西京囚罪一等,杖已下釋之。己亥,西南龍、張蕃遣人入貢。庚子,論復洮州功,種誼等遷秩、賜銀絹有差。
十一月丙辰,復置
漣水軍。庚申,獻鬼章於崇政殿,以罪當死,聽招其子及部屬歸以自贖。乙亥,大雪甚,民凍多死,詔加振恤,死無親屬者官瘞之。罷內殿承制試換文資格。
丙子,決囚。
十二月
乙酉,賜諸軍及貧民錢。
丙戌,興龍節,初上壽於
紫宸殿。己丑,大寒,罷
集英殿宴。壬辰,兀征聲延部族老幼萬人渡河南,遣使廩食之,仍諭聲延勿失河北地。
乙未,白虹貫日。
壬寅,頒《元祐敕令式》。是冬,始閉汴口。
元祐三年
三年春正月己酉朔,不受朝。庚戌,復廣惠倉。己未,朝獻景靈宮。庚申,雪寒,發
京西谷五十餘萬石,損其直以紓民。辛酉,詔
廣南西路朱崖軍開示恩信,許生黎悔過自新。
壬戌,罷上元
游幸。
壬申,
阿里骨奉表詣闕謝罪,令邊將無出兵,仍罷招納。甲戌,決囚。
二月甲申,罷修金明池橋殿。
乙酉,德音:減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工役權放一年,流民飢貧量與應副。
丙戌,詔河東苦寒,量度存恤戍兵。
癸巳,罷春宴。
乙未,白虹貫日。辛丑,太白晝見。
乙巳,廣東兵馬監童政坐擅殺無辜,伏誅。
三月丙辰,韓絳薨。丁巳,御集英殿策進士。
戊午,策武舉。
己巳,賜
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一千一百二十二人。乙亥,夏人寇德靜砦,將官
張誠等敗之。
五月癸亥,漢東郡王宗瑗薨。
秋七月戊申,荊王頵薨。戊辰夜,東北方明如晝,俄成赤氣,中有白氣經天。
辛未,太白晝見。
癸酉,忠州言
臨江塗井鎮雨黑黍。
八月戊寅,阿里骨入貢。己卯,進封揚
王顥為
徐王。辛巳,復置
荊門軍。
丙戌,罷吏試斷刑法。
丁酉,渠陽蠻入寇。辛丑,降繫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九月庚申,禁宗室聯姻
內臣家。乙丑,
阿里骨復遷職,加封邑。詔觀察使以上給
永業田。丁卯,御集英殿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
十月丙戌,詔罷新創諸
堡砦,廢渠陽軍。戊戌,復南、北
宣徽院。
十一月甲辰,遣
吏部侍郎范百祿等行河。丁卯,大食麻囉拔國入貢。詔歲以十月給巡城兵衣裘。十二月丁酉,
渝州獠人寇小溪。
壬寅,白虹貫日。
閏月癸卯朔,頒《元祐式》。
甲辰,范鎮定鑄律、度量、鐘磬等以進,令
禮部、
太常參定。戊申,減宰執賜予。庚申,置
六曹尚書權官。丙寅,詔
吏部詳定
六曹重複利害以聞。是歲,
三佛齊、
于闐、西南蕃入貢。天下上戶部:主戶二百一十三萬四千七百三十三,丁二千八百五十三萬三千九百三十四。客戶六百一十五萬四千六
百五十二,丁三百六十二萬九千八十三。斷
大辟二千九百一十五人。
元祐四年
四年春正月
壬申朔,不受朝,群臣及遼使詣東上閣門、內東門拜表賀。
丙子,宴遼使於紫宸殿。甲申,以夏人通好,詔邊將毋生事。
夏四月乙巳,
呂大防等以久旱求罷,不允。丁未,
曹佾薨。
戊申,罷大禮使及奏告執政加賜。
戊午,立試進士四場法。
壬戌,弛在京牧地與民。
八月壬寅,敕郡守貳以“四善三最”課縣令,吏部歲上監司考察
知州狀。辛酉,
太皇太后詔:今後明堂大禮,毋令百官拜表稱賀。
冬十月辛丑,西南程蕃入貢。丁未,龍蕃入貢。
戊申,
翰林學士蘇轍上《神宗御集》,藏寶文閣。癸丑,御邇英殿,講官
進講《三朝寶訓》。
十二月庚子,遼使
耶律常等賀興龍節,曲宴
垂拱殿。癸丑,更定
朝儀二舞曰《威加四海》、《化成天下》。甲寅,減鄜延等路戍兵歸營。
戊午,以御史闕,令中丞、兩省各舉二人。是歲,夏國、邈黎、大食、麻囉拔國入貢。
元祐五年
二月丁酉,罷諸州、軍
通判奏舉改官。
己亥,夏人歸
永樂所掠吏士百四十九人。庚子,加溪洞人田忠進等九十二人
檢校官有差。辛丑,以旱罷,修黃河。
癸卯,禱雨
岳瀆,罷浚京城壕。丁未,減天下囚罪,杖以下釋之。庚戌,
文彥博以太師充護國軍、
山南西道節度等使
致仕,令
所司備禮冊命。壬子,彥博乞免冊禮,從之。甲
五月
壬申,詔差役法有未備者,令王岩叟等具利害以聞。乙亥,雨。己卯,
御殿復膳。
七月壬申,涇原路經略
司言:諸人違制典買蕃部田土,許以免罪,自二頃五十畝以下,責其出刺弓箭手及買馬備邊用各有差。乙酉,夏人來議分畫疆界。
十二月辛卯朔,
許將罷。安康郡王宗隱薨。丙辰,
禁軍大閱,賜以銀楪、匹帛,罷轉資。是歲,東北旱,浙西水災。賜宗室子授官者四十四人。斷
大辟四千二百六十有一。
高麗、
于闐、龍蕃、
三佛齊、
阿里骨入貢。
元祐六年
六年春正月
辛酉朔,不受朝,群臣及遼使詣東上閣門、內東門拜表賀。
癸酉,詔
祠祭、
游幸毋用羔。
夏四月
乙未,復置通禮科。丙申,詔恤刑。辛丑,詔大臣堂除差遣,非行能卓異者不可輕授。仍搜訪遺材,以備擢任。夏人寇熙河蘭岷、
鄜延路。
壬寅,太白晝見。
壬子,賜
南平王李乾德
袍帶、金帛、鞍馬。
八月
己丑,三省進納後
六禮儀制。辛卯,詔
御史台:臣僚親亡十年不葬,許依條彈奏及令吏部檢察。
己亥,改
宗正屬籍曰《宗藩慶系錄》。令文武臣出入京城門書職位、差遣、姓名及所往。己酉,修《神宗寶訓》。癸丑,詔
鄜延路都監
李儀等以違旨夜出兵入界,與夏人戰死,不
贈官,余官降等。
乙卯,夏人寇懷遠砦。
九月丁亥,夏人寇麟、府二州。壬辰,詔州民為寇所掠,廬舍焚盪者給錢帛,踐稼者振之,失牛者官貸市之。
癸巳,御集英殿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丁酉,
御試方正王普等,遷官有差。歲出內庫緡錢五十萬以備邊費。
甲辰,幸上清儲祥宮。壬子,宮成,減天下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癸丑,以執政官行
謁禁法非便,詔有利害陳述勿禁。
冬十月丁卯,有流星晝出東北。庚午,朝獻
景靈宮,還,幸
國子監,賜
祭酒豐稷三品服,監學官賜帛有差。庚辰,令諸宮院建國小。貴妃苗氏薨。癸未,編修神宗御製官轉秩加賞。詔京西提刑司歲給錢物二十萬緡,以奉陵寢。
元祐七年
七年春正月
甲辰,以遼使耶律迪卒,輟朝一日。乙巳,張誠一以穿父墓取犀帶,責授左武衛將軍,提舉
亳州明道宮。
夏四月己未,立皇后孟氏。甲子,命
呂大防為皇后
六禮使。甲戌,立考察縣令課績法。
八月丙辰,罷監酒稅務增剩給賞法。己未,詔西邊諸將嚴備,毋輕出兵。乙亥,戒邊將毋掊克軍士。前陷交阯將吏蘇佐等十七人自拔來歸。
九月戊戌,詔:“
冬至日南郊,宜依故事設
皇地祇位。禮畢,別議方澤之儀以聞。”己酉,永興軍、蘭州、鎮戎軍地震。
冬十月庚戌朔,
環州地震。丁巳,陝西有前代帝王陵廟處,給民五家充守陵戶。丁卯,夏人寇環州。
十一月辛巳,太白晝見。甲申,詔
太中大夫以上許占
永業田。
丙戌,
于闐入貢。
庚寅,帝齋
大慶殿。辛卯,朝獻
景靈宮。壬辰,饗太廟。癸巳,祀天地於
圜丘,赦天下,群臣中外加恩。罷南京榷酒。民罹親喪者,戶以差等與免徭。辛丑,賜徐王劍履上殿。
元祐八年
八年春正月己卯朔,不受朝。甲申,
蔡確卒。
丁亥,御邇英閣,召宰臣讀《寶訓》。
庚寅,詔復
范純仁太中大夫。壬辰,幸太乙宮。庚子,詔頒
高麗所獻《黃帝針經》於天下。
二月己酉,詔西南蕃龍氏遷秩
補官。辛亥,禮部尚書蘇軾言:“高麗使乞買歷代史及《策府元龜》等書,宜卻其請不許。”省臣許之,軾又疏陳五害,極論其不可。有旨:“書籍曾經買者聽。”壬子,詔刑部不得分禁系人數,瘐死數多者申
尚書省。癸丑,詔
大寧郡王以下出就外學。
三月甲申,
蘇頌罷。辛卯,
范百祿罷。庚子,詔御試舉人複試賦、詩、論三題。
夏四月丁未朔,夏人來謝罪,願以蘭州易塞門砦,不許。癸丑,詔
恤刑。甲寅,令
范祖禹依先朝故事止兼
侍講。丁巳,詔南郊合祭天地,罷禮部集官詳議。
秋七月丙子朔,以觀文殿大學士
范純仁為尚書右僕射兼
中書侍郎。戊寅,令陝西沿邊
鐵錢、銅錢悉還近地。
八月丁未,久雨。禱山川。
辛酉,以太皇太后疾,帝不視事。壬戌,遣使按視京東西、河南北、淮南水災。癸亥,減京師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丁卯,禱於
岳瀆、宮觀、祠廟。戊辰,赦天下。
庚午,詔陝西復鑄小銅錢。
辛未,禱於天地、宗廟、社稷。乙亥,禱於諸陵。
九月戊寅,
太皇太后崩。己卯,詔以太皇太后園陵為山陵。庚辰,遣使告哀於遼。甲申,命
呂大防為山陵使。壬辰,詔山陵修奉從約,諸道毋妄有進助。
冬十月
戊申,群臣七上表請聽政。戊辰,徐王顥乞解官給喪,詔不允。庚午,復內侍劉瑗等六人。
十一月
丙子,始御垂拱殿。
乙未,以雪寒,振京城民飢。
壬寅,賜勞修奉山陵兵士。
十二月乙巳,
范純仁乞罷,不允。甲寅,仿《
唐六典》修官制。丁巳,遼人遣使來
弔祭。出錢粟十萬振流民。己巳,上太皇太后謚曰宣仁聖烈皇后。是歲,河入德清軍,決內
黃口。
元祐九年
(紹聖元年)
三月壬申朔,日有食之。乙亥,
呂大防罷。庚辰,詔大學合格上捨生推
恩免省試,附科場春榜。
乙酉,御集英殿策進士。
丁亥,策武舉。戊子,以徐王顥為太師,徙封冀王。癸巳,詔振京東、河北流民,貸以谷麥種,諭使還業,蠲是年租稅。丁酉,賜
禮部奏名進士、
諸科及第出身九百七十五人。蘇轍罷。
夏四月乙巳朔,
阿里骨進獅子。丙午,以旱,詔
恤刑。
己酉,詔中外決獄。庚戌,詔有司具醫藥治京師民疾。
壬子,蘇軾坐前掌制命語涉譏訕,落職知英州。
癸丑,改元。白虹貫日。甲寅,以
王安石配饗神宗廟庭。
蔡確追復右正議大夫。戊午,復新城兩廂。庚申,減
四京囚罪一等,杖以下釋之。壬戌,以
資政殿學士
章惇為
尚書左僕射兼
門下侍郎。
范純仁罷。丙寅,罷五路經、律、通禮科。丁卯,詔諸路復
元豐免役法。戊辰,同修國史
蔡卞請重修《神宗實錄》。
五月壬寅,罷修官制局。
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令專二經,立宏詞科。己酉,修國史
曾布請以
王安石《日錄》載之《神宗實錄》。太白晝見。辛亥,
劉奉世罷。癸丑,詔中外學官,非
制科、進士、上捨生入官者並罷。編類元祐群臣章疏及更改
事條。甲寅,
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謂天地合祭非古,詔
禮部、
太常詳議以聞。乙丑,
八月丙戌,召輔臣
觀稼後苑。日有五色雲。壬辰,應制科趙天啟以累上書狂妄黜。
九月癸卯,遣御史
劉拯按河北水災,振饑民。丙午,御集英殿,策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庚戌,罷
制科。罷廣惠倉。癸丑,令監司歲察守臣課績優者以聞。甲寅,知廣州唐義問坐棄渠陽砦,責授
舒州團練副使。庚申,太白晝見。丁卯,詔京東西、河北振恤流民。戊辰,流星出
紫微垣。
十一月
己亥朔,復八路差官法。
壬子,以冬無雪,決繫囚。
蔡確特追復觀文殿大學士。甲寅,開封男子
呂安斥乘輿,當斬,貸之。丁己,詔河北振飢,諸路恤流亡,官吏有善狀、才能顯著者以聞。
十二月
辛未,申嚴銅錢出外界法。庚辰,命諸路祈雪。
丙戌,滑州浮橋火。
己丑,漳河決溢,浸洺、磁等州,令計置堙塞。甲午,
范祖禹、
趙彥若、黃庭堅坐史事責授
散官,永、澧、黔州安置。是歲,京師疫,
洛水溢,太原地震,河北水,發京東粟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