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簡介,個人履歷,正道直言,成語典故,
人物簡介
朱光庭(公元1037年—公元1094年),字公炎,北宋大臣,洛黨要員,河南府偃師縣人。嘉佑進士,出任萬年縣主薄,後歷修武、垣曲縣令。哲宗即位,司馬光薦為左正言,奏請廢除青苗、保甲等法,又劾變法派章淳、蔡確。宣仁太后嘉獎他堅守正道、敢於直言,升左司諫。葬於偃師西部邙山之陽。
個人履歷
辭父蔭擢第,調萬年主簿。數攝邑,人以“明鏡”稱。歷四縣令。曾孝寬以才薦,神宗召見,問欲再舉安南之師。光庭對曰“願陛下勿以人類畜之。蓋得其地不可居,得其民不可使,何益於廣土闢地也。”又問治何經,對曰:“少從孫復學《春秋》。”又問:“今中外有所聞乎?”對曰:“陛下更張法度,臣下奉行或非聖意,故有便有不便。誠能去其不便,則天下受福矣。”帝以其言為疏闊,不用。簽書河陽判官,從呂大防於長安幕府。五路出師討西夏,雍為都會,事倚以辦,調發期會甚急,光庭每執不從。使者怒,將加以乏興罪,光庭求免去,大防為之解。
哲宗即位,司馬光薦為左正言,首乞罷提舉常平官、保甲青苗等法。論蔡確為山陵使,而乃先靈駕而行,為臣不恭。又言章惇欺罔肆辯,韓縝挾邪冒寵,言甚切。宣仁後嘉其守正,諭令盡言,毋有所畏避。遷左司諫,又論“蘇軾試館職發策云:‘今欲師仁祖之忠厚,而患百官有司不舉其職,或至於媮;欲法神考之厲精,而恐監司、守令不識其意,流入於刻。’臣謂仁宗難名之盛德,神考有為之善志,而不當以‘媮’、‘刻’為議論,望正其罪,以戒人臣之不忠者。”未幾,中丞傅堯俞、侍御史王岩叟相繼論列。宣仁後曰:“詳覽文意,是指今日百官有司、監司守令言之,非所以諷祖宗也。”遂止。
河北飢,遣持節行視,即發廩振民;而議者以耗先帝積年兵食之蓄,改左司員外郎。遷太常少卿,拜侍御史。論蔡確怨謗之罪,確貶新州。拜右諫議大夫、給事中。乞補外,除集賢殿修撰、知亳州。數月召還,復為給事中。
坐封還劉摯免相制,復落職守亳。歲余,徙潞州,加集賢院學士。鄰境旱飢,流民入境者踵接,光庭日為食以食之,常至暮,自不暇食,遂感疾,猶自力視事。出禱雨,拜不能興,再宿而卒,年五十八。紹聖中,追貶柳州別駕。元符初,又停錮其諸子。
正道直言
哲宗元祐初年,司馬光執政,薦朱光庭為左正言(諫官)。光庭對新法議論批評頗多,主張廢除“保甲”、“ 青苗”等法;彈劾山陵使蔡確,曾走在神宗靈駕前面,是對皇帝的不敬;揭發新黨重要人物章惇的欺騙蒙蔽、肆意狡辯;指責韓縝的挾扶奸邪、嫉害良臣等罪過。宣仁太后嘉獎他堅守正道,敢於直言,提升朱光庭為左司諫。
有一年河北發生災荒,老百姓生活很苦,光庭受皇帝的任命前往巡視,發倉賑濟。有人奏稱他耗盡樂先帝多年 積蓄,有害於軍備,遂被改任左司員外郎,後遷太常少卿,拜侍御史。 光庭因彈劾蔡確怨謗之罪,轉任右諫議大夫給事中。光庭請朝廷派他到京城以外任職,被授以集賢院修撰,主 持亳州政務。後召還京,復為給事中。
元祐八年(1093)九月,哲宗親政,改年號為紹聖,起用新黨章惇、曾布等人,劉摯罷向,光庭降職守亳。年 余,又貶潞州,臨境遭荒年,饑民流於潞州。光庭親自為災民煮粥,從早到晚,繁忙不暇,積勞成疾,但仍盡力辦事。一次,因發生旱災祈雨,長跪而死,終年58歲,葬在偃師西部的邙山之陽。
作為守舊派的朱光庭,因歷史的局限,受朝廷擺布事不可避免的。但他身為朝內諫官,敢於正道直言,辦事奮不顧身;遭貶後做地方官,又能清正廉潔,關心百姓疾苦,不顧個人安危。這些難能可貴的精神,都是值得後人敬仰的。
成語典故
【典故】朱公掞見明道於汝州,逾月而歸。語人曰:光庭在春風中坐了一月。宋朱熹《伊洛淵源錄》卷四【釋義】象坐在春風中間。比喻同品德高尚且有學識的人相處並受到薰陶。【用法】作謂語;指遇到良師【近義詞】如沐春風、春風化雨【成語故事】宋朝時期,
【典故】朱公掞見明道於汝州,逾月而歸。語人曰:‘光庭在春風中坐了一月。’宋·朱熹《伊洛淵源錄》卷四
【釋義】象坐在春風中間。比喻同品德高尚且有學識的人相處並受到薰陶。
【用法】作謂語;指遇到良師
【近義詞】如沐春風、春風化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