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拱殿是宋代皇宮大殿名稱,乃官家平日處理政務、召見眾臣之所,於福寧殿南,是皇帝“內朝”日常接見群臣商討國家大事的地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垂拱殿
- 外文名:無
- 屬性:宋代皇宮大殿名稱
- 於:福寧殿南
建制功用,位置參照,歷史事件,建築考證,
建制功用
位置參照
北宋時,汴京大內宮殿是在唐汴州衙城基礎上改建成的,在大內正門宣德門內中軸線上建大朝大慶殿,其後為紫宸殿。又參考晚唐洛陽宮在中軸線西另闢一南北軸線,前建文德殿,後建垂拱殿。紫宸、文德二殿都曾朔望視朝,都具日朝的性質,垂拱殿則是日常視事的常朝。這樣,在汴京大內又恢復了中軸線上前後兩組宮殿相重的布局。其中宮寢殿在中軸線的西側,垂拱殿之後。
歷史事件
《宋史·禮志十九》:“皇帝日御 垂拱殿 ,文武官日赴 文德殿 正衙曰常參,宰相一人押班。”
宋仁宗親政後,寵愛尚美人,“一日,尚氏於上前有侵後語”,郭皇后“批其頰,上自起救之,誤批上頸”,於是皇帝大怒,宣布廢后。現在看來,廢皇后其實無關於國計民生,但在儒臣們看來,卻是涉及君德的大事。右司諫?仲淹帶頭,“即與權御史中丞孔道輔率知諫院孫祖德,侍御史蔣堂、郭勸、楊偕、馬絳,殿中侍御史段少連,左正言宋郊,右正言劉渙詣垂拱殿門,伏奏皇后不當廢,願賜對,以盡其言。護殿門者闔扉,不為通,道輔撫銅環,大呼曰:‘皇后被廢,奈何不聽台諫入言!’”皇帝自感理虧,不願接見,“尋詔宰相召台諫”。宰相呂夷簡憎恨郭后,全力慫恿和支持皇帝廢郭后,卻在台諫官的責問下無言以對。最後皇帝和宰相只能採取霸道的辦法,將孔道輔、范仲淹等黜責,“遣使押道輔及?仲淹亟出城,仍詔諫官、御史自今?須密具章疏,毋得相率請對,駭動中外”。
至遲從北宋仁宗時起,宋代皇族譜牒的定期修纂制度已逐漸形成,徽宗時已相當完備。宋代制度,宗正寺及下轄的玉牒所負責修纂各種皇族譜牒,宗正寺置卿、少卿、丞、主簿等屬官,由右丞相任提舉編修官。並規定,仙源類譜每十年一修纂呈進,宗藩慶系錄一年一修纂呈進,但事實上並沒有嚴格執行。宗正寺修進呈送皇族譜牒,要舉行“告禮”,即告天地、宗廟、社稷、欑陵。其儀用犧尊、籩、豆各一,實以酒、脯、醢祭告。“告禮”之後,宮廷還要舉行非常隆重的“進書儀”,“用黃麾細仗、教坊樂、僧道威儀前導,上御垂拱殿觀書,宰執皆升殿侍立。”儀式之後,參與修撰譜牒的相關人員一般都會有晉升的機會。
北宋前期,文臣自太子中允,武臣自內殿崇班以上均為升朝官。神宗改革官制後,文臣自通直郎到開府儀同三司,武臣自修武郎到太尉,為升朝官。又改侍從官以上官員每天赴垂拱殿朝見,稱為“常參(日參)官”;朝廷各司的朝官,每五天一次赴紫辰殿朝見,稱為“六參(每月六次)官”;另一種是每逢朔(初一)、望(十五)赴紫辰殿朝見,稱為“朔參官”。
元軍進駐杭州後,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南宋皇城被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火“焚毀過半”。十年後,江南佛教總管、西僧楊璉真伽報請獲準,在皇城廢墟上建五座佛寺,即在垂拱殿基上建報國寺,在延和殿基上建小仙林寺,在福寧殿基上建興元寺,在和寧門址上建般若寺,在芙蓉閣址上建聖果寺。五寺在元末又毀。到了明代,張士誠進入杭州後,以萬松嶺為界,南宋的皇城舊址成了荒郊野嶺,慢慢地消失了。只有報國寺屢毀屢建,至清尚在。
《南渡行宮記》最早出現在元代陶宗儀的《南村輟耕錄》,根據《南宋皇城歷史文化地理綜合研究》的考證,《南渡行宮記》記載的是理宗景定、鹹淳年間(1261~1266)情況,作者陳隨應,應為陳隨隱,名世崇,字伯仁,號隨隱,曾任東宮講堂掌書。其中關於垂拱殿的記載與《建炎以來朝野雜記》記載基本相同,很可能摘錄自同一份資料。
建築考證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對垂拱殿一組建築作了較詳細的描述,這是臨安大內唯一的最詳細的建築記錄。
“其廣僅如大郡之設廳……每殿為屋五間,十二架,修六丈,廣八丈四尺,殿南檐屋三間,修一丈五尺,廣亦如之,兩朵殿各二間,東西廊各二十間,南廊九間,其中為殿門,三間六架,修三丈,廣四丈六尺。殿後擁舍七間,壽皇(高宗)因以為延和殿”。《南渡行宮記》載:延和殿有“右便門通後殿”。 依據這段文字可知.垂拱殿實為一廊院式建築群,前後兩進。第一進院落主要殿宇為垂拱殿,殿東西兩側帶有朵殿。過20間東西廊後,轉到南廊,兩端各九間,中央夾一門。但這裡朵殿及兩廊,南廊尺寸未給出,現按通常的建築尺度,推定朵殿兩間廣28尺,另外再依據大門和南廊長度推算,此處南廊九間理解為大門兩側各九間,即每側長67.5尺,總長為135尺,則加上大門,院落南面寬181尺。再看東西廊20間,假定廊子開間為7.5尺,則可得出廊子長度為150尺,院子的尺度控制在寬181尺、深150尺的範圍,約合寬58米、深48米。這樣的尺度對於中等規模的建築群是合適的。第二進院主要建築即為擁舍七間了。其右側有一小門,通後殿。至於“殿南檐屋三間”在何位置,尚不明確,似應設於垂拱殿前檐下,以抱廈形式存在。據此繪出這組建築的平面復原想像圖。
對於這組建築群中的垂拱殿,依據文獻,可作出以下的復原想像圖。現說明如下:
開間劃分:此建築殿身採用逐間遞減式,當心間廣20尺,兩次間廣17尺,兩梢間各廣15尺。側立面共四開間,總進深60尺,兩梢間各廣10尺。至於南檐屋,其“修一丈五尺”可理解為自殿身前檐向前伸出15尺,而“廣亦如之”不可能是廣15尺,因為這一尺寸難以做成三間,故將其“廣亦如之”理解成開間處理如同殿身,做成“遞減式”,當心間廣20尺,次間廣10尺。椽架及構架:殿身椽架為12架,每架水平長5尺,構架採用前後乳袱對六椽袱、乳袱用五柱形式,身內雙槽。前部減除當心間前檐柱,以便接南檐屋。按常見的宋代抱廈形式推測,南檐屋應採用九脊頂,以山面朝前。其心間構架為抱廈檐柱與殿身檐柱間架丁袱,再於丁袱上作*頭袱及平梁以承角梁、槫、椽,並承出際、搏風等。南檐屋椽架共8架,每架水平長5尺,以便與殿身搭接。鋪作:採用三等材,五鋪作單杪單下昂,逐間皆用單補間。柱高:本著柱高不越間廣的原則,柱高定為18尺。屋頂形式:採用九脊頂。最終形式:垂拱殿為正面五開間,側面四開間,單檐九脊頂之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