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要求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以及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2年,本機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嚴格落實《條例》《規定》和本市政務公開工作要求,圍繞本機關重點工作,進一步加大重點領域公開力度,持續加強疫情防控信息發布,做好解讀回應和公眾參與,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最佳化公開渠道,夯實公開基礎,全面推進本市衛生健康系統政務公開工作。主要情況綜述如下:
(一)主動公開方面
2022年,主動公開本機關公文類信息222條,其中,規範性檔案24條、規劃計畫信息15條、業務類政策檔案信息183條。
1.法定主動公開內容。2022年,按時發布年度統計數據,更新機構領導、直屬單位等機構概況信息,通過“一網通辦”全面公開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依據、條件、程式等。通過“雙公示”欄目公開本機關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按時公開部門、本級和下屬單位年度預決算、績效目標、專項資金和政府採購等信息14條;定期公布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13條,入口網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專欄及時發布疫情通報、防控動態、防控知識、通知公告、新聞發布會及預防接種等信息1687條;主動公開本機關隨機監督抽查結果信息20條,每季度定期公布本市二次供水(用戶水龍頭水)水質監測結果和合格率情況;主動公開年度建議提案辦理情況和答覆信息119條。及時公開本市衛生健康政策措施及實施情況,入口網站新聞發布、工作動態等欄目共發布政務動態信息近3000餘條,設定2022年為民辦實事項目專欄,全過程發布“上海市示範性社區康復中心建設”“新建改建6個醫療急救分站”“中醫藥特色示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項目信息。
2.年度重點公開內容。2022年,完成本市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企業查詢功能建設,推進職業健康管理信息公開;在每季公布本市吊銷醫療機構、醫師執業許可證信息基礎上,新增公布註銷註冊醫師名單;新增公布本市審核合格的第三方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機構名單及本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機構全面排查整頓結果;新增行政處罰案件主動公開信息的檢索功能,提高查詢利用的便捷度。此外,主動公開本機關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法治政府建設報告等信息,動態調整更新本機關權責清單、政務服務清單及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等。
3.政策解讀和回應關切。一是及時發布規範性檔案等重大政策信息,多形式開展解讀。2022年,共發布《上海市職業病診斷機構備案管理辦法》《關於本市加強醫院安全秩序管理的通告》等規範性檔案24件,共編制政策解讀22條與政策檔案同步發布,其中圖文、媒體解讀共6條。二是本機關負責人通過民生訪談、新聞發布會、電視欄目等形式,全面解讀上海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舉措和成效,介紹本市疫情防控進展情況,回應社會關注熱點。三是開展精準推送,“一網通辦”企業專屬網頁上新增展示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備案信息,“一網通辦”出生一件事和醫療付費一件事在全市三甲醫院和部分區級醫院均開展了多形式的宣傳和解讀;結合功能社區衛生服務推進,由市總工會牽頭在企事業、樓宇園區、養老機構等場所發放宣傳手冊、折頁,宣傳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理念和政策。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2022年,本機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413件,申請數量較去年持平;答覆416件(含上年度結轉申請9件),均在法定期限內予以答覆。予以公開及部分公開151件,占36.3%;不予公開6件,占1.4%;因本機關不掌握等原因無法提供211件,占50.7%;不予處理20件,占4.8%;其他處理28件,其中,申請人主動撤銷19件,占6.7%。辦理過程中嚴格落實本機關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範,加強與申請人溝通,嚴格落實補正、徵求第三方意見等環節,不斷完善公開申請辦理流程,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辦理。
2022年,涉及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5件、行政訴訟3件,除2件其他結果外,其餘均維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強化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根據《條例》《規定》要求,落實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細則及其配套工作規範,嚴格實施公文類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和發布審查,開展對歷史公文的公開屬性重新審核,做到應公開盡公開。
2.強化公文集中規範公開。本機關入口網站“政策檔案”專欄設規範性檔案和業務類兩個分類,業務類又細分23個子欄目,分類集中發布本機關政策檔案信息,並對規範性檔案標識有效性;“規劃計畫”欄目設“專項規劃計畫”和“綜合規劃計畫”子欄目,發布本機關規劃計畫信息。
3.強化法定主動公開維護。根據《條例》《規定》要求設定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欄目,發布本機關履職依據、機關簡介、統計信息、行政許可、處罰/強制、預算/決算、收費項目、權責清單、疫情防控等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並做好欄目的日常巡查、維護,確保內容及時更新。
(四)平台建設方面
1.入口網站。2022年,本機關入口網站共發布信息超過10萬條,開展20期線上訪談,總訪問量超過1972萬次。完成本機關政務公開標準目錄更新、歸集公開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信息,完成法治宣傳、年度飲用水衛生宣傳、年度實事項目等欄目更新和建設。持續推進網站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完成本市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企業查詢、行政處罰公示信息查詢、政策發布頁面提供pdf版檔案下載和開放網民留言、信訪來訪預約等功能建設,不斷提升網站服務水平。此外,每季度開展網站自查並及時整改,加強安全防護和運維管理,確保網站安全穩定運行。
2.政務新媒體。“健康上海12320”微信微博作為本機關官方新媒體平台,權威發布政務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熱點問題,熱心解答網友健康方面疑問,主動服務市民健康信息需求,在疫情防控信息發布、衛生健康行業宣傳、健康科普中發揮重要作用。2022年,微信推送信息1300餘條,微博推送信息1700餘條,每天與“上海發布”同步發布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政務新媒體單篇最高點擊量336.5萬人次。
3.12320衛生熱線。2022年,上海市12320衛生熱線受理服務102.8萬件次,其中,諮詢類79.3萬件次;向市民推送各類健康提示簡訊157萬條。
(五)監督保障方面
一是健全組織領導。本機關落實主要領導親自主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通過委務會研究審議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等統籌推進政務公開工作。
二是加強監督考核。將公開要求納入年度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查工作內容和醫院等級評審指標體系,通過綜合監管督查、醫院等級評審等工作對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
三是做好業務培訓。組織2022年全國衛生健康政務公開視頻培訓班(上海分會場),邀請相關業務處室和直屬單位參加培訓,通過線上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專題輔導和《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解讀等培訓內容,不斷提高本市衛生健康系統政務公開意識和工作能力。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1
1
10
行政規範性檔案
24
56
151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25326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342
行政強制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994.4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397
7
0
2
1
6
413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137
4
0
0
1
6
148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
0
0
0
0
0
6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91
1
0
2
0
0
94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117
0
0
0
0
0
117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3
0
0
0
0
0
3
2.重複申請
17
0
0
0
0
0
17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9
0
0
0
0
0
9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3.其他
19
0
0
0
0
0
19
(七)總計
402
5
0
2
1
6
416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4
2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3
0
2
0
5
3
0
0
0
3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3
0
2
0
5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
一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發布需持續加強;二是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公眾參與方面需進一步推進;三是主動公開內容需進一步細化深化。
(二)改進措施
一是不斷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發布工作機制,入口網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專欄持續集中發布疫情通報、防控動態、防控知識、通知公告、新聞發布會及疫苗接種等信息,回應社會關切,開展科普宣傳;二是通過修訂完善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進一步推進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公眾參與;三是通過新增公布註銷註冊醫師名單、本市審核合格的第三方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機構名單及本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機構全面排查整頓結果,提供本市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企業查詢服務、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檢索功能,不斷細化深化本機關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內容。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2年,本市衛生健康領域重點公開情況如下:
(一)持續加強疫情防控信息發布。一是每日在本機關政務新媒體與“上海發布”同步發布疫情防控信息,及時發布本市疫情風險地區調整、本土疫情流調等信息。本機關入口網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專欄集中發布疫情通報、防疫動態、防控知識、通知公告、新聞發布會及疫苗接種等信息。及時公布本市醫療機構門急診停診複診、全市二級以上醫院開設發熱門診及各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心、分中心、服務站、村衛生室)發熱診間等信息,滿足民眾看病就醫信息需求。二是重視輿情應對回應社會關切,召開136場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委領導和系統專家30多人出席,介紹本市疫情防控工作進展,回應民眾關注熱點問題,成為市民及時獲取防控信息的重要渠道。三是持續加強健康科普宣傳提高市民自我保護能力,全方位開展新冠疫苗宣傳,進一步提高市民對接種新冠病毒疫苗重要性的認識;廣泛宣傳“防疫三件套”“防控五還要”,引導市民將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等個人防控作為一種生活習慣。
(二)持續細化深化主動公開內容。完成本市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企業查詢功能建設,推進職業健康管理信息公開。在每季公布本市吊銷醫療機構、醫師執業許可證信息基礎上,新增公布註銷註冊醫師名單。新增公布本市審核合格的第三方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機構名單及本市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機構全面排查整頓結果。新增行政處罰案件主動公開信息的檢索功能,提高查詢利用的便捷度。主動公開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法治政府建設報告等信息,動態調整更新本機關權責清單、政務服務清單及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等。
(三)持續推進重大決策事項公開。2022年,修訂完善本機關重大行政決策工作制度,及時公布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匯集公開重大行政決策草案、公眾意見收集採納及決策結果、政策解讀等信息。邀請公眾代表參與委務會關於加強醫院安全秩序管理的議題審議,並公布審議情況。
(四)持續創新公開方式渠道。一是開展以“來聊聊獻血那些事兒”為主題的政府開放日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民代表等30餘名關心無償獻血工作的市民代表走進上海市血液中心,通過解讀《上海市獻血條例》修訂內容、介紹采供血流程、實地參觀、現場問卷等,讓公眾代表深入了解本市無償獻血、血液管理工作。二是持續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根據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清單的調整,動態更新我委網頁版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內容,實現公開內容一鍵查閱,指導區衛生健康委開展政務公開標準化及套用工作。三是開展精準推送。“一網通辦”企業專屬網頁上新增展示二次供水清洗消毒備案信息,“出生一件事”和“醫療付費一件事”在全市三甲醫院和部分區級醫院採用場所公示、“掃碼看”“掌上查”等方式進行了場景化宣傳解讀,方便社會公眾第一時間獲取。結合功能社區衛生服務推進,由市總工會牽頭在企事業、樓宇園區、養老機構等場所發放宣傳手冊、折頁,宣傳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理念,精準推送政策內容。
(五)持續推進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工作。研究出台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聯合印發的《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室印發的《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基本目錄》的通知,明確本市醫療衛生機構公開主體,要求各醫療衛生機構認真落實檔案精神,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將信息公開融入行業管理,不斷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水平。2022年,各醫療機構進一步完善諮詢電話設定,在疫情防控期間持續為社會公眾就醫諮詢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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