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22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2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 印發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22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22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2月21日

檔案全文

2022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22年,上海市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和對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以人民為中心推進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持續提升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水平,進一步擴大政務公開引導、服務、監督以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功能效應,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透明政府建設,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主要工作如下:
  一、深化最佳化政務公開基礎工作
  (一)強化政府公文備案和集中規範公開。繼續依託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備案工作。鼓勵以數據對接方式開展備案,以手動方式推送的,頻次不低於每月一次。加強歷史公文轉化公開,各單位要對未開展過公文公開屬性認定的公文進行公開屬性認定;定期對公開屬性為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公文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轉為主動公開,並在本單位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政策檔案”欄目集中發布。公開行政規範性檔案要顯著標識有效性或有效期。強化政府公文分類展示,分類方式至少包括發布機構、發布年份和主題等。要持續調整最佳化主題劃分,確保分類準確,便於查閱。鼓勵圍繞市民企業辦事創業需求和關注熱點,新增特色主題分類。各區、各部門在本區、本部門網站公開的政府公文,要全量覆蓋、要素齊全、格式規範,並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動公開公文庫。
  (二)做好統一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維護。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和工作機構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和法定責任主體職責,落實專人專責,強化統一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日常巡查、維護,確保內容及時更新,杜絕錯鏈、斷鏈和內容混雜。政策檔案欄目要增設單獨的搜尋功能,並將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檔案分列。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要根據實際變化進行動態調整,並標註修訂時間。政府信息公開年報要按時發布,內容要充分體現落實上級及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欄目放置《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法規解釋性檔案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欄目主要發布行政機關按照《條例》《規定》和其他專門法律法規要求公開的各類信息。欄目內容要系統完備,分類清晰,突出本單位業務屬性;存在與網站其他版塊內容交叉重複的,要加強銜接,堅持數據同源。
  (三)提升依申請辦理服務和保障水平。嚴格落實法定職責,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答覆。依申請辦理過程中,強化與申請人的直接溝通,準確了解申請人訴求,提高答覆的及時性和針對性,對無法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請件,要在告知書中說明理由。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關於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1〕132號),規範做好案件受理、審理工作。妥善處理涉及依申請的投訴舉報。繼續施行依申請公開轉主動公開常態化審查機制。鼓勵各單位開展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集中的工作領域和熱點問題的分析研判,對因政府工作存在短板造成依申請矛盾集中的,要研究解決實際問題。
  二、深化最佳化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和公眾參與
  (一)切實提升政策解讀質量。嚴格落實政策解讀“三同步”工作機制,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以及行政機關制發的對市民企業權益產生影響的政策檔案均要開展解讀。強化解讀材料質量管理,檔案起草單位要通過多種方式,收集、提煉社會公眾對政策的普遍關注點和疑慮點,針對檔案中與市民企業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具體條款和政策事項,確定解讀重點。解讀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舊政策差異、影響範圍、管理執行標準及注意事項、惠企利民舉措及享受條件等實質性內容,精準傳遞政策意圖。探索政策預公開階段解讀,各區、各部門年內至少選擇1個政策檔案開展決策草案解讀。擴大政策施行後解讀,針對政策施行後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積極開展跟蹤解讀、多輪解讀,對諮詢、意見、建議較為集中的內容,要有針對性地予以解答。合理確定解讀渠道,綜合選用文字解讀、圖示圖解、視頻動漫、新聞發布會、專家訪談、場景演示、短視頻、集中政策宣講等解讀形式。對重要政策檔案和解讀材料,要協調主要新聞媒體、重點網站和新媒體平台轉發轉載,提高政策知曉度和到達率。
  (二)推進重要政策和解讀材料精準推送。依託“一網通辦”市民主頁、企業專屬網頁,繼續開展教育、人才、就業、稅務、市級支持資金等領域的重要政策及解讀材料的精準推送工作。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面向特定領域或群體的政策性檔案,均要開展精準推送。各部門年內開展精準推送工作不少於2次。各區要用好“企業專屬網頁”平台,梳理匯集涉企政策和舉措,適時開展“政策禮包”“辦事提醒”“免申即享事項”等內容的精準推送,推動政策個性化、主動化供給。相關單位要強化推送結果效應分析,持續提升推送政策的含金量和點擊率。強化線下政策推送,各區、各部門要整合力量資源,對市民企業關注度高、專業性強、辦事需求量大的政策,開展“政策進社(園)區”“政策進樓宇”等定向精準推送,講明講透政策重點,實現“政策找人、政策找企業”。
  (三)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拓展網上政民互動渠道,全市政府網站政策發布頁面要開放網民留言功能,收集社會公眾對政策的意見建議。檔案起草單位負責對相關留言進行答覆,解答政策諮詢,答覆期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對反映集中的問題,要通過二次解讀等方式進行回應。在政府網站政民互動版塊醒目位置,開設網上諮詢功能,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對相關留言進行答覆,答覆期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簡單問題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答覆。推動網站知識庫與“12345”市民熱線知識庫、專業知識庫的共建、共用、共享,提高政策諮詢類留言的答覆質量。規範健全留言選登機制,公開內容包括留言時間、答覆時間、答覆單位和答覆內容等。定期梳理更新常見問題解答庫,集中回應共性和普遍疑問。
  (四)強化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和全流程公開。繼續實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各區、各部門要按照“應入盡入”的原則,確定本單位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並於3月31日前主動向社會公開。按照決策事項推進流程,以事項目錄超連結方式歸集展示決策草案全文、草案說明、決策背景、公眾意見建議收集和採納情況、公眾代表列席決策會議情況、決策結果等信息,視情公開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專家論證、效果評估等信息。決策事項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要綜合選用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新聞發布會、政府信息查閱場所,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社會公眾知曉的途徑。決策檔案出台後的10個工作日內,決策承辦單位要向社會詳細公開前期意見的收集、採納情況以及較為集中意見不予採納的原因。通過座談會、聽證會、實地走訪、民意調查等其他公眾參與方式徵求意見的情況,也要一併向社會公開。推進決策審議過程公眾參與,各區政府、各部門年內邀請公眾代表列席本單位決策會議不少於3次,列席代表的意見發表和採納情況要向社會公開。鼓勵通過公開報名遴選的方式確定列席代表。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選取適當議題,對議題審議過程進行線上直播。
  (五)推動政府開放活動常態化。各區、各部門要結合年度重點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發布時點,圍繞“一網通辦”“一網統管”、營商環境、民生保障、公正監管、公共安全等公眾廣泛關注的領域,常態化開展政府開放活動。政府開放活動期間要設定答疑、座談或問卷調查等環節,安排領導幹部、熟悉業務的工作人員現場解答參與代表的疑問,聽取、吸收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建議。鼓勵通過雲直播、VR展示等新形式,多渠道開展政府開放活動。繼續將8月確定為全市政府開放月,各區、各部門要提前統籌部署,集中開展線下開放活動。活動現場要設定、顯示“政府開放月”醒目標識,形成規模和品牌效應。
  三、深化最佳化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
  (一)嚴格落實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要求。嚴格對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確保於年內提前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各區政府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指導、督促各部門、各街鎮最佳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發布、解讀回應、依申請公開、公眾參與、監督考核等工作流程,並建立完善相關制度。各區要參考國務院有關部門印發的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充分結合區域和領域特點,最佳化更新本區試點領域事項標準目錄。繼續保留各區政府入口網站試點領域公開專欄,以事項目錄超連結或集成公開的方式,公開各類事項信息。強化信息更新,重點突出各領域相關政策和執行落實信息。
  (二)創新抓好全領域目錄體系建設和工作成果運用。定期開展政務公開全領域標準目錄的自查自糾,需要調整和新增的事項要及時更新,進一步最佳化目錄內容和展示。各部門要抓好條線指導,出台本系統全領域基本目錄,重點做好市、區兩級事權區分銜接,確保業務和辦事信息全面、系統、準確公開。各區政府要結合“一區一網”建設,統籌完成所屬各街鎮、各部門全領域標準目錄中綜合政務、重點業務板塊內容與網站主動公開目錄的直接對應和融合套用。聚焦辦事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強化政務數據落地共享,加快工作成果開發套用。以企業和民眾“高效辦成一件事”“清晰讀懂一件事”為標準,對辦事服務信息加以集成、最佳化、簡化,匯總編制主題服務包、辦事一本通等綜合性公開產品。對與市民企業生產生活密切相關、查詢量大的信息,要採用場所公示、電子檔案、“掃碼看”“掌上查”“臉譜等級”等方式和形式,進行場景化公開,方便社會公眾第一時間獲取。
  (三)加快完成居(村)務公開和公共企事業單位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市民政局要加強條線指導,各區要落實屬地責任,對照本市《居(村)務公開基本目錄》,結合區域特點,於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區居(村)務公開標準目錄體系建設。強化實地督查,確保目錄內各事項信息上牆上欄,及時準確公開。教育、衛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環境保護、公共運輸等行業市級主管部門和市國資委要切實履行主管職責,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出台的有關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明確並向社會公開本系統範圍內的適用主體清單,督促重點公共企事業單位出台具體實施細則,依法全面公開各類信息。強化社會監督,對外明確監督投訴渠道,對因公共企事業單位未依法及時公開相關信息,損害市民企業權益的,要嚴肅處理,限期整改。
  四、深化最佳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一)推進財稅和審計信息公開。繼續規範推進財政預決算公開,覆蓋範圍擴大至部門所屬單位。部門所屬單位要按照統一要求,確保各項信息公開及時、形式規範、內容完整,公開情況納入財政信息公開考核範圍。推進市級財政政策績效目標公開試點和專項轉移支付政策績效目標公開試點。加大最新減稅降費政策的公開、宣傳和解讀力度,最佳化政策宣傳輔導方式,加快對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政策直達快享速度。加大對個稅綜合所得匯繳、專項附加扣除等政策的宣傳力度,動態拓展更新“非接觸式”辦稅繳費範圍及事項清單。審計機關要依法依規公告審計結果。凡是審計機關對外主動公告單項審計結果中披露的問題,相關被審計單位要及時、全面、準確地公開整改情況,並在本級政府網站集中公示。
  (二)推進生態環境信息公開。最佳化環保地圖功能,探索集成標註公開環境空氣品質、碳排放量、地表水環境質量、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地塊等信息,並加強數據解讀。及時公開本市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納入企業名單和履約完成情況。按時公開全市企事業單位環保信用評價結果、納入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地塊名錄信息。加大對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機構等第三方的監管信息公開力度,集中公開第三方機構的檢測、運維能力和信用評價結果。公示重點排污單位、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等披露主體名單,督促相關主體主動披露環境信息。及時公開本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情況,發布本市生活垃圾分類實效綜合考評結果和市容環境狀況社會公眾滿意度測評結果。加大對建成200公里綠道、新建改建60座口袋公園(街心花園)等項目實施推進情況的公開力度。
  (三)推進道路交管領域信息公開。進一步最佳化交通通行標識提示提醒,對設定非常規通行標識、新增電子警察等情形,要充分做好告知提醒。建立定期向社會公開全市交通違法高發行為、違法點位排行、道路交通擁堵情況的工作機制。加強交管數據開放利用,推進機動車單向行駛、車輛禁停、臨時停靠、非機動車禁行等路段信息和交通實時數據嚮導航軟體開放,提高交通疏導能力。強化停車信息公開,最佳化停車場(庫)點位、泊位信息查詢功能。按季度公開創建50個停車治理先行項目、新增6000個公共泊位、推進100個道路擁堵點改善的工作進展情況。對夜間、周末、法定假期允許停車的路段,要明示停車時間和停放要求,同時設定顯著的交通標誌。繼續加大對私劃停車位、禁行線等非法交通標線行為清理和整治情況的公開力度。
  (四)推進教育衛生等領域信息公開。繼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信息公開工作,多渠道發布疫情防控各項要求,加大解讀力度,及時權威回應涉疫輿情。進一步提高養老托育服務信息公開覆蓋度和查閱便利度。提供本市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企業的查詢服務。嚴格落實國家義務教育階段“雙減”要求,暢通市、區“雙減”工作投訴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社會關注的典型問題,要深入核查,並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布。完善培訓機構監管,推進民辦教育機構(含培訓機構)辦學資質、經營狀況、收費標準、風險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開,並提供便利的查詢服務。
  (五)最佳化涉企服務信息供給。提高涉企決策的靶向性和質量,將定向聽取相關行業及企業代表的意見作為涉企政策進入決策程式的前置條件。強化涉企政策集成公開,依託企業服務雲集中公開產業發展、準入標準、資金補貼、項目申報、人才引進、減稅降費、科技創新等企業關心關注的各類信息。鼓勵梳理匯總國家、市、區、園區等各級相關政策,開發“政策體檢”“辦事日曆”等增值功能,便利企業精準查詢適配政策。通過“一網通辦”企業專屬網頁、企業服務專員、現場解讀、綜合政策宣講、辦事流程演示等渠道和方式,加大政策推送力度,提高政策到達率。提高政府監管透明度,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做好市場監管規則和標準的集中公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視窗服務,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精準、便捷的政策諮詢。加強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第三方中介及評估機構等主體的監管,向社會全面公示監督、投訴、舉報方式,以案例通報等方式,加大對相關組織和機構擾亂市場秩序、違法違規收費等行為的監督執法信息公開力度,最大程度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續做好本市“免罰清單”的跟蹤解讀和執行情況公開工作。
  (六)規範公共資源交易和配置領域信息公開。依託上海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繼續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和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嚴格按照要素,及時公開各類相關政府信息,加強信用記錄、投訴舉報處理結果、監管處罰等信息的集中公開、動態更新工作。進一步強化工程建設招投標全過程信息公開,對依法必須採取招標方式的項目,要公開市場主體信用、招標人違約投訴渠道、中標結果異議投訴渠道和方式、招標代理人行為記錄、評標專家行為記錄、行政處罰等監管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外,以項目歸集的方式,向社會公開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中標結果、契約訂立及變更等信息,做好線上投訴受理並及時公開處理決定。
  (七)繼續推動公共數據開放。加大企業信息、交通、醫療等重點領域公共數據的開放力度,探索出台專門開放政策,年內累計開放數據集不低於6500項。聚焦數位化轉型場景,選取10個標桿示範項目,開展公共數據開放和開發利用試點項目建設。全面提升公共數據開放效率,數據申請平均受理答覆時間壓縮到3個工作日以內,探索隱私計算等技術下的數據開放新模式。加大個人隱私和數據安全保護力度,建立健全公共數據開放的異議核實與處理機制。
  未涉及上述重點領域的其他部門要結合本部門重點業務和年度重點工作,自行確定本系統年度公開重點領域,明確細化公開內容和要求,並在條線上進行部署,抓好重點領域公開任務落實。
  五、深化最佳化平台和渠道建設
  (一)提升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運維和管理水平。加強政府網站內容管理,確保信息發布流程完善、內容準確、導向正確。規範做好“我為政府網站找錯”網民留言處理答覆。圍繞政府工作重點和社會公眾關注熱點,合理調整設定網站專題專欄,兼顧查閱便利性和內容更新頻次。提升網站普查全面性和科學性,根據欄目內容分類分級設定更新要求。強化集約化平台功能套用,最佳化平台意見徵詢、投票問卷等互動功能。年內全市政府網站IPv6支持率超過90%,適老化與無障礙改造率(實現一級標準)達到100%。實行政務新媒體分級備案,嚴格底數管理,完善以“上海發布”為龍頭的政務新媒體矩陣。協同保障政務新媒體內容建設,提高信息原創比例,強化與政府網站的稿源互通,杜絕重形式、輕內容和過度“娛樂化”。積極發揮政務新媒體的傳播優勢,加大對重要政策檔案和可視化、趣味化解讀的推廣力度,最佳化服務互動功能,高質量回應社會關切。
  (二)最佳化線下公開渠道和政府公報。進一步強化各區行政服務中心政務公開專區功能建設,提高在該專區開展重要政策現場解讀、綜合政策輔導、辦事流程演示等活動的頻次,推進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對土地徵收、舊區改造、義務教育入學、就診就醫、養老服務、村務居務、區域環境數據等面向特定區域和人群的公開事項,要通過公共查閱點、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方式,實行定點、定向公開。因工作完成導致公開點撤銷的,要通過其他適當方式,保證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和查閱權。拓展市、區兩級政府公報(以下簡稱“公報”)選登內容,將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及政策解讀材料納入選登範圍。摸排公報需求情況,最佳化公報贈閱點設定和贈閱範圍,在厲行節約的前提下確保應贈盡贈、贈刊見刊。
  六、強化工作監督保障
  (一)健全組織領導和協調保障。加快推動政務公開和業務工作統籌考慮、統一布局、同步推進。切實發揮各級政務公開領導小組作用,協調解決政務公開的縱深發展和疑難瓶頸問題。各級主要領導要關心部署政務公開工作,年內至少專門聽取1次工作匯報。各單位要在年度預算中,安排政務公開工作經費,確保政策解讀、平台建設等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配齊配強專業隊伍。鼓勵各單位內部建立政務公開聯絡員工作機制。抓好人員梯隊建設,保持政務公開隊伍基本穩定。單位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發生變動的,要逐項做好工作交接,並第一時間向上級政務公開主管部門備案。將《條例》《規定》和政務公開列入公務員初任培訓課程。各區、各部門年內組織政務公開通識培訓不少於1次。
  (三)強化激勵、問責和監督。制定全市政務公開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方案,對政務公開工作推動有力、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依據《條例》《規定》,完善問責機制。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予以督促整改或通報批評;需要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追究責任的,依法向有權機關提出。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國辦發〔2016〕80號)中明確的政務公開工作在績效考核體系分值權重不低於4%的指標要求。每年度政務公開考核評估結果於次年一季度全面向社會公開。
  (四)抓好工作落實。各區政府、各部門要結合區域實際和業務重點,在本工作要點印發後30日內,發布本區、本部門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對重點工作和重點任務,要做好分解,實時跟進推動,確保落實到位。要適時對上一年度工作要點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逐項核查核銷,對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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