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做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對推動惠民生擴內需、推進城市更新,實現開發建設方式轉型、建設山水宜居之城、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展現城市特色、延續歷史文脈、滿足人民民眾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我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21〕1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進一步做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黃石市人民政府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先規劃後建設、先地下後地上、先民生後提升、先功能後景觀”的思路和“綠色美觀、文化風貌、居民自願、多方參與”的原則,大力改造提升城鎮老舊小區,全面改善人居環境,推動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區治理體系,切實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市級統籌、一體推進。堅持高位統籌協調,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作為山水宜居之城建設的重要內容,並與沿山大道、有軌電車、沿江大道等城市幹道建設、長江大保護、長江段岸線治理、歷史文化名城建設、棚戶區改造以及其他工作有機結合起來,集成各方力量,推進市政、路網、園林、公安、消防、安全、城市管理等各項規劃、計畫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無縫銜接,形成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強大合力,大力推進山水宜居之城建設。
——居民參與,多管齊下。廣泛開展政策解讀、主題宣傳活動,激發居民民眾參與改造的主動性、積極性,調動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及社會力量參與、支持改造,實現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
——試點先行,分步實施。積極開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試點工作,創新多方籌資、廣泛參與、精細管理工作機制,分期分批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紮實穩妥推進各項改造工作,力爭將城鎮老舊小區建設成為特色鮮明、文化深厚、整潔美觀的魅力小區。
——“四問”為綱,提升質效。堅持問由、問據、問源、問效,認真分析必要性、可行性、緊迫性、帶動性,科學確定改造目標、範圍和標準,要按照“既不盲目追求洋氣,也不搞得過於俗氣”的要求,不追求“高大上”,精心對背街小巷開展立面整治,打造一批口袋公園等景觀設施,確保改造效果和整體美觀。要充分挖掘、整理、利用地方特色歷史文化資源,將傳統文化融入現代生活,大力打造城市文化IP,講好城市“鄉愁”故事。
——黨建引領,長效管理。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加快推進物業管理全覆蓋工作,積極發展“紅色物業”,將社區治理能力建設融入改造過程,促進小區治理模式創新,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完善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長效機制。
二、明確改造目標任務
(一)工作目標。制定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五年計畫。2021—2025年,改造城鎮老舊小區約14萬戶,加大城鎮老舊小區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使城市基礎設施更加完備,布局合理、運行安全、服務便捷。
(二)改造對象範圍。我市城市或縣城(城關鎮)範圍內,建成年代較早、失養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設施不完善、社區服務設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住宅小區(含單棟住宅樓)。重點優先改造老城區範圍內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基本完成後再統籌推進2000年底以後建成的小區改造。
(三)合理確定改造內容。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是一項長期工作,既要“面子”,更要“里子”,既要完善功能,又要注重外觀。按照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三類劃分:
1.基礎類。重點滿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礎設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區內建築物屋面、外牆、樓梯等公共部位維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包括新建、改造提升小區內部及與小區聯繫的供水、排水、供電、弱電、道路、供氣、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類、移動通信等基礎設施,和光纖入戶、架空線規整(入地)等,以及配套設施設備用地用房的改造建設。在規劃雨污分流地區,對存在雨污合流、混接、混排的,需將雨污分流改造列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內容。
2.完善類。重點滿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主要是環境及配套設施改造建設、小區內建築節能改造、有條件的樓棟加裝電梯等。其中,改造建設環境及配套設施包括拆除違法建設,整治小區及周邊綠化、照明等環境,改造或建設小區及周邊適老設施、無障礙設施、停車庫(場)、電動腳踏車及汽車充電設施、智慧型快件箱、智慧型信包箱、文化休閒設施、體育健身設施、物業用房等配套設施。
3.提升類。重點豐富社區服務供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立足小區及周邊實際條件提升,主要是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設小區及周邊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衛生服務站等公共衛生設施、幼稚園等教育設施、與“雪亮工程”聯網的周界防護等智慧型感知設施,以及養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潔、便民市場、便利店、郵政快遞末端綜合服務站等社區專項服務設施。
(四)編制專項改造規劃和計畫。各縣(市、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在進一步摸清既有城鎮老舊小區底數,建立項目儲備庫的基礎上,切實評估財政承受能力,按照輕重緩急原則,科學編制2021—2025年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規劃和年度改造計畫。
三、提高規劃建設水平
(一)最佳化規劃布局。進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加強謀劃設計,圍繞城市更新,實現城市再生,提升改造品質。建築功能與風格實行總體謀劃、分區設計,科學布局,確保改造後的建築物周邊整體風格協調美觀。合理安排資金,加強成本管理、成本控制,科學確定建設模式,兼顧規模和效益。圍繞沿江、沿湖、沿山等重點區域和重要節點,突出文化特色、情感記憶,對城鎮老舊小區實施精準改造,打造一批讓人耳目一新的精品工程。
(二)完善配套設施建設。加快老城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相應的配套服務設施。要堅持拆違先行,突出功能優先,通過拓展公共空間、修建綠蔭停車場等方式,著力解決停車難問題。涉及小區道路、管網建設、物業服務、社區用房、文體設施、醫療衛生、養老服務、15分鐘生活圈等建設內容的,要科學列出功能項目清單,清單化推進各項工作,完善社區公共服務,確保居民安居樂業。
(三)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各縣(市、區)要強化項目監管,簡化審批手續,嚴格執行規定的操作流程、技術規範、建立和完善施工管理、工程考核、竣工驗收等管理制度,加強對各個施工環節的監督,嚴格工程質量管理,確保工程質量,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加強資金使用管理與監督,確保資金使用合法、合規、高效。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有技術專長的居民參與工程監督,實現“民意驗收”和專業驗收相結合。
(四)完善小區長效管理機制。結合物業全覆蓋工作,強化黨建引領,傾力打造“紅色物業”,建立城鎮老舊小區整治改造後長效管理機制。推動城鎮老舊小區居民組建業委會,在改造前意願徵集、改造中過程監督以及改造後建立物業服務管理機制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並與社區、物業公司形成合力,共同構建“三位一體”的基層治理體系,保持和鞏固改造成果。鼓勵和支持物業服務企業積極參與改造後的城鎮老舊小區物業服務工作。
四、加大資金籌措力度
按照“向上爭取、向內挖潛、市級獎補”的思路多方籌集資金,建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基金。
(一)積極爭取中央補助資金。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要積極向上爭取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和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補助資金,努力爭取其他補助資金。
(二)合理安排地方財政資金。市、區財政要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資金納入本級年度財政預算,保障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需要。注重集約節約,整合使用民政、公安、城管、住建、園林、林業等部門涉及城鎮老舊小區建設、管理的各項資金,統籌推進污水管網建設和改造等補短板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創新投融資機制。廣開融資渠道,多方籌措資金,通過創新整體打包租賃、周邊統一管理等方式尋求收益,實現投資和收益滾動平衡。鼓勵平台公司積極參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金融機構要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加大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政策性貸款支持。
(四)鼓勵社會力量出資。引導產權單位和居民合理分攤部分自用和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的改造成本,通過動用售房維修基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住房公積金、捐資捐物等多種方式落實資金;鼓勵社會單位以投資、捐資等方式支持和參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積極探索通過購買服務、新增設施有償使用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涉及供電、供水、通信和其他服務企業的,相關單位要積極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配合改造主體單位,完善設施設備和管線建設。
五、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高位協調。成立黃石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與黃石市深入推進長江大保護建設山水宜居之城領導小組合署辦公,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負責具體統籌謀劃全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並做好日常綜合協調。各縣(市、區)政府是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成立由縣(市、區)黨委主職掛帥的屬地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指揮部,全面負責本轄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市直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指導、落實相關改造工作。
(二)理順工作機制。建立“市級統籌、區級實施、平台參與”的工作機制。市住建局要結合我市實際,加強全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整體謀劃,根據各縣(市、區)申報和實際情況確定當年改造計畫。各縣(市、區)要根據整體規劃和改造清單,擬定本區域改造規劃和項目計畫,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實行一項目一方案。平台公司要切實擔負起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到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中,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過程中發揮骨幹和中堅作用。
(三)加強宣傳引導。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廣泛宣傳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意義、政策、方法步驟和成效,加強與居民的溝通協調,爭取居民支持,引導居民參與和配合,引進居民全過程監督,通過開展民眾滿意度調查等活動,營造良好改造氛圍。
(四)強化考核督辦。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納入市、區相關部門年度績效目標考核內容,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工作考核督辦機制,對項目的目標進度、資金管理、項目實施、信息公開、廉政防控、民眾滿意度等方面進行考核,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專項資金的10%作為考核獎補資金,向考核先進的縣(市、區)傾斜分配。對項目資金不落實、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設進度緩慢、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縣(市、區)、部門和單位的黨政負責人進行約談,限期進行整改。對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行政機關及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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