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縣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

《德安縣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經德安縣政府研究同意,於2020年11月24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安縣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
  • 實施時間:2020年11月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順應人民民眾對幸福生活和美好環境的新期待,不斷改善城鄉人居環境,進一步提升老舊小區居住品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關於推進全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贛建城〔2019〕26號),《九江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九府辦字〔2019〕132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努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將老舊小區改造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切實解決老舊小區建築物和配套設施破損老化、市政設施不完善、環境髒亂差、管理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實現改造後的小區道路平整、設施配套、乾淨整潔、安全有序、管理規範、和諧宜居的目標,使老舊小區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生活品質得到明顯提升,社區治理體系日趨完善,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居民參與。按照改善民生“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原則,既發揮政府的組織引導作用,又堅持以居民為主體,在尊重民眾意願的前提下,充分激發居民支持、參與老舊小區改造的熱情,形成“縣政府統一領導,鄉(鎮、場)、部門合力其為,引導居民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
(二)以人為本,惠民利民。堅持人民城市為人民,把補短板、惠民生作為老舊小區改造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順應民眾期盼,重點解決嚴重影響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民眾反映迫切的問題;以完善老舊小區市政配套設施為切入點,堅持民眾主體地位,服務民眾需求,對小區建築物本體和周邊環境進行適度改造提升。
(三)因地制宜,政策扶持。科學制定並最佳化老舊小區改造方案,力求設計方案精細化,充分體現小區人文特點,充分發揮補助資金的槓桿作用,推動全縣老舊小區改造工作。
(四)創新機制,治管並舉。充分發揮鄉(鎮、場)、社區基層組織作用,積極組織居民參與,充分反映居民需求、匯集民眾智慧,創新老舊小區管理模式,實現小區後續管理的正常化、專業化,形成長效機制。
(五)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按照實施一批、謀劃一批、儲備一批的原則,區分輕重緩急,統籌安排符合條件老舊小區的改造時序,科學編制年度老舊小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畫,合理確定年度改造任務。優先安排民眾改造意願強烈,各類基礎設施缺失或失養嚴重,特別是水、電、路、氣等必要基礎設施亟需更新的老舊小區設施改造,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堅持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原則,切實評估論證本級財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盲目舉債鋪攤子。
三、主要任務
(一)明確老舊小區認定範圍,並調查摸底建立項目庫。按照國家有關檔案,老舊小區是指城市、縣城(城關鎮)建成於2000年以前、公共設施落後影響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住宅小區。已納入城鎮棚改計畫、擬通過拆除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實施改造的棚戶區(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為主的區域和城中村等,不屬於老舊小區範疇。具體認定標準按照省住建廳會同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制定標準為準。
按照屬地原則,對老舊小區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摸清符合認定標準的老舊小區數量及相應的戶數、建築面積、產權性質、建成時間等基本情況,並登記造冊,確保調查範圍內的老舊小區不重不漏,調查數據真實、完整、可靠,並建立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庫,為總體謀劃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奠定基礎。按照上述原則標準,一是建立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庫;二是對2000年—2005年建成的基礎配套落後、居住環境差、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老舊小區進行摸底,建立改造項目儲備庫。
(二)明確改造內容,把握改造標準。結合城市品質提升、海綿城市建設和城市創建的要求和標準,按照小區面貌改觀、房屋功能改善、基礎設施改造及居住環境改優四個方面要求。達到路面平整、綠化提質、燈光明亮、排水通暢、燃氣入戶、車輛有序、管線規整、拆除違建、設施齊全的標準,從安全問題、環境治理及居住功能等三個方面因地制宜開展“一化、二清、三修、四改、五配套”老舊小區改造工作。
一化: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場地改造的,按照《九江市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精神,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實現小區“海綿化”。
二清:清理拆除建築物外防盜網(可安裝內置式防盜窗或隱形防盜網)、各類違章建築物、侵占綠地和道路的違法建設;清理樓道亂堆雜物、各類小廣告及環境“髒、亂、差”。
三修:修復破損的屋面、牆面、屋檐、台階、樓梯扶手、雨棚、小區內的道路、圍牆、清掏化糞池等;修復和更新老化嚴重的供電、供水、供氣管線(具備條件的使用管道天然氣)、污水管網;修復和安裝樓道燈、庭院路燈。
四改:改造小區內道路及與小區直接相關的城市道路;改造和規範樓宇內外管線(供電、通信、網路),實施屋面、牆面建築節能、一戶一表改造和二次供水設施維護;改造和整治公共綠地,補栽花草樹木,完善小區綠化設施;改造環衛設施,取消垃圾池,居民生活垃圾實行分類。
五配套:配套(建設)停車設施、設定停車泊位,腳踏車、電瓶車棚並配置充電設施;配套建設體育健身場所及器材,建設小區遊園、增設休閒座椅;配套物業管理(機構、用房);具備條件的建設配套電梯加裝、安防設施、養老撫幼及無障礙設施;配套公共服務(家政、快遞、便利市場)等。
推進區塊化改造,拓展改造項目實施地域範圍,鼓勵將符合條件的相鄰小區打包申請改造,減少“項目小、項目散、布局亂”項目的出現。納入中央補助支持老舊小區改造計畫的項目,改造內容須包括對水、電、路、氣4項設施中至少2項進行更新。
(三)組織實施。改造項目實施,應堅持以居民為主體,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特別是要調動小區相關關聯單位的積極性,形成各方力量共同參與老舊小區改造的良好氛圍,實現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堅持標準化、規範化、專業化原則,科學制定改造方案,強化統籌,形成科學的施工流程和管理機制,嚴格組織竣工驗收,各方責任主體依法依規承擔質量責任,確保改造項目質量。
1.制定方案和改造計畫:根據老舊小區基礎設施狀況,由縣政府主導,結合小區居民意願,與業主委員會商定改造內容、資金來源,因地制宜的制定改造方案和年度改造計畫,對改造方案進行公示並徵詢居民意見。
2.明確實施主體和要求:老舊小區改造要明確每個小區改造責任單位,簡化辦事流程、提高效率,制定科學合理的施工流程,提高改造施工效率。列入年度改造計畫的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原則上要在當年年底完工。
3.竣工驗收:施工期間要落實工程監理制度,把好工程質量關,項目完工後由縣政府確定的實施單位組織鄉(鎮)、居委會、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代表)、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等單位,按照老舊小區改造標準共同驗收。
4.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改造後的老舊小區所在鄉(鎮)和社區要積極推動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自治小組,未成立業主自治組織的,由轄區社區(村委會)代替行使業主委員會職責。改造後的小區管理和維護應由業主自行負責,鼓勵和指導引入物業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保障老舊小區改造後的效果,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對未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機制的老舊小區,引導業主補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四、保障措施
老舊小區改造堅持縣政府統一領導的原則,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負責此項工作。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德安縣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長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縣發改委、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等縣直有關單位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具體負責日常協調、督查、通報、考核。
(二)加強資金籌措,規範資金使用。根據年度改造計畫,建立健全居民合理分擔、單位投資、市場運作、財政獎補等多渠道可持續資金籌措機制。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明確居民的出資責任,探索居民出資部分通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公共收益等方式籌集。管線單位要落實責任,積極開展小區內以及與小區相關的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基礎設施的改造提升。探索通過政府採購、新增設施有償使用等方式,引入專業機構、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改造。同時,將老舊小區綜合改造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積極爭取中央、省資金和政策性貸款,確保配套資金到位。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全方位、多角度宣傳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重要意義、方法步驟和改造成效,宣傳“共同締造”理念,廣泛發動民眾參與,充分發揮鄉(鎮)、社區黨組織的屬地管理職能,堅持黨建引領,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為推動老舊小區改造工程提供堅實的政治保障。
(四)強化督查考核。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已納入到市對縣目標管理考評體系。各相關單位應予以高度重視,認真謀劃,周密部署,積極籌措資金,認真組織實施。對年度改造任務完成較好的予以通報表彰;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實施進度滯後、任務未完成的進行通報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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