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

《新余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已經新余市九屆人民政府第81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2月23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余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2月23日
  • 發布單位: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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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建辦城函〔2019〕243號)要求,為大力推進我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進一步提升城市功能與品質,改善民眾生產生活條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十四屆六次、七次、八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切實解決老舊小區配套設施破損老化、市政設施不完善、環境髒亂差、管理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實現改造後的小區道路平整、設施配套、乾淨整潔、安全有序、管理規範、和諧宜居的目標,使老舊小區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生活品質得到明顯提升,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居民參與。落實“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原則,既發揮政府的組織引導作用,又堅持以居民為主體,尊重民眾意願,積極推進“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形成“市級統籌、縣(區)級組織、街道落實、居民參與”的工作機制。
(二)以人為本,惠民利民。堅持人民城市為人民,將補短板、惠民生作為老舊小區改造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順應民眾期盼,重點解決嚴重影響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完善老舊小區市政配套設施,對小區建築物本體和周邊環境進行適度改造提升。
(三)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從實際出發,摸清老舊小區底數,區分輕重緩急,統籌安排改造工作,區分老舊小區不同情況,量身制定並最佳化改造方案,力求設計方案精細化,改造工作品質化。
(四)創新機制,治管並舉。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基層組織作用,充分反映居民需求,創新老舊小區自治管理模式,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實現小區後續管理的正常化、專業化,形成長效機制。
三、主要內容
(一)改造範圍
    老舊小區是指城市、縣城(城關鎮)建成於2000年以前、公共設施落後影響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住宅小區。已納入城鎮棚改計畫、擬通過拆除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實施改造的棚戶區(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為主的區域和城中村等,不屬於老舊小區範疇。具體認定標準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和省財政廳制定的標準執行。
    (二)改造任務
2020年初,開展項目試點,最佳化政策保障,建立工作機制。利用五年時間(2020-2024年)完成全市老舊小區改造任務,本著“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輕重緩急”的原則,結合中央和省有關改造任務,統籌安排改造計畫,按照每年20%的比例實施改造。
(三)改造內容
老舊小區改造緊扣《關於推進全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贛建城〔2019〕26號)的基本要求,結合我市老舊小區普遍存在建設標準和配套指標偏低等客觀缺陷,根據現狀診斷評估結果、改造主體意願、工程投資和技術水平等情況,將老舊小區按3個標準、4個項目、22個具體內容、全要素覆蓋進行改造。其中,3個標準即基礎型、提升型、精品型;4個項目包括小區面貌改觀、房屋功能改善、基礎設施改造、居住環境改優;22個具體內容則實現了包括拆除違建、環衛設施整治、屋面修繕、立面整治、樓道整修、電梯加裝、綜合管線整治、亮化、停車設施、特色培育、適老化改造、海綿建設等在內的老舊小區全要素覆蓋。老舊小區改造應堅持五項統一(規劃、設計、施工、配套、管理相統一)、四項結合(小區面貌改觀、房屋功能改善、基礎設施改造、居住環境改優相結合)的原則,最終達到“基礎功能有保障、整體面貌有提升、居住環境創精品”的改造效果。
(四)改造標準
1.基礎型。以改善老舊小區“髒亂差”為主要目標,具體包括拆除違建、完善安防設施和環衛設施、屋面修繕、建築消防、道路交通整治、亮化、停車設施、智慧快遞配套、建立物業管理模式等。
2.提升型。以完善老舊小區功能為主要目標,在基礎型改造的基礎上,還包括建築懸掛物處理、立面整治、樓道整修、無障礙設施完善、綠地與景觀最佳化、文體休閒設施完善、適老化改造等。
3.精品型。以提升老舊小區品質為主要目標,在提升型改造的基礎上,還包括節能改造、電梯加裝、特色培育、標識系統完善、海綿建設、臨街牌匾整治等。
四、改造流程
按照國家部委關於老舊小區改造的要求,參照其它省市老舊小區改造的做法,我市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實施的流程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一)前期準備。通過調查摸底、徵求意見、實施方案編制等步驟,明確老舊小區現狀、改造內容、改造預算、實施主體及完成時限。
(二)項目實施。按照項目立項、項目設計、財政評審、監理招標、施工招標、現場施工、竣工驗收、項目驗收等步驟,辦理項目有關審批手續,組織現場施工,實施施工監管,完成項目驗收。
(三)後續管養。老舊小區改造後,須引進專業的物業公司或業主自治,按照相關規定,做好清掃保潔、垃圾分類等工作,並配齊垃圾分類收集設施、運輸設施,否則不予驗收。
五、後續管理
改造後的老舊小區必須引進物業公司,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明確街道為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的責任主體,並將老舊小區後續管理情況納入城市管理考核考評。市區兩級財政要給予改造後的老舊小區後續管理一定的經費保障,具體經費安排另行研究。小區長效管理機制主要有以下二個模式:
(一)物業公司模式。聘請物業公司對住宅小區實行專業化管理,用企業經營管理的方式負責小區的各項服務工作,經濟上自收自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二)業主自治模式。成立業主委員會,採取“招聘承包制”模式,委託物業公司承擔住宅小區的服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全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市長為組長,常務副市長為常務副組長,分管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公安局、市工業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仙女湖區管委會、國網新余供電公司、市燃氣公司、市水務集團為成員單位的新余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各縣(區)應相應成立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本轄區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調查摸底、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
(二)加強資金保障。一是爭取上級資金。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老舊小區改造專項補助資金,用好用足上級補助資金等各項政策支持。二是市級獎補資金。市級財政對縣(區)實行差異化獎補,即市級財政對各縣(區)按基礎型改造小區戶均4000元、提升型改造小區戶均6000元、精品型改造小區戶均20000元進行獎補。未建立物業服務的開放式老舊居民區,不得享受市級老舊小區改造獎補政策。三是多方籌集資金。除中央和省市補助之外,各縣(區)要多渠道籌集改造資金,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拓寬資金來源渠道,探索發行地方專項債、提取房屋維修基金、公積金貸款等政策保障措施。鼓勵居民個人捐資、捐物參與老舊小區改造。
(三)簡化審批流程。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屬於原址改造的民生工程,項目的責任主體是各縣區政府,為進一步簡化審批辦理程式,加快工程推進進度,將工程報建的審批許可權下放到各縣區,由各縣區具體負責實施方案、立項、設計、施工、竣工初驗收、移交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制定整治計畫。各縣(區)應從實際出發,根據調查摸底情況,按照實施一批、謀劃一批、儲備一批的原則,區分輕重緩急,統籌安排符合條件老舊小區的改造時序,科學編制老舊小區年度改造計畫,合理確定年度改造任務。優先安排民眾改造意願強烈,各類基礎設施缺失或失養嚴重,特別是水、電、路、氣等必要基礎設施亟需更新的老舊小區設施改造。
(二)加強監督管理。一是加強資料管理。施工單位在維修改造過程中,要做到改造全過程留有影像資料,繪製圖紙,所有資料應在工程竣工後統一由各縣(區)政府存檔備案。二是加強質量監管。改造工程竣工後,按規定程式驗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責令施工單位返工。
(三)加強督導考核。領導小組授權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考核各縣(區)改造任務完成、民眾滿意度、檔案管理及長效機制建立情況,對工作組織落實得力,完成出色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不積極、行動遲緩,沒有按時完成整治任務的,給予通報。
(四)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媒體全方位宣傳老舊住宅小區改造的重要意義,形成社會廣泛支持、民眾積極參與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街道黨組織和辦事處的屬地管理職能,堅持黨建引領,為推動老舊小區改造工程提供堅實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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