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切實穩住經濟發展若干措施

《新余市切實穩住經濟發展若干措施》已經新余市十屆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新余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6月13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余市切實穩住經濟發展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13日
  • 發布單位:新余市人民政府
全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和省政府關於切實穩住經濟發展若干措施,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以小市大作為、大擔當,全力以赴穩住經濟發展,確保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落實惠企紓困政策
1.落地落實新的組合式減稅降費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好國家、省出台新的組合式減稅降費支持政策,確保做到政策應享盡享、直達快享,切實減輕市場主體稅費負擔。〔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人行新余市中支〕
2.進一步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納入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持續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2022年6月30日前,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製造業”等六個行業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加快辦理速度,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確保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持續深入開展政策宣傳輔導,加強留抵退稅風險防範,依法嚴懲偷稅、騙稅等行為。〔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人行新余市中支〕
3.全力支持縣區落實留抵退稅政策。落實小微企業留抵退稅政策,加快下達小微企業留抵退稅轉移支付資金,並納入財政直達資金監管。給予受疫情影響較重地區困難補助,促進縣區平穩運行,兜牢“三保”底線。〔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加強金融機構對實體經濟支持力度。豐富政銀企融資對接形式,實現工業企業全面對接、重大項目精準對接、小微企業常態化對接、重點領域專項對接。建立全市重點項目、“專精特新”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白名單”發布、共享機制,對成長性新型產業、綠色產業等領域重大項目、重點產業建立融資項目庫,銀行機構要把握政策方向,投放更多更長期限貸款,持續加大對重點項目、製造業、普惠小微企業、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信貸支持力度,增強信貸總量增長的穩定性,力爭全年實現各項貸款餘額新增180億元以上,增速超15%。〔責任單位:人行新余市中支、新余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
5.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金融支持。金融機構對在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合理開展貸款展期和續貸安排,不盲目抽貸、壓貸或斷貸。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批發零售、文化旅遊、交通運輸等行業企業,完善融資綠色通道,進一步最佳化貸款流程,簡化審貸手續,加快放貸速度。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責任單位:人行新余市中支、市政府金融辦、新余銀保監分局〕
6.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推動建立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用好用足再貸款、再貼現貨幣政策工具,將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的資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拓寬抵質押物範圍,積極開展應收賬款、預付款、存貸、倉單等權利和動產質押融資業務,便利小微企業融資,確保普惠小微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增速。引導金融機構開展減費讓利行動,落實信貸融資收費和服務價格管理規定,嚴禁金融機構違規向小微企業收取服務費用或變相轉嫁服務成本。壓縮融資鏈條和中間環節,信貸環節取消部分收費項目和不合理條件,增信環節通過多種方式為企業減負。〔責任單位:人行新余市中支、新余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7.進一步放大融資擔保效能。對重點外貿外資企業、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採取“白名單”方式予以重點支持。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批發零售、餐飲住宿、旅遊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融資擔保支持。支持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合理降低擔保費率,平均擔保費率不超過1%,單筆100萬元以下業務免收再擔保費,鼓勵園區對融資擔保企業的擔保費給予補貼,降低園區類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積極開展銀政保擔業務合作,金融機構要積極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見貸即擔”“見擔即貸”批量擔保業務合作,最佳化擔保流程,提高擔保效率。充分擴大擔保支持產品覆蓋面,提高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加大對小微企業及“三農”擔保力度,進一步做大“銀擔總對總”“地方批量普惠保”等擔保業務產品。深化“銀行+保險”合作,最佳化保單質押、貸款保證保險等合作業務流程,助力小微企業融資。〔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行新余市中支、新余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8.延長社保降費、緩繳期限,擴大緩繳範圍。對符合條件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對受到疫情嚴重衝擊、行業內大面積出現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其他特困行業,納入緩繳範圍,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自2022年5月1日起,新余市工傷保險費率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失業保險繼續執行下調到按1%收繳,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9.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2022年推行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免申即享”,到期後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納入徵信記錄。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年租房提取額度從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責任單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市財政局、人行新余市中支,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0.加快減免房租降低企業運行成本。對已出台的國有房屋承租人減免3個月租金政策2022年8月底前落實到位,劃為疫情中高風險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在減免租金3個月基礎上,再補充減免3個月(可通過退租或下一年度減免等方式補足),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可按規定減免當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鼓勵對老租戶實行“免申即享”新模式,存在轉租分租情形的,由實際經營承租人享受。減免租金影響市屬國有企業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1.降低用水用電用氣用網成本。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鼓勵縣區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交通運輸、文化旅遊、批發零售等服務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按6-9月份共4個月應繳水電氣費用的30%予以補貼,落實省財政對縣區30%補助的補貼政策。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頻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通發辦、市商務局、市文廣新旅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水利局、國網新余供電公司、市燃氣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2.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提高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貨物、服務項目由6%-10%提高至10%-20%。積極擴大聯合體投標和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超過400萬元的工程採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將預留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的份額由30%以上今年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預留項目要給予小微企業評審優惠,增加中小企業契約規模。〔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3.降低企業招投標成本。在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電子保函,有效為投標企業減輕負擔。持續推進“不見面開標”和“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力爭2022年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率達到100%,讓數據“多跑路”,企業“零跑腿”,讓市場主體辦事更加便捷高效,有效降低招投標成本。〔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業局、市公路事業中心、市政務服務中心,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4.加大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整治力度。認真組織開展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無分歧欠款發現一起清償一起,確有支付困難的於2022年6月底前明確還款計畫,原則上還款計畫不得超過60天;拖欠金額特別大的清償計畫可適當延長,但不得跨年。對有分歧欠款,推動加快協商解決或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市屬國有企業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嚴格按照契約約定的時間、方式,及時足額支付中小企業款項,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納入國有企業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政府金融辦、人行新余市中支,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15.加大惠企政策兌現力度。進一步完善政務服務大廳兌現視窗功能,上線運行惠企綜合服務平台“惠企通”,推動各項惠企政策與企業精準匹配、自動推送,實現政策找人,符合條件的做到“即申即享、免申即享”。對各縣區兌現情況,在我市主要新聞媒體實行一周一通報。〔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大數據中心,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著力穩定和擴大就業
16.全面落實穩崗補貼政策。進一步提高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比例,將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由30%提至50%,將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比例從60%最高提至90%。拓寬失業保險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受益範圍,由中小微企業擴大至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對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按每名失業保險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上述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17.深入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充分發揮企業培訓主體作用,支持各類企業開展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穩定企業用工。深化校企合作機制,鼓勵企業與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合作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通過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等方式,達到“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的效果,促進職工快速成長,全面提升職工素質,緩解企業用工壓力,保障企業用工穩定。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且取得中級(四級)及其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後,按照培養層次、產業工種的不同,每人每年不低於4000元、不超過6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重點產業職業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內的職業(工種)可延長到3年。〔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
18.著力助推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組織就業創業指導、政策宣講進校園,全年開展不少於10場高校畢業生招聘活動,深入市內5所高校開展“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活動,通過組織用人單位和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校園、就業創業指導師進校園、高校畢業生進企業參觀、拍攝並推廣“平凡崗位,精彩人生”優秀畢業生短視頻等多方式多渠道促進高校畢業生留余就業創業。對符合條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髮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其中一次性求職補貼1000元/人,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人。對大型(參會用人單位不少於400家)、中型(參會用人單位不少於200家)、小型(參會用人單位不少於100家)線下招聘活動,分別按照15萬元、10萬元、6萬元進行補助。對2022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2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予以免除,貸款本金經貸款學生自主申請,可延長1年償還。〔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
19.突出抓好農民工就業。加強農村勞動力統計監測,鼓勵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按月開展農民工就業狀況跟蹤調查。2022年12月底前,利用現有數據以及相關部門共享數據,基本摸清農村勞動力總量結構、分布流向、從事工種、求職意願等情況。對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意願的未就業監測對象勞動力(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以“131”服務模式(即提供至少1次職業指導,3個適合的崗位信息,推薦至少1個合適的培訓項目)開展“一對一”精準幫扶。加強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宣傳,利用信息系統,主動篩選符合補貼條件的用工單位,通過電話、微信、上門等方式進行精準服務,確保符合條件的用工單位“應享盡享”。對吸納監測對象勞動力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用工單位,按照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縣區落實省政府支持農民工等就業創業系列政策的新增支出,落實省財政給予30%補助的政策。市內重大工程、以工代賑項目、工業園區優先吸納農村勞動力就業。〔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國家統計局新余調查隊,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0.加大扶持就業創業力度。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契約並參加失業保險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該項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複享受。對屬於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脫貧人口、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等4類重點群體,或從事餐飲住宿、文化旅遊、外貿出口、紡織服裝等4類重點群體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加大貼息力度,及時、準確進行貼息的申報和撥付。對今年新簽訂借款契約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涉及農民工、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的,其原需個人承擔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涉及其他群體的,適當予以免除,免除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含)。上述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主動排查創業擔保貸款即將到期的小微企業,採取電話回訪、上門服務等方式精準宣傳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持續跟蹤企業貸款需求。開展“微創快貸”幫扶活動,對能夠正常放款的小微企業提供續貸資金周轉,緩解小微企業因續貸到期還款出現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人行新余市中支,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1.完善社會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2022年6月底前完成社會救助保障提標提補工作,通過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及時足額發放補貼。視情對縣區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為低保人員增發生活和價格臨時補貼所需資金,落實省財政按30%予以補助的政策。〔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
三、推進項目建設擴投資
22.加快推進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項目。搶抓國家加強水利設施建設機遇,提前實施一批已納入規劃、條件成熟的項目,儘快開工大崗山水利樞紐工程、孔目江水源工程、孔目江水閘除險加固工程,繼續實施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加快江口水庫防洪提升工程、農村水系聯通工程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3.加快推進一批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加快開工袁河航道提升工程和新余港建設、滬昆高速昌傅至金魚石段改擴建、樟吉高速改擴建、渝鈐大道新建工程、國道G533竹山至羅坊段一級公路改建、省道S311白泉至雙林段二級公路改建、創業大道北延等項目,做到應開盡開、能開盡開。持續推進省道S221付家圩至加山一級公路改建、省道S222金雞布至峽石段二級公路改建、觀分線等項目施工進度。加快論證和開工建設一批綜合交通樞紐和新余港口集疏運道路,推進贛西綜合物流樞紐前期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加快推進“十四五”期間109公里農村公路的改建,在完成今年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力爭新增完成一批改建農村公路。〔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事業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4.加快推進一批重大能源項目。加快推進大唐新餘二期、新余煤儲基地項目建設進度,推進已開工建設的簡家變110千伏變電站擴建、茶山變110千伏輸變電工程、省天然氣管網與西二線新余聯通工程等項目提速,有序推進大唐25萬千瓦光伏、國電投20萬千瓦風電等新能源項目建設,按時建成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大力支持大唐新餘二期500千伏送出工程、新余袁河220千伏變電站輸變電工程及110千伏送出工程、新余仰天崗220千伏變電站輸變電工程及110千伏送出工程、220千伏羅白線改造工程、新余陽光110千伏輸變電工程、新余火田110千伏輸變電工程、良山片區電網改造提升工程、深圳信泰氫能等開展前期工作,加快審批進度。做好仙女湖抽水蓄能前期納規準備工作,高位推動抽水蓄能項目納入國家規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國網新余供電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5.加快推進一批市政、公共服務、生態環保等領域重大項目。集中開建一批城市路網升級改造、城市公園品質提升等“城市面貌大變樣”項目,推進2022年新開工改造的70個城鎮老舊小區、高鐵新區地下綜合管廊5.1公里內部配套設施項目建設,實施城區道路人行道完善工程、兩江兩區水生態環境治理工程、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填埋場、主城區智慧停車項目、中心城區2022年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等一批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加快建成新余市職業教育中心新校區(二期)、新余市中醫院項目,推進渝水區城北街道春龍社區示範性托育服務中心、高新區幼稚園托育服務改造、新余市疾控中心、新余市中心血站、新余市緊急救援中心等一批公共服務項目開工建設,對納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能力建設實施方案的永久性方艙醫院項目,省、市財政按每張床位分別給予1萬元定額補助。積極爭取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項目支持,持續抓好袁河、仙女湖保護與治理,加快推進大氣、水、土壤環境治理工程等項目建設,加強污水收集、五廢治理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投控集團、市數投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6.加快專項債項目建設進度。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對專項債項目實際支出進度情況實行清單管理、定期調度通報、及時預警懲戒,確保2022年新增專項債券在8月底前基本完成使用。按照“儲備一批、開工一批、建設一批”的要求,搶抓國家擴大專項債券支持領域機遇,推動一批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項目等納入支持範圍。〔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7.加大重大項目融資支持力度。引導政策性開發性銀行最佳化貸款結構,投放更多更長期限貸款,推動碳減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交通物流、科技創新、普惠養老等專項再貸款資金高效落地。盤活一批存量規模大、收益好、潛力大的基礎設施資產,做到盤活存量和改擴建統籌考慮、有機結合,開闢擴大有效投資的新路徑。〔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行新余市中支、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8.推進企業擴產和技改升級。推動新鋼公司、華峰特鋼、分宜海螺等鋼鐵、水泥重點企業套用5G、工業網際網路、人工智慧等技術,加快工藝裝備數位化、智慧型化改造,支持建設具有行業先進水平的智慧型車間、智慧型工廠,打造智慧型製造標桿企業。推動新鋼電弧爐節能環保升級易地改造項目、數智新鋼、高性能高牌號電工鋼項目(一期)、華峰特鋼產品精深加工技術改造等項目加快建設進度,協調推進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水泥熟料生產線退城入園“拆二合一”遷建項目前期工作。〔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29.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強化“一把手”招商,縣(區)和開發區加大“走出去”招商力度,深耕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海西經濟區等招商引資核心區域,主動對接長株潭城市群,深度融入大南昌都市圈產業布局,搶抓機遇,精銳盡出,各縣(區)黨政主要負責人每年外出招商不少於16批次。錨定“2+4+N”新型產業體系,緊盯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500強等洽談儲備一批突破性、帶動性、示範性強的重大項目,力爭全年引進至少35個20億元以上項目。〔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0.加強項目要素保障。做深做實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全面做好用地、用林、用能等要素保障,全力做好在建項目的用電、用水、用氣、用工以及防疫物資等生產要素保障,積極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的突出問題。加強重點民生資金保障,加快民生資金分配、下達和撥付。〔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林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國網新余供電公司、市燃氣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1.最佳化項目推進服務。持續發揮重點項目領導掛點單位幫扶,重點項目協調調度、督查考核,重大項目“雙向掛職”等機製作用,推動項目層級調度,實施節點管理,加強全程跟蹤服務。全面推進兩個“24小時”制,項目幫扶具體責任人手機保持24小時開機,並實施“24小時見面制”,為企業提供全天候保姆式服務。積極開展延時錯時預約辦理、主動上門辦理,推廣“容缺審批+承諾制”、“六多合一”集成審批等模式。〔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政務服務中心,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四、強攻促進消費快回補
32.加快商貿消費復甦。儘快落實國家、省促消費各項政策,助推商貿企業復甦,2022年重點針對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發放2500萬元消費券,推動住宿餐飲、批發零售、數字消費等消費回暖,在省財政按30%給予獎補的基礎上,剩餘部分由市、縣(區)兩級財政按照3:7的比例分別承擔。〔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3.加快文旅消費復甦。啟動實施疫後文旅消費促進行動,加快文旅市場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嚴格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做到應休盡休,支持基層工會依規購買市域內新余文旅惠民卡等文體旅遊產品和服務。倡導“江西人游江西”,發展本地游、周邊游、紅色游、鄉村游、工業游等特色精品旅遊線路。促進文旅企業提質升級,對文旅企業爭取項目資金和規劃、施工許可政策等提供支持。加大文旅人才培養,對全市星級賓館和星級民宿的員工及導遊員進行全面培訓,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鼓勵各景區實行門票優惠,支持旅遊景區(點)和旅行社開展各種形式的市場行銷推廣活動。旅行社可按規定申請暫退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標準為應繳納的100%,補足質保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範圍內;加快推進保險替代質量保證金試點工作。發放電影院疫情專項補貼,對2022年1月1日以來營業有票房的影院,按照每個座位15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疫情專項補貼,聯合“淘票票”開展惠民觀影活動。〔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4.穩定增加大宗消費。開展好“大宗商品消費季”活動,舉辦以“鉅惠購車季、樂享車生活”為主題的第十一屆仙女湖車展。搶抓國家階段性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和鼓勵家電生產企業回收行動等政策機遇,以及“2022年江西大宗商品消費季”活動關於促進汽車消費和家電消費的政策支持,穩定增加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對在2022年6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間(以購車發票時間為準)購買了7座以下(含7座)非營運乘用車(含新能源汽車)並上新余車牌的個人消費者進行定額補貼,總金額300萬元,補完即止,由市商務局制定補貼細則。鼓勵新能源汽車、智慧型家電下鄉。〔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廣播電視台,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5.扶持壯大會展經濟。提升專業展館承展能力,推動建設新余國際會展中心。重點培育江西國際麻紡博覽會、南方農業(工程)機械展銷會兩大品牌會展項目,對經省商務廳批准,在我市舉辦周期相對固定且連續舉辦2屆以上的展會給予不超過30萬元資金支持。加大仙女湖車展支持力度,力爭打造成贛西地區最具影響力的綜合性汽車展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廣播電視台,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6.著力打造線下高品質商貿消費平台。改造提升商品交易市場、商業街區等實體消費市場平台,重點推進贛西民俗風情街改造提升試點並支持打造省級商業示範街區,鼓勵各縣(區)積極申報創建示範商業街區,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特色商業街,分別給予運營機構不超過60萬元、30萬元的獎勵。支持恆太城、步步高、分宜夢時代廣場等商業綜合體向場景化、體驗式、互動性、綜合性消費場所轉型。加快綠色商場品牌建設,對大型商業綜合體創建國家級綠色商場的,給予每家創建成功企業最高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7.激發電商平台促進消費潛力。落實國家和省支持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具體舉措,創新直播帶貨、拼購團購、社群電商等新業態,依託淘寶、京東、抖音等知名電商平台開展“贛品網上行”線上促消費活動。繼續深化我市與京東項目合作,加大農村電商扶持力度,支持仙女湖有機魚、新余蜜桔、油茶等本地優勢特色農產品藉助電商平台開拓網路市場。對在第三方平台設立網店並在我市註冊的電商法人企業,進入統計名錄庫後網路零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鼓勵各縣區給予一定資金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委網信中心,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38.發揮政府引導促進消費作用。各級政府積極組織引導企業開展形式多樣的促進消費活動,做到“無節造節,有節造勢”,促進商貿文旅消費快速回升。嚴厲打擊各類“刷單”套現電子消費券的違法違規行為。統籌用好現有專項資金或政策,加大對促進擴大消費的財政支持。鼓勵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公務商務接待、公車油品、職工福利、辦公用品、電腦耗材、設施設備等方面,按照政府採購相關規定,選擇限上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企業和省級重點企業進行採購。支持旅行社承接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等組織的工會、會展、學習教育、研學等活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文廣新旅局、市總工會、市財政局、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五、保產業鏈供應鏈暢通
39.推進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推進中央、省級農產品產地冷藏倉儲保鮮和農產品冷鏈物流項目設施建設,提升農業企業(公司)和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儲藏保鮮能力。完善融資綠色通道,對全市物流運輸企業疫情期間經營面臨困難的,銀行機構按要求提供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供銷聯社、人行新余市中支、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0.保障產業鏈供應鏈暢通。充分發揮產業鏈鏈長製作用,梳理解決產業鏈上下游存在問題,打通產業鏈痛點、堵點。加大原材料、元器件、關鍵零部件等進口力度,協調解決缺芯、缺櫃、缺艙等問題。鼓勵企業與原材料、能源供應商等簽訂長期契約,分行業、分領域開展一批產融對接、人才對接、技術對接,促進上下游、產供銷、大中小企業整體配套聯動。支持企業對鋼鐵、水泥等建材,採取集中採購方式降低成本。〔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辦、市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1.加強經濟運行監測調度力度和頻次。充分發揮惠企穩崗保運行周監測調度機製作用,強化企業用電、稅收、貨運、用工等指標監測調度,及時發現經濟運行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全力加以解決。對一周不用電、一月不開票的企業進行定期監測、準確摸底,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精準幫扶,幫助企業穩定生產。〔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稅務局、國網新余供電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六、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
42.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加強“一對一”視窗指導,加快最佳化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最佳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區分項目風險與企業集團風險,加大對優質項目的支持力度。準確把握和執行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各項要求,保持房地產信貸投放平穩有序,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築施工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責任單位:市住建局、人行新余市中支,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3.著力保障糧食安全。全面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嚴格糧食安全責任考核,及時發放中央和省級種糧補貼資金。全面推進2022年度5.5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確保完成全年糧食播種面積153.34萬畝以上、總產量11.27億斤以上目標任務。健全完善糧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全面落實好稻穀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及時實施最低收購價收購政策,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做好農資農技供應保障和農業技術服務指導,落實糧食保險補貼政策,抓好農產品生產供應、產銷銜接、流通運輸、質量安全等各項工作,確保主要農產品產得出、供得上、不脫銷。支持雙季稻生產,統籌用好土地出讓收入用於糧食生產,縣鄉兩級要在往年早稻獎補政策的基礎上,進行最佳化調整,加大獎補力度。市財政安排部分資金用於獎補完成早稻生產任務的鄉鎮和表彰種糧大戶,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做好農資供需情況監測調度和調劑調運,安排5000噸化肥由供銷社企業以動態出廠價直接供應給種糧大戶和基層直銷網點。〔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糧食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供銷聯社、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4.強化能源供應保障。督促燃煤電廠落實電煤儲存規定,滿足度夏頂峰發電要求。加強新鋼公司等自備電廠調度運行管理,落實自備電廠併網發電相關調度運行安全要求,服從電力調度機構的運行安排,在電網啟動有序用電或需求側回響期間,發揮自備電廠調峰作用,保障電力供應穩定。開展有序用電演練,加強能源運行監測調度,組織開展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和油氣長輸管道保護檢查,確保迎峰度夏能源供應安全穩定。〔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國網新余供電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5.堅決抓好安全生產。狠抓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15條措施落實落地,推進應急管理“五個全覆蓋”工作,深入開展我市安全生產再提標、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鞏固提升”攻堅戰、城鎮燃氣安全整治、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紮實推進安全生產大檢查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確保全全生產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實現“雙下降”。紮實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做好防汛抗旱各項工作。〔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七、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
46.保障人員自由有序流動。最佳化全市跨區流動防控舉措,對全國各地核酸檢測互認通用,低風險地區和無本土疫情的縣(市、區)來余返餘人員(含各類學生)只需落實掃碼、測溫常態化防控措施,即可自由有序流動,不再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再實行核酸落地檢,不賦“黃碼”,不實行隔離管控。對來自中高風險地區和有本土疫情的縣(市、區)的來余返餘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測”。〔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南昌鐵路局新余站、新余高鐵北站、市數投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7.暢通交通物流網路。全市除高速路口出口、新余北站、城南火車站、分宜火車站外,其餘交通卡口健康服務站立即撤銷。對來自低風險地區和無本土疫情的縣(市、區)的貨車司乘人員,可以自由有序流動,只需落實掃碼、測溫常態化防控措施。對來自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和有本土疫情縣(市、區)的貨車司乘人員,持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碼“綠碼”以及正常體溫的予以放行,實行“點對點”閉環管理措施;對到達目的地時核酸檢測結果超過48小時的,可採用“核酸檢測+抗原檢測”的方式,抗原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檢測結果為由限制通行,同時實行動態追蹤機制,一旦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立即通知前方實施管控措施。〔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48.全面開放公共場所。各類景區景點、餐飲酒店、公共文化娛樂體育場所等在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基礎上,全面有序開放。自6月2日起,暫停市直機關回歸社區的在職黨員幹部小區值班值守工作,轉由屬地負責,除查驗健康碼、行程碼外,不得對居民出行進行限制。〔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文廣新旅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各縣區、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堅決貫徹上級穩住經濟成長決策部署,把穩住經濟大盤作為重大政治任務,統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深入推進“雙一號”工程,靠前發力、適當加力、擔當作為,要善用政策工具箱,緊密結合我市出台的《關於積極有效應對疫情幫助中小企業紓困解難的三十條支持措施》,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提高政策知曉度和執行率,以“釘釘子”精神抓好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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