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家和省、市關於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決策部署,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建辦城函〔2019〕243號)等檔案精神,著力改善老舊小區居民的居住環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質,把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作為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擴大投資激發內需,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遠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7月21日
  • 實施時間:2020年8月20日
  • 發布單位: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充分運用“共同締造”理念,系統推進老舊小區改造,補齊民生短板,持續增進民生福祉,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總體目標
力爭用3至5年的時間,對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具有合法產權、未列入危房改造或棚戶區拆遷改造計畫,並且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老舊小區,進行美化綠化亮化改造,補齊老舊小區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設施短板,完善老舊小區功能,重塑街區活力,努力打造環境舒心、配套貼心、服務暖心、凝聚民心的“四心”小區。
(三)基本原則
1.因地制宜,分類實施。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根據老舊小區居民意願、歷史文化等因素,採取完善配套、功能置換、保護活化等方式,精準施策,有序推進。
2.補齊短板,經濟適用。以環境美化綠化改造,補齊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設施短板為重點,提升老舊小區的人居環境和居民生活品質,結合老舊小區實際情況,本著“花小錢、辦大事、節約實用”的理念,保障資金高效利用。
3.注重長效,建管並重。堅持改造與社區治理並重,引導老舊小區建立居民自主管理組織,建立長效治理機制,鞏固改造成果。
二、工作內容
(一)改造對象
將2000年之前建成的、人居環境較差、配套設施不全或破損嚴重、無障礙建設缺失、管理服務機制不健全、民眾反映強烈的老舊居住小區,在現狀摸查和分類研究的基礎上,按照“改造一批、策劃一批、儲備一批”的原則,分批滾動有序改造。
(二)改造內容和建設標準
1.改造內容。按照先民生後提升的原則,改造內容分為基礎完善類和最佳化提升類兩大類,具體改造對象又分為小區公共部分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兩個部分(詳見附屬檔案1)。
(1)基礎完善類以老舊小區配套設施為切入點,通過實施供水、供電、供氣、弱電、道路等改造提升項目,重點解決居民的用水、用電、用氣、垃圾分類等問題。條件成熟的,加裝電梯也可一併考慮。
(2)最佳化提升類是在保基本的基礎上,回應民眾關切,鼓勵在改造中建設一些提升類的基礎設施,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探索配建黨員活動室、停車場、物業用房等,最佳化提升類的工程費用原則上由居民自行籌資及社會籌資承擔。
(3)具體改造對象主要為小區公共部分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改造內容合計54項,分為基礎完善類45項和最佳化提升類9項。其中,小區公共部分基礎完善類項目21項,最佳化提升類項目6項;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基礎完善類項目24項,最佳化提升類項目3項。
改造內容的確定,即“改什麼”“怎么改”要與居民充分協商,尊重居民意願。同時注重文物保護單位以及古建築的保護單位工作。歷史建築和文化街區的保護要求:在老舊小區改造中,不得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不得破壞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工程設計方案應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經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後,方可實施。使我市文物古建築在老舊小區改造中得以保護及歷史風貌的延續。
2.建設標準。
(1)小區公共部分。重點修繕市政配套設施,完善公共服務設施,補充無障礙設施;維修更新消防安防設備,清理住改倉等安全隱患,拆除違章建築,打通消防通道;整治環境衛生,推進“三線”整治,完善道路照明設施,實施綠化美化;開闢公共開敞空間,疏通步行網路。有條件的小區可增設社區養老、醫療、教育、停車等公共服務設施,營造宜居公共空間。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重點改造房屋建築的水、電、氣、通信等老化設施設備、水電氣“一戶一表”、管道燃氣入戶、維修樓梯踏步、粉刷樓道牆壁、整飾房屋外立面、補齊樓道消防設施,保障住用安全。有條件的居住建築可選取加裝電梯、屋頂綠化、抗震節能等提升改造內容。
(三)實施程式
按照“市統籌、縣(市、區)負責、鄉鎮(街道)組織、社區實施、居民參與”的工作機制,小區改造工作大致按照以下程式組織實施,也可結合實際情況最佳化實施程式。
1.項目前期。
(1)意願徵集。街道、居委會向居民宣傳老舊小區改造的目的、意義、政策等內容,徵詢居民意願,徵集改造事項,開展數據摸查。鄉鎮(街道)牽頭組織居民成立項目建設管理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業主自管小組等小區自管組織,發揮居民的主體作用。
(2)方案編制。鄉鎮(街道)或縣(市、區)政府相關部門根據居民訴求、改造意願強烈的,針對存在問題,組織編制小區改造方案,經小區自管組織確認後報縣(市、區)政府審定。涉及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的保護,消防設施的調整、規劃調整等內容時,由轄區政府組織縣(市、區)文化、消防、規劃、房屋管理、建設等部門進行論證確定。
(3)資金計畫。按照居民、市場、政府多方共同出資原則編制年度資金計畫,報市老舊小區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2.項目實施。
(4)項目立項。鄉鎮(街道)向縣(市、區)發改部門申請。
(5)財政評審。鄉鎮(街道)編制項目概算、預算,報縣(市、區)財政部門評審。
(6)項目招投標。鄉鎮(街道)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組織開展招投標,確定監理和施工單位。
(7)項目施工。鄉鎮(街道)按程式組織施工報批和建設,並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小區自管組織全程參與監督。
(8)綜合驗收。縣(市、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小區自管組織進行項目綜合驗收,驗收不合格的限期完成整改。
(9)項目決算。綜合驗收合格後,由項目建設單位向縣(市、區)財政部門申請項目決算。
3.項目移交。
(10)移交管理。項目驗收合格後,鄉鎮(街道)應將相關設施設備移交給小區自管組織,由小區自管組織自主管養,或引入物業公司管理。
三、2020年工作安排
結合任務和資金計畫,明確工作時間節點,確保按期完成計畫任務。
(一)前期階段(2020年8月底前完成)。縣(市、區)組織鄉鎮(街道)摸查基本情況和改造需求,開展項目評估,組織方案編制及審定工作,於2020年8月底前將老舊小區改造方案報市老舊小區工作領導小組。
(二)招投標階段(2020年9月底前完成)。開展項目工程招投標工作,確定設計、施工、監理單位。
(三)建設階段(2020年12月初完成)。按照設計方案組織施工建設,完成年度計畫任務。
(四)總結階段(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通過召開現場會、座談會、評審會等方式,全面總結項目改造經驗,形成供後續改造複製推廣的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清遠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其他相關單位為成員單位(見附屬檔案2)。
市老舊小區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統籌協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組織;各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共同推進。縣(市、區)政府作為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第一責任主體,負責小區改造工作;鄉鎮(街道)、社區等基層組織負責具體實施。
(二)明確職責分工
1、各縣(市、區)政府:全面負責轄區老舊小區綜合改造提升工作,制定轄區老舊小區改造計畫、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落實資金保障,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推動老舊小區黨組織建設和業委會組建,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2、市委宣傳部:負責做好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宣傳報導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事務,按照工作目標要求,建立相關工作機制和考核機制。具體負責統籌協調、政策擬定、技術指導、督促推進、通報考核等工作;牽頭做好全市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年度計畫申報,爭取上級補助資金事宜。
4、市發展改革局:指導各區發改部門做好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的立項審批、核准招投標方式等工作;協助爭取上級補助資金;指導各縣(市、區)創新方式,拓寬籌資渠道。
5、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清遠市通信建設管理辦公室:加強對老舊小區改造相關管線遷改工作的技術指導,督促弱電管線單位落實老舊小區改造管線遷改責任。
6、市公安局:結合“平安小區”創建工作,加強對老舊小區改造治安、交通等方面的技術指導和協調服務。
7、市民政局:指導各縣(市、區)做好基層社區治理和服務、養老服務等工作。
8、市財政局:參與年度改造計畫編制,負責落實市級財政資金,牽頭研究制定老舊小區改造以獎代補政策;協助爭取中央補助資金。
9、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做好老舊小區改造涉及加裝電梯專項行動的推進;負責老舊小區改造新改擴建項目的不動產登記工作;配合有條件的老舊小區完善功能用房等公共服務設施。
10、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加快城市社區體育設施建設力度,支持老舊小區全民健身設施全覆蓋。
11、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明確老舊小區範圍內涉及所監管的國有企業(含破產企業、改制企業)職工宿舍區的房屋及公共配套設施設備的產權問題和託管單位,負責結合“三供一業”改造工作推進老舊小區改造。
12、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指導各縣(市、區)推進老舊小區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管理、違建拆除等工作;督促燃氣單位做好供氣等改造工作。
13、供電、供水、燃氣、電信、移動、聯通、有線電視、郵政等企業:支持和配合做好水、電、氣、弱電、郵政設施(快遞投遞)等改造工作。
(三)建立居民、市場、政府多方共同籌措資金機制
按照居民、市場、政府共同出資的原則,採取“業主主體、社區主導、政府引領、各方支持”的方式統籌推進,採取“居民出一點、社會支持一點、財政補助一點”等多渠道籌集改造資金。鼓勵以企業投資、捐資冠名等方式吸引社會力量捐資或捐贈城市家具、雕塑等項目,原產權單位通過捐資捐物等方式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工作。
(四)健全一次改造、長期保持的管理機制
充分發揮街道黨組織和辦事處的屬地管理職能,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加強改造全過程及改造後的指導、管理、服務,推動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協商共治”的社會治理模式。
(五)嚴格督辦考核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應加強工作督查督辦,組織項目巡查、抽查,定期將工作情況在市老舊小區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上通報;縣(市、區)政府應明確責任人,緊密跟蹤項目進度,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溝通協調,確保老舊小區按計畫、按設計高效有序推進改造。
(六)加強宣傳引導
全面深入宣傳老舊小區改造政策和改造意義,挖掘典型事例和亮點經驗,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大力營造方案民眾認可、改造過程民眾積極參與、改造成果民眾高度認可的良好氛圍。
各縣(市、區)可參照本方案,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措施,開展專項工作。
本工作方案自正式印發之日起30日後實施,有效期3年。

印發的通知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清遠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府辦〔2020〕3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清遠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已經七屆第61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21日

解讀

現就《清遠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解讀如下:
一、出台《工作方案》的背景和重要意義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先後印發通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建辦城函〔2019〕243號)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通知》《粵建城函〔2019〕814號》等檔案,要求要著力改善老舊小區居民的居住環境,全面提升城市品質,把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作為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擴大投資激發內需,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是民生工程,民心所向,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政策措施,確保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出台我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方案刻不容緩。
二、制定《工作方案》的依據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通知》(建辦城函〔2019〕243號)
(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財政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通知》《粵建城函〔2019〕814號》
(三)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工作部署
(四)黃艷副部長4月16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政策吹風會答記者問
(五)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2020年廣東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推進方案》的通知(粵建節〔2020〕74號)
三、《工作方案》的目標任務
力爭用3至5年的時間,對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具有合法產權、未列入危房改造或棚戶區拆遷改造計畫的,並且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老舊小區,進行美化綠化亮化改造,補齊老舊小區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設施短板,完善老舊小區功能,重塑街區活力,努力打造環境舒心、配套貼心、服務暖心、凝聚民心的“四心”小區。
四、《工作方案》的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共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共三條,明確了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第二部分是工作內容,共三條,明確了改造對象、改造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程式;第三部分是2020年工作安排,共四條,明確了改造工作的四個時間節點,確保按期完成計畫;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共六條,主要是成立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建立資金籌措機制、健全管理機制、嚴格督辦考核以及加強宣傳引導等,確保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落實到位;第五部分主要明確《工作方案》實施時間和有效期。
五、《工作方案》的亮點
《工作方案》除了明確了工作目標任務外,在改造內容、改造要求、資金籌措方式、組織實施形式等方面都作了詳細、全面規定,是新一輪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升級版”。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了清遠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縣(市、區)政府、市住建局、市發改、公安、民政等十多個相關單位為成員單位,明確職責分工,加大協調統籌力度,確保改造工作按時按質完成。
(二)強調民眾參與性。《方案》規定“改什麼”、“怎么改”,要與居民充分協商,尊重居民意願,同時注重文物保護單位以及古建築的保護單位工作,遵照因地制宜,分類實施。要求多方參與,要求居民達成一致後,向政府申請納入改造,並主動參與改造全程,實現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
(三)改造資金籌措多樣性。除了中央補助資金外,還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幫助完善社區公共服務供給。《工作方案》按照居民、市場、政府共同出資的原則,採取“業主主體、社區主導、政府引領、各方支持”的方式統籌推進,採取“居民出一點、社會支持一點、財政補助一點”等多渠道籌集改造資金。鼓勵以企業投資、捐資冠名等方式吸引社會力量捐資或捐贈城市家具、雕塑等項目,原產權單位通過捐資捐物等方式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工作。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工作方案》要求,要健全一次改造、長期保持的管理機制,充分發揮街道黨組織和辦事處的屬地管理職能,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加強改造全過程及改造後的指導、管理、服務,推動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協商共治”的社會治理模式。項目驗收合格後,鄉鎮(街道)應將相關設施設備移交給小區自管組織,由小區自管組織自主管養,或引入物業公司管理。
系統推進我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補齊民生短板,才能持續增進民生福祉,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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