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體例
《舊五代史》五代各自為書。共一百五十卷,紀六十一,志十二傳七十七。按五代斷代為書,
梁書、唐書、
晉書、
漢書、
周書各十餘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書》是斷代史,《志》則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雜傳》則記述包括十國在內的各割據政權的情況。
這種編寫體例使全書以中原王朝的興亡為主線,以十國的興亡和周邊民族的起伏為副線,敘述條理清晰,較好地展現了這段歷史的面貌。對於南方和北漢十國以及周圍少數民族政權如契丹、吐蕃等,則以《世襲列傳》、《僭偽列傳》、《外國列傳》來概括。因此這部書雖名為五代史,實為當時整個五代十國時期各民族的一部斷代史。
編撰基礎
《舊五代史》於北宋初期開始編寫,那時五代時期的各朝“實錄”基本沒有散失,又有
范質的《五代通錄》作底本,再加上編書者對史料比較熟悉,因此成書時間很快,經始於宋太祖開寶六年(公元973年)四月,至次年閏十月甲子日完竣呈上,前後只用了一年半左右時間。成書如此迅速,主要在於宋太祖十分重視,組織的撰修班子規格高、陣容強由薛居正監修,
盧多遜、
張瞻、
劉兼、
李穆、
李九齡等七人同修 ;同時也因為去古未遠,可資參考的史料相當齊備。五代各朝均有實錄,范質又在此基礎上整理出實錄簡編——《建隆五代通錄》,從而為修史提供了極大便利。
書籍目錄
卷063(唐書) 列傳十五:
張全義(本名張居言)、
朱友謙(本名朱簡,又名李繼麟)
卷086(晉書)
后妃列傳一:高祖皇后李氏、太妃安氏、少帝皇后張氏、皇后馮氏
卷139 志一 天文志
卷140 志二 歷志
卷141 志三 五行志
卷142 志四 禮志上
卷143 志五 禮志下
卷144 志六 樂志上
卷145 志七 樂志下
卷148 志十 選舉志
卷149 志十一 職官志
卷150 志十二 郡縣誌
卷151 進舊五代史表
總體評價
《舊五代史》,原名《五代史》,也稱《梁唐晉漢周書》,後人為區別於
歐陽修的《新五代史》,便習稱《舊五代史》。後歐陽修五代史記出,稱為新五代史,薛史則稱為舊五代史。原書已佚,現行本是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時的輯本。這是由
宋太祖詔令編纂的
官修史書。薛居正(公元912--981年)監修,
盧多遜、扈蒙、
張澹、
李昉、劉兼、
李穆、李九齡等同修。
十國中對五代稱臣奉朔各國,如荊南(南平)、楚、吳越等,入《世襲傳》,余入《僭偽傳》,契丹、吐蕃等入《外國傳》。該書取材於各朝實錄及
范質《五代通錄》等書,文獻完備;且修史時五代結束未久,編撰人對當時情況多能了解,故史料較豐富。自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明令立
歐陽修《五代史記》於學官後,該書漸廢。
從宋朝藏書家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的記載看,《舊五代史》的實際作者有盧多遜、扈蒙、張澹、李昉等諸人。他們是當時的學者名流,在《宋史》里都有傳。史稱盧多遜少年成名,甚有“篤學”;扈、張二人也是“少能文”,“幼而好學,有才藻”;
李昉更是知識廣博,曾主編過《文苑英華》、《太平廣記》等大部頭類書。他們大部分又在五代時期生活過一段,對那段歷史比較了解,因此《舊五代史》材料較為豐富。尤其是保存了許多後來已經散失的當時的詔令公文和當時人寫的“行狀”、墓志銘等,這都是人物傳紀的第一手的資料。《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論說:“其時秉筆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見聞較近,紀、傳皆首尾完具,可以徵信。”因此,宋初《舊五代史》編成後,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視。
司馬光修《資治通鑑》,以及後來胡三省撰《通鑑注》”,皆從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壇名家沈括、
洪邁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為此書修於北宋太祖開寶六年,此時南方諸國尚存,許多編者對南方史事更為熟悉,因而更多地編進了有關十國的第一手資料。直到明清之際,史家
吳任臣撰《十國春秋》時,還有記載說他曾向當時著名思想家
黃宗羲借過《舊五代史》,這足證在《舊五代史》里包含著許多南方十國的可貴的資料。
《舊五代史》也有不少缺點。其中最主要的是因為成書太快,因而來不及對史料加以慎重的鑑別,有的照抄五代時期的實錄,以至把當時人明顯為了某種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實和溢美人物的不實之辭錄入書中。如對後唐的權臣張全義,傳中就大肆讚美他的治洛(陽)的功勳,而諱言其大量醜行。而這些
醜聞在後來宋人王禹偁寫的《五代史闕文》中揭露甚多。正由於這樣,趙翼的《廿二史札記》對《舊五代史》指責很多,專門寫了“薛史書法回護處”和“薛史失檢處”兩個專題,舉了好些例證說明薛史的不實。但是從史料角度說,“薛史”為後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資料,這畢竟是它的功勞。尤其經過長期南北分裂混亂,許多五代時期的“實錄”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這部近乎“實錄”壓縮本的史書,價值就更高了。
附錄
附錄 進舊五代史表
多羅質郡王臣永瑢等謹奏,為《舊五代史》編次成書恭呈御覽事。
臣等伏案薛居正等所修《五代史》,原由官撰,成自宋初,以一百五十卷之書,括八姓十三主之事,具有本末,可為鑑觀。雖值一時風會之衰,體格尚沿於冗弱;而垂千古廢興之跡,異同足備夫參稽。故以楊大年之淹通,司馬光之精確,無不資其賅貫,據以編摩,求諸列朝正史之間,實亦劉昫《舊書》之比。乃征唐事者並傳天福之本,而考五代者惟行歐陽之書,致此逸文,浸成墜簡。閱沉淪之已久,信顯晦之有時。
欽惟我皇上紹繹前聞,綱羅群典,發秘書而讎校,廣四庫之儲藏。欣覯遺篇,因裒散帙,首尾略備,篇目可尋。經呵護以偶存,知表章之有待,非當聖世,曷闡成編。臣等謹率同總纂官右春坊右庶子臣陸錫熊、翰林院侍讀臣紀昀,纂修官編修臣邵晉涵等,按代分排,隨文勘訂,匯諸家以搜其放失,臚眾說以補其闕殘,復為完書,可以繕寫。
竊惟五季雖屬閏朝,文獻足征,治忽宜監。有《薛史》以綜事跡之備,有《歐史》以昭筆削之嚴,相輔而行,偏廢不可。幸遭逢乎盛際,得煥發其幽光,所裨實多,先睹為快。臣等已將《永樂大典》所錄《舊五代史》,依目編輯,勒成一百五十卷,謹分裝五十八冊,各加考證、粘簽進呈。敬請刊諸秘殿,頒在學官。搜散佚於七百餘年,廣體裁於二十三史。著名山之錄,允宜傳播於人間;儲乙夜之觀,冀稟折衷於睿鑒。惟慚疏陋,伏候指揮,謹奏。
乾隆四十年七月初三日 多羅質郡王臣永瑢
經筵日講起居注官武英殿大學士臣舒赫德
經筵日講起居注官文華殿大學士臣于敏中
工部尚書和碩額駙一等忠勇公臣福隆安
經筵講官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臣程景伊
(經筵講官戶部尚書臣王際華)
經筵講官禮部尚書臣蔡新
經筵講官兵部尚書臣嵇璜
經筵講官刑部尚書仍兼戶部侍郎臣英廉
都察院左都御史臣張若溎
經筵講官吏部左侍郎臣曹秀先
戶部右侍郎臣金簡
御製題舊五代史八韻
上承唐室下開宋,五代興衰紀欲詳。
舊史原監薛居正,新書重撰吉歐陽。
泰和獨用滋侵佚,永樂分收究未彰。
四庫搜羅今制創,群儒排纂故編償。
殘縑斷簡研磨細,合璧連珠體裁良。
遂使已湮得再顯,果然紹遠藉搜旁。
兩存例可援劉昫,專注事曾傳馬光。
序以行之詩代序,惕懷殷鑑念尤長。
◎舊五代史編定凡例
一、《薛史》原書體例不可得見。今考其諸臣列傳,多雲事見某書,或雲某書有傳,知其於梁、唐、晉、漢、周斷代為書,如陳壽《三國志》之體,故晁公武《讀書志》直稱為詔修梁、唐、晉、漢、周書。今仍按代分編,以還其舊。
一、《薛史》本紀沿《舊唐書》帝紀之體,除授沿革,鉅纖畢書。惟分卷限制為《永樂大典》所割裂,已不可考。詳核原文,有一年再紀元者,如上有同光元年春正月,下復書同光元年秋七月,知當於七月以後別為一卷。蓋其體亦仿《舊唐書》,《通鑑》尚沿其例也。今厘定編次為本紀六十一卷,與《玉海》所載卷數符合。
一、《薛史》本紀俱全,惟《梁太祖紀》原帙已闕,其散見各韻者,僅得六十八條。今據《冊府元龜》諸書徵引《薛史》者,按條采掇,尚可薈萃。謹仿前人取《魏澹書》、《高氏小史》補《北魏書》之例,按其年月,條系件附,厘為七卷。
一、五代諸臣,類多歷事數朝,首尾牽連,難於分析。歐陽修《新史》以始終從一者入梁、唐、晉、漢、周臣傳,其兼涉數代者,則創立雜傳歸之,褒貶謹嚴,於史法最合。《薛史》僅分代立傳,而以專事一朝及更事數姓者參差錯列,賢否混淆,殊乖史體,此即其不及《歐史》之一端。因篇有論贊,總敘諸人,難以割裂更易,姑仍其舊,以備參考。得失所在,讀史者自能辨之。
一、《后妃列傳》,《永樂大典》中惟《周后妃傳》全帙具存,余多殘闕。今采《五代會要》、《通鑑》、《契丹國志》、《北夢瑣言》諸書以補其闕,用雙行分注,不使與本文相混也。
一、《宗室列傳》,《永樂大典》所載頗多脫闕。今並據《冊府元龜》、《通鑑注》諸書採補,其諸臣列傳中偶有闕文,亦仿此例。
一、諸臣列傳,其有史臣原論者,俱依論中次第排比;若原論已佚,則考其人之事跡,以類分編。
一、《薛史》標目,如李茂貞等稱《世襲傳》,見於《永樂大典》原文;其楊行密等稱《僣偽傳》,則見於《通鑑考異》。今悉依仿編類,以還其舊。
一、《薛史》諸志,《永樂大典》內偶有殘闕。今俱采《太平御覽》所引《薛史》增補,仍節錄《五代會要》諸書分注於下,以備參考。
一、凡紀傳中所載遼代人名、官名,今悉從《遼史索倫語解》改正。
一、《永樂大典》所載《薛史》原文,多有字句脫落、音義舛訛者。今據前代徵引《薛史》之書,如《通鑑考異》、《通鑑注》、《太平御覽》、《太平廣記》《冊府元龜》、《玉海》、《筆談》、《容齋五筆》、《青緗雜記》、《職官分紀》、《錦繡萬花谷》、《藝文類聚》、《記纂淵海》之類,皆為參互校訂,庶臻詳備。
一、史家所紀事跡,流傳互異,彼此各有舛誤。今據新舊《唐書》、《東都事略》、《宋史》、《遼史》、《續通鑑長編》、《五代春秋》、《九國志》、《十國春秋》及宋人說部、文集與五代碑碣尚存者,詳為考核,各加案語,以資辨證。
一、陶岳《五代史補》、王禹偁《五代史闕文》、本以補《薛史》之闕,雖事多瑣碎,要為有裨史學,故《通鑑》、《歐陽史》亦多所取。今並仿裴松之《三國志注》體例,附見於後。
一、《薛史》與《歐史》時有不合。如《唐閔帝紀》,《薛史》作明宗第三子,而《歐史》作第五子,考《五代會要》、《通鑑》並同《薛史》。又,《歐史·唐家人傳》云:太祖有弟四人,曰克讓、克修、克恭、克寧,皆不知其父母名號。據《薛史·宗室傳》,則克讓為仲弟,克寧為季弟,克修為從父弟、父曰德成,克恭為諸弟,非皆不知其父母名號。又,《晉家人傳》止書出帝立皇后馮氏,考《薛史》紀傳,馮氏未立之先,追冊張氏為皇后,而《歐史》不載。又,張萬進賜名守進,故《薛史》本紀先書萬進,後書守進,《歐史》刪去賜名一事,故前後遂如兩人。其餘年月之先後、官爵之遷授,每多互異。今悉為辨證,詳加案語,以示折衷。
一、《歐史》改修,原據《薛史》為本,其間有改易《薛史》之文而涉筆偶誤者。如章如愚《山堂考索》論《歐史》載梁遣人至京師,紀以為朱友謙,傳以為朱友諒;楊涉相梁,三仕三已,而歲月所具,紀載實異,至末年為相,但書其罷,而了不知其所入歲月;唐明宗在位七年余,而論贊以為十年之類是也。有尚沿《薛史》之舊而未及刊改者。如吳縝《五代史纂誤》譏《歐史·杜曉傳》幅巾自廢不當雲十餘年;《羅紹威傳》牙軍相繼不當雲二百年之類是也。今並各加辨訂於每卷之後,庶二吏異同得失之故,讀者皆得以考見焉。
舊五代史提要
臣等謹案:《舊五代史》一百五十卷,並目錄二卷,宋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薛居正等撰,考晁公武《讀書志》云:開寶中,詔修《梁唐晉漢周書》,盧多遜、扈蒙、張澹、李昉、劉兼、李穆、李九齡同修,宰相薛居正等監修。《玉海》引《中興書目》云:開寶六年四月戊申,詔修《五代史》,七年閏十月甲子,書成,凡百五十卷,目錄二卷,為紀六十一,志十二,傳七十七,多據累朝實錄及范質《五代通錄》為稿本。其後歐陽修別錄《五代史記》七十五卷藏於家。修歿後,官為刊印,學者始不專習《薛史》,然二書猶並行於世。至金章宗泰和七年,詔學官止用《歐陽史》,於是《薛史》遂微。元明以來,罕有援引其書者,傳本亦漸就湮沒,惟明內府有之,見於《文淵閣書目》,故《永樂大典》多載其文,然割裂淆亂,已非居正等篇第之舊。恭逢聖朝右文稽古,網羅放佚,零縑斷簡,皆次第編摩,臣等謹就《永樂大典》各韻中所引《薛史》,甄錄條系,排纂先後,檢其篇第,尚得十之八九。又考宋人書之徵引《薛史》者,每條採錄,以補其闕,遂得依原書卷數勒成一編。晦而復彰,散而復聚,殆實有神物呵護,以待時而出者,遭逢之幸,洵非偶然也。歐陽修文章遠出居正等上,其筆削體例亦特謹嚴,然自宋時論二史者,即互有所主。司馬光作《通鑑》,胡三省作《通鑑注》,皆專據《薛史》而不取《歐史》。沈括、洪邁、王應麟輩,為一代博洽之士,其所著述,於薛、歐二史亦多兼采,而未嘗有所軒輊。蓋修所作,皆刊削舊史之文,意主斷制,不肯以紀載叢碎自貶其體,故其詞極工,而於情事或不能詳備。至居正等奉詔撰述,本在宋初,其時秉筆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見聞較近,紀傳皆首尾完具,可以徵信,故異同所在,較核事跡,往往以此書為長。雖其文體卑弱,不免敘次煩冗之病,而遺文瑣事,反藉以獲傳,實足為考古者參稽之助。又《歐史》止述天司、職方二考,而諸志俱闕,凡禮樂職官之制度,選舉刑法之沿革,上承唐典下開宋制者,一概無征,亦不及《薛史》諸志為有裨於文獻。蓋二書繁簡,各有體裁,學識兼資,難於偏廢。昔修與宋祁所撰《新唐書》,事增文省,足以括劉晌《舊書》,而昫書仰荷皇上表章,今仍得列於正史,況是書文雖不及歐陽而事跡較備,又何可使隱沒不彰哉!謹考次舊文,厘為《梁書》二十四卷、《唐書》五十卷、《晉書》二十四卷、《漢書》十一卷、《周書》二十二卷、《世襲列傳》二卷、《僣偽列傳》三卷、《外國列傳》二卷、《志》十二卷,共一百五十卷,別為目錄二卷,而搜羅排纂之意,則著於凡例,具列如左。乾隆四十年七月恭校上。
注補及考訂
舊五代史輯本發覆 三卷 陳垣著
補五代史藝文志 (清)宋祖駿編 鹹豐刻本
作者簡介
薛居正
薛居正(912年-981年)字
子平,開封
浚儀(今河南開封)人,北宋名臣、史學家。
開寶九年(976年)十月太宗即位,以薛為昭文相。喜歡讀書,“為文落筆不能自休”。太平興國初,加左僕射、昭文館大學士。從平晉陽還,進位司空。六年,因服丹砂遇毒,方奏事,覺疾作,遽出。至殿門外,飲水升余,堂吏掖歸中書,已不能言,但指廡間儲水器。左右取水至,不能飲,偃閣中,吐氣如煙焰,輿歸私第卒,贈太尉、中書令,諡文惠。其養子
薛惟吉將他生前的作品收集成冊,帝賜名《文惠集》,今佚。鹹平二年,詔配饗太祖廟庭。
開寶六年(973年),由薛居正監修,
盧多遜、
扈蒙等受命修《五代史》。《五代史》成,又名《梁唐晉漢周書》。後世為別於
歐陽修《
新五代史》,改作《舊五代史》。
盧多遜
盧多遜(934年-985年),河南懷州(今河南沁陽)人。
博涉經史,聰明強記。
五代後周顯德初年進士。北宋開寶元年冬,充翰林學士,奉敕與尚藥奉御
劉翰等纂修《
開寶本草》。太平興國初,拜中書侍郎、平章事,後任兵部尚書。
太平興國六年(981年),盧多遜告發
趙普當初不想立
宋太宗,宋太宗因此疏遠了趙普。太平興國七年(982年)宰相趙普告發盧多遜與秦王
趙廷美暗通,圖謀不軌。初判死刑。後念其久事朝廷,下詔奪官,全家發配崖州(今海南島三亞崖城鎮)。詔書規定:“縱更大赦,不在量移之限。”即遇赦不赦。多遜至崖州,謝恩表曰:“流星已遠,拱北極巳不由;海日懸空,望長安而不見。”常年住水南村(崖城鎮水南村),多賦詩譽水南村。雍熙二年(985年)卒於崖州水南村寓所。
扈蒙
扈蒙(915年~986年),字日用。幽州安次(河北省安次縣)人。
歷代版本
近代
史學大家陳垣最早提出全面校訂清輯本,其構想見於其1936年所作而身後發表的《以冊府校薛史計畫》(收入《陳垣史學論文集》第二集,中華書局1981 )一文,認為應先編制四種目錄,然後據四種目錄將二書互相比讀,注出有無,進而逐字校讎,寫定文本。這一計畫,非常周密而可行。得力於這些比讀,他發表了研究《舊五代史》的一系列重要論文。1959年,陳垣為中華書局影印明本《冊府元龜》所作序中,提出了新的構想:“乾隆中四庫館輯薛《五代史》,大部分本可由《冊府》輯出,乃以《冊府》習見,外間多有,《永樂大典》孤本,為內府所藏,遂標榜採用《大典》,而《冊府》只可為輔。”可能是作序而特彆強調其重要的一種說法,實施情況不明。
中華書局校點本《舊五代史》的整理,是在“文革”特殊時期進行的。最初由陳垣承擔,後因高層干預,改由
復旦大學中文、歷史兩系部分教師承擔。作為整套《二十四史》整理中的一部,體例是整理舊本而不是另輯新本,因此,校點本對清輯本系統的文本作了全面的清理和會校,可以說是清輯本的集成,但沒有突破這個基本框架。近年有些學者對此本《出版說明》中“輯本因避諱而改動的文字,除影響文義的外,一般不再改回”一段提出責疑,雖有道理,但似乎超越了當時的整理規範。
現存古籍中,引有《舊五代史》者有《永樂大典》、《冊府元龜》、《太平御覽》、《新五代史注》、《資治通鑑考異》、《資治通鑑注》、《容齋隨筆》、《廣卓異記》、《通曆》、《類要》、《
方輿勝覽》、《錦繡萬花谷》、《職官分紀》、《折獄龜鑑》、《
古今姓氏書辯證》、《玉海》、《能改齋漫錄》、《大事記續編》、《天中記》等三十多種書。其中一部分是清代的通行書,只是因為疏忽而未及檢用,有一些不太易見,如《類要》僅有鈔本流傳,《通曆》後經
阮元奏進,《
古今姓氏書辨證》則剛從《永樂大典》中輯出。這些著作引錄《舊五代史》,有些是直接標明引錄該書,取資較易,有些則未有說明,如《通曆》,但只要將其有關五代史文與清輯本《舊五代史》作一比讀,不難發現這部分全部據後者節寫而成。當然,輯錄《舊五代史》的主要依憑,或者說保存五代文獻的兩大淵藪,還是《永樂大典》和《冊府元龜》。
因為收進二十四史的《舊五代史》畢竟還是“輯本”,有些紀傳零落不全,十二篇志中序言僅及其半,後世史家對此深以為憾,總期望有全貌的《舊五代史》從民間再現。本世紀三十年代,曾有信息說安徽藏有一套金朝刊本《舊五代史》,後又傳說藏在上海,但經輾轉查詢,至今猶未問世。今輯本《舊五代史》經
諸家研究考實,發現乾隆時從《永樂大典》抄出的原文,已被清朝史官篡改。著名史學家陳垣曾專著《舊五代史輯本發覆》三卷,依次用《冊府元龜》對比了乾隆輯本凡一百九十四條,總結出清朝史官增刪挖補的十類,都有政治用意。因此,今天我們在研究和引用《舊五代史》時,是應當有所鑑別的。
《舊五代史新輯會證》是二十四史之一的《舊五代史》的最新輯本。抗戰以前,史學大師陳垣就曾提出重新校訂此書的構想,近二十年間,
海峽兩岸也有許多學者作此倡議,但因所涉文獻極其浩博繁雜,此項工作始終沒有完成。陳尚君教授從1994年始,歷時11年,輯成此書。全書320萬字,內容方面有很大增加和修訂,據不完全統計,共重新輯錄紀、傳、志53篇,新增列傳60篇,刪去
清人誤收者9篇,增補逸文數萬字,改動、
補訂、刪除、乙
正史文近萬處,適當調整了原書的編次,同時附錄了該書據以編修的五代實錄的遺文達100多萬字。提供了這部正史的相對完整可靠的文本,是清代二十四史定型後的一個新文本,對五代時期的紛繁史事作了全面的清理,提供了五代實錄為主的大量第一手歷史文獻,揭示了該書編撰時所依據和刪除文獻的基本面貌,開創了正史注本的一種新範例。
輯逸版本
輯逸書籍歷史
北宋仁宗皇祐年間(1049—1054年),出自文史大家
歐陽修之手的《新五代史》撰成。此後,薛居正的《舊五代史》就開始不那么流行了。到了金代,
金章宗又斷然下令學官服讀“歐史”,“薛史”更被冷落,後來就逐漸散失。明朝初年只有內府才有傳本,到清朝時這本書就完全散失了。今本系清乾隆修《
四庫全書》時,館臣
邵晉涵等自《永樂大典》中輯出,用《冊府元龜》、《
太平御覽》、《通鑑考異》、《
五代會要》、《契丹志》等書補充,並參考新、舊《唐書》、《
東都事略》、《續資治通鑑長編》、《五代春秋》、《
九國志》、《十國春秋》及宋人說部、文集、五代碑碣等數十種典籍,作為考異附註,大體按原書篇目編排而成,實為《舊五代史》輯本。雖非原書,但仍保留大量史料,與歐
史可互相補充。輯本中凡觸犯清朝避忌,及遇胡、虜、夷、狄等字時,多有竄改。近人
陳垣著《舊五代史輯本發覆》,敘述甚詳。原印行的輯本共有三種:①乾隆四十九年(1784)
武英殿刊本;②1921年
豐城熊氏影印南昌彭氏藏本,即《四庫全書》初寫本;③1925年
吳興劉氏嘉業堂刻甬東
盧氏抄藏四庫原輯本,
百衲本即用該本影印。1976年中華書局點
校本乃以熊本為底本,並參校其他版本和有關書籍整理而成。
北宋時期,新舊兩史並行。金章宗
泰和七年(公元1207年)規定“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
歐陽修所撰”。[一]到了元代,舊五代史就逐漸不行於世。清乾隆中開四庫館時,未能找到原本。館臣邵晉涵等就永樂大典中輯錄排纂,再用冊府元龜、
資治通鑑考異等書引用的舊五代史材料作補充,大致恢復了原來面貌的十分之七八。同時還從其他
史籍、
類書、宋人說部、文集、五代碑碣等數十種典籍中輯錄了有關的資料,作為考異附註,與今輯本舊五代史正文相五補充印證,在不少方面豐富了原本的內容。他除參與史館的日常工作,撰寫史部各書的提要外,用了兩年時間,輯出這部多達150卷的大書,工作效率非常高。
梁啓超曾在《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中,提出鑑別輯逸書學術質量的四條標準,即逸文註明出處,所錄務求全備,逸文甄別真偽,還原原書編次,並在分析清代各家輯逸書後,認為以邵輯《舊五代史》為最優。這一評價,邵晉涵當之無愧。與收入《四庫全書》的多數輯逸書比較,邵輯《舊五代史》一是取資範圍較寬,二是交待來源,最初奏進本(後由民國初年江西人熊
羅宿影印)是逐條註明文獻來源的,只是在正式編入《四庫全書》並由武英殿
聚珍本印行後,將出處都刪去了;三是對《舊五代史》所涉紛繁複雜的史事,援據唐末、五代、宋代的大量
史乘、文集、筆記、碑碣,作細緻的考訂;四是援據宋人關於此書編次的點滴記錄,分為“紀六十一、志十二、傳七十七”(《
玉海》卷四六引《中興書目》),充分利用《永樂大典》保存的原書分卷編次痕跡,儘可能地恢復原書面貌。《四庫全書》中的大多數輯逸書,僅據《永樂大典》所存,採用新的體例,如詩文按
體分編,姓書按韻目編錄之類,考訂也較粗疏。就此而言,邵輯本的水平確比其同僚所輯高出很多。今輯本舊五代史作為四庫全書之一,於乾隆四十年(公元1775年)編成繕寫進呈,標明原文輯錄出處,補充和考證史實的注文附在有關正文之下,部分文字考訂則另附黃色粘簽。1921年南昌熊氏曾影印出版(簡稱“影庫本”)。後來又有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繕寫的
文津閣四庫全書本和武英殿刊本(簡稱“
殿本”),補充史實的注文仍附於正文之下,文字、史實考訂則作為“考證”附於
卷末,文字頗有改動,內容也有不少增刪,並刪去了輯文的出處。
清輯版本局限
現存的舊五代史一般刊本及
石印本都是根據
殿本翻印的。此外,還有乾隆時期孔葒谷的校
抄本(簡稱“孔本”,現僅看到近人
章鈺過錄本)、
彭元瑞校抄本(簡稱“彭本”)及抱經樓盧氏抄本(簡稱“盧本”),它們都以保存輯文出處為貴,內容大致和影庫本相同。其中孔本是根據較早的輯錄
稿本抄寫的,未改的清朝忌諱字較多,並保存了後來編定本刪去的數十條注文。至於1925年的嘉業堂刊本(簡稱“
劉本”),則以盧本為底本,再根據殿本作了大量校補,體例比較蕪雜。商務印書館百衲本
二十四史中的舊五代史,就是根據劉本影印的。這幾本都保存了文獻出處,諱改部分也未改盡,行世後引起許多學者的關注,清輯本的缺憾,也逐漸明朗。
其一,懾於清廷的政治氛圍,大量篡改原書中貶斥異族的辭語,也就是陳垣《舊五代史輯本發覆》特別揭示的涉及戎虜夷狄之類字句的任意篡改,如改“虜主”為“契丹主”,改“虜騎”為“
敵騎”、“獯戎犯闕”改“契丹入汴”、“北戎盜據
中夏”改“契丹據有中夏”之類,在在多有。陳垣的考證,在《永樂大典》
原卷影印後得到了證實。就現在已經公布的四庫檔案來分析,這些篡改並不一定出於
乾隆帝的詔旨,更多的是館臣畏禍而改。《舊五代史》輯本進呈後,乾隆帝即曾垂詢金人禁行此書的原因,邵晉涵惶恐而致病,幸虧大學士
于敏中盡力為之周旋,方得無事。輯本後來一再諱改,就因為此。
其二,輯錄
史文缺漏太多。就當時主要依據的《永樂大典》和《冊府元龜》等書來說,漏輯現象就已經非常嚴重。《永樂大典》現存本只有800多卷,引用《舊五代史》不足100則,清輯本即漏收了
安彥威、
馬希范、
王弘贄、
安從進、
李從昶等傳逸文。《冊府元龜》存五代文獻超過萬條,清輯本僅輯入三百則,缺漏極其嚴重。
其三是采輯未廣。就現在所知,宋、元、明三代典籍引有《舊五代史》逸文者,大約超過三十種,當時僅據《永樂大典》、《冊府元龜》、《資治通鑑考異》、《資治通鑑注》、《太平御覽》、《
容齋隨筆》六種書輯錄逸文,不少書當時可以見到而沒有用,比方《四庫全書》收錄的《大事記續編》、《
職官分紀》等,也有不少是後來才通行的。
其四是錄文多誤。邵晉涵以後,許多學者從事校訂,中華書局校點本也改正了一千多處,問題仍復不少。試舉幾例。《晉高祖紀》
天福六年七月“辛酉,以前鄧州節度使焦方為貝州節度使”。焦方僅此一見,節度使官高,不應別無表見,參前後史文,可以確定是《舊五代史》有傳的馬萬之誤,“馬”字手書與“焦”字相近,“萬”字俗寫作“萬”,增一點則為“方”。再如《唐明宗紀》
長興二年二月“詔:諸府少尹上任以二十五日為限。諸州刺史、諸道
行軍司馬、副使、兩使
判官以下賓職,團防軍事判官、推官、府縣官等,並以三十日為限,幕職隨府者不在此例。”(中華本576頁)同年六月“丙子,詔諸道觀察使均補苗稅,將有力人戶出剩
田苗,補
貧下不迨頃畝,有嗣者排改檢括,自今年起為定額。”(同上580頁)前一段似乎是對官員上任期限的規定,但不可理解的是為何少尹官高,獨另立程限,而天下之大,各州府道途近遠懸隔,又
何能統一規定?查《冊府元龜》卷六三三,此處“上任”作“
上佐”,兩處“日”均作“月”,原詔是對官員任職期限的規定,與上任赴職無關。後一段講均補苗稅,“有嗣者排改檢括”一句很難理解,一是“排改”不詞,二是僅講檢括田苗,何以牽涉到有無嗣子?查《冊府元龜》卷四八八,此處作“自肯者即具狀徵收,有詞者即排段檢括”,是說有力人戶同意者就照此徵收,不同意而有詞訴者,再分段檢括,以作取捨。兩段史文,經此校改,文意方得豁然明曉。與前述人為諱改不同,這是流傳偶誤所致。
四庫提要記載
《舊五代史》·一百五十卷、《目錄》·二卷(永樂大典本)
宋薛居正等奉敕撰。考
晁公武《讀書志》云:“開寶中詔修梁、唐、晉、漢、
周書,
盧多遜、扈蒙、張澹、李昉、劉兼、李穆、李九齡同修。宰相薛居正等監修。”《玉海》引《中興書目》云:“開寶六年四月戊申,詔修《五代史》。七年閏十月甲子,書成。凡百五十卷,《目錄》二卷,為《紀》六十一、《志》十二、《傳》七十七,多據累朝實錄及范質《五代通錄》為稿本。其後
歐陽修別撰《五代史記》七十五卷,藏於家。修沒後,官為刊印,學者始不專習薛史。然二書猶並行於世。”至金章宗泰和七年,詔學官止用歐陽修史,於是薛史遂微。元、明以來,罕有援引其書者。傳本亦漸就湮沒。惟明內府有之,見於《文淵閣書目》,故《永樂大典》多載其文。然割裂淆亂,已非居正等篇第之舊。恭逢聖朝右文稽古,網羅放佚,零縑斷簡,皆次第編摩。臣等謹就《永樂大典》各韻中所引薛史,甄錄條系,排纂先後,檢其篇第,尚得十之八九。又考宋人書之徵引薛史者,每條採錄,以補其闕。遂得依原本卷數,勒成一編,晦而復彰,散而復聚,殆實有神物呵護,以待時而出者。遭逢之幸,洵非偶然也。
歐陽修文章遠出居正等上,其筆削體例,亦特謹嚴,然自宋時論二史者即互有所主。司馬光作《通鑑》、胡三省作《通鑑注》,皆專據薛史,而不取歐史。沈括、
洪邁、王應麟輩為一
代博洽之士,其所著述,於薛、歐二史亦多兼采,而未嘗有所
軒輊。蓋修所作皆刊削舊史之文,意主斷制,不肯以
紀載叢碎,自貶其體。故其詞極工,而於情事或不能詳備。至
居正等奉詔撰述,本在宋初。其時秉筆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見聞較近,紀傳皆首尾完具,可以徵信。故異同所在,較核事跡,往往以此書為證。雖其文體平弱,不免敘次
煩冗之病。而遺聞瑣事,反藉以獲傳,實足為考古者參稽之助。又歐史止述《司天》、《職方》二考,而諸志俱闕。凡禮樂職官之制度、選舉刑法之沿革,上承唐典,下開宋制者,一概無徵,亦不及薛史諸志為有裨於文獻。蓋二書繁簡,各有體裁,學識兼資,難於偏廢。昔修與
宋祁所撰《新唐書》,事增文省,足以括劉眗舊書。而眗書仰荷皇上表章,今仍得列於正史。況是書文雖不及歐陽,而事跡較備,又何可使隱沒不彰哉?謹考次舊文,釐為《梁書》二十四卷,《唐書》五十卷、《晉書》二十四卷、《漢書》十一卷、《周書》二十二卷、《世襲列傳》二卷、《僣偽列傳》三卷、《外國列傳》二卷、《志》十二卷,共一百五十卷,別為《目錄》二卷。而蒐羅排纂之意,則著於《凡例》,茲不贅列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