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蘇逢吉
- 所處時代:五代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京兆長安
- 去世時間:950年
人物經歷
高祖建號,拜逢吉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是時,制度草創,朝廷大事皆出逢吉,逢吉以為己任。然素不學問,隨事裁決,出其意見,是故漢世尤無法度,而不施德政,民莫有所稱焉。高祖既定京師,逢吉與蘇禹珪同在中書,除吏多違舊制。逢吉尤納貨賂,市權鬻官,謗者喧譁。然高祖方倚信二人,故莫敢有告者。鳳翔李永吉初朝京師,逢吉以永吉故秦王從儼子,家世王侯,當有奇貨,使人告永吉,許以一州,而求其先王玉帶,永吉以無為解,逢吉乃使人市一玉帶,直數千緡,責永吉償之;前客省使王筠自晉末使楚,至是還,逢吉意筠得楚王重賂,遣人求之,許以一州,筠怏怏,以其橐裝之半獻之。而皆不得州。
晉相李崧從契丹以北,高祖入京師,以崧第賜逢吉,而崧別有田宅在西京,逢吉遂皆取之。崧自北還,因以宅券獻逢吉,逢吉不悅,而崧子弟數出怨言。其後,逢吉乃誘人告崧與弟嶼、義等,下獄,崧款自誣伏:“與家僮二十人,謀因高祖山陵為亂。”獄上中書,逢吉改“二十人”為“五十人”,遂族崧家。
是時,天下多盜,逢吉自草詔書下州縣,凡盜所居本家及鄰保皆族誅。或謂逢吉曰:“為盜族誅,已非王法,況鄰保乎!”逢吉甗以為是,不得已,但去族誅而已。於是鄆州捕賊使者張令柔盡殺平陰縣十七村民數百人。衛州刺史葉仁魯聞部有盜,自帥兵捕之。時村民十數共逐盜,入于山中,盜皆散走。仁魯從後至,見民捕盜者,以為賊,悉擒之,斷其腳筋,暴之山麓,宛轉號呼,累日而死。聞者不勝其冤,而逢吉以仁魯為能,由是天下因盜殺人滋濫。
逢吉已貴,益為豪侈,謂中書堂食為不可食,乃命家廚進羞,日極珍善。繼母死,不服喪。妻武氏卒,諷百官及州鎮皆輸綾絹為喪服。武氏未期,除其諸子為官。有庶兄自外來,未白逢吉而見其諸子,逢吉怒,托以佗事告於高祖,杖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