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工程項目工作方案

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29日印發紅河州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工程項目工作方案,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河州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工程項目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29日
  • 發布單位: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結合省委省政府紅河現場辦公會及州第九次黨代會精神,圍繞州委“13568”工作思路,加快形成“中心引領、兩翼齊飛、南部振興、沿邊開放、廊帶聯動”的發展布局,根據《中共紅河州委 紅河州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紅河州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紅髮〔2021〕21號)確定的工作任務,堅持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具體化,以高質量項目全力推進全州區域協調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點工程
  項目建設對區域經濟發展至關重要,為紮實推進全州區域協調高質量發展,將各項工作細化、轉化、具體化到重點工程項目,共確定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工程項目212個、總投資5783.2億元,其中:在建項目138個、總投資2516.4億元;開展前期工作項目74個、總投資3266.8億元(詳見附屬檔案2)。項目圍繞“中心引領、兩翼齊飛、南部振興、沿邊開放、廊帶聯動”的發展布局分為5大類,具體情況如下:
  (一)強化“中心引領”重點工程。為把滇南中心城市打造成紅河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引擎,實施“中心引領”重點工程,包含58個項目,總投資1054.6億元,占全部重點項目總投資的比重為18.2%,項目主要是:紅河蒙自機場(投資41.8億元)、雲南省滇南區域醫療中心(投資52億元)等項目。
  (二)推進“兩翼齊飛”重點工程。為把彌勒瀘西、建水石屏一體化打造成紅河高質量發展的矯健雙翅,實施“兩翼齊飛”重點工程,包含51個項目,總投資1361.4億元,占全部重點項目總投資的比重為23.6%。項目主要是:彌瀘灌區(投資30億元)、建水縣瀘江煙柳田園綜合體(投資32億元)等項目。
  (三)加快“南部振興”重點工程。為把南部打造成紅河高質量發展的新增長點,實施“南部振興”重點工程,包含40個項目,總投資446.2億元,占全部重點項目總投資的比重為7.7%,項目主要是:元陽至綠春高速公路(投資143.8億元)、金平至金水河高速公路(投資94.9億元)等項目。
  (四)加快“沿邊開放”重點工程。為把沿邊開放打造成紅河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助推器,實施“沿邊開放”重點工程,包含47個項目,總投資1958.7億元,占全部重點項目總投資的比重為33.9%,項目主要是:文山至蒙自鐵路(投資162.5億元)、河口跨境經濟合作區標準廠房(投資8.4億元)等項目。
  (五)加快“廊帶聯動”重點工程。為把廊帶經濟打造成紅河高質量發展的強健筋骨,實施“廊帶聯動”重點工程,包含16個項目,總投資962.3億元,占全部重點項目總投資的比重為16.6%,項目主要是:滇南最美鄉愁之旅(投資232.1億元)、蒙自市碧色寨滇越鐵路歷史文化公園(投資17.9億元)等項目。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快形成“中心引領、兩翼齊飛、南部振興、沿邊開放、廊帶聯動”的發展布局,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落實,成立紅河州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工程項目領導小組,由州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州級有關領導任副組長,州級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推進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同時組建5個專項工作專班,具體負責推進各項工作落實。(詳見附屬檔案1)
  (二)提高思想認識。推動全州區域協調高質量發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及州第九次黨代會精神的具體舉措。各縣(市)、州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自覺擔負起促進全州區域協調高質量發展的政治任務,以項目為抓手,抓緊做實、做細項目建設各項工作,有力促進形成“中心引領、兩翼齊飛、南部振興、沿邊開放、廊帶聯動”的發展布局。
  (三)壓實工作責任。各工作專班要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結合工作職責,強化工作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對重點項目進行全面系統梳理,掛圖作戰,確保任務細化、責任到人、時限明確。各縣(市)、州級各責任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對涉及本地、本部門的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工程項目親自研究安排、親自調研調度、親自督促落實, 主動了解和掌握項目推進動態,及時發現、研究、幫助解決項目推進工作中的具體問題,確保重點項目按時序進度推進。
  (四)健全完善機制。建立定期會議協調機制,領導小組、工作專班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或適時召開工作會議),研究重點項目推進情況,協調項目建設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建立工作推進情況通報機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重點項目推進情況進行通報。建立跟蹤督辦機制,圍繞重點項目清單開展日常監管監測,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通報情況,對項目推進進展緩慢或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及時督辦和催辦,全力推動各項重點項目加快實施。
  (五)強化跟蹤問效。各工作專班要指定專人擔任聯絡員,加強日常工作對接,每月25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上月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各縣(市)、州級各責任部門負責本地、本部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工程項目推進,於每月25日前將書面材料和電子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強化跟蹤問效,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強化日常管理和對履職盡責、擔當作為的監督,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堅決問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