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2022年穩增長促發展若干措施

紅河州人民政府於2022年3月9日印發紅河州2022年穩增長促發展若干措施,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河州2022年穩增長促發展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9日
  • 發布單位:紅河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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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保持經濟環境平穩健康意義重大,為全力確保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穩住經濟發展良好勢頭,制定紅河州穩增長促發展若干措施。
  一、強化資金統籌保障。切實做好專項債券、中央和省預算內資金申報爭取,確保獲得上級資金支持不低於2021年水平。州級財政安排1億元,用於保障重點項目尤其是產業項目前期經費,其中設立“駿馬獎”,每季度安排350萬元獎勵投資工作完成較好的3個縣市;建立州預算內前期費動態資金池,通過開展2020—2021年州預算內前期經費專項審計,對閒置的資金進行回收滾動使用。州級財政安排1億元,組建10億元以上的產業引導投資基金,服務支持三次產業穩定運行,重點支持工業項目落地。(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農業農村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商務局、州財政局、州審計局)
  二、大抓產業發展。以綠色鋁及精深加工、有色金屬及新材料、電子信息製造等產業為重點,建立重點產業鏈鏈長工作機制,成立產業創新發展委員會及其產業保障推進辦、產業鏈鏈長辦、重點項目辦、產業鏈工作專班,制定全產業鏈發展實施方案,力爭2022年引進投資10億元以上重點招商項目15個以上。(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農業農村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投資促進局、州財政局、州商務局、州科技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林草局、州政務服務管理局、州能源局、蒙自經開區管委會、紅河綜保區管委會、自貿試驗區紅河片區管委會)
  三、加快重點項目推進轉化。編制《紅河州2022年5000萬元以上重點項目表》,按片區組織開展項目集中開工暨項目現場推進會。堅持州級領導掛鈎督導重點項目工作機制,確定100個重大項目和20個重大前期項目由州級領導掛鈎督促;成立紅河州重點項目發展中心,緊盯重大項目,加快用地預審、工程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可研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審查等前期工作,加大推進力度,確保重點前期項目轉化率達30%以上,確保2022年新增入庫投資2400億元以上。(責任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農業農村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能源局、州教育體育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文化和旅遊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數據發展中心、州委編辦)
  四、做好項目用地保障。堅持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實行州內用地指標動態管理,統籌使用年度計畫指標、增減掛鈎指標保障項目用地需求,確保完成“批而未供”土地處置9000畝以上、閒置土地處置800畝以上,新增水田指標4900畝以上。(責任單位:州自然資源規劃局、州發展改革委)
  五、確保能源保供穩定。堅決落實能源保供政治任務,支持保障3個生產煤礦在確保生產安全的情況下穩產多產,推動全州煤礦項目升級改造,確保開遠小龍潭五期擴建項目建成投產。力爭全州2022年生產原煤1500萬噸以上,保障3個火電廠電煤供應850萬噸以上。推進裝機容量215萬千瓦的5個風電場逐步建成投產。加快實施整縣屋頂分散式光伏試點和紅河“風光儲”一體化基地等建設,力爭全年新增電力裝機規模58萬千瓦以上。加快開遠—蒙自支線、瀘西—師宗—羅平支線天然氣管道建成投產,全州輸氣能力達21.77億立方米/年以上。(責任單位:州能源局、州發展改革委、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紅河供電局)
  六、支持農業企業發展。州級財政安排1050萬元,對年內獲得省級農業龍頭企業認定的,每戶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年內獲得省綠色食品牌“20佳創新企業”的,每戶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責任單位:州農業農村局、州財政局)
  七、推進工業穩盤增量。州級財政安排1500萬元,對實施技改擴能或以本地初級產品為主要原料的延鏈補鏈新建投產項目,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且當年新增產值5000萬元以上的存量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年內新建投產並於當年納入規上工業企業、由規下首次升為規上且年度產值增速達到20%以上的工業企業,每戶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責任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
  八、扶持本地建築業和房地產企業發展提質增效。州級財政安排160萬元,對年內資質升級為總承包甲級(一級總承包)的聯網直報本地建築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年內實現產值10億元以上且增速達15%的聯網直報建築企業,每戶給予獎勵10萬元;對承攬州外建築項目且年內形成產值5億元以上的聯網直報本地建築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州級財政安排200萬元,支持商業地產向人才公寓、城市立體園區,特別是文旅、康養產業轉型,每季度對去庫存周期下降數排名全州前5位的註冊在州內的房地產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用好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平台,加大近3年供應的98宗(2190畝)到期未開工商品住房用地開發力度,加快推進全州剩餘爛尾樓化解。(責任單位: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財政局)
  九、支持商貿流通企業發展壯大。州級財政安排720萬元,扶持本地商貿企業加快發展,吸引州外優質商貿企業入駐紅河。對年度批零住餐限上單位行業增長貢獻綜合排名全州前10位的,給予一次性獎勵4萬元;對首次升限納統的批零住餐單位,批發業每戶獎勵6萬元,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每戶獎勵3萬元,確保年度新增限上單位100戶;對限下抽樣單位每戶給予5000元支持。對限上企業(不含跨境電商)年區域網路絡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且增速達25%以上,按照年度銷售額增量部分的1%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年度物流營業額達到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5%以上的物流企業,給予一次性支持5萬元;對州內企業在越南設立境外物流公司的,每成立一家,按實際對外投資額的1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物流調查樣本企業每戶給予3000元支持。(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財政局)
  十、幫扶旅遊業企業加快恢復。州級財政安排140萬元,對新評為全國乙級、丙級旅遊民宿的主體給予一次性獎勵6萬元和3萬元。對全州旅行社年內接待過夜遊客數,按每人10元給予補助,每戶最多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州文化和旅遊局、州財政局)
  十一、加大市場化以商招商力度。州級財政安排700萬元,對年內引進且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的製造業項目,按項目實際完成投資額的1‰,給予中介引薦機構或引薦自然人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每個項目只認定一個中介引薦機構或自然人)。(責任單位:州投資促進局、州財政局)
  十二、促進市場主體倍增。州級財政安排200萬元,對每季度當季市場主體淨增量排在北部七縣市前3名和南部六縣前2名的給予每縣市10萬元獎補,力爭年內淨增市場主體5萬戶以上。(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農業農村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商務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科技局、州財政局)
  十三、著力最佳化營商環境。深入推進政府作風革命、效能革命。加大自貿試驗區紅河片區、蒙自經開區賦權力度。全面落實權責清單制度,凡是未列入權責清單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不得實施審批。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重點領域信用分級分類、包容審慎監管,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託政務服務一體化平台、“一部手機辦事通”、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投資審批中介超市等,推動更多政務服務實現“網上辦”“掌上辦”“網上評”。推進“證照分離”“一業一證”“一企一證”等商事制度改革。深化投資項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在自貿試驗區紅河片區推行“承諾即開工”模式,全面實施建設項目“先建後驗”改革。建立健全“並聯審批、互不前置、清單辦理、扁平化協同推進”的項目審批保障機制。(責任單位:州最佳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十四、強化政銀企合作。州級財政安排5000萬元,建立重點領域貸款風險補償資金,重點支持有市場前景的中小微企業發展。繼續推動完善重大項目融資輔導機制,定期梳理重大項目、重點企業融資需求清單,開展政府、企業、金融機構定期溝通會商。(責任單位:州金融辦、州財政局、人行紅河州中心支行、銀保監紅河分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
  十五、推動對外開放發展。州級財政安排710萬元,對年內通過保稅加工實現進出口額5000萬美元以上,同比增長15%以上的加工貿易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支持。對年內進出口額達800萬美元以上,同比增長20%以上的一般貿易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5萬支持。對企業投資開展邊民互市貿易進口商品落地加工業務,年內實現150萬美元以上產值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支持。對開展外貿業務培訓和政策宣傳,年內實現進出口額達2億美元以上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支持。對成立拉動進出口額增長2億美元的邊民互市貿易進口商品落地加工平台公司,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財政局)
  十六、加快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展。州級財政安排300萬元,配合省級相關部門全力推進中國(紅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對在海關特殊監管區或具備海關監管條件的區域設立跨境電商集散配送中心和展示中心,且場地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跨境電商企業,按購買或租用場所(土地)費用3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州商務局、州財政局)
  十七、高質量推進數字經濟。州級財政安排100萬元,開展數字城市、智慧縣城、智慧園區等試點建設。對重點數字經濟企業在我州設立研發中心或分支機構(子公司),且年內實際到位資金3000萬元以上的,視情況給予獎勵。(牽頭單位:州數據發展中心、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財政局)
  為切實推動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州級將推行經濟運行和固定資產投資“紅黑榜”月度通報,落實和持續完善獎懲機制,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各縣市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對標《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22年穩增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雲政發〔2022〕7號),逐條制定貫徹落實或政策爭取具體工作方案,全力爭取更多支持;要加強政策評估和動態跟蹤,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向州政府督查室、州發展改革委報送省、州穩增長政策貫徹落實情況。同一市場主體獲得本政策措施多個獎勵的,按從高不重複原則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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