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王鈍自少凝重,有大志,入學未久,捉筆為文,成章可觀,
先達多器重之,父卒時年二十四歲,竭力事母,
甘旨無缺,撫諸弟妹,恩義尤篤,內外族姻,率多兼濟。
當時,四夷朝貢,絡繹於道,由於他熟悉史傳,習知
諸番典故,善於
宴勞應酬,品節適得其宜。
洪武十七年(
1384年)四月十九日,召為
吏部選部試郎中。 署部事,品藻人物,甄別賢否,允協公論。
洪武十八年(
1385年),弟王鉉
安縣主簿坐
郭桓罪,王鈍曰:「嫂溺不援,是為豺狼,吾弟誥惟國憲,亟不救,何以慰母心?」上言陳情,求貸其命,
明太祖義而赦之。
洪武二十年(
1387年)六月二十六日,徙福建海洋孤山斷嶼之民居沿海新城,官給田耕種,從左參議王鈍請也。
洪武二十二年(
1389年),以稅糧
愆期當罷,特宥其罪,召遣
持節撫諭麓川平緬軍民宣慰司宣慰使思倫發,思倫發於洪武二十一年(
1388年)叛亂,
定邊之戰以明朝勝利告終,王鈍對思倫發陳明利害,思倫發心悅誠服,遂歸順朝廷,退出侵地,並納貢象、馬及其它土特產品,叉饋贈王鈍白金500兩,王鈍堅辭不受、有人勸他說:“如不接受,恐怕思倫發會有疑慮而產生二心。”他不得已才暫且收下,歸途經過雲南時.把這些贈物全部交給雲南官府。
洪武二十四年(
1391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浙江左布政使王鈍以母喪
去官,賜鈔百錠。
明太祖詔征
詣闕,諭之曰:「浙江非卿不可治,奔喪後,勉起就任,以副
倚注之懷。」 命禮部厚加
賻贈,王鈍懇請喪終,不許,乃命
襄事復職。
七月二十日,
明成祖視朝罷,以建文多改舊制,顧侍臣嘆息曰:「只如群臣散官一事,前代沿襲行之已久,何關利害?亦欲改易,且陵土未乾,何忍紛紛為此?」於是
天顏愴然變色,既又曰:「凡開創之主,其經歷多,謀慮深,每作一事,必籌度數日乃行,亦欲子孫世守之,故《
詩》《
書》所載後王之善必曰『不愆不忘,率由舊章』於戒警後王必曰『率乃祖攸行』曰『監於先王成憲』此皆老成之言,後世輕佻謟諛之徒,立心不端,以其私智小見,導嗣君改易祖法,嗣君不明,以為能而寵任之,徇小人之邪謀,至於國弊民叛而喪其社稷者有之矣,豈可不以為戒?」乃進吏部尚書
張紞、戶部尚書王鈍,諭曰:「卿二人久事
皇考,習知典故,今皆老矣,其解見職務,月給尚書半俸,居京師,視時政有戾舊制者,並向朕直言之,勿隱,庶稱
屬望老成之意。」
七月二十三日,
明成祖諭群臣曰:「朕居藩邸時,凡百姓艱苦靡不知之,而數年兵興,北方之民疲勞尤甚,朕所以舉義者,為宗社生民之計。今宗社既安,而北方之民未安,吾夙夜不忘,遂命前工部尚書嚴震直、戶部致事尚書王鈍、應天府尹薛正言等分往山西、山東、河南、陝西等布政司,巡視民瘼,何弊當革,何利當建,速具奏來。」 王鈍承制往山東,使車所至,詢查民隱,靡不究心,發粟賑窮,全活甚眾。
十月二十八日,
明成祖命兵部復設
大寧、
營州、
興州三衛,凡各衛官軍先調
遼東等處,及在京並有坐事謫戍邊者,皆令復原衛屯田,命戶部尚書王鈍馳驛往
北平,與新昌伯
唐雲經度屯種。先是,衛所盡從征討,邊徼無復居人,事既平,詔遣各還原衛,王鈍
執奏:「兵革甫定,歲時凶荒,若劇遣還,老幼轉死溝壑,壯者逃竄,無以自達,姑待休息頗充,然後可議。」
明成祖嘉納其言,由是全濟者尤多。
永樂元年(
1403年)六月一日,戶部致仕尚書王鈍言:「軍士年六十之上老疾者既不能征操,又不能耕種,宜遣還鄉,令壯者代之,不徒以實隊伍,亦不虛費糧餉。」從之,仍命還鄉者人賜鈔五錠,人其自願隨營不支月糧者聽
六月四日,戶部致仕尚書王鈍言三事:「一、種田囚人,若照籍貫分定地方,則有多寡不同,難於編甲,今宜不分籍貫,於
保定、
真定、
順天等府所屬州縣,挨程安置,先近後遠,庶幾聚落易成,屯種有效。一、軍人冬衣布花已有常例,近因
關給不時,其間多罹寒苦,今後當趁時攢運,依期給散。一、通州迤東驛分馬少,皆以江南之民應役,別無更替,飼養馬匹又不如法,以致馬多虧折,設有警急,難免
稽違,宜令北京行後軍都督府及遼東都司於附近衛所每跕撥馬十匹益之。」皆從之
永樂二年(
1404年)四月十日,以老賜敕獎諭,命仍浙江左
布政使之職,以
中奉大夫致仕還鄉。敕曰:「古之君臣恩義□盡,進退之際必有禮焉。爾事朕皇考亦有年,朕方圖任舊人,命往山東、北平、扶綏軍民,經營乜戌,然鄉筋力已衰,不堪煩任,可仍前職致政,優遊於家,以終天年。」
永樂四年(
1406年)八月二十三日,卒於
正寢,享年七十有一。十月七日葬於縣北吳仁寺先塋之左。
王鈍一生老實持重,善恤民事,素有愛民之風,其著作有《野莊集》6卷。
後葬於
太康縣高朗鄉王墳村又名尚書營,墓園世代有專人看管,可惜建國後氣勢不凡的墓園被破四舊毀滅,只剩墳冢。村人以王鈍為老祖爺,在公元2013年重新立碑樓於墓前。可惜威風不再。
家族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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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於 1304年,資質厚重,居家孝友,元時 台省闢為掾,書計運謀,總理庶務,出入意表,以能用薦授河南 裕州判官,三載政平訟理,人賴之以安,州人樹碑以訟功德,升 鳳陽定遠縣尹,居官行政,視豫州有加無替用,秩滿例升,以事逮,左遷山東鹽場司令,至是修舉廢,𧨾額增羨,考續舊最,升揚州府 通州同知。值 紅巾起義,道路阻隔,攜家居山西之 大同,不久後疾卒於龍鳳五年( 1359年)八月九日,享年五十有五, 旅葬當地。洪武初,天下平定,少子王銓往奉柩葬太康吳仁寺北之原。長子王鈍官至 戶部尚書。正統四年( 1439年),朝廷以孫 王瀹貴,頒賜誥命,褒贈 通議大夫、 戶部右侍郎。 有子男八,延師教之,皆有成立,唯次子早逝。孫男二十五,曾孫男四十人,玄孫男以百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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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鈍次子,通經善文,克孝友。永樂中,藩憲聘修《河南志》,共薦,濡以事母夫人力辭,任太康縣醫學 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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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丰姿秀美,與從兄王藻同領鄉舉,授琅琊知縣,有政聲,升 宛平知縣 致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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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尚書王鈍之孫,侍郎 王瀹之從子,幼有大志,勤學,叔父奇之,期大進,以繼志為念。天順六年( 1462年) 舉人,授 盩厔知縣,修政愛民,六事備舉,當道嘗獎異為牧民勸,未三載卒,吏民如思之如失父母,自號介庵,善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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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尚書王鈍曾孫,成化末至正德間,以納銀授 義官,七品冠帶,階 承事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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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睢州人,李孟曦之女,尚書 李孟暘侄女,年十六適是邑 庠生工部尚書王鈍之曾孫,越六載,庶中 鄉舉業監,夫卒,二子莊雅,李撫成立,為邑 庠生,俱先李氏卒,知縣俠泰奏於朝 旌表其為節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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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尚書王鈍嫡玄孫,成化末至正德間,以納銀授 義官,七品冠帶,階 承事郎。 |
| | 圡之弟,成化末至正德間,以納銀授 義官,七品冠帶,階 承事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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