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5年

1385年是洪武十八年,介紹1385年發生的一些大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385年
  • 歷史年代:洪武十八年
  • 大事記明升兗州為府
  • 相關人物朱善逝世
  • 性質:時間
大事記,歷史記載,

大事記

1385年,黃仁義考中進士,是科舉以來南靖縣第一個進士。
1385年,葡萄牙人在阿爾儒巴羅塔戰役中擊敗了卡斯蒂利亞人
1385年,中國明朝在南京建立觀象台,是世界上最早的設備完善的天文台
1385年,明升兗州為府
1385年,明降濟寧為州
1385年,明滕縣改屬兗州
1385年,選進士為翰林院承敕監六科庶吉士,進士入翰林自此始。
1385年,明洪武十八年 三月,郭桓案發,郭下獄死。
1385年,七月,山東大旱
1385年,10月23日海德堡獲得了教宗烏爾班六世的建立大學特許。
1385年,十一月,詔免山東稅糧

歷史記載

朝覲官政績的考核
洪武十八年(1385)正月初九日,吏部奏言,天下布政司、按察司及府、州、縣朝覲官共四千一百一十七人,考核其政績,稱職的四百三十五人,平常的二千八百九十七人,不稱職的四百七十一人,貪污的一百七十一人,闒茸的一百四十三人。朱元璋下詔:稱職的升,平常的復職,不稱職的降,貪污的付法司治罪,闒茸的免為民。
進土授翰林官之始
翰林院官,皆由薦舉,未有以進士除授的。洪武四年(1371)開科舉,狀元吳伯宗只授員外郎,榜眼、探花只授主事。洪武十八年三月十五日定進士一甲授修撰,二甲以下授編修、檢討。又定進士所授官,其在翰林院、承敕監、中書六科的稱“庶吉士”;其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的,仍稱“進士”;其餘則以其未更吏事,欲優待而歷練,於諸司觀政,給以出身祿米,以待擢任,稱“觀政進士”。庶吉士及觀政進士之名,皆系朱元璋欽定。自此,翰林遂為科目進士的清要之階。洪武二十一年三月,又行進士第一甲第一人授修撰,第二、三人授編修之例。此後,兩例互用。
重開會試、廷試。戶部侍郎郭桓因官糧七百餘萬石被盜案下獄死,株連者數萬人。時貴溪夏伯啟叔侄,蘇州姚潤、五謨,均因此被殺、籍家。湯和等擒吳勉,共俘殺四萬人。吳勉起義歷時達七年。麓川平緬宣慰使思倫發攻景東(今屬雲南)。
朱善逝世
朱善(1314—1385),字備萬,江西南昌人。少聰穎好學,十歲通《五經》大義,能文章。元末兵亂,隱居養親,惟以著述為事。洪武初,召授郡學權授。洪武八年(1375)被薦遷翰林院修撰。次年,以奏對失旨,改典籍,放還鄉里。後起復為翰林院待詔,升文淵閣大學士洪武十八年九月,以疾賜歸,卒於家,年七十二。
張羽逝世
張羽(1323-1385),自江西潯陽遷居吳郡。元末人,官至太常丞。工詩善畫,山水宗法米氏父子。
王蒙逝世
王蒙(1308-1385),浙江吳興人。曾居黃鶴山,故亦自號黃鶴山樵。晚年常出入寺觀,又自署香光居士。其父王國器為趙孟頫女婿,故家學淵源。畫學受其舅父趙雍影響較多。
徐達逝世
徐達 (1332年—1385年),漢族, 中國明朝開國軍事統帥,民族英雄,字天德。濠州鐘離(今安徽鳳陽東北)人,農家出身。
《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的頒行
《大明律》頒行之後,官民過犯不僅沒有減少,反而日益增多。朱元璋感嘆地說:“本欲除貪,怎么朝殺而夕犯!”並以為《大明律》所規定的內容,難以包攬一切。在現實生活中,諸司官員不急公而務私,武臣的跋扈,學士的浮華,舞文之吏玩法於上,豪強之家兼併於下的事例,屢見不鮮。於是,令有關衙門官員,采輯官民過犯案例,分類編排,解釋律令條文。至洪武十八年(1385)十月初一日編成,朱元璋親自作序,名《御製大誥》,頒行天下,令官民永以為訓。後又於洪武十九年三月編成《大誥續編》,十二月編成《大誥三編》,先後頒行,使能者養之以福,不能者敗以取禍。史稱《三誥》。《御製大誥》列有十目:攬納戶、安保過付、詭寄錢糧、民人經該不解物、灑派拋荒、倚法為奸、空引偷軍、鯨剌在逃、官吏長解賣囚、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罪至抄扎。《三誥》中采輯罪至凌遲、梟示、種誅的案例千百條,棄市的萬條以上。尤其是“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一目,是朱元璋特旨設立的,記錄了貴溪夏伯啟叔侄斷指不仕,蘇州姚潤、王模拒絕招聘而被殺籍家等,是以前任何朝代所沒有的。惟《三編》稍為從寬,但其中所列進士、監生罪名,自一犯至四犯的就有三百六十四人。幸而不死還職,皆戴斬罪治事。文武臣僚有過惡的,無不列其名於《三誥》之中,雖不至死,但其精神壓力是可想而知的。因而官吏皆重足而立。朱元璋為使《三誥》廣泛普及,要求官民人等,戶持一冊,熟讀誥中案例,引以為戒。還規定,獄囚有能讀《大誥》的,可罪減一等,否則罪加一等。在地方,府州縣學,列《三誥》為課程之一;即使金甲私塾,也得由塾師取徒教授。洪武二十一年,又把《大誥》頒賜給武臣,教其子弟誦習。洪武三十年,天下講讀《三誥》來朝的竟達一十九萬三千四百餘人,朱元璋皆賜鈔幣遣還。由此可見其良苦用心。
陶垕仲彈擊不避權貴
陶垕仲,生卒不詳,名鑄,以宇行,浙江寧波人。初以國子生擢監察御史,彈擊不避權貴。朱元璋十分信任。洪武十七年(1384)正月十一日遷福建按察使。其時福建多滯獄,獄吏夤緣為奸。垕仲到任,治贓吏數十人,盡革其宿弊。又興學勸士,撫恤軍民。俸祿雖厚,但自奉儉薄,剩餘俸祿全部施捨貧民。洪武十八年正月,布政薛大方貪暴自肆,垕仲上疏彈劾,大方即誣垕仲,被逮至京。事實大白之後,朝廷治大方罪,詔垕仲還任。福建百姓羅拜迎接,並作歌謠說:陶使再來天有眼,薛公不去地無皮。後卒於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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