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人

婦女封號;漢語辭彙。宋 代 政和年間始有此制。文官自朝奉大夫以上至朝議大夫,其母或妻封宜人;武官官階相當者同。 元 代七品官妻、母封宜人, 明 清 五品官妻、母封宜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人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中國
漢語詞語,讀音,引證解釋,婦女封號,

漢語詞語

讀音

宜人:yí rén

引證解釋

1.宜人,謂使人適其位。
《詩·大雅·假樂》:“假樂君子,顯顯令德。宜民宜人,受祿於天。”
毛 傳:“宜民宜人,宜安民,宜官人也。” 陳奐傳疏:“傳必分釋之者,因末二章皆言 成王 之能官人,末二句又帶及安民之意,而與泛言民人者不同故也。”
2.宜人,謂合人心意。
杜甫《寄楊五桂州譚》詩:“五嶺皆炎熱,宜人獨 桂林。”
韓琦《重九會光化二園》詩:“誰言秋色不如春,及到重陽景自新。隨分笙歌行樂處,菊花萸子更宜人。”
方文《微雨》詩:“晝長心力倦,午睡頗宜人。”
陳其通萬水千山》第三幕第三場:“春天的 金沙江畔,景色宜人,一派生機。”
1989年《睢縣誌·新城》:“1982年睢縣人民政府撥出專款對袁家山袁可立別業)進行了修葺,辟設了圖書館,植樹栽花,美化周圍環境,風景宜人。”
3.宜人,封建時代婦女因丈夫或子孫而得的一種封號。
宋 代 政和年間始有此制。文官自朝奉大夫以上至朝議大夫,其母或妻封宜人;武官官階相當者同。
元 代七品官妻、母封宜人, 明 清 五品官妻、母封宜人。
蔡絛鐵圍山叢談》卷一:“是後因又改郡縣號為七等:郡君者,為淑人碩人令人恭人;縣君者,室人、安人孺人。俄又避太室人之目,因又改曰宜人。其制今猶存。”
示例:
明·錢謙益《尚司少卿寶袁可立妻宋氏加封宜人制》:“惟此女士,無愧古人,茲加封為宜人。”明、清封贈五品官之母或祖母稱太宜人
無名氏《尋親記·完聚》:“ 周瑞龍升 蘇州府知府,父 周羽封丘縣尹,母 郭氏 封貞潔宜人,各加褒異,以厲風俗。”
葉廷琯《鷗陂漁話·管懷珠寄夫書》:“﹝ 管小異 ﹞避難來 蘇 ,謁余訂交,以所撰《仲姊曹宜人事略》見示。”參閱《續通典·職官十六》、《清通典·職官十八》。

婦女封號

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定,用以封贈朝奉大夫以上至朝議大夫之妻,高於安人而低於恭人
元為七品
明、清為五品官之妻封號。
明、清封贈五口官之母或祖母稱太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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