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認識權證
簡單地理解:
上市公司為了獲取流通權,向全體
流通股東發行流通權憑證。比如
寶鋼股份的
流通股占
總股本的15%,如果上市公司想實現
全流通,則會按照每股流通股獲得5.5份
權證的比例向流通股東派發權證。為了體現有價流通的原則,權證可以是有
面值的。還是以寶鋼為例,權證價格如果是0.5元一份,則流通股東獲得的補償是每股2.75元。應該提醒投資者的是:原有投資者一旦在
股權登記日後獲得權證,將大幅降低成本,容易引起
短線的集中拋售,切忌在股權登記日後的幾個交易日內冒險買入沒有權證補償的流通股。
·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賣出。
·權證交易佣金、費用等,參照在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的標準執行。
寶鋼權證的交易方法與股票基本一致,但以下一些規則上的區別值得關注:
(1)在購買權證之前,投資者需簽訂《權證業務風險揭示書》。目前僅有包括
國泰君安在內的63家
券商具有
權證業務資格,這意味著投資者買賣權證只能通過這63家券商進行,而投資者在
寶鋼股份股改中獲贈的權證則可在任何券商賣出。
(2)T+0交易: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賣出。
(3)
漲跌幅限制:權證價格的漲跌幅按以下公式計算:
權證漲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125%×
行權比例;
權證跌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標的證券當日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當計算結果小於等於零時,權證跌幅價格為零。
例如,上一個交易日
寶鋼股份和寶鋼權證的
收盤價分別為4.6元、0.74元,那么本交易日,寶鋼權證的
漲停價格=0.74+(4.6×1.1-4.6)×125%×1=1.315元,漲幅限制為77.7%,
寶鋼權證的跌停價格=0.74-(4.6-4.6×0.9)×125%×1=0.165元,跌幅限制為77.7%。當然寶鋼
權證各個交易日的
漲跌幅限制可能不同。
投資者買入權證,實際上相當於買入了這樣一種權利:可以在將來的某一時間或時間段內,以事先約定好的價格(即
行權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
標的證券。例如寶鋼CWB1,剩餘期限近兩年,行權價格為12.50元,相當於賦予購買者兩年後以12.50元/股買入
寶鋼股份的權利。由於權證的持有人只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因此,在
權證交易時,投資者需要向權證的發行人或出售者支付一定的費用,此費用的本質即為權證所具備的價值。
價值
理論上,可以將
權證的價值分為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內在價值即為投資者立即
行權可以獲得的收益。對於
認購證來講,如果
正股價格高於
行權價格,則內在價值等於正股股價高出行權價格的那部分數額。例如,某認購證行權價格為10元,而正股價格為12元,則其內在價值為2元。如果正股價格等於或者低於行權價格(
平價或
價外權證),則
權證的
內在價值為零;對於
認沽證來說,則剛好相反。
由於
行權的時間往往是有約定的,投資者一般不能夠馬上行權,所以內在價值並非決定權證價值的唯一因素,
平價權證和價外權證在這一點上表現尤其明顯。雖然這兩類權證的內在價值為零,但在到期以前,它們總是以高於零的價格在買賣的。這是因為在權證價格中,還包含著一個重要的部分,即權證的時間價值。
權證的時間價值實質上是權證在到期之前具備獲利潛力的價值。拿
認購證來說,如果一權證的
剩餘期限為一年,
行權價格為10元,
正股的市場價格亦為10元。則此權證的內在價值顯然為零,但即便如此,只要一年後正股價格高於10元,權證的持有者仍有獲利的可能,正股價格若低於10元,投資者虧損也有限。因此,即使目前此權證的
內在價值為零,其仍會以高於零的價格進行交易,這部分價格便是其時間價值的體現。
權證的內在價值僅與正股價格及行權價格有關,而時間價值還受到其它諸多因素的影響,例如權證的剩餘期限、正股的
波動率等等。
由於時間價值代表
權證在到期之前給持有人帶來的收益的可能性。因此,一般來說,權證的剩餘期限越長,其時間價值也越大。隨著時間的推移,權證越來越臨近到期日,其時間價值也會越來越小。而且權證越趨於價外,
剩餘期限越少,時間價值就損耗得越快。
此外,時間價值的大小與
正股價格的
波動率也有關係。由於買入權證的投資者通過支付
權利金,獲得了相應的權利,其潛在的收益可能是無限的,而其最大虧損則是有限的(僅限支出的權利金),因此正股波動率越大,無論是
認購權證還是
認沽權證,時間價值都應越大。
衍生權證買賣
衍生權證可與股票一樣,在正常的交易時段內操作。但有一點要記住,即買賣須按完整買賣單位,也就是一手或1,000份衍生權證或其倍數來進行,並在交易日後兩天(T+2)進行交收。
那么,衍生權證與股票買賣
交易費用有何區別呢?如同買賣股票一樣,衍生權證的交易費用也同樣包括了諸如
經紀佣金、交易費等等。不過,
衍生權證若是以現金交收時,不繳
印花稅,
股票交易卻是要繳印花稅的。這一點與內地
權證交易時是一樣的。另外,以
現金結算的衍生權證到期當天若屬“價內”權證,通常即會自動行使,持有者會按上市檔案之條款收取現金結算金額。
另外,衍生權證到期日就是其
最後交易日嗎?其實,衍生權證到期日並不等同於最後交易日。根據
交易所規定,衍生權證以到期日之前第四個交易日作為最後交易日。這一點特別要引起投資者的高度重視,因為最後交易日之後是無法進行交易的。例如某衍生權證在3月23日(假設該天是星期五,同時假設本周為五天交易)到期,該權證的最後交易日為3月19日(星期一)。如果投資者3月20日去買賣就晚了。
至於
衍生權證的歷史與
引伸波幅的不同則是這樣的:
波幅是量度相關
資產價格變動的年化統計數據,價格變動越大,波幅越大。引伸波幅是把市場上的
權證價格代入
權證定價公式(如Black-Scholes公式),反推得到的
波動率數值。引伸波幅可以理解為市場對於未來
存續期內
正股波動率的預期。引伸波幅敏感度是指引伸波幅每變化1%,權證價格變化的百分比。引伸波幅加大,即使正股價格不變,權證(無論是認購還是
認沽證)價格也會上升。因此,引伸波幅敏感度總是正的。另外,隱含波幅敏感度隨著正股價格和
剩餘期限的變化而變化,權證越趨價外,剩餘期限越少,引伸波幅的敏感度也越高。
歷史
波幅是量度過去一段時間的價格變動。
引伸波幅則是利用一套理論定價的程式從
衍生權證的
現價計算出來,反映相關資產價在衍生權證剩餘有效期內的價格變動。
權證投資
有些投資者往往青睞絕對價格比較低的
權證,誤認為這類權證價格便宜,上漲的空間會很大,而且即使下跌也不會有很大的跌幅,其實這是權證投資的一大誤區。投資者在選擇投資權證前,需要充分了解權證產品的特性,首先要明確權證是一種衍生的權利產品,而非股票;其次,
權證價值是由
正股價格、
行權價、
存續期等多個因素決定的,不能僅僅簡單的分析其
絕對價格的大小來決定其投資價值;再次,權證是有
存續期限的,到期後權證所擁有的權利會失效,權證也會停止交易。
隨著
權證市場的發展,投資者需要根據自身和權證的風險特徵選擇適合自己的權證,購買最“對”的權證。根據分析,當前市場上的16隻權證可以粗略分為低風險、中等風險和高風險這三類:
低風險權證是指
正股基本面較好的
認購權證,而且正股價格經過前期調整已經下跌到合理價位,權證距離到期日還有一定期限,一般超過6個月,
溢價率較低,通常在20%以下,例如鋼釩GFC1、馬鋼CWB1、武鋼CWB1和雲化CWB1等,這類權證適合一些
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穩健型的投資者,投資者可以考慮買入並持有一段較長的時間。
中等風險
權證主要也是那些正股基本面較好,且正股價格比較合理的認購權證,但是這類權證的溢價率相對高一些,達到50%左右,或者是剩餘期限不足3個月,但是溢價率仍然達到超過20%以上,例如
日照CWB1、青啤CWB1和深發SFC2等,這類權證適合具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投資者可以考慮抓住此類權證
正股上漲的波段行情。
權證交易
T+0交易的優勢與風險
在我國股市,
權證實行的是
T+0的交易制度,即當天買入的權證當天可以賣出。自從我國恢復
權證交易以來,
權證市場發展迅猛,除了權證本身的特性以外,其T+0的
交易方式無疑也是吸引資金的重要原因。那么,T+0交易制度究竟能給投資者帶來什麼好處?投資者在進行T+0交易時,又需注意防範哪些風險呢?
首先,T+0交易可以降低權證投資者的
流動性風險。由於我國A股市場
股票交易採用的是
T+1交易制度,意味著當天買入的股票要在次一交易日才能賣出。當投資者買入股票後發現看錯方向時,是無法當天賣出股票的。
權證則不然,T+0交易使得投資者可以方便地進場或者離場。而權證的走勢跟
正股價格的變化有著很強的聯動性,當看錯正股方向時,投資者可以及時
止損出局;而當看對正股方向時,又可利用權證的槓桿性來獲得更高的收益並及時
獲利了結。從這個角度看,投資權證比投資正股具有更大的優勢。
其次,
權證投資可以提高資金利用效率。由於同一筆資金可以在一天內反覆進入權證市場,理論上說,只要權證盤中價格波動較大,即使其總體趨勢是向下的,投資者也可以利用盤中的波動來賺取差價。
但是,投資者在享受T+0交易機制所帶來的便利時,對於這種機制所蘊藏的風險也要有清醒的認識。
第一,T+0交易制度容易造成
權證的價格波動較大,加劇投資者的風險。頻繁的買進賣出很容易造成權證價格的劇烈波動,從我國
權證市場的運行情況看,權證價格的波動一般較其
正股大。從這方面來看,權證的風險和對投資者
短線操作能力的要求均高於股票。一般說來,如果當日
大盤和正股的走勢均比較平穩,權證價格的波段也會比較容易把握;相反,如果大盤和正股強烈震盪,權證的
波動幅度就會成倍放大,出現
急跌急漲的情況,波段的頂部和底部也會變得非常難以把握,盲目購入很可能深套其中。還有部分投資者由於缺乏足夠的
短線交易技巧,一天之內多次盲目
追漲殺跌,可能會造成較大損失。
第二,
T+0交易加重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因為T+0交易制度為同一資金一天之內頻繁進出提供了可能,儘管這種方式能夠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但反覆的進出也增加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有些投資者發現,雖然他們通過低買高賣賺取了一定的差價,但除去交易成本後,很多時候是賺不到錢甚至是虧錢的。
交易日期
根據上海
交易所頒布的《權證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權證
存續期滿前5個交易日,權證終止交易,但可以
行權。因此,
權證的最後交易日和權證的到期日並不是同一天。在權證的最後交易日之後,權證終止交易,投資者可在
行權日對
權證行權。而權證在到期日後既不能交易也不能行權,不再具備任何價值。
想要正確理解權證的
最後交易日和到期日,投資者需注意以下三點:
1、權證最後交易日前的權證價格可能出現大幅波動。
目前我國權證市場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投機,部分沒有行權價值的權證卻存在很高的
溢價。作為一種有
存續期的投資品種,權證到期時其市場價格將向內在價值回歸,這就使得無行權價值而
溢價率又較高的權證在停止交易前的最後幾天內大幅下跌。特別是在
權證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日內波動幅度有時高達90%以上,即在最後交易日入場的投資者有可能在一天內蒙受巨大損失。因此投資者要特別注意權證價格在最後交易日大幅波動的風險。
2、對於可能有
行權價值的權證,停止交易後仍需關注
正股走勢。
權證停止交易後,正股仍可交易,因此權證的
內在價值仍會發生改變。特別是對於那些停止交易後處於價平狀態附近的權證,其是否具有行權價值完全取決於正股在
行權期內如何波動。因此權證持有人在行權期內還需密切關注正股走勢,並選擇適當的
行權日行權。
權證持有者應密切關注發行人的提示公告,了解權證的
最後交易日和行權日。例如:已經到期的鞍鋼權證的最後交易日是2006年11月28日,到期日是12月5日,而行權日只有12月1日、12月4日、12月5日三天;已經到期的滬場JTP1的
行權日則僅有到期日一天。
例如,國電
認購權證(國電JTB1)即將到期,2007年8月28日為其最後一個
交易日,次日起停止交易。“國電JTB1”認購權證的
行權期有5個交易日,為2007年8月29日至9月4日期間的5個交易日。截至“國電JTB1”認購
權證行權終止日(2007年9月4日),尚未
行權的“國電JTB1”認購權證將註銷。
漲跌幅
為反映
權證作為股票衍生品的特性,上證所對權證實施與股票價格有關的
漲跌幅限制,而不是10%或5%的固定漲跌幅限制。計算公式如下:權證漲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
標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125%×
行權比例;權證跌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標的證券當日跌幅價)×125%×行權比例。當計算結果小於等於零時,
權證跌幅價格為零。
投資者可按照如下方式計算權證的
漲跌幅價格:首先計算當日
股票漲跌停價格與前日
股票價格之差,該價格可稱為“股票漲跌變動價位”,計算結果精確到“分”;其後,計算股票漲跌變動價位的1.25倍,得到“權證漲跌變動價位”;最後,在前日權證收盤價格的基礎上,加或減權證漲跌變動價位,計算結果精確到“厘”,就可以得到權證的漲跌幅價格。
以武鋼JTB1為例,11月24日,武鋼JTB1
收盤價為1.172,達到漲幅價格,是按照如下方式計算得出的:11月23日,G武鋼收盤價格為2.77元,武鋼漲跌變動價位為0.28元,乘以1.25倍可得到
權證漲跌變動價位為0.350元,11月23日,武鋼JTB1收盤價格為0.822元,漲幅價格恰好為1.172。11月28日,武鋼JTP1收盤價格為1.498元,達到跌幅價格,是按照如下方式計算得出的:11月25日,G武鋼收盤價格2.91元,
武鋼漲跌變動價位為0.29元,乘以1.25倍可得到權證漲跌變動價位為0.3625元,11月25日,武鋼JTP1收盤價格為1.86元,減去漲跌變動價位得到跌幅價格為1.498元(計算結果精確到“厘”)。
價格因素
1、標的證券的價格;
2、標的證券的波幅;
3、距離權證到期日的時間;
4、利率;
投資要點
———應當特別注意控制風險。
———不要像投資股票一樣投資權證。
不少投資者在買賣股票時,習慣在套牢之後不再操作或不斷
補倉。這種操作策略在
權證投資中是十分忌諱的。因為股票只要不退市,總有其價值,但權證具有時效性,到期以後就自動退市,不具備
行權價值的權證在到期之後將變成廢紙一張。
———權證的價值會隨著時間流逝。
權證有一定的
存續期,隨著時間的流逝,權證的價值也會逐漸消減,而且越臨近到期,時間價值耗損越快。
其計算公式為:
權證漲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
標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125%×
行權比例;權證跌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標的證券當日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當計算結果小於等於零時,權證跌幅價格為零。因此,當
正股位於不同價位時,權證的
漲跌停板幅度就會不一樣,而不像股票那樣固定在10%。
———權證價格的變化幅度與正股變化幅度不一定完全一致。
雖然正股
股價變化會影響權證價格,但權證價格同樣受到其它因素制約,因此兩者之間的走勢可能出現差異。
權證概念
權證,是指標的
證券發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
有價證券。
權證實質反映的是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的一種契約關係,持有人向權證發行人支付一定數量的價金之後,就從發行人那獲取了一個權利。這種權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間內,以約定的價格向
權證發行人購買/出售一定數量的資產。購買股票的權證稱為
認購權證,出售股票的權證叫作
認售權證(或
認沽權證)。
權證分為歐式權證、
美式權證和
百慕達式權證三種。所謂歐式權證:就是只有到了到期日才能
行權的權證。所謂美式權證:就是在到期日之前隨時都可以行權的權證。所謂百慕達式權證:就是持有人可在設定的幾個日子或約定的到期日有權買賣
標的證券。持有人獲取的是一個權利而不是責任,其有權決定是否履行契約,而發行者僅有被執行的義務,因此為獲得這項權利,投資者需付出一定的代價(
權利金)。權證(實際上所有
期權)與
遠期或
期貨的分別在於前者持有人所獲得的不是一種責任,而是一種權利,後者持有人需有責任執行雙方簽訂的買賣契約,即必須以一個指定的價格,在指定的未來時間,交易指定的相關資產。
認沽權證價值=(行權價-正股股價)X行權比例
權證起源
在國外,
權證起源於1911年美國電燈和能源公司。在1929年以前,權證作為投機性的品種而淪為市場操縱的工具。1960年代,許多美國公司利用
股票權證作為併購的融資手段。由於權證相對廉價,部分權證甚至被當成了促銷手段。當時美國的公司在發售
債券出現困難時,常常以贈送股票權證加以“利誘”,頗有種“買電腦贈保險”的意味。1970年,
美國電話電報公司以
權證方式融資15億美元,使得權證伴隨
標的證券的發行成為最流行的融資模式。歐洲最早的
認股權證出現在1970年的英國,而德國自從在1984年發行認股權證之後,一度迅速成為世界上規模最大的
權證市場,擁有上萬隻
權證品種。但其地位目前已經讓位於香港。截至2004年12月31日,按
認股證成交金額計,香港位列全球第一,去年全年成交金額673.573億美元,遙遙領先第二位的德國552.085億美元及第三位的義大利211.153億美元。
權證的設立
權證的創設是指權證上市交易後,由有資格的機構提出申請的、與原有權證條款完全一致的增加權證供應量的行為。權證的註銷是指創設人(即創設權證的證券公司)向
證券交易所申請註銷其所指定的
權證創設帳戶中的全部權證或部分權證。
上證所規定,申請在交易所上市的權證,其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標的股票應符合以下條件:最近20個交易日流通股份
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60個交易日
股票交易累計
換手率在25%以上;
流通股股本不低於2億股。
在證券市場上,Warrant是指一種具有到期日及
行使價或其他執行條件的
金融衍生工具。而根據美國證券交易所的定義,Warrant是指一種以約定的價格和時間(或在
權證協定里列明的一系列期間內分別以相應價格)購買或者出售
標的資產的
期權。
備兌權證是由持有該相關資產的第三者發行,並非由相關企業本身發行,一般都是國際性投資銀行機構發行。發行商擁有相關資產或有權擁有該資產。
備兌認股權證可以是認購或
認沽,投資者並同時面對發行商的
信貸風險。
備兌權證被視為
結構性產品。備兌權證是由獨立於其指定證券之發行人及其
附屬公司的個體(通常是投資銀行)所發行。指定資產可以是
股本證券以外的資產,例如
指數、貨幣、商品、
債券又或一籃子證券。備兌權證所賦予的權利可以是購買的權利(
認購權證)或出售的權利(
認沽權證)。
備兌的含義指其發行人將
權證的指定證券或資產存放在獨立的受託人、
託管人或存管處,作為其履行責任的抵押,而受託人、託管人或存管處則代表權證持有人的利益。有些市場用權證二字代表所有類別的權證,而有些市場則以
衍生權證代表
備兌權證.
蝶式權證是指同時買入和賣出兩份價格不同的認沽權證或同時買入和賣出兩份價格不同的
認股權證,這樣的組合可以使得投資者在
股價波動在一定區間內時獲得一定收益,如果價格波動超出範圍,則投資者的也不會遭受損失,其
收益曲線形狀如“__∧__”,因其形狀與展翅飛翔的蝴蝶,故將其命名為蝶式權證。
馬鞍式權證由一份
認沽權證和認股權證組成的組合,其收益曲線形狀為“__/”,與馬鞍相似,稱馬鞍式權證,也叫寬跨式或束勒式權證。這種
權證使投資者在
股價大跌或大漲時獲得收益,在股價變動不大時沒有收益。
《上海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
權證的定義和種類
《暫行辦法》有關
權證的定義揭示了權證二個主要特點:1、權證表征了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存在的契約關係,權證持有人據此享有的權利與股東所享有的
股東權在權利內容上有著明顯的區別:即除非契約有明確約定,權證持有人對標的證券發行人和權證發行人的內部管理和經營決策沒有參與權;2、權證賦予權證持有人的是一種選擇的權利而不是義務。與權證發行人有義務在持有人
行權時依據約定交付
標的證券或現金不同,權證持有人完全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自主選擇行權還是不行權,而無需承擔任何
違約責任。
《暫行辦法》涵蓋了不同種類的權證產品:
A、以發行人為標準,可以分為公司權證和
備兌權證。公司
權證是由標的證券發行人發行的權證,如標的股票發行人(上市公司)發行的權證。備兌權證是由標的證券如股票發行人以外的第三人(
上市公司股東或者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權證。考慮到市場發展的實際,除為解決
股權分置而發行的權證外,《暫行辦法》對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備兌權證發行人的資格條件沒有規定。
B、以持有人的權利性質為標準,可以分為
認購權證(向發行人購買
標的證券)和
認沽權證(向發行人出售標的證券)。
C、以
行權方式為標準,約定持有人有權在規定期間行權的為
美式權證,約定持有人僅能在特定到期日行權的屬於歐式權證。
D、以
結算方式為標準,可以分為實券給付結算型
權證和現金結算型權證。實券給付結算以標的證券所有權發生轉移為特徵,發行人必須向持有人實際交付或購入標的證券,而現金結算方式則是在不轉移標的證券所有權的情況下僅就結算
差價進行現金支付。
發行上市審核
根據《暫行辦法》第6至8條的規定,
權證的發行審核將由
交易所完成,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而權證的上市審核完全由交易所負責。
需要說明的是,公司權證發行與股票或
債券發行密切關聯,涉及融資行為,因此,公司權證的發行在向交易所提出申請前,首先應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核准。
標的證券的條件
《暫行辦法》以列舉的方式規定股票和其他證券品種可以作為
標的證券。鑒於
權證市場剛剛起步,《暫行辦法》只針對選擇單只股票作為標的證券的條件作出了明確規定,對於以基金、一籃子股票等為標的證券的具體條件,
交易所將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及時予以明確和完善。
權證產品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決定了標的股票如果不具備相當的流通規模,標的股票與權證價格聯動所帶來的價格波動和操縱風險將十分巨大。選擇規模大、流動性強的股票作為標的股票是權證交易活躍而又穩定的重要基礎。鑒此,《暫行辦法》對標的股票的資格提出了嚴格要求。需要明確的是:第一,
流通股指流通
A股。第二,
換手率的計算是以
市價總值為計算依據,單日換手率=(當日標的
股票的二級市場成交金額/市價總值)*100%。
權證的上市條件
《暫行辦法》第十條對
權證的上市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
2、權證存續時間的計算起點是上市日,具體計算可以日、月、年為單位。
4、權證發行人的履約擔保。
《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在本所發行上市的權證,發行人應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有兩種,發行人可自行選擇。
第一,發行人通過在結算公司開設的
專用賬戶提供足夠數量的
標的證券或現金,作為履約擔保。
交易所將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發行人需要提供的履約擔保數量,並要求發行人在
權證發行前完成履約擔保。同時,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通過調整擔保係數要求發行人追加履約擔保品,擔保係數是一個介於0和1之間的數字。目前寶鋼權證的擔保係數為100%。
以標的證券或者現金提供擔保的,發行人應有義務保證標的證券或者現金不存在
質押、
司法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二,提供經本所認可的機構如商業銀行等作為履約的不可撤銷的
連帶責任保證人。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主要包含兩個方面:1、
權證發行人根據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所發布的各種公告。除《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的權證
發行說明書、
上市公告書、
終止上市提示性公告和終止上市公告外,
交易所還將以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指引等形式根據市場需要,結合
股權分置改革的要求,督促發行人及時發布諸如
行權價格調整、對市場傳聞澄清等信息,以提高市場透明度,充分維護投資者利益。2、交易所在每日開盤前公布的每隻權證可流通數量、持有權證數量達到或超過可流通數量5%的持有人名單。
權證的交易
權證交易與股票非常相似,在交易時間、交易機制(競價方式)等方面都與股票相同。不同之處在於:
1、申報價格最小單位:與股票價格變動最小單位0.01元不同,
權證的價格最小變動單位是0.001元人民幣。這是因為權證的價格可能很低,比如在價外證時,權證的價格可能只有幾分錢,這時如果其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就顯得過大,因為即使以最小的價格單位變動,從變動幅度上看,都可能形成價格的大幅波動。
2、權證價格的
漲跌幅限制:目前股票漲跌幅採取的10%的比例限制,而權證漲跌幅是以
漲跌幅的價格而不是百分比來限制的。這是因為權證的價格主要是由其標的股票的價格決定的,而權證的價格往往只占標的股票價格的一個較小的比例,標的股票價格的變化可能會造成權證價格的大比例的變化,從而使事先規定的任何漲跌幅的比例限制不太適合。例如,T日權證的
收盤價是1元,標的股票的收盤價是10元。
T+1日,標的
股票漲停至11元。其它因素不便,
權證價格應該上漲1元,漲幅100%。按《辦法》中的公式計算,權證的漲停價格為1+(11-10)×125%=2.25元,即標的股票漲停時,權證尚未漲停。
禁止權證發行人和標的
《暫行辦法》中規定
權證發行人不得買賣自己發行的權證,標的證券發行人不得買賣標的證券對應的權證。由於權證是高槓桿性的產品,標的股票的微小變動都會導致權證價格的大幅度波動。如果允許權證發行人和標的股票發行人買賣權證,那么,權證發行人和標的股票發行人通過某種方式影響標的
股票價格,就有可能導致權證價格的大幅波動,從而獲得非法收益,給一般投資者造成損失。
權證的終止交易
《暫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
權證存續期滿前5個
交易日,權證終止交易,但可以
行權”。這裡的前5個交易日包括到期日,即以到期日為T日,權證從T-4日開始終止交易。
權證的行權
《暫行辦法》在
行權方面做的一個主要規定是“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行權。當日行權取得的
標的證券,當日不得賣出”。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維持
權證價格和標的股票之間的互動關係,使得權證價格主要由標的股票決定的特點得到更有效的體現。當然,更理想的情況是允許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當日可以賣出。但在綜合考慮了
風險控制等因素後,本所作出了現在的規定。
權證行權的結算
在
行權結算方式方面,《暫行辦法》對現金結算方式和證券給付方式都作出了規定。在現金結算方式中,
標的證券結算價格對於
權證發行人和持有人都非常重要,為此《暫行辦法》規定“標的證券結算價格,為行權日前十個
交易日標的證券每日收盤價的平均數”。這樣較大程度地避免了結算價格被操縱的可能性。此外,從保護投資者角度出發,《暫行辦法》允許
現金結算的自動支付方式和證券給付的代理行權方式,並作出了相應規定。
十一、權證交易、行權的費用
權證是我國證券市場的又一創新產品。為鼓勵這一產品的發展,本所在費用方面考慮給予一定的優惠措施,其交易、
行權費用的制定基本參考了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基金標準,例如
權證交易佣金不超過交易金額的0.3%,行權時向登記公司按過戶股票的
面值繳納0.05%的股票
過戶費。
十二、權證的創設機制
權證價格主要取決於標的
股票市場價格及其波動性,其價格不應該完全受到供求關係的影響。在市場需求上升時,應該存在某種機制,允許
權證供應量適時得以增加,以平抑價格暴漲。境外成熟的權證市場無一例外地使用了這種“持續發售”機制。為此,《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合格機構可以創設權證,以增加
二級市場權證供給量,防止權證價格暴漲以致脫離
合理價格區域。
所有的權證到了該權證的
行權日都可以按照它的規定
行權,問題是值不值得行權(對自己有沒有利)。
認購
權證行權時,憑每份權證按行權價向非流通股大股東買入相應數量(一般都是1:1,具體看該權證的說明)的正股。
權證簡稱命名規則和技術用語
滬市認購--B是(buywarrant);深市認購--C(Callwarrant:
認購權證);滬市
認沽、深市認沽--P(putwarrant
認沽權證)
最後一位,也就是第8個字位用一個數字或字母表示以標的
證券發行的第幾隻權證,當超過9隻時用A到Z表示第10隻至第35隻。
五糧液認購權證(五糧YGC1)的發行人是“宜賓
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取“宜,國”的拼音縮寫YG
雅戈爾認購權證(雅戈QCB1)的發行人是“寧波青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取“青,春”的拼音縮寫QC
萬華認沽
權證(萬華HXP1)的發行人是“煙臺萬華華信合成革有限公司”取“華,信”的拼音縮寫HX
招商銀行認沽權證(招行CMP1)的發行人是“
招商局輪船股份有限公司(香港)ChinaMerchantsSteamNavigationCompany,Ltd”取招商局公司的英文縮寫CM。
權證的技術用語。
認沽權證溢價=認沽權證成交價+(正股股價-行權價格)X行權比例
溢價率:溢價率是量度權證風險高低的其中一個數據,溢價率愈高,獲利愈不容易。溢價率為負值,
行權獲利。
認購權證溢價率:在權證到期前,正股價格需要上升多少百分比才可讓權證投資者在到期日實現平本。
認購權證溢價率=[(行權價+認購權證價格/行權比例)/正股價格-1]×100%
認沽權證溢價率:在權證到期前,正股價格需要下跌多少百分比才可讓權證投資者在到期日實現平本。
當天某正股收盤價格:19元
行權價:9.9元
當天認購權證收盤價格:8.59元
該認購權證
溢價:8.59元-(19元-9.9元)×1=-0.51元
該認購權證溢價率:[(9.9元+8.59元)/19元-1]×100%=-2.684%
當天某正股收盤價格:35元
行權價:29.9元
當天認購權證收盤價格:4.59元
該認購權證溢價:4.59元-(35元-29.9元)×0.5=2.04元
該認購權證
溢價率:[(29.9元+4.59元/0.5)/35元-1]×100%=11.657%
對沖值量度
衍生權證價格相對相關
資產價格變動的敏感度。對沖值顯示相關資產價格在每一單位的變動下衍生
權證理論價值的變動。通常認購權證的對沖值是正數,
認沽權證的對沖值是負數。舉例,如以某
股份發行的認購權證的對沖值為0.5,則股份股價每上升1元,權證
價格理論上會上升0.5元;如權益
比率為10份衍生權證兌1股,每份權證價格的變動便為0.05元。
時間遞耗值顯示衍生權證剩餘時間的變動引致衍生權證價格的變動。由於時間遞耗值量度時間遞耗對衍生權證的影響,其數值必屬負數。舉例來說,如每日時間遞耗值為-0.0015,即假設其他因素維持不變,
權證的價值每日會跌0.0015元。
簡單槓桿值所計算的是相關
資產價格高於權證價格的倍數,計算的方程式為:相關資產的股價/(權證價值畛權益比率)。實際槓桿值則把
對沖值計算在內,可以較準確地算出權證提供的實際槓桿作用。實際槓桿值的方程式為:簡單槓桿值畛對沖值。舉例來說,若實際槓桿值為10,即指如相關資產價格上升1%,
認購權證的理論價便會上升10%。
投資者必須注意以上提及的技術性參數會不時改變,只適用於短時間內。
使用過期數據會導致投資者作出不正確的投資決定。
有以下三種行權方式,通過證券信息庫的“行業類別”欄位發布。
E(European-style:
歐式行權);A(American-style:美式行權);B(百幕大混合式)。
美式行權:指持有人有權在
期權存續期內的任何時候執行期權,包括期前和到期日(即一般情況下,
行權起始日=權證掛牌首日,
行權截止日=權證到期日)。
歐式行權:只能在
權證到期日行權(即行權起始日=行權截止日=權證到期日)。
百慕達混合式:介於美式與歐式之間,持有人有權在到期日之前的一個或者多個日期行權(即行權起始日=<行權截止日=<權證到期日)。
影響權證的因素
1、正股市價
權證是以正股為基礎而產生的
衍生產品,正股市價是確定權證
發行價格及其交易價格走勢的最主要因素。通常,權證發行時正股價越高,認購(沽)權證的發行價格也就越高(低)。類似地,權證發行後隨著正股價格的上升(下跌),
認股權證的交易價格相應上升(下跌);而
認沽證的交易價格走勢則剛好相反,隨正股價格的上升(下跌)認沽證的交易價格相應下跌(上升)。但上述分析只能在一定範圍內成立,因為權證(發行或交易)價格的上漲,意味著權證投資成本向
正股的投資成本趨近,其
回報率會變小,權證逐漸失去其高槓桿特性。
權證的有效期(發行時已確定)越長,
認股(沽)證變為價內的機率就越大,
發行價格通常也就越高。而隨到期日的趨近,該機率漸小,權證
二級市場的交易價格則相應下降。
權證所約定的行使價格越高,意味著該行使價格可能與認購(沽)權證發行或交易時的正股市價之間的
價差空間越小(大),則該權證持有人未來行使權證認購(售出)正股所獲
利潤空間越小(大)。故行使價格權越高的認購(沽)權證,其發行或交易價格往往越低(高)。
4、正股波幅
正股波動性越大,無論對於
認購證還是
認沽證,都意味著
權證變為價內的機率就越大,因而權證的發行或交易價格都會越高。
市場利率的高低,決定著正股投資成本的大小。利率水平越高,投資正股的成本越大,因而
認股證變得較具吸引力,而認沽證的吸引力則相應變小,故認股(沽)證的發行或交易價格就會越高(低)。
一般而言,由於權證無法享有
現金股利,因而預期股息越高,對認股證越不利(對認沽證則相反),故認股(沽)證的發行或交易價格就越低(高)。但需要指出的是,根據某些權證的(行使)價格調整條款或是
交易所有關規則,遇
正股派息時往往會對權證
行使價格作相應調整,因而預期股息的高低對權證價格及其走勢的影響不大。
此外,
權證的價格往往還要受到權證的市場供求、發行人業績等因素影響。
首先,二者的定位和功能不盡相同。權證為股權分置改革提供了新穎的
對價方式,上市伊始即被確定為中小投資者可以廣泛參與的零售產品。在香港市場,權證已經成為
現貨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中小投資者所喜愛和熟識。而股指
期貨的產品設計初衷,是為
機構投資者提供風險管理工具,規避市場的
系統性風險。回顧期貨市場的發展歷史,我們可以看出,期貨市場的起源,就是由於可以為
套期保值者迴避
價格波動風險,才得以迅速發展。
由於
產品定位不同,因此參與方式和門檻也就不同。
權證的
絕對價格較低,特別是深度價外的
認沽證,交易權證所需的資金很少,加之供應量有限,容易形成價格與價值悖離。股指期貨參與門檻較高,不僅契約價值較高,對股指期貨投資者的
風險承受能力和專業要求也更高。可以說,並非所有投資者都適合直接參與股指
期貨。中小投資者或可通過契約中含
股指期貨交易的基金、
理財產品等間接參與。從長遠來看,股指期貨市場的參與者將以
機構投資者為主。如香港的恆指期貨,
市場投資主體就是機構投資者。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統計數據顯示,恆指期貨的參與者中,機構投資者的
成交量占恆指期貨總成交量的比例約為70%。
其次,二者的
流通量也不同。目前,我國的
權證品種是由上市公司大股東或者上市公司發行,
權證初始發行數量固定。即使部分權證在
創設制度下,權證流通在外的契約份數會增加,但在某一特定時期內,權證契約數仍然是有限的。因此,如果出現供求失衡,權證價格容易出現大幅上漲,以致偏離理論價值。股指
期貨則不同,投資者只要繳納
保證金就可以買入或賣出
股指期貨契約。從理論上而言,只要存在交易對手,股指期貨的“供應量”是無限的。因此,靠囤積居奇股指期貨契約來影響其價格,在
股指期貨市場是根本行不通的。
最後,二者
盈利模式不同。股指期貨可以賣空獲利,而權證則不可以。
認沽權證雖然具有
對沖正股下跌風險的功能,但是權證本身並不能賣空。當
認沽證的價格遠遠高於其理論價值時,普通投資者不能通過賣空認沽證來盈利。股指期貨則不同,投資者只需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就可以賣空股指期貨契約。如果投資者看淡
遠期的
滬深300指數,可以通過賣空股指期貨契約來盈利。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認為,
權證與股指
期貨的定位和功能不同,因此參與主體也不盡相同。股指期貨由於供應量無限、具有
套利機制,因此
盈利模式有別於權證。同時,股指期貨契約價值較高,滬深300指數市場代表性好,這些都增強了
期貨市場和
現貨市場的抗操縱性。權證市場曾經出現的供應量失衡的狀況,恰恰說明我國應積極穩妥的發展
衍生產品市場,加大普通投資者和
機構投資者的產品創新力度,建立
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滿足不同
風險偏好和不同類型的投資者需求。
中國權證之歷史
權證在我國可謂“臭名昭著”。由於發行量小,制度不健全,自從誕生以來,權證就被前仆後繼的
投機者炒得熱火朝天。這種
內在價值為零的
擊鼓傳花遊戲至今還在繼續。2005年8月22日,這是一個值得中國證券市場銘記的日子,因為今天將是
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正式開幕之日。
寶鋼權證的登場,標誌著在經過十餘年的探索之後,
中國證券市場將迎來金融
衍生品這一更高層次的發展階段。
如果把1992年-1996年之間的
配股權證以及
國債期貨視作初生階段兩次不太成功的嘗試的話,在證券市場逐步走向成熟、各項條件更為完備的今天,我們有理由相信,金融衍生品市場已經有了再次啟動並真正邁向成長的基礎。
作為金融衍生品市場的敲門磚,
權證的登場對於我國證券市場的各個層面都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權證的推出,有利於完善
證券市場結構和功能。成熟的證券市場產品既有基礎性產品,如股票、
債券,又有
結構性產品,如LOF、
ETF等,還要有
衍生產品,如
股指期權、股指
期貨等。而我國證券市場缺乏
金融衍生產品,事實上是一個單邊市場,不利於滿足投資者多樣化的
投資需求,不利於提高
資本市場效率,
最佳化資源配置。權證的推出,則為創造新的金融衍生品市場、提供多樣化投資工具、促進
價格發現和資源配置提供了契機。
權證的推出,為投資者提供了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和
資產組合調整手段,極大地豐富
市場投資品種。
權證是具有買權或賣權的
有價證券,為市場提供了新的避險工具和投資工具。由於權證具有期權性質,同時具有高
財務槓桿的特點,因此投資者既可以進行利用它風險管理,也可以通過槓桿作用實現"以小搏大"的目的,增加了新的
盈利模式。
權證的推出,為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
融資方式,同時又可減輕上市公司的"圈錢"目的。在融資中,將權證與股票或
債券同時發行,可以增加股票或債券的吸引力,提高投資者認購的積極性,便利上市公司籌資。同時,在融資中引入
認股權證後,上市公司業績如果出現下滑,就有可能導致大量權證不被執行,發行人將募集不到計畫的資金規模,惡意圈錢的可能性被降低。另外,
權證可以逐步
行權,有利於發行人靈活地安排融資時間,避免一次性募資導致
資金閒置。
權證的推出,可以緩解證券公司的經營困境。對
券商等中介機構來說,
發行權證帶來了拓展業務的機會,有助於改善目前券商業務品種單一的情況,增加新的業務收入來源。
權證的推出,有利於促進資本市場的金融創新。經過十餘年的發展,證券市場正處功能性拓展的關鍵時期,即通過
市場廣度和深度的發展來進一步發揮
市場功能。在這種背景下,市場各方對
金融產品創新提出了迫切的需求。在我國發展股指
期貨、
股票期權的
金融產品條件還不充分具備的條件下,率先推出權證產品是安全、有效和可行的選擇。權證的推出,將為今後一系列創新產品的發展打下基礎,為未來金融衍生品市場的成長積累寶貴經驗。
如同15年前我國證券市場創立一樣,
權證在誕生之初可能是幼稚的,也許會出現這樣或那樣問題。但是,我們相信,在各方的努力探索和精心呵護之下,權證將承擔起它應有的功能和使命,為我國證券市場的深度發展掀開新的一頁。
股改權證重出江湖
9年後,自從2005年
股改序幕拉開,新博傻工具重現江湖。據統計,滬市有寶鋼、武鋼、招行、
南航等17家上市公司,先後在股改中利用權證作為
股改對價,相關
大股東發行了21隻權證產品,並在上交所
掛牌交易。
當股改產物寶鋼權證在2005年8月23日歸來,迎接它的仍舊是惡炒。寶鋼權證從上市那一刻起就沒讓管理層少操心,
風險警示從上市那一刻起就沒有停止過,這種警示在中國股市發展的10多年中其力度與幅度是前所未有的,管理層差不多已經到了月月講、天天講、時時講的地步,好話醜話已經說盡,但炒作者還是置若罔聞,最後弄到“兩敗俱傷”。
根據上交所的統計,自
權證產品上市以來,上交所共實施權證
臨時停牌16次;異常交易調查217起,涉及近48家營業部;發出警示函、監管問詢函、監管關注函90份;先後有223個異常
交易賬戶被限制交易。
一年後,寶鋼權證退市,但
認沽權證又成為了新燙手山芋。深市的
新鋼釩(
大股東攀鋼)率先向中小股東派出了我國第一隻認沽權證。其實,認沽權證未必是洪水猛獸,若
行權價合理,可以起到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但認沽權證上市後沒成為散戶的保護傘,但是迅速滿足了做空的需要,並成為了管理層眼中的另類妖孽。
認沽權證的偷天陷阱
步入
牛市後,2007年“5·30”
印花稅事件卻刺激
認沽權證全面爆發,從此
一發不可收拾。僅僅一隻認沽權證一天的成交量就可達到數百億元,其價格可以翻上幾番。鉀肥
權證更是創造了一個不知真假的“義莊”形象和
價外權證(價值為0)到期不歸零的神話。
鉀肥認沽權證的囂張讓管理層震怒。隨後,招行認沽權證上,遊資和炒家開始體會到什麼叫“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雖然創設備兌權證在國際上普遍存在,但上交所竟然破天荒地允許券商無限量創設同一個代碼的權證,也就是無限量地增加了招
行權證的供應量,以此來打擊認沽權證的炒作。同時,深交所採用了
組合拳,規定了各種
臨時停牌、限制炒作的條款。頓時,
權證人氣渙散。
而最後一隻
認沽權證——南航權證又點燃了新戰火,後者也成為了史上爭議最大的權證,26家券商無限創設了123億份
南航JTP1,為他們贏得了超過200億元的賬面利潤,直接的虧損人就是參與者,包括遊資和散戶。但也正是價值為零的廢紙,迫使管理層為了平息廣大散戶的怨氣而授意券商在其到期前全部註銷創設籌碼,回吐了約66億元(該過程即
拉高解套)。
南航權證在2008年6月20日的退市宣告認沽權證暫別。迄今市場上只剩19個權證在交易,即使偶有波瀾,也會在
交易所臨時停牌的措施下風光不再。現存的都是
認購權證。除了鋼釩權證,與他們的前輩一樣的是,個個都是
價外權證,也就是依舊保持了中國
權證市場最醒目的——廢紙本色。
寶鋼權證從上市那一刻起就沒讓管理層少操心,風險警示從上市那一刻起就沒有停止過,這種警示在中國股市發展的10多年中其力度與幅度是前所未有的,管理層差不多已經到了月月講、天天講、時時講的地步,好話醜話說盡,但炒作者還是置若罔聞,最後弄到“兩敗俱傷”。
權證大事記
1992年6月我國股市的第一個
權證——大飛樂的
配股權證推出。
1992年10月30日深
寶安向老股東發行了我國第一張中長期(一年)
認股權證:寶安93認股權證,發行總量為2640萬張。
1995、1996年深滬兩市推出A2配股權證。
2005年11月交易所允許券商無限創設,11月28日,11.27億份創設權證上市,其中遭遇創設的武鋼
認沽權證更全天
跌停。
2007年6月22日鉀肥認沽權證到期不歸零,成為轟動一時的“肥姑奇案”。
2008年6月累積創設123億份的南航權證被
券商全部註銷。
2008年6月13日南航權證正式終結交易,
認沽權證暫時從股市消失。
截至2008年7月20日今年滬深權證市場已經成交2.73萬億元,在世界權證市場上排名進三甲。
答:
(1)
權證採用競價方式進行交易。權證上市後
存續期滿前,流通數量低於
(2)權證買入申報數量為100份的整數倍,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
人民幣,權證買賣單筆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份。
權證漲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
標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標的
權證跌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標的證
日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
當計算結果小於等於零時,權證跌幅價格為零。
(5)標的證券
停牌的,權證相應停牌;標的證券
復牌的,權證復牌。
(6)上海
交易所權證行權的申報數量為100份的整數倍,深圳交易所權證行
份為單位進行申報。
行權申報指令當日有效,當日可以撤消。
(7)實行
T+0交易,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賣出。
(8)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行權。當日行權取得的
標的證券,次一交易
以賣出。
應調整。
(10)
權證交易佣金、費用等,參照在本所上市交易的基金的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