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權證

衍生權證英文為Derivative Warrant,香港市場人士俗稱為「窩輪」。衍生權證是由與上市公司或相關資產發行人沒有關係的獨立第三者、一般是投資銀行所發行。有別於必須為認購證的股本認股權證,衍生權證可再分為認購證和認沽證兩種。根據現行的《上市規則》,衍生權證的最長有效期為5年,但市面上大部分衍生權證的有效期一般相對較短,由6個月至2年不等。衍生權證可與單一或一籃子的股票、某股票指數、貨幣、商品或期貨契約(例如原油期貨)掛鈎。發行商必須在發行權證時,訂明以現金或實物方式交收。然而,與一籃子股票、股票指數及在外地上市的股票掛鈎的權證,則只會以現金進行交收。 現時,香港幾乎所有衍生權證均是以現金交收。當以實物交收的單一股票衍生認購權證被行權時,發行商會將相關股份給予權證持有人,當中並不涉及如股本認股權證般由上市公司發行新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衍生權證
  • 外文名:Derivative Warrant
  • 俗稱:為「窩輪
  • 類型:專業名詞
分別,運作,

分別

衍生權證持有人與股東的權益不同。衍生相相權證持有人並非上市公司股東,故沒有投票權,不會收到由上市公司派發的股息與紅股。衍生權證具有有效期,到期前持有人必須把衍生權證賣出或行權,否則到期後則失去價值。相反股東可則可持有股票作長線投資

運作

衍生權證一般分為兩類:認購權證以及認沽權證認購權證的持有人有權(但沒有責任)在某段期間以預定的價格(即[行權價],香港稱為[行使價])向發行商購入特定數量的相關資產。相反,認沽權證持有人有權(但沒有責任)在某段期間以預定的價格向發行商出售特定數量的相關資產。在香港,衍生權證持有人利用有關權利購入或出售相關資產的行為稱為[行使]內地稱為[行權]。
買入認購權證的投資者通常看好衍生權證相關資產在有效期內的價格,投資者購入認購權證後,可選擇在衍生權證到期前賣出或持有到到期。認購權證到期時,如相關資產的價值較衍生權證行權價為高[價內]該衍生權證便會被自動行權。如衍生權證以現金結算,投資者會獲發給現金款項(現在幾乎所有在香港上市的衍生權證均以現金結算)。有關款額等於:認購權證結算價行權價後的正數,再按權益比率調整後的款項。認購權證結算價為相關資產於權證到期前的五個交易日的平均收市價。若到期時認購權證的結算價低於行使價[價外]有關衍生權證則沒有價值。
相反買入認沽權證的投資者通常看淡相關資產在有效期間太的價值。投資者買入認沽權證後,可選擇到期日前把權證賣出或持有至到期。認沽權證到期時,如相關資產的價值較衍生權證行權價低[價內]該權證便會被自動行權。如權證以現金結算,投資者會獲發給現金款項(現幾乎所有在香港上市的衍生權證均以現金結算)。有關款項等於:認沽權證的行權價減相關資產的結算價結算價的正數,再按權益比率調整後的款項,結算價為相關資產於權證到期日前5個交易日收市的平均價,相反,權證將不會有任何剩餘價值
投資者須注意,若相關資產暫停買賣,該衍生權證也會被暫停買賣,直到相關資產恢復買賣為止,另外,為確保,最後的交易有時間進行登記與交收,衍生權證的最後交易日與到期日之間須有三個交收日,一般而言,交易日也是交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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