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
衍生權證持有人與股東的權益不同。衍生相相權證持有人並非上市公司股東,故沒有投票權,不會收到由上市公司派發的股息與紅股。衍生權證具有有效期,到期前持有人必須把衍生權證賣出或
行權,否則到期後則失去價值。相反股東可則可持有股票作
長線投資。
運作
衍生權證一般分為兩類:
認購權證以及
認沽權證。
認購權證的持有人有權(但沒有責任)在某段期間以預定的價格(即[
行權價],香港稱為[
行使價])向發行商購入特定數量的相關資產。相反,
認沽權證持有人有權(但沒有責任)在某段期間以預定的價格向發行商出售特定數量的相關資產。在香港,衍生權證持有人利用有關權利購入或出售相關資產的行為稱為[行使]內地稱為[
行權]。
買入
認購權證的投資者通常看好衍生權證相關資產在有效期內的價格,投資者購入
認購權證後,可選擇在衍生權證到期前賣出或持有到到期。
認購權證到期時,如相關資產的價值較衍生權證
行權價為高[價內]該衍生權證便會被自動行權。如衍生權證以
現金結算,投資者會獲發給現金款項(現在幾乎所有在香港上市的衍生權證均以現金結算)。有關款額等於:
認購權證結算價減
行權價後的正數,再按權益
比率調整後的款項。
認購權證的
結算價為相關資產於權證到期前的五個交易日的平均
收市價。若到期時認購權證的
結算價低於
行使價[價外]有關衍生權證則沒有價值。
相反買入
認沽權證的投資者通常看淡相關資產在有效期間太的價值。投資者買入
認沽權證後,可選擇到期日前把權證賣出或持有至到期。
認沽權證到期時,如相關資產的價值較衍生
權證行權價低[價內]該權證便會被自動行權。如權證以
現金結算,投資者會獲發給現金款項(現幾乎所有在香港上市的衍生權證均以現金結算)。有關款項等於:
認沽權證的行權價減相關資產的結算價結算價的正數,再按權益
比率調整後的款項,結算價為相關資產於權證到期日前5個
交易日收市的平均價,相反,權證將不會有任何
剩餘價值。
投資者須注意,若相關資產暫停買賣,該衍生權證也會被暫停買賣,直到相關資產恢復買賣為止,另外,為確保,最後的交易有時間進行登記與交收,衍生權證的
最後交易日與到期日之間須有三個交收日,一般而言,交易日也是交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