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認股
- 外文名:Subscription
- 拼音:rèn ɡǔ
- 領域:金融證券
拼音,引例,認股權證概述,廣義定義,發行單位,市場分析,
拼音
rèn ɡǔ
引例
認購股票。 茅盾《子夜》七:“最後覆的是 無錫 開紗廠的一個朋友,打算擴充紗錠,勸誘 吳蓀甫 認股的一封長信。”
認股權證概述
在證券市場上,Warrant是指一種具有到期日及行使價或其他執行條件的金融衍生工具。而根據美國證券交易所的定義,Warrant是指一種以約定的價格和時間(或在權證協定里列明的一系列期間內分別以相應價格)購買或者出售標的資產的期權。
廣義定義
認股權證通常是指由發行人所發行的附有特定條件的一種有價證券。從法律角度分析,認股權證本質上為一權利契約,投資人於支付權利金購得權證後,有權於某一特定期間或到期日,按約定的價格(行使價),認購或沽出一定數量的標的資產(如股票、股指、黃金、外匯或商品等)。權證的交易實屬一種期權的買賣。與所有期權一樣,權證持有人在支付權利金後獲得的是一種權利,而非義務,行使與否由權證持有人自主決定;而權證的發行人在權證持有人按規定提出履約要求之時,負有提供履約的義務,不得拒絕。簡言之,權證是一項權利:投資人可於約定的期間或到期日,以約定的價格(而不論該標的資產市價如何)認購或沽出權證的標的資產。
發行單位
認股權證通常既可由上市公司也可由專門的投資銀行發行,權證所代表的權利包括對標的資產的買進(看漲)和賣出(看跌)兩種期權。因此有時所稱的認股證是廣義的(即包括認購證和認沽證兩種),但更多的則是僅僅指認購證;而在香港則往往是指備兌認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