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定義,不可忽視,認識方法,舉例,注意事項,
定義
簡單點說,就是1:2,就是一份權證可以行權2股股票,2:1,就是兩份權證可以行權1股股票
一般表示為行權比例1:1、10:1、1:100,或者表示為行權比例1、0.1、100。如行權比例為1:1,表示每份權證可以買/賣一股標的股票,行權比例為10:1,表示每10份權證可以買/賣一股標的股票,行權比例為1:100,表示每份權證可以買/賣100股標的股票。
行權比例是普通投資者容易忽視的一個重要權證指標,不少投資者尤其是權證新手往往只關注權證“價格”和“行權價格”,以南航認沽權證為例,行權價為7.43元,而2007年8月初南航正股的價格在8.5元左右,是最接近行權價的認沽權證,與其他認沽權證的3元以上的價格相比,市場價1.5元左右的南航JTP1似乎是被低估了,因而受到投資者的熱捧。但是很多投資者沒有注意到南航JTP1的行權比例僅為50%,與其他行權比例100%甚至更高的認沽權證相比,南航JTP1的實際價格顯然並沒有被低估,算上行權比例,其實際價格與華菱JTP1、中集ZYP1差不多。
不可忽視
2012年5月30日,茅台JCP1上市交易。由於其價格僅為0.149元一份,與G茅台正股40多元以上的價格相差數百倍,受到投資者的熱捧。在接下來的3天時間裡,茅台JCP1價格被一路拉高,從0.149元被抬高到4.080元。有的投資者可能會覺得,4.080元一份與其正股也有10倍以上的差距,茅台認沽證也許還有上升空間,但是,他們沒有注意到茅台認沽證的行權比例不是通常的1:1而是1:0.25,即在行權的時候,需要4份茅台認沽證才能賣出一份正股。換句話說,當茅台認沽證被抬到4.080元的時候,我們需要花16.32(4.08×4=16.32)元,才能擁有屆時賣出一份G茅台正股的權力。由於茅台認沽證的行權價是30.30元,屆時只有G茅台正股跌到13.98(30.3-16.32=13.98)元以下,投資者才可能會有所收益。這樣一算賬,恐怕就有很多投資者不會花這么高的價格來買回這份權力了吧。
行權比例帶來的也並不都是壞處6月份,萬華HXB1認購證的價格一直在10元以上徘徊,有些投資者通過公式計算G萬華的價格和萬華HXB1的行權價的差價,當時G萬華正股價格在14元左右盤整,而萬華HXB1的行權價為6.38元,相差7.62元,有粗心的投資者據此得出萬華HXB1認購證不值得購買的結論,在6月16日甚至出現了萬華HXB1負溢價的情況。但是,萬華認購證的行權比例恰恰也不是1:1,而是1:1.41,即擁有一份萬華認購證可以買到1.41股G萬華正股,所以我們應該把權證價格除以1.41進行計算。以7月10日收市價為例,G萬華股價14.77元,萬華HXB1認購證12.489,溢價率=(6.38+12.489/1.41)/14.77*100%-1=3.16%,對於一隻較長期限的價內認購證而言明顯偏低,這表示權證的時間價值幾乎被市場忽略;而有效槓桿達到1.65倍,在眾多認購證中已屬於較高者,有效槓桿通常被用來測算認購證放大正股漲幅的指標,例如有效槓桿1.65倍表示當正股上漲10%,該認購權證"應該"上漲16.5%。因此,如果看好G萬華股價短期走勢,投資者不難發現,萬華HXB1認購證是較好的選擇,上交所披露有專業投資機構(基金)持有萬華HXB1超過流通數量的5%,很可能是專業機構希望用權證替代G萬華正股的倉位,提高投資效率的進取策略。當然,如果投資者後市看跌,就不宜買認購證,而應另選認沽證。
認識方法
對於權證的條款,部分投資者通常只關注權證的行權價,而往往忽略了權證的行權比例。實際上,行權比例是權證條款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對權證的價值有很大影響。行權比例代表一份權證在行權時可以買入(認購證)或賣出(認沽證)正股的數量(或按此比例收取現金差價)。每份權證的現金差價計算公式則為(不考慮交易成本):認購證差價=(正股結算價格-權證行權價)×行權比例;認沽證差價=(權證行權價-正股結算價格)×行權比例。
實際上,根據權證的理論定價模型也可以看出權證的行權比例對權證的價值具有重要影響。對於一隻行權比例為1的權證,如果將其行權比例改為0.5,其他條款不變,則權證的價值變為原來的一半。正因為如此,行權比例還是衡量權證風險的重要因子,並且,計算權證當日的漲跌幅價格、溢價率、有效槓桿比率時都需要用到行權比例。因此,權證行權比例對投資者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根據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權證漲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標的證券當日漲幅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125%×行權比例;權證跌幅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標的證券當日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由此可知,行權比例有著進一步放大、縮小權證漲跌幅的作用。
投資者在使用溢價率、有效槓桿等指標來選擇權證品種時,也需要對權證條款中的行權比例多加留意。溢價率是以現價買入權證並持有到期,正股需要上漲(認購證)或下跌(認沽證)多少百分比,投資者才能保本,也即不盈不虧。有效槓桿主要用來根據正股的漲跌幅度預計權證的漲跌幅度。
此外,需要提醒投資者的是,權證的行權比例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根據交易所頒布的《權證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當正股除權時,權證行權比例按照相應比例進行調整,調整公式為:新行權比例=原行權比例×(除權前一交易日正股收盤價/正股除權日參考價)。因此,投資者一定要留意權證最新的行權比例,以免做出錯誤的決策。
舉例
舉例說明:
例如首創權證的行權比例是1:1,代表在行權日1份權證可換1股正股。上市交易的權證的行權比例大部分是1:1,可能有部分投資者就誤以為所有權證的行權比例都是1:1,其實不然,例如萬華權證的行權比例為1:1.41,中集ZYP1(0.010,0.00,0.00%)的行權比例為1:1.128。打算持有權證至到期日行權的投資者就要留意:如果行權比例不是1:1,通過行權,而且可能有取整的問題。下面以萬華權證為例具體說明。
如果投資者於行權日分兩筆申報行權,第一筆申報651份萬華認購權證,第二筆申報2007份萬華認購權證,則第一筆申報行權得到651*1.41= 917股煙臺萬華股票,第二筆申報行權得到2007*1.41=2829股煙臺萬華股票。分兩筆申報行權得到3746(=917+2829)股煙臺萬華股票,少於一筆申報行權得到的股票數量3747股。類似地,假如投資者持有2486份萬華HXP1,按照上述規則,一次申報行權可以賣出2486*1.41=3505股煙臺萬華股票。
注意事項
此外,需要特別注意行權比例不是1:1的權證:打算持有權證至到期日行權的投資者就要留意,如果行權比例不是1:1,通過行權,持有的股票數量或賣出的股票數量就不等於之前持有的(經調整的)權證份數,而且可能有取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