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和省政府《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蘇政辦發〔2020〕84號),推進“減證便民”行動,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結合揚州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揚州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方案
- 制定依據:《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和省政府《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蘇政辦發〔2020〕84號),推進“減證便民”行動,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結合揚州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和省政府《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蘇政辦發〔2020〕84號),推進“減證便民”行動,深化我市“...
《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結合實際而制定的實施方案。2020年12月25日...
《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重大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稅收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
《方案》明確了告知承諾制的實施範圍、工作流程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具體要求等,自《方案》印發之日起三十日後,正式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行政事項主要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開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發)審批、證券...
2021年1月,山西省發布《山西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方案》。將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申請人當面遞交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場發給告知承諾書,以進一步解決企業和民眾辦證多、辦事難、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提升全省人民...
《湖口縣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經湖口縣政府同意,於2021年3月4日印發實施。為在全縣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
《湘西自治州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已經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4月1日印發,請認真貫徹 執行。全文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向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行政事項時,...
《怒江州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已經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4月12日印發,請認 真貫徹執行。全文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減證便民”行動,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
(一)制定實施方案。在學習借鑑宣恩縣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按照《省實施方案》及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的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細化工作任務,合理安排進度,精心...
茂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9月9日發布的茂名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全文 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服務水平,最佳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
經丹東市政府同意,丹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1年1月21日印發《丹東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請認 真貫徹落實。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8號)精神,全面推行證明...
《汕頭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業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司法 局反映。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4日 全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證便民、提升服務的...
為認真貫徹《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陝政辦發〔2020〕36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減證便民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一、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高效便民、協同...
《普洱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方案》已經普洱市人民政府同意,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4月23日印發,請認真貫 徹執行。全文 為認真貫徹《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
《楚雄州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已經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22日印發,請認真 貫徹執行。全文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減證便民”行動,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
《萍鄉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已經萍鄉市政府同意,萍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 2月19日印發.全文 為在全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最佳化營商環境,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主要負責同志作為本地區、本部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及時了解掌握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進度、推進有舉措、結果有考核。各地要建立審改、司法行政、政務服務、信息公開、...
《清遠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已經清遠市人民政府同意,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 8月18日印發.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關於減證便民、提升服務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斷完善政府管理方式,最佳化我市營商環境...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21〕8號)要求,現就在全市範圍...
對有關告知承諾制的投訴舉報要及時處理。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本實施方案確定的目標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推進...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12月21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河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
、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部署,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結合上海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
重慶市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著力最佳化營商環境,激活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依法保障和服務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經濟社會發展,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
各區縣根據省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自行梳理本區縣清單,實施方案印發後報市審改辦備案,並在政府網站進行公布。(二)規範工作流程。行政審批部門要按照全面準確、權責清晰、通俗易懂、方便高效的要求,科學編制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21〕2號)精神,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
為持續提升市場主體辦事創業的便利度,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現就全省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制定本實施方案。一、明確實...
《山西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方案》是山西省發布的檔案。內容解讀 2021年1月,山西省發布《山西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方案》。將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申請人當面遞交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場發給告知承諾書,以...
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提出12月31日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取得成果 截至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