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證便民,是黨中央、國務院自2018年起持續深入開展的行動。通過全面清理“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加快部門信息共享、簡化辦事辦證流程,民眾辦事時長明顯縮短,行政服務成本有效節約。
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提出12月31日 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減證便民
- 啟動時間:2018年
減證便民,是黨中央、國務院自2018年起持續深入開展的行動。通過全面清理“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加快部門信息共享、簡化辦事辦證流程,民眾辦事時長明顯縮短,行政服務成本有效節約。
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提出12月31日 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
減證便民,是黨中央、國務院自2018年起持續深入開展的行動。通過全面清理“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加快部門信息共享、簡化辦事辦證流程,民眾辦事時長明顯縮短,行政服務成本有效節約。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為紮實推進為民辦實事,深化公證減證便民服務,提升公證服務質效,法務部決定,自2024年3月至12月在全國開展“公證減證便民提速”活動,要求以“高效辦成一件事”為標準,有效提升公證服務質量和辦證效率,切實解決人民民眾辦證耗時長、...
三是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四是大力推行審批服務集中辦理。五是著力提升“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水平。六是創新便民利企審批服務方式。七是深化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改革。八是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機構改革統籌結合 中央明確要求,要把審批...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結合我省實際,...
《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重大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稅收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最大程度精簡和最佳化各類證明,將我市打造成“0證明城市”,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於“減證便民”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 本實施方案。 全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
《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結合實際而制定的實施方案。2020年12月25日...
2018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全面清理“奇葩證明”。2018年6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發布,要求貫徹落實減證便民、最佳化服務的部署,切實做到沒...
13.推行“減證便民”。(1)開展證明材料清理行動。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證明的一律取消,能採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一律取消,能通過網路核驗的一律取消。(2)健全部門間聯絡會商、業務對接機制,對...
《教育部關於取消的公告》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證便民、最佳化服務的決策部署,簡化留學回國人員辦事程式,2020年9月17日,教育部就決定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發布的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實施。公告發布 教育部關於取消《...
10.深化減證便民行動。認真學習借鑑嘉峪關市試點經驗,6月底前全面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組織各縣市、各部門公布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清單之外不得索要證明。(牽頭單位:州司法局;責任...
探索推進“一業一證”、“一企一證”、“證照聯辦”、“一照多址”等改革。(州市場監管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七)全面推行證明事項清單管理。深入推進“減證便民”行動,制定公布全州證明事項...
深化“減證便民”改革。持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著力推進照後減證並證,全面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推行證明材料清單制度。推進“一證通辦”“一照通辦”“一表申請”,清理重複填寫和重複提交...
13.持續推動“減證便民”,推行證照免提交。擴大電子證照套用領域,豐富“掃碼亮證”、“無感通辦”等電子證照套用場景,通過數據共享、電子核驗、歷史材料復用等方式,讓電子證照代替紙質材料,實現證照免提交。強化電子證照跨地區互通互認...
流程環節不透明、線上線下不一致、申請材料重複交等問題,以辦事民眾身份“問明白、辦明白”,重點從諮詢引導、辦事指南、辦事秩序、“一次性告知”制度執行、申請材料樣式(模板)、自助辦理、智慧化辦理、告知承諾制執行、“減證便民”...
56.全面加強就業服務,開展“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技能圓夢技行天下”等“11+N”專項公共就業服務,落實“快辦”“減證便民”行動,推進“網際網路+就業創業”信息系統全面套用。鼓勵縣(區)、鄉鎮建設完善勞動力市場、人才市場、...
《條例》加強幫企、扶企,完善企業生命全周期服務體系,並推行一網通辦、容缺登記、減證便民、政策兌現“免申即享”等制度,提高企業辦事效率和便利度,建立統一的市場管理容錯機制,在一定範圍內允許企業試錯糾錯。
9.深化減證便民行動。持續深化“0證明城市”相關工作,嚴禁索要已取消的證明材料。全面推廣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規範工作流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市司法局牽頭,各區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單位〕按...
十四、持續推動“減證便民” 緊密對接國家層面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編制情況,梳理完善我市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 市司法局 市級有關部門 2022年12月前 行政機關在辦理依申請類行政權力事項時,不得索要清單之外的證明。 市級有關部門,...
5.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深入開展“無證明”改革,逐年壓減證明事項,沒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政府部門、公用企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不得向市場主體和民眾索要證明事項清單之外的證明材料,能夠通過法定...
(二)全面推行證明事項清單管理。深入推進“減證便民”行動,制定公布大理州證明事項清單,動態調整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牽頭單位:州司法局;責任單位: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大理經開區管委會)(三)嚴格實施市場準入...
2021年8月,河北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河北省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行政協助核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核查辦法》),並要求各市各部門按照《核查辦法》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行政協助核查工作,加快推進減證便民...
持續開展減證便民服務。一是凡是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一律取消,精簡辦事證明材料,建立證明清單動態管理制度,著力破解民眾辦事“證明多”“證明難”問題,共減證便民2批54項;二是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圍繞直接面向企業民眾依申請辦理...
(八)深入推進減證便民。全面推行證明事項清單制管理,2020年年底前推動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在入口網站公布本地區、本部門(單位)設定的證明事項保留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清單之外不得...
開展“減證便民”專項行動。先後印發《“減證便民”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關於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通知》,分兩批解決民眾辦事堵點問題,對有關事項申請材料進行了精簡。共梳理政務服務事項74項,申請材料270項,精簡135項,精簡比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