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黑龍江省“十四五”最佳化營商環境規劃》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十四五”最佳化營商環境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
全文,內容解讀,
全文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是黑龍江省實現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關鍵五年。最佳化營商環境,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進一步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驅動力,是有力提升省域競爭力的一項系統性、基礎性工程。為持續加大最佳化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力度,推動全省營商環境高質量發展,根據《黑龍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本規劃。
一、譜寫全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新篇章
(一)“十三五”時期主要成就。
“十三五”時期是黑龍江省全面開啟最佳化營商環境並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五年。省委、省政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民眾最反感、市場主體最困擾、制約發展最突出的“三最”問題,帶領全省上下錨定目標、奮發有為、攻堅克難,朝著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目標紮實邁進,取得歷史性突破,全社會最佳化營商環境意識顯著增強,市場環境穩步向好,政務環境持續最佳化,法治環境明顯改善,監督保障更加有力,企業民眾辦事便利度和滿意度不斷提升,全省營商環境持續改善,成為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為全面打造全國一流營商環境打下堅實基礎。2020年營商環境監測結果顯示,全省營商環境滿意度為97.2%,較2019年提高9.4個百分點。
1.強化頂層設計,構建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新體系。堅持把加強頂層設計作為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抓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體制機制,為全省營商環境持續改善提供了強有力保障。
組織領導體系保障更加有力。省委連續四年聚焦機關作風整頓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推動作風建設和營商環境建設常態化、制度化。在新一輪機構改革中,省委、省政府決定組建省市縣三級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機構,專責推動全省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工作,形成了具有我省特色職能的組織架構。省委、省政府設立最佳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省政府調整成立推進網上政務服務能力(政務服務“好差評”)建設領導小組、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誠信龍江”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一體化建設領導小組等議事協調機構,構建了“黨委領導、政府主責、部門聯動、上下互動、社會參與”的“大營商”工作格局。
法規制度體系初步構建形成。制定全國第四部省級最佳化營商環境專項法規《黑龍江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全國首部營商環境監督專項立法《黑龍江省營商環境監督辦法》,先後出台《黑龍江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黑龍江省哈爾濱新區條例》《黑龍江省行政執法程式規定》《黑龍江省規範行政裁量權辦法》《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重塑營商新環境的意見》《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辦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支持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哈爾濱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條例》《哈爾濱市民營企業促進條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檔案,並清理了一批與最佳化營商環境不相適應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初步構建了以《黑龍江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為統領的“1+N”地方最佳化營商環境法規制度體系,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取得標誌性突破。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步伐加快。推動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行行政審批信用承諾制改革,創新市場主體“承諾即開工、審批後補辦”,推行“共享即懲戒”新機制,推廣套用“碼上誠信”。各市(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建成並與省平台對接聯通,持續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力度,省平台累計歸集各類信用信息2億條,“雙公示”系統累計歸集行政許可信息596.12萬條、行政處罰信息28.24萬條。“信易貸”平台入駐企業21973戶,成功授信14.06億元。開展“誠信龍江五進”活動,持續加大誠信宣傳教育力度。
營商環境考核評價常態化推進。將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納入目標考核,並率先在全國引入第三方評價機構,兩次對13個市(地)開展試評價。發揮營商環境評價引領和督促作用,建立長效化“對標最佳化”專項推進機制,營商環境便利度大幅提升,極大地縮小了與全國先進水平差距,有力提升了營商環境整體水平。哈爾濱市、大慶市在東北地區營商環境試評價中位列前五名,其中,哈爾濱市位列瀋陽市、大連市之後,在21個參評城市中排名第三,大慶市在地級城市中排名第一。建立規範化營商環境監測機制,充分發揮監測站(點)作用,持續開展年度監測,編制全省首部《重塑投資營商新環境·2019》白皮書。
2.堅持創新驅動,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新成效。堅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轉變政府職能的主要抓手,以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為引領示範,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發展內生動力。
重點領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大力簡政放權,省級行政權力事項由2899項壓減至1025項,行政許可事項精簡率24.5%,徹底終結非行政許可審批,各設區的市自設行政許可全部清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省企業開辦時間壓減至2個工作日以內,10個市(地)實現1個工作日辦結。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至90個工作日以內。不動產登記時間壓減至5個工作日以內。自貿試驗區53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現“證照分離”全覆蓋。
哈爾濱新區改革創新實現新躍進。首創“承諾即開工、辦照即營業、一枚印章管審批、一支隊伍管執法”舉措和樹立“融轉服”理念的“4+1”新模式,社會投資工業類和倉儲類項目從取得土地使用權到獲得開工建設許可僅需9個自然日,邁入全國第一梯隊;開展“以照為主、承諾代證”改革,市場主體只需自主承諾即可經營;將省級賦權和18個區直部門97%的許可事項劃轉行政審批局統一行使,集中度居全國前列;率先成立綜合行政執法局,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隊伍之外無執法”。
3.聚焦提速增效,政務服務便利化實現新提升。以“一網一門一次”改革為突破口,大力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通過流程再造、科技賦能,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線上線下融合辦理,切實提升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辦事便利度。
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實現省市縣三級事項名稱、編碼、類型、依據等要素統一。持續推進高頻事項“最多跑一次”“辦好一件事”改革。全省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和“全省事”APP上線運行,牽頭實現東北三省一區“區域通辦”合作,加快推進“一網通辦”“跨省通辦”,省級和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分別達到97.8%和90.1%,哈爾濱市在全國32個重點城市網上政務服務能力第三方評估中位居第六。最佳化提升政務服務實體大廳“一站式”服務功能,全面加強規範化建設,完善基層綜合便民服務平台功能,推動實現網上可辦、就近能辦、少跑快辦。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建成,推動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覆蓋、評價對象全覆蓋、服務渠道全覆蓋。
“辦事不求人”理念深入人心。首次將“辦事不求人”寫入省政府工作報告並出台15條指導意見,加快打造“辦事不求人”政務服務特色品牌。全省公布“辦事不求人”易發事項負面清單1082項,“看病不求人”“上學不求人”“落戶口、上車牌、辦護照不求人”“辦證不求人”“打官司不求人”等舉措極大提升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獲得感。據第三方機構抽樣調查統計,全省“辦事不求人”好評率達到90%以上。“辦事不求人”經驗先後入選《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典型經驗100例》和《中國營商環境報告2020》最佳實踐案例。
4.圍繞服務監督,打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資新環境。聚焦投資項目全過程和企業生命全周期,著力解難題、疏堵點、補短板、強弱項,全力營造親商重商的濃厚氛圍。
項目服務保障精準高效。建立投資項目“專班+首席服務員+領導聯繫”制度,實行“一企一卡一冊”,全省共建立項目專班612個、設定首席服務員1420名,有力保障了一批項目實現當年簽約、當年開工建設、當年竣工投產。探索開展“政策知曉不求人”,梳理涉企政策措施,進行顆粒化解讀、精準推送,實現“所供即所享”。開展招商引資項目冬季審批集中會戰“暖冬行動”,將項目“冬季停工季”變為“審批服務季”。
減稅降費政策落實落靠。按照國家規定下限將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及時出台精準推進復工復產和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打出“免降緩返補”政策組合拳,切實幫助企業紓困解難、渡過難關。
營商環境監督作用有效發揮。以“鋼牙啃硬骨”的勁頭向“痼疾頑症”開刀,深入開展“清賴行動”,專項整治“新官不理舊賬”,全省共整治失信違諾事項12282項、涉及金額143.52億元,一大批歷史遺留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組織開展招標投標、政府採購和旅遊市場等專項監督,嚴肅查處破壞營商環境行為。2019、2020兩年,全省營商環境系統共辦理投訴舉報案件2265件,省級約談157人、轉交相關部門問責11人,全省深化機關作風整頓最佳化營商環境警示教育大會通報典型案例20件。堅持“開門抓環境”,首批選聘262名省級營商環境特邀監督員,首次設定652個營商環境監測站(點),廣泛徵集最佳化營商環境意見建議,隨時聽取企業需求和訴求,客觀反映企業對營商環境變化的感知度。
投資吸引力和社會認同度顯著增強。充分發揮新聞宣傳主陣地作用,創新開設“營在龍江”專欄、評選全省年度最佳化營商環境十大案例,積極宣傳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創新舉措和顯著變化,凝聚“投資必過山海關”的社會共識,形成了“人人關乎環境、處處維護環境”的良好氛圍,極大激發了全社會創新創業熱情,市場主體活力持續增強。截至2020年底,全省市場主體由“十二五”末的165.48萬戶增長到263.04萬戶。
(二)“十四五”時期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邁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面對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改革發展穩定任務艱巨繁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面臨著新形勢新任務和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新要求,最佳化營商環境機遇與挑戰並存,使命在肩,任重道遠。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必須把握新格局注入的新動能,激發新發展帶來的新機遇,挖掘新挑戰蘊含的新潛力,努力構建我省營商環境新發展格局。
新格局注入新動能。我國正在加快構建的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關鍵在於經濟循環的暢通無阻,必須堅定不移推進改革,破除制約經濟循環的制度障礙。面對地區間更加激烈的競爭環境,必須將最佳化營商環境上升到重要戰略地位,切實打破壁壘、連線斷點、暢通循環,聚焦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全面推進體制機制創新,以更深層次、更寬領域、更大力度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
新發展帶來新機遇。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提升政府經濟治理能力,持續最佳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將最佳化營商環境作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重要內容的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東北地區要“以最佳化營商環境為基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支持東北全面振興的重大戰略決策,為我省提供了重要的戰略機遇,也為全面最佳化營商環境指明了方向、創造了條件、注入了強大動力。
新挑戰蘊含新潛力。“十三五”期間,我省最佳化營商環境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對標對表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市場主體、人民民眾期盼,國內國際最高標準、最佳實踐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商品、服務、要素自由流動的便利性仍有待提高,部分審批事項環節多、時間長的問題較為突出,制度性交易成本相對較高,事中事後監管體系仍有待完善,政府部門服務意識有待增強,各地營商環境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企業民眾獲得感有待提升。這些問題明確了營商環境改革的重點領域,必將激勵我省全力跑出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加速度”,加快縮小與先進地區的差距,通過營商環境持續最佳化的確定性對沖外部環境帶來的不確定性,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頻共振。
(三)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和《黑龍江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聚焦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需求,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大力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協同聯動,完善法治保障,奮力跳起摸高,努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營商環境,推進省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實現黑龍江省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
2.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黨的全面領導下,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強化理論武裝,夯實能力基礎,落實責任擔當,開創營商環境建設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從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需求出發,把企業民眾評價作為第一評價、企業民眾感受作為第一感受,讓改革成果更廣泛、更公平地惠及廣大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
——堅持深刻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進一步釐清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堅持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動基礎性、首創性、引領性的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全面促進營商環境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更加注重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推進改革,持續強化制度創新,著力破除制約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激發發展動力和活力,以新氣象新擔當新作為推動全省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
3.總體目標。
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加快建設“數字政府”“誠信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對標對表國內國際最高標準和最佳實踐,持續鞏固夯實營商環境基礎,全面補齊短板弱項,健全整頓機關作風最佳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牢牢抓住黨中央、國務院支持東北全面振興的戰略機遇,構建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著力激發市場活力、增強內生動力、釋放內需潛力,努力實現審批服務簡約高效、要素獲取便利快捷、涉企政策精準易享、發展機會公平可及、法治保障健全完善、企業民眾舒心滿意。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為統領和主線,著力打造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高效透明的政務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開放包容的人文環境,形成一批具有普惠性、標誌性的改革創新成果,奮力從跟跑、並跑到實現超越。到2023年,全省營商環境便利度顯著提升,邁入全國中上遊行列;到2025年,基本建成與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相適應的更具競爭力的全國一流營商環境。
二、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牽引營商環境持續最佳化
堅持系統集成、協同高效,全面聚焦事物發展全過程、產業發展全鏈條、企業發展全生命周期持續深化改革,統籌推進“放管服”改革政策集成、目標集成、實踐集成、效果集成,進一步放大改革綜合效應。
(一)聚焦簡政放權,著力提升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深刻轉變政府職能,釐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審批質效,堅決破除不合理的體制機制障礙,切實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真正為市場主體鬆綁減負。
1.持續深化簡政放權。健全權責清單制度體系,全面實行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建成權責清單與政務服務事項聯動和省、市、縣有效銜接的支撐系統,全面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備案事項等各類行政權力清單管理,實現“清單之外無權力”,推進政府部門職責法定化、清單化、標準化。持續精簡行政許可事項、壓減微觀管理事務,推動行政許可“應減盡減”,取消不必要的備案登記和年檢認定,清理與許可目的不相適應和非必要的許可條件,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外,全省自設行政許可事項力爭全部取消,原則上不再新設行政許可事項。堅持“以放為原則、以不放為特例”,更大力度向市場、社會、基層放權,提高放權“含金量”,依法下放直接面向市場主體和民眾的行政權力事項,同步制定配套保障措施,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
2.深入推進行政審批體制改革。堅持“精簡、統一、效能、便民”原則,以強化協同聯動、整合審批職能、創新審批方式為重點,統籌協調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推動行政審批服務理念、制度、作風全方位深層次變革。推動市縣兩級組建行政審批服務工作部門,相對集中行使本級行政許可權,全面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一枚印章管準營”“一枚印章管數據”,全面實現“只進一扇門、只蓋一枚章、辦好一件事”。
3.全面推行行政審批信用承諾制。梳理可適用信用承諾制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積極推行“信用承諾+極簡審批”模式,有效銜接事前信用承諾、事中分類監管、事後聯合獎懲各環節,構建“信用承諾+全鏈條監管”的審批與監管聯動機制。健全完善行政審批信用承諾制規則、標準和程式,形成規則公平、標準公開、程式透明、預期明確、信用監管的治理模式,切實提升行政審批效能,讓守信者享受更便利的審批服務,對失信者實行“共享即懲戒”。在哈爾濱新區和自貿試驗區率先構建以信用承諾為主的行政審批服務模式,在創新行政審批制度有效供給方面為全省趟出新路子。
4.深入實施“辦好一件事”改革。以市場主體和民眾需求為導向,更大力度加快流程再造和數據共享套用,增強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能力,實現更深層次、更加便利的“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跑動”,推出更多“一件事”主題式套餐服務,實行“一表申請、統一受理、一次辦成”,讓“跑一次”成為上限、“不用跑”成為常態,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智慧型化、便利化。
5.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深入開展“無證明”改革,逐年壓減證明事項,沒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政府部門、公用企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不得向市場主體和民眾索要證明事項清單之外的證明材料,能夠通過法定證照、法定文書、信息共享、網路核驗、政府部門內部核查、書面告知承諾等方式獲取、替代的證明信息,不得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二)聚焦放管結合,著力提升監管公正性和監管效能。
堅持發展和規範並重,把有效監管作為簡政放權的必要保障,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全流程監管上來,著力構建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網際網路+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消除監管盲區,補齊監管短板,提升監管效能,做到監管無處不在、無事不擾,建設與全國統一大市場、暢通國內大循環相匹配的全鏈條協同聯動監管體系。
1.落實落靠法定監管責任。各級政府部門要嚴格落實職責範圍內的監管責任。對取消、下放的審批事項,同步明確監管層級、監管部門、監管規則和標準;對主管部門不明確的領域或者事項,特別是一些新產業新業態,縣級以上政府要督促有關部門主動協商,明確監管責任;監管職責存在爭議且協商不一致的,要結合實際、按照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監管部門和職責劃分。加快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改革,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健全審批、監管銜接機制,整合精簡執法隊伍,最大限度減少多頭、多級重複執法。
2.健全完善監管規則和標準。分領域健全完善全省統一、公開透明、簡明易行、科學合理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體系。根據國家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制定各領域監管事項目錄清單並動態更新,明確監管主體、監管對象、監管措施、設定依據和處理方式等內容,確保監管職責清單化、監管事項標準化、監管責任明晰化。加快完善各領域地方標準,特別是安全、衛生、節能、環保等領域標準建設,研究制定新產業新業態標準。
3.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健全完善並嚴格執行抽查工作細則、檢查工作指引和抽查事項清單,除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全部監管事項均納入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日常涉企行政檢查全部採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將更多適合開展聯合抽查的事項納入部門聯合抽查範圍,大幅提升聯合抽查事項比例,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
4.大力推行“網際網路+監管”。完善“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功能,建立健全“一網統管”標準體系,在食品藥品、特種設備、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生態環境等領域大力探索推行遠程監管、實時監管、預警防控等非現場監管,綜合運用數據分析、圖像識別、行為分析、風險評估等進行信息審核與研判,強化違法違規信息蒐集。整合監管數據,打通監管流程,為跨地區、跨部門監管和風險預警等提供數據保障和業務流程支持。推動實現監管業務線上辦理、信息及時上傳、問題及時調查處置,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
5.切實加強重點監管。全面加強重點領域監管,梳理公布重點監管事項清單,嚴格按清單實施監管。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點領域,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規範監管程式,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的重點領域,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巡查,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違法風險。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分區分類加強監管執法,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守住安全底線。要結合實際建立重點監管市場主體名錄,落實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確有必要的要“一企一策”強化監管。
6.完善包容審慎監管。加強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規律、風險特點的研究和指導服務,在嚴守監管紅線和安全底線基礎上,實現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對看得準、有發展前景的,及時出台並動態調整引導性、前瞻性監管規則和標準,合理引導企業發展;對一時看不準的,科學設定“觀察期”“過渡期”,探索開展“沙盒監管”、觸髮式監管等方式,為市場主體留足成長期的“容錯”“試錯”空間;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的,嚴格監管,有效防控重大風險和社會問題;對以創新名義實施違法違規活動的,嚴厲打擊、依法嚴懲。
7.深入推進信用監管。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疊代升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入口網站等基礎設施,依法依規採集歸集共享信用信息,全面建立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加強市場主體準入前誠信教育,積極擴展信用報告套用,鼓勵市場主體主動向社會作出信用承諾,並將承諾和履行情況納入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依據。以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和行業信用評價結果等為依據,對市場主體實施分級分類監管,根據信用狀況採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科學確定抽查比例、頻次。依法依規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引導市場主體自覺守法、誠信經營,健全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復機制。
8.嚴格規範監管行為。建立健全貫穿監管全過程的監督管理機制,推進實現監管信息全程記錄、監管執法全程留痕,有效提高監管活動的規範性和透明度,加強對監管行為的再監督,強化對監管者的監管。
(三)聚焦最佳化服務,著力提升服務效率和供給質量。
秉持“法定職責有限、服務功能無限”理念,加快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堅持一切從市場主體和民眾需求出發,持續開展最佳化服務創建活動,將注重管理的勢能轉變為服務發展的動能,構建黑龍江服務新模式。
1.全面提升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政府工作人員履職全過程要秉持客戶思維,“把方便留給市場主體和民眾、把麻煩留給自己”,用心用情用力精準提供全流程、全要素、高品質服務,學會說怎么行,不得簡單套用規章制度說不行,努力用政府的“貼心、暖心”換取市場主體和民眾的“安心、省心”。落實常態化培訓和考核,持續提升政府工作人員主動服務、精細服務、高效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各級領導幹部服務發展、創新發展方面的工作情況,要作為幹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內容。
2.構建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積極構建市場主體從準入到退出、自然人從出生到死亡兩個“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圍繞商事登記、投資建設、就業服務、普惠金融、辦稅繳費、社會信用、法律服務等企業經營高頻事項,有效提升涉企服務質效,為市場主體放心投資、舒心發展創造良好條件。聚焦教育、醫療、養老、食品藥品、市政公用、交通出行、住房保障、社區服務等民眾關切,逐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推動服務普惠、全民共享,讓人民民眾敢於創業奮鬥、創新發展。
3.有效推動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堅持人民至上,保障好基本民生,有效增加公共服務供給,提高供給質量,推進民生福祉改善取得新突破,紮實推動共同富裕,打造人民民眾更便利、更舒心、更美好、更宜居、更幸福的生活環境,持續提升人民生活品質。加快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穩步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著力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壯大中等收入群體。建設人民滿意的教育服務體系,發展好普及普惠的學前教育、優質均衡的義務教育、特色多樣的普通高中教育,不斷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堅持預防為主,提供布局均衡、結構最佳化的優質醫療衛生服務供給,強化“大健康”理念,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加強公共體育場館、足球場、體育公園、體育步道等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和有效利用,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多元化、多層次的體育需求。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規範發展長租房市場,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大力推進“網際網路+”與教育、醫療、養老、文化、旅遊、體育、家政等領域深度融合發展,充分發揮社會領域公共服務資源作用。推進建設城鄉便民消費服務中心,鼓勵建設社區生活服務中心,推動居民生活服務業發展。深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程和托育建設,擴大養老托育服務有效供給,推進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發展。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全面建設生態宜居的自然環境。
(四)積極打造最佳化營商環境先導區。
大力推進哈爾濱新區和自貿試驗區、跨境經濟合作試驗區、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等各類開放平台建設,推動哈爾濱、綏芬河綜合保稅區和牡丹江、黑河保稅物流中心(B型)高質量發展,支持符合條件地區申建綜合保稅區,深化商品、服務、資金、人才等要素流動型開放,穩步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積極打造開放層次更高、營商環境更優、輻射作用更強的開放新高地,建設我國向北開放的重要視窗和東北亞地區合作中心樞紐。
積極支持哈爾濱新區和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和高質量發展,賦予更多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和更大改革自主權,統籌考慮實際需求和承接能力,實施精準賦權,推動實現“審批服務不出區、區內事項區內辦結”,全面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一支隊伍管執法”,有效提升行政效能。率先實現政務服務事項100%“全程網辦”,提供最高標準、最優品質的政務服務。鼓勵在最佳化營商環境重點領域對標最高標準、最高水平,先行先試、率先實現突破,持續加大制度創新力度,深化集成式借鑑、首創性改革、差異化探索,實行更大程度的壓力測試,更好發揮“試驗田”作用,打造最佳化營商環境先導區,及時總結、複製推廣制度創新成果,輻射帶動全省營商環境水平整體提升。
持續深化龍粵、哈深合作取得突破性進展,充分發揮雙方的差異性和互補性,加強在最佳化營商環境方面的經驗交流,加快推廣複製廣東省行之有效的改革創新舉措,共同承擔好國家賦予兩省合作的改革任務。
三、打造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
持續放寬市場準入,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打通市場循環和流通大動脈,推進市場提質增效,確保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努力建設公正高效、開放有序、治理完善的高標準市場體系。
(一)持續放寬市場準入。
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推動“準入即準營”,賦予市場主體更多主動權。
1.嚴格執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定期評估、排查、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暢通市場主體對隱性壁壘的意見反饋渠道和處理回應機制,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與行政審批流程銜接機制,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給民營企業發展創造充足的市場空間。
2.推進市場主體登記全生命周期便利化。推動構建以信用承諾為基礎、以形式審查為原則、以確認制為方向,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商事登記制度體系。
持續提升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改革,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實行住所登記自主申報制,在自貿試驗區開展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試點,不斷提升登記註冊標準化、智慧型化、規範化水平。
持續最佳化企業開辦服務能力,健全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協同工作機制,強化信息共享套用,簡化開辦手續和辦事流程,壓縮辦理時間,壓減開辦成本,企業開辦時可免費獲得印章、稅控設備,鼓勵商業銀行在免收1個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不含不動戶管理費)和年費基礎上,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全部單位結算賬戶管理費和年費。
健全市場主體退出機制。最佳化企業註銷流程,促進退出路徑和渠道更加簡明、暢通,持續完善企業註銷“一網服務”平台功能,提升註銷便利化水平。完善簡易註銷登記制度,建立容錯機制,將適用範圍拓展至未發生債權債務或者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的市場主體(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持續最佳化註銷流程,壓減公告時間,降低退出成本;建立健全企業撤銷登記制度,並做好與企業吊銷、註銷等政策銜接,促進市場新陳代謝。
探索實行“歇業”制度。市場主體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可以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並向登記機關辦理歇業備案,有效降低市場主體維持成本。
3.深化涉企經營許可改革。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省全覆蓋,完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實現清單之外無審批。大力推動“照後減證並證”和簡化審批,積極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探索推進“一企一證”改革,實施“一業一證”模式,建立“證照一體化”“一證準營”、省內跨地互認的行業綜合許可證制度和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擴大告知承諾適用範圍,在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民眾生命健康的行業、領域,探索實現“一諾即準營”。
(二)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健全以公平競爭審查和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為核心的市場運行維護機制,嚴格規範政府採購和招標投標活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平等使用生產要素。
1.嚴格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剛性約束,實現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全覆蓋。堅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審查並重,嚴格執行審查標準和審查流程,持續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政策及做法,堅決破除限制各類市場主體尤其是中小企業發展的行政壁壘。推動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落實違反公平競爭問題投訴舉報和回應機制,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情況。完善抽查機制,對市場主體反映強烈、問題集中的行業進行重點抽查,查證屬實的問題及時整改。以市場準入、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財政補貼等領域為重點,切實破除妨礙生產要素市場配置和自由流通的體制機制障礙。
2.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對最佳化營商環境的促進作用,加大查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競爭行為力度,嚴厲打擊妨礙公平競爭的壟斷行為。加強企業反壟斷合規指導,主動引導企業合規經營。加強對行業領軍企業、老字號企業、科技密集型企業、中小企業等市場主體商業秘密保護,發布商業秘密保護行政指引。創新直銷監管方式,強化打擊傳銷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各類傳銷違法活動。
3.嚴格規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形成權責明晰、服務高效、監管規範的管理、運行、服務體系,營造公正透明、誠信有序的交易市場環境。嚴格依法規範招標投標和政府採購活動,依法依規加大對串通投標、違規發包轉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提高違法成本。規範對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的投標資質要求,清理針對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標企業設定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深入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智慧型化、數位化,實行招標投標、政府採購、契約簽訂、履約驗收、資金支付等全流程“一網通辦”,建立覆蓋全省的政府採購監管平台和電子賣場。深化遠程異地評標套用,實現異地抽取、線上打分、網上籤名、生成報告。擴大信用承諾制套用範圍,鼓勵招標人逐步減免、取消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等各類擔保。支持中小微企業參與政府採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採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採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提高政府採購首付款支付比例,中小企業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於契約金額的50%,降低中標企業資金壓力。暢通招標投標和政府採購異議、質疑、投訴渠道,建立問題線索常態化徵集機制,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4.切實規範中介服務機構行為。系統推進中介服務事項與行政審批事項同步清理,沒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的一律取消,確需保留的實行清單制管理,探索整契約一階段的技術審查、測繪等中介服務事項。政府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託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除涉及公共安全、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等特殊重點領域外,必須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建立全省各行業中介服務機構名錄,按照“誰主管、誰監管”原則,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加強日常監管,健全各行業各領域中介服務規範和標準,進一步完善中介機構的登記註冊、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機制,推動中介機構建立服務承諾、執業公示、執業記錄等制度。嚴厲查處中介機構違規收費、出具虛假報告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採取重點監管、信用預警、失信曝光、準入限制等懲戒措施。依法整治和打擊各類“灰中介”“黑中介”。
(三)健全完善市場要素保障和服務機制。
推動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促進要素自由有序流動,提高配置效率,完善政府調節與監管,提升監管和服務能力,引導各類要素協同向先進生產力集聚,有效降低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成本。
1.創新土地供給方式。推進建設用地規劃“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切實減少用地相關證照,壓縮辦理時限。推廣實行區域評估和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制度。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動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各類市場主體建設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均可申請劃撥用地;推行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供應等供地方式,對分期建設的項目實行分期供地;已出讓的工業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建築容積率或者利用地下空間的,不增收土地價款,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加快建設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統一交易規則和平台,完善城鄉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制定與發布制度,形成與市場價格掛鈎的動態調整機制。
2.提升勞動力和人才吸引力。制定新時代助力龍江高質量發展人才新政,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創新人才引進機制,暢通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開展創業帶動就業示範行動,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畫,全面放開人才落戶限制,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憑畢業證和身份證、初級及以上技能人才憑國家職業資格證和身份證,可在全省城鎮申請落戶。健全激勵各類人才創新創業政策,分層分類做好住房、醫療、社會保險、子女入學、配偶就業等服務,用事業、待遇、感情引才留人。持續提升勞動力和人才流動便利度,支持和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按規定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兼職創新、在職創辦企業、離崗創業。暢通企事業單位人才跨所有制流動渠道,進一步擴大和保障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積極拓寬就業渠道和領域,清理對靈活就業的不合理限制,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戶籍限制,加大對就業服務、技能培訓和創業扶持等幫扶力度。加強勞動力市場監管,定期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及時查處侵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機制,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
3.推動資本有效供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完善金融服務體系,創新金融產品,加快發展普惠金融,推動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最佳化融資結構,擴大保險、期貨、基金等金融工具套用,實現金融服務能力逐年提升。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快實施“紫丁香計畫”,加大規劃、培育、服務力度,打造哈爾濱新區全省金融服務區和上市公司總部基地,推動上市公司數量和質量顯著提升,擴大直接融資規模;支持企業利用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直接債務融資工具融資,擴大債券市場規模,豐富債券市場品種;支持本土天使、創業、產業投資基金髮展;發揮政府投資撬動作用,引進戰略投資者,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健全與實體經濟結構和融資需求相適應的銀行體系,發展壯大總部金融,支持龍江銀行、哈爾濱銀行等地方法人銀行健康發展,加快推進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改革,組建民營銀行,探索建立自貿試驗區哈爾濱片區對俄結算中心。降低信貸門檻和融資成本,全面實現應收賬款、原材料、設備、零部件等各類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鼓勵開展特許經營權、政府採購訂單、收費權、智慧財產權等新型融資方式,提高小微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直接融資便利度、申貸獲得率。推動稅務、社保、公積金、財政、海關、用電用氣用水等公共數據及各類信用信息依法合規向金融機構開放,支持金融機構開發更多純信用的普惠金融產品,推動更多小微企業無需抵押即可獲得貸款。發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完善績效評價機制,健全獎補機制,加大對實體經濟、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降低擔保費負擔。督促金融機構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取消各類違規收費。推動細化授信盡職免責和差異化考核激勵,健全基層金融機構“敢貸、願貸”機制。
4.加快發展技術要素市場。健全職務科技成果產權制度,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完善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支持科研人員取得股權激勵收入,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實施專利開放許可制度,支持國有企業、高校院所主動開放專利技術,對中小企業減免許可費用,降低技術獲取門檻。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科技企業設立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提升科技服務支撐能力。
5.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推動出台《黑龍江省促進大數據發展套用條例》,推進公共數據開放共享,加快發展數字經濟,培育數字經濟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加強以5G、人工智慧、區塊鏈、工業網際網路、數據中心、智慧型計算中心等為代表的新型數據基礎設施,把哈爾濱打造成全國大數據中心重要基地。
6.最佳化公共設施接入服務。指導電力、熱力、燃氣、通信、供排水等公用企事業單位向市場主體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普遍服務,大力簡化報裝程式、壓縮報裝時間、降低報裝成本、公開服務和資費標準。報裝服務進駐政務服務實體大廳,並推動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推行主體工程和市政設施接入同步審批、同步施工、同步投用。接入工程涉及占用挖掘道路、占用城市綠地、伐移城市樹木等審批事項的,推廣實行告知承諾制。
(四)大幅提升投資服務便利度。
聚焦投資項目落地投產關鍵環節,切實疏通堵點難點,主動提供全方位服務保障,培育投資項目建設發展良好生態,為市場主體投資興業創造更好條件。
1.大力提升投資項目審批服務質效。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推行以“政府明晰告知、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為核心的投資項目承諾制,全面實行“統一清單告知、統一平台辦理、統一流程再造、統一多圖聯審、統一收費管理”和並聯審批,推動項目審批全面提速。研究賦予哈爾濱新區、自貿試驗區省級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權。出台《黑龍江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建立投資管理部門協同工作機制,暢通社會資本參與政府投資經營性項目渠道。推進綜合性全過程工程諮詢改革,最佳化整合審批前的評價、評估環節。
2.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全面實行分級分類精準管理,持續精簡審批事項、條件和流程,實現“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系統”實施統一管理、“一個視窗”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行。建立完善項目策劃生成機制,鼓勵通過前期策劃生成明確項目建設管控要求、技術設計要點、審批流程、事項清單和材料清單,有效簡化項目後續審批手續。全面落實“多規合一、多測合一、多驗合一”,持續深化區域評估、並聯審批、聯合審圖、聯合驗收、容缺受理、告知承諾制等改革舉措和小型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推行“標準地”出讓、“用地清單制”和新增工業用地100%按照“標準地”供應,對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實行“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大幅提升審批服務效能。
3.大力推進不動產登記改革。深化“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加強不動產登記與稅務、公安、民政、公積金管理、法院等部門間信息共享,不動產登記與房屋交易、稅收征繳實行線下“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和線上“一網通辦”。持續最佳化登記流程,實現不動產轉移登記與水電氣熱等更名並聯辦理。採取屬地審核、異地核驗發證方式,實現不動產登記“全城通辦”。深化不動產登記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協同服務。
4.著力最佳化納稅服務。全面改進辦稅繳費方式,拓展“非接觸”“不見面”辦稅,實現自動計稅、自動申報、線上繳納。推進發票電子化改革,依託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台,提供24小時線上免費申領、開具、交付、查驗、諮詢等服務。大力拓展、最佳化電子稅務局功能,逐步實現“24小時不打烊”辦稅服務。加快推進稅(費)種綜合申報和財產行為稅一體化納稅申報,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拓展容缺辦理事項,持續壓減納稅繳費次數和時間。精準推送稅費優惠政策,推行“自動識別、申報享受、資料備查”的辦理方式,確保普惠性稅費優惠政策直達快享。
5.推進物流降本提質增效。加快物流通道、物流節點和縣、鄉、村三級骨幹商貿物流網路建設,打造綜合交通基礎設施網路體系和高效運行的集疏運體系,統籌規劃覆蓋農產品產地、集散地、銷售地的市場體系。推進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提高鐵、水貨運周轉量;推進物流標準化、規範化、信息化建設,建設全省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商貿物流公共服務信息平台,實現“車”“貨”信息高效溝通和自動處理,提高貨物運輸實載率;推進城市綠色配送、共同配送,提高倉儲物流配送服務保障能力。持續降低物流配送、信息成本,到“十四五”期末,社會物流總費用與GDP的比率較2019年降低2個百分點以上,力爭優於全國平均水平,物流庫存量和庫存周轉時間分別降低10個百分點以上,鮮活產品貨損率下降50%以上。
6.推動高水平跨境貿易便利化。對標國內先進水平,努力構建更加開放、更具便利、更富效率、更有活力的口岸環境。充分發揮國際貿易“單一視窗”作用並積極拓展功能。推行“提前申報”“兩步申報”等新型通關模式,鞏固壓縮整體通關時間工作成效。除安全保密需要外,持續推動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實現網上辦理和聯網核查比對。持續增強口岸綜合服務質效,實施7×24小時服務。切實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規範公示口岸收費清單,加大收費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有效提升國際物流質效。
7.最佳化外商投資服務。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清理負面清單之外的外商準入限制措施,對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公布外商投資指引,加強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投資項目信息等方面的諮詢服務,提供外資行政審批事項“全程網辦”“全省通辦”,為外商投資創造便利發展條件。簡化外資項目核准手續,所有備案的外資項目一律實行告知性備案管理。提高外資審批效率,在符合外資安全審查要求前提下,推行告知承諾制。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健全投訴機制,及時處理和反饋投訴問題。
8.強化投資項目服務保障。健全完善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功能,為投資者提供全方位、全領域、全覆蓋服務。進一步叫響首席服務員品牌,建設一支政治立場堅定、服務態度親和、掌握法規政策精準、精通審批業務、勇於擔當作為的專業化隊伍。充分發揮項目專班作用,完善走訪服務企業和幫辦代辦等服務機制,實行全程跟蹤服務,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及時協調解決政策諮詢、項目審批、要素保障、生產經營和權益保護中的問題,推動項目快落地快投產、快發展快壯大。
四、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務環境
以“146N”為基本思路引領“數字政府”建設發展,用制度和技術推動政務服務方式和流程革命性再造,強化數字賦能,努力打造標準統一、智慧便利、協同聯動、線上線下深度融合的政務服務體系,大幅提升政務服務能級,不斷增強市場主體和民眾的獲得感、滿意度。
(一)加快數字政務建設。
加強數位技術與政務服務深層次融合,賦能政務服務疊代升級,以數位化轉型驅動政府服務規則重塑、流程再造、方式變革,更大力度提升數位化政務服務效能。
1.打造數字政務“總門戶”。全面提升政務網路支撐能力,提升電子政務外網多業務承載能力和網路覆蓋範圍,實現省、市、縣、鄉、村五級政務部門全覆蓋,形成全省電子政務外網“一張網”。搭建邏輯集中、物理分散、資源共享、安全可靠的省市一體化政務雲平台,推進政務信息系統全部上雲遷移,推動部門實施“內部信息系統整合”,引導“一部門一系統”建設,形成全省“一朵雲”。夯實統一的數字政務平台基座,提升數字基礎設施集約化支撐能力。實施全省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程,將黑龍江政務服務網和“全省事”APP打造成為面向市場主體和民眾的數字政務“總門戶”、數據共享和事項監管“總樞紐”,促進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的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
2.建設全省一體化公共數據體系。以全省一體化公共數據體系建設為核心,提升公共數據匯聚、治理、共享、開放等服務和按需調用的基礎支撐能力,滿足各領域數字政務創新需求。建立全生命周期公共數據管理模式,開展公共數據資源普查,完善公共數據資源目錄,編制供需對接清單,加強公共數據質量管理,構築公共數據安全防線。完善自然人、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信息、電子證照、社會信用等基礎資料庫建設,建立數據更新聯動運維機制,強化數據質量管理和融合套用。
3.深入推進公共數據共享開放。依託全省一體化政務大數據平台,健全公共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制定共享責任清單,擴大共享範圍。完善省市公共數據共享通道,強化公共數據實時線上對接共享。建設全省統一的公共數據開放平台,制定公共數據開放目錄,推動公共數據依法依規有序開放,優先推動民生保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等領域數據開放。提升社會數據資源價值,推進數據採集標準化建設,支持和鼓勵市場主體依法合規開拓社會數據採集渠道,鼓勵利用公共數據創新豐富套用場景,發揮其對生產生活的放大、疊加、倍增作用。建立健全數據分類分級安全保護制度,加強公共數據、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數據的保護。
4.全面推廣套用電子證照。按照“因需歸集、應歸盡歸”原則,完善省級電子證照庫建設。加快推進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票證、電子檔案跨領域、跨地區、跨部門“套用盡用”和共享互認。涉及頒發證照的政務服務事項,將生成電子證照作為業務流程的規定環節,申請人可以根據需要選擇申領紙質證照,並與電子證照同步簽發;從符合要求的電子材料中提取的結構化數據可以作為政務數據比對的依據,比對結果可以作為業務辦理依據,大力推動業務辦理全流程電子化,力爭實現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無需申請人提交政府部門核發的材料、無需填報表單、無需加蓋實物印章、無需手寫簽名、無需上門領證。
(二)著力提升政務服務效能。
聚焦市場主體和自然人兩個全生命周期需求,系統實施政務服務供給側改革,全面深化以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為基礎的政務服務流程再造和模式升級,大幅提升企業民眾辦事體驗。
1.深入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健全完善政務服務辦事指南、服務流程、服務平台、監督評價等地方標準,實現政務服務線上線下統一、服務標準統一、服務品質統一、品牌形象統一。建立健全政務服務事項標準體系,加快制定全省統一的事項名稱、規範標準和辦事指南,以最小顆粒度為根本要求,消除模糊條款,細化量化申請材料和辦理標準,規範編制簡明易懂的辦事指南,最大限度壓減自由裁量權,實現同一事項全省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均等化服務。實施服務規範標準化,明確服務語言、服務態度、服務禮儀等標準,讓標準成為服務質量的“硬約束”,為企業民眾營造更加舒心滿意的辦事環境。
2.持續強化政務服務實體大廳規範化。規範完善各級綜合性實體政務服務大廳建設,除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規定以及對場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項外,全部政務服務事項必須進駐大廳,為企業民眾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務,實現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只進一扇門、辦成所有事”。加快實現市、縣、鄉綜合性實體政務服務大廳全覆蓋,推動基於網際網路、自助終端、移動終端的政務服務入口和便民服務點全面向村(社區)延伸,打造“企業民眾身邊的政務服務圈”,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就近可辦,不斷完善綜合便民服務體系。加強服務視窗標準化管理,推進規範化建設,健全一次告知、首問負責、限時辦結等服務制度,完善預約、全程幫辦、聯辦以及錯時、延時服務等工作機制。深入推進綜合“一窗”改革,加快推進“一窗受理、集成服務、一次辦成”。持續提升視窗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服務意識,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視窗工作人員沒有“否決權”,不得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事項不予收件。充分發揮“辦不成事”等意見建議徵集視窗作用,加強對反映問題的分析解決和制度完善。
3.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持續完善全省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和“全省事”APP功能,不斷拓展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深度、智慧型化水平和服務用戶友好度,加快實行網上政務服務統一身份認證和“單點登錄、全省漫遊、無感切換”,全力打造“全省事”移動政務服務品牌。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務服務事項必須納入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辦理,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網上“一口申報、智慧型分派、自動流轉、一次辦結”“一次登錄、全程網辦、統一送達”,各類依申請事項100%網上可辦、政務服務大廳辦理事項100%網上可預約。依託基礎資料庫大幅壓減辦事材料,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只需提供營業執照或者身份證即可辦理。推廣智慧型“秒辦”,制定智慧型審批事項清單,對標準化、規範化程度高的政務服務事項,實行數據自動比對、平台自動審批。加快推進“跨省通辦”“全省通辦”,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外,其他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全省通辦”事項清單,分批次公布實施。
4.加快實現政務服務“一號回響”。進一步最佳化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建設全省統一的12345熱線服務運行平台,實現各級12345熱線與全省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好差評”系統及部門業務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豐富政策知識庫,細化答覆口徑,實現智慧型快答,不斷提高即問即答比例,提升諮詢解答能力,打造便捷、高效、規範、智慧的全天候政務服務“總客服”。促進熱線受理與後台辦理服務緊密銜接,確保企業民眾反映的問題和合理訴求及時得到處置,使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接得更快、分得更準、辦得更實,實現“一個號碼管服務”。
5.充分發揮政務服務“好差評”機製作用。全面實施“好差評”制度和標準化管理,實現“全事項、全渠道、全平台、全流程”全覆蓋,評價內容、部門反饋“雙公開”。健全政務服務“好差評”標準規範,將企業民眾滿意度作為評判政務服務質效的第一標準,重點圍繞辦事流程、服務規範、服務質量、整改實效等方面,構建願評、敢評、評了管用的“好差評”體系。完善評價人信息保護制度,規範信息查詢許可權,強化評價人權益保護,讓每個評價人都能自願、自主真實評價。深化“好差評”結果套用,強化服務差評整改,確保差評件件有整改、有反饋,全方位提升“好差評”的系統性、規範性和有效性。
(三)強化穩定可及的政策環境建設。
用好政策工具,不斷促進政策出台的系統性、協調性,促進政策解讀及時深入、政策落實精準高效,營造優良政策環境,更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
1.加強政策科學供給。
切實提高政策供給質量。堅持把企業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作為制定涉企政策的依據,加強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注重了解企業的實際困難和政策需求,提高政策含金量。落實涉企政策公開徵求社會意見制度,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檔案,要充分聽取相關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和企業家的意見建議,並通過政府入口網站、政務服務網等載體公開徵求社會意見,徵求意見一般不少於30日。健全意見採納情況反饋機制,政策出台時同步公開意見收集、採納情況。
建立政策統籌協調機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科學進行制度設計,統籌協調、合理把握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檔案出台節奏。探索建立涉企政策協調性審核機制,開展政策制定前評估,避免因政策疊加或者相互矛盾衝突、不協調,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負面影響。強化政策可操作性和實效性,同步研究出台實施細則、配套措施,定期開展“零辦、少辦”政策和企業反映手續繁瑣、申請獲得難、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相互“打架”政策的清理,增強政策實施效果。
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相對穩定性。政策不能“急轉彎”,正確引導市場形成合理預期。因形勢變化或者保護公共利益確需調整的,要結合實際設定合理過渡期,為市場主體預留必要的適應調整時間。
進一步拓展惠企政策受益範圍。充分考慮各類市場主體尤其是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訴求,擴大惠企政策覆蓋面和有效性,減少“特惠性政策”,增加“普惠性政策”供給,讓更多市場主體享受到政策紅利。
2.強化政策精準推送。
加大政策公開力度。出台涉及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檔案,除及時在政府和部門網站發布外,要集中通過黑龍江政務服務網、“全省事”APP公布,並同步發布政策解讀、辦事流程、申請渠道等所需信息,增強政策透明度。加強政策信息管理,根據立、改、廢、釋情況動態調整更新,讓企業民眾及時、全面、準確、便捷掌握最新政策。
加強政策公開服務。充分運用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強化政策供給側與企業民眾需求側連通,對涉企政策進行標準化、精細化拆解,對市場主體進行精準畫像,實現政策與市場主體精準匹配、有效推送,做到“政策找人”。創新政策解讀方式,更多採取數位化、圖解圖表、視頻音頻等簡明易懂方式講好政策。通過日常走訪等方式,加強政策宣傳解讀,主動把涉企政策“送上門”,確保企業“應知盡知”,避免企業與政策“擦身而過”。
3.狠抓政策落地見效。
平等及時落實涉企政策。各級政府和部門要依法平等及時落實各項涉企政策措施,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拒絕、拖延兌現。
推行涉企政策兌現集成服務。全面梳理、編制並公布涉企政策清單和“免申即享”政策清單,全面推廣線上兌現服務,加快普惠性政策“免申即享”。實現精準兌現、直達快享。確需企業提出申請的政策,要合理設定並公開申請條件、辦理指南,簡化申報手續。在各級政務服務實體大廳設定政策兌現專窗,提供一次申報、快速兌現的“一站式”服務。
強化政策跟蹤問效。加強對已出台政策執行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回頭看”,確保政策落地見效。建立重大政策事後評估機制,讓涉企政策更加科學精準、務實管用。
4.營造強力推進招商引資的政策氛圍。
堅持“向引進外來戰略投資者要發展”不動搖,持之以恆抓招商促發展、抓項目增後勁,突出招大引強、高端先進、補鏈強鏈延鏈,推動高技術、高成長、高附加值企業落地,實現集群化鏈條化發展,持續磁吸國內外企業家“爭過山海關”,營造“山海關不住、投資進龍江”的濃厚氛圍。
完善招商引資機制。制定發布招商引資發展規劃、產業招商地圖、產業鏈招商圖譜、產業招商指引、項目需求清單、投資機會清單和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持續提升招商隊伍專業化水平,強化招商引資項目全要素服務保障,為投資者提供精準投資路徑。創新招商引資方式,按照市場化原則,大力推行以商招商、資本招商、中介招商、雲端招商,不斷提升招商質量,擴大引資規模。為投資者提供高效招商渠道,探索將招商陣地前移擴大,在深圳成立黑龍江—粵港澳大灣區產業協同服務中心,在上海成立長三角產業協同服務中心,在哈爾濱依託現有機構建立外來投資者服務中心,為企業家搭建對接洽談的平台載體。建設黑龍江招商雲平台,讓投資者全面直觀了解全省產業空間布局、投資方向和支持政策,提供要素價格、資源供給、最新政策、產業園區、合作夥伴等信息,搭建來我省投資興業的快捷通道和連線各行業各領域優質夥伴共同發展的專屬平台。
突出招商引資政策導向。發揮有效投資對最佳化供給結構的關鍵作用,突出產業政策導向,聚焦消費新增長點,持續引導擴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特色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投資,支持擴大製造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投資,通過招商引資加快構建產業生態。堅持“項目跟著規划走”“資金、要素跟著項目走”,持續推動百大項目建設,實施“百千萬”工程和“百千億級”園區培育提升行動計畫,聚焦“兩新一重”和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補短板等領域吸引投資,建設一批強基礎、增功能、利長遠的重大項目。
5.加大非公經濟政策扶持力度。
全面落實放寬民營企業市場準入政策。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鼓勵支持民營企業進入油氣勘探開發、煉化、銷售領域,建設原油、天然氣、成品油儲運和管道輸送等基礎設施,參與原油進口、成品油出口、電網裝備製造、設計施工、移動網際網路服務、快遞物流等業務經營,以及重大鐵路項目建設和鐵路客運貨站場、高速公路服務區、城市停車場設施建設運營,堅決破除招投標和政府採購等領域對民營企業的各種隱性壁壘。推動民營企業守法合規經營,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參與社會公益和慈善事業。
健全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政策措施。持續實施“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的梯形培養機制,建立專精特新企業培育體系,加快培育一批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和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努力培養成為行業“單打冠軍”和配套專家。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支持中小企業融入供應鏈、創新鏈、價值鏈,為重點產業補鏈強鏈延鏈發揮更大作用,提升產業鏈完整度和競爭力,構建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上下游協同有序發展的良好生態。推動連鎖經營、大型零售等企業降低中小企業進駐商業平台成本。
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科學運用地方稅費政策許可權鞏固、拓展減稅降費成果,持續抓實抓細延續實施和新出台的稅費優惠政策落實。精簡實施稅費優惠政策的辦理流程和手續,確保減稅降費政策直達基層、直接惠及市場主體。切實規範涉企收費,嚴格執行涉企收費清單制度,禁止清單之外收取費用。實行涉企保證金清單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涉企收費項目和保證金嚴格執行下限標準,並按規定及時清退保證金,推廣以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擔保機構擔保函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嚴格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審批,從嚴從低核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和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收費清單,全面公示收費項目、標準和依據。進一步清理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機構等涉企收費行為,堅決清理整治亂收費和第三方截留減稅降費紅利行為。
6.持續強化營商環境評價監測作用。
充分發揮營商環境評價對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以市場主體評價為第一評價、以市場主體感受為第一感受,客觀反映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落實成效,持續推動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優,力爭哈爾濱、大慶等重點城市進入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按照“國際化、個性化、本土化”原則,在世界銀行和中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基礎上,建立完善適應我省的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逐步形成全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庫。完善常態化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工作機制,形成長效化“對標最佳化”專項推進工作模式。健全規範化營商環境監測工作機制,推動形成最佳化營商環境自覺,打造一批具有黑龍江省特色、在全國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改革品牌和亮點,大力提升企業全生命周期營商環境便利度。切實規範營商環境評價活動,力戒形式主義,破除唯排名論,防止增加政府部門和市場主體負擔。
五、打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牢固樹立“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加快法治黑龍江建設,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作用,引領和保障營商環境改革創新突破,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積極構建立法科學系統、執法嚴格規範、司法公正高效、守法全民自覺的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一)健全最佳化營商環境法規制度體系。
全面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和《黑龍江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圍繞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聚焦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健全完善以《黑龍江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為統領的具有黑龍江省特色的“1+N”地方最佳化營商環境法規制度體系,為持續深化營商環境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推動出台《黑龍江省社會信用條例》,依法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和人文環境。推動出台《黑龍江省促進大數據發展套用條例》,依法加強公共數據管理,充分發揮數據要素作用,加快數位化發展,創新社會治理機制。推動重新制定《黑龍江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依法保障中小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持續最佳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推動制定《黑龍江省投資服務保障條例》,助力規範開展招商引資,強化項目服務保障,依法培育招商引資項目發展良好生態。圍繞持續深化營商環境改革需要,推動適時修訂《黑龍江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對標國際前沿和國內先進,固化實踐證明有效、企業民眾滿意的改革成果,全面加強最佳化營商環境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推動出台《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黑龍江省開發區條例》,對標國際先進規則,大力推進制度型開放,依法保障更多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制度創新成果落地,推動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出台《黑龍江省調解條例》,構建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拓展商事糾紛解決渠道,提高解決效率。
堅持最佳化營商環境改革決策與立法相銜接,確保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要主動適應最佳化營商環境改革需要。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時上升為地方性法規。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要按照法定程式取得立法授權。不適應最佳化營商環境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檔案,要及時修改、廢止,確保始終在法治框架內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二)依法保護市場主體產權。
提高產權保護法治化水平,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市場主體合法產權,提升市場主體安全感,增強市場主體創業創新動力。
1.持續增強產權保護法治保障。堅持少捕慎訴慎押司法理念,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和留置、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在不違反法律規定前提下為企業預留必要的流動資金和往來賬戶,保障企業和企業家合法財產不受侵犯、合法經營不受干擾。依法公正審理各類涉產權案件,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完善案件申訴、覆核、重審和依法甄別糾正涉企案件等常態化保護機制,嚴格規範司法機關涉案財物處置程式,加強對涉產權案件的檢察監督,推動信訪核查、執法巡查、百案評查和專項治理的“三案一查”工作,提高司法保護實效。
2.嚴格落實政府保護產權責任。健全產權保護協調工作機制,完善各部門產權保護職責,強化部門協作聯動。加強涉政府產權糾紛制度建設,建立問題治理常態化工作機制,搭建糾紛線索公開徵集渠道,建立訴訟執行協調機制,有效促進糾紛化解,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3.切實保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健全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司法保護機制,嚴格規範相關案件處置法律程式,依法懲治侵犯民營企業投資者、管理者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保障民營企業家在協助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機關審查調查時的人身和財產合法權益。嚴格依法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正常融資與非法集資、違法所得與合法財產、企業財產與股東個人財產、涉案人員個人財產與家庭成員財產的界限,防止刑事司法介入經濟糾紛。持續開展超審限案件和長期未結案件清理,利用三年時間解決涉企積案舊案。提高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打擊效率,防止因勝訴權益無法兌現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嚴格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建立拖欠賬款問題常態化投訴舉報、約束懲戒和失信公示制度,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款項問題,對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大型企業新增拖欠、惡意拖欠等行為及時開展審計監督和第三方評估,對責任人追責問責,有效緩解企業面臨的資金壓力。
4.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和保護。牢固樹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以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為重點,著力促進培育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調工作機制,建立跨部門執法協作機制,推進中國(黑龍江)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創新保護模式。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統一法律適用標準,落實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聯勤聯動等工作機制,確保涉智慧財產權案件依法及時進入司法程式。嚴厲打擊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與罰金刑制度,大幅提高侵權成本。深化智慧財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及智慧財產權案件繁簡分流等機制改革,提升審判質效。構建智慧財產權糾紛多元解決機制,健全智慧財產權快維權援助體系,開展集快速審查、確權、維權於一體的綜合服務,加強對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等創業創新基地的維權援助服務。
(三)強化執法和司法服務保障。
以提質增效為重點,嚴格規範執法活動,服務保障市場主體依法生產經營,構建公正權威、智慧便利、集約高效的執法和司法服務體系。
1.堅持嚴格規範文明公正執法。健全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基準制度,進一步細化、量化裁量標準,規範裁量範圍、種類、幅度,避免行政處罰畸輕畸重。積極推行柔性執法,堅持寓監管於服務之中,在行政執法中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範、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非強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實施行政強制,對輕微違法行為慎用、少用行政強制措施,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確需實施行政強制的,儘可能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有效避免機械執法,完善市場主體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罰和輕罰清單制度,並依法逐步擴大覆蓋範圍,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以及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不予行政處罰。全面規範、精簡涉企執法事項,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一律取消。除有法定依據外,嚴禁採取要求特定區域或者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措施。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一步規範執法程式和行為,實現行政執法信息及時準確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切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行政執法聯動回響和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
2.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在中小投資者維權、智慧財產權保護、國際商事爭端解決等專業領域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構,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建設更加適應市場經濟需求的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為市場主體提供分層次、多途徑、高效率、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方案。
3.提升公共法律服務廣度和深度。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路三大平台全覆蓋,積極為市場主體和民眾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慧型精準的公共法律服務。整合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司法鑑定、人民調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引導、幫助市場主體和民眾及時依法維權。常態化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普法宣傳,持續提升市場主體和民眾的法治理念、法律風險防範意識和對最佳化營商環境法規制度的認知度。
4.支持提高司法審判和執行服務質效。建設智慧法院,提升立案、審判、執行等全流程、全場景信息化水平,推廣網上立案、網上閱卷、網上開庭等“一站式”電子訴訟,實現全部民商事案件均可網上立案。深化案件“繁簡分流”,最佳化審判資源配置機制,持續推動審判團隊改革,加大程式分流力度,充分適用簡易程式和小額訴訟程式,採取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工作方式,切實提升執行契約等民商事糾紛審判執行質效。重點加強中小投資者司法保護,依法審理公司決議、公司解散等公司類案件,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知情權、參與權、利潤分配等合法權益,推動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涉中小投資者司法案件辦理效率。健全執行聯動機制,政府相關部門要依法協助人民法院加大財產查控和失信懲戒力度,對失信被執行人“應限盡限”,督促被執行人主動配合執行。加大線上查控力度,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與人民法院信息系統對接,增強被執行財產信息歸集能力,提升被執行財產查控效率。完善財產處置程式、懲戒和容錯機制,提高處置效率,全面推行網上司法拍賣全覆蓋、零收費。倡導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最大限度減小執行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推行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建立非訴訟調解、先行賠付等工作機制,通過支持訴訟、示範判決等方式拓寬投資者索賠的司法路徑,切實解決證券市場中小投資者維權難問題。
5.促進市場主體依法退出和重組。充分發揮企業破產府院聯動協調機製作用,加強信息共享和工作會商,推動市場主體高效退出相關政策和制度創新。對涉企債務、企業破產等案件,依法採取靈活多樣執法司法政策措施,更多運用調解方式化解矛盾糾紛,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積極支持陷入財務困境、符合破產條件的企業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支持金融機構、民營企業參與破產重整,為有市場價值的企業擴大投融資渠道。支持人民法院建立重整識別、預重整、重整等破產拯救機制,完善關聯企業合併審理及協調審理制度,加速不良資產處置,實現企業破產財產價值最大化,降低債務重組成本。建立資產數額不大、經營地域不廣的企業破產案件實行簡易程式審理模式。加強破產審判專業化建設,提升破產審判水平。最佳化破產管理人隊伍,推動成立省級破產管理人協會,加強專業破產管理人培養。
(四)加強營商環境監督體系建設。
進一步完善營商環境監督體系,充分發揮監督合力,及時糾正、依法查處損害營商環境以及最佳化營商環境職責履行不到位、工作推動不力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1.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司法監督。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切實履行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本級政府、本部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負總責。認真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研究處理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提出的審議意見建議,及時研究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切實改進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機制,政府相關部門要向政協定期通報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有關情況,為政協委員履職提供便利、創造條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營商環境相關案件,尊重並執行生效裁判。檢察機關監督損害營商環境的行政違法行為,行政機關應當積極配合。
2.完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充分聽取社會團體、民眾組織、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等社會各界對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意見建議,並暢通溝通反饋渠道。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監督作用,加強與網際網路等新興媒體的互動,建立健全網路輿情監測、收集、研判、處置、回應機制。
3.健全營商環境專責監督。各級營商環境建設監督主管部門要持續健全完善常態化、長效化監督制度,延伸監督路徑,創新監督方式方法,及時排查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職責履行不到位、工作推動不力和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及時發現營商環境痛點難點堵點問題,深入分析研判企業民眾的訴求和期盼,監督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履行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主體責任,依法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進一步拓展營商環境投訴舉報渠道,全面提升案件辦理質效,加大損害營商環境典型案例通報力度,持續發揮警示震懾作用。針對市場主體反映強烈、集中的突出問題及時開展專項監督。
4.推動形成營商環境監督合力。進一步加強營商環境建設監督主管部門的牽頭協調作用,積極調動社會各界參與營商環境監督的積極性、主動性,強化與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和統戰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以及審計、信訪部門的聯動機製作用,推動營商環境監督與巡視巡察、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深度融合,形成監督合力,深入推進營商環境共建共治。健全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考核機制,將工作落實情況納入黨政機關目標責任考核。
5.健全問責免責制度。完善追責問責機制,加大對破壞營商環境問題的查處力度,對空泛表態、敷衍應付、運動造勢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以及不作為亂作為、違規違紀違法、失職瀆職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完善容錯免責機制,認真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對在履行最佳化營商環境職責中出現失誤錯誤的,結合動機態度、客觀條件、程式方法、性質程度、後果影響和挽回損失等情況綜合分析,把故意和過失、因私和因公、違規和試錯區分開來,符合條件的予以容錯免責。
六、打造開放包容的人文環境
積極營造人人宣傳營商環境、事事維護營商環境、處處唱響營商環境的社會氛圍,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努力做到“辦事不求人”,營造崇尚法治、開放包容、務實幹事、服務高效、充滿活力的營商生態。
(一)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
積極營造尊重企業家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完善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全心全意支持企業家以恆心辦恆業,帶領企業實現質量更好、效益更高、競爭力更強、影響力更大的發展。健全政企常態化溝通機制,全面落實各級黨委、政府領導聯繫服務企業制度,暢通企業向黨委、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的渠道。全面落實《黑龍江省構建親清政商關係行為清單》,全省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坦蕩真誠、光明磊落地同企業接觸交往,切實幫助企業排憂解難,提供優質服務,真正做到“親”而有度、“清”而有為,全力營造尊商、親商、重商、扶商、安商、興商的社會氛圍。充分發揮工商聯、行業協會商會、營商環境特邀監督員、營商環境監測站(點)的橋樑紐帶作用,架好政府與企業之間的“連心橋”。堅決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的幹部澄清正名、消除顧慮,保護幹部幹事創業、服務企業的積極性。
(二)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
積極支持企業家成為創新發展的探索者、組織者、引領者。加強優秀企業家培育,實施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健康成長促進計畫,培養具有愛國情懷、勇於創新、誠信守法、社會責任和國際視野的新時代企業家,持續為企業家助力賦能,促進東北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茁壯成長。開展優秀企業家宣傳,在主流媒體開設專版、專欄和專題節目,常態化宣傳企業家先進事跡和創新創業經驗,提高企業家社會認同。研究設立“企業家日”,營造尊重和支持企業家成長的社會氛圍,增強企業家群體的榮譽感、使命感。鼓勵企業家踐行社會責任,健全企業家回饋社會激勵機制,支持企業家參與勞動模範等評選活動,充分發揮榜樣示範引領作用。加強守法誠信宣傳,推動企業家自覺守法、依法經營、以信立業。
(三)持續深化“誠信龍江”建設。
加強社會信用體系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建設,依法規範社會信用信息管理,積極拓展信用信息套用場景,探索信用建設創新示範,堅持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多領域協同推進,進一步提升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
1.強化政務誠信建設。建立“政務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工作機制,推動政務誠信承諾公開公示、契約履約跟蹤管理和政府違約失信責任追究實現常態化。加強公職人員誠信教育,逐步建立完善政府、部門和公職人員政務誠信檔案,支持將公職人員信用核查情況、政務誠信記錄作為其考核、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政務誠信評價機制。推動基層政務誠信建設。
2.強化商務誠信建設。引導企業完善自律制度,加強誠信經營和誠信文化建設,鼓勵引導消費者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大力推廣套用“碼上誠信”,建設“誠信商圈”,鼓勵市場主體積極主動向社會展示自身信用狀況,建設依法經營、誠信興商、信守承諾的良好服務環境。加強交通運輸、智慧財產權、電子商務、文化旅遊、會展廣告、中介服務等重點領域商務誠信建設。
3.強化社會誠信建設。探索加強個人信用信息套用,依法依規強化重點人群信用信息歸集。鼓勵各市(地)以正向激勵為導向,積極探索建立個人誠信積分管理套用制度,持續拓展“信易+”場景套用,深入開展“信易貸”工作,推動形成“守信受益、信用有價”的社會氛圍。加強誠信文化建設和誠信宣傳教育。
4.強化司法公信建設。加強法院公信建設,提升司法審判信息化水平,推進強制執行案件信息公開,完善執行聯動機制,提高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率。加強檢察公信建設,深化檢務公開,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加強司法行政系統公信建設,進一步規範和創新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司法考試、司法鑑定、監獄等信息管理和公開手段。加強司法執法和從業人員信用建設,建立從業人員誠信承諾制度。
(四)大力推動創新發展。
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健全重大科技項目聯合攻關體制機制。實施創新型企業提升工程,支持創新型中小企業成長為技術創新重要發源地。推進科技攻關“揭榜掛帥”,提升創新驅動整體能力,完善符合科研規律的科技管理體制和政策體系。持續深化科技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及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營造良好科技創新生態。加快構建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備案科技型中小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梯隊培育體系。實施眾創空間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培育工程,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在融資、土地、吸引高層次科技人才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強化對“雙創”平台的技能服務培訓,推進眾創空間、創業孵化載體發展,推動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完善技術成果轉化公開交易體系,建立健全市場化、社會化的科研成果評價制度和第三方科技成果評價機制,推動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和評價信息服務平台建設,促進要素有序流動和價格合理形成。建立全省技術轉移人才培養體系,加強技術經理人隊伍建設。
(五)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龍江。
堅持源頭治理,打造城鄉統籌、網上網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打防管控一體的社會治安防控新格局,增強社會治安防控的整體性、協同性、精準性。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及時受理、依法查處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破壞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依法審理、嚴厲打擊欺行霸市的黑惡勢力,及時處置破壞正常生產經營秩序、非法集資、金融詐欺、假冒偽劣等侵害市場主體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著力提高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築施工、交通、消防、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水平。探索創造具有我省地域性、特色性、示範性的社會治理現代化“龍江經驗”“龍江樣板”“龍江模式”,推進格線化服務管理標準化建設,緊緊圍繞“發案少、秩序好、服務優、民眾滿意”目標,努力打造平安黑龍江建設“升級版”,為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六)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輿論正向引導,積極宣傳推介全省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新舉措和新成效,凝聚全社會共識和力量,講好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龍江方案”“龍江智慧”“龍江故事”,提升我省營商環境持續改善的知曉度、知名度、美譽度,鞏固“山海關不住、投資進龍江”的社會共識,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營商環境最佳化提升的良好氛圍。常態化開展營商環境堵點徵集,鼓勵積極建言獻策,廣泛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營商環境特邀監督員、營商環境監測站(點)等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激勵全省廣大幹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真抓實幹、務求實效,切實增強主動服務意識,不斷提升服務市場主體的本領和能力。
七、保障措施
切實發揮本規劃的引領和約束作用,加強規劃管控,嚴格按照規劃提出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和任務舉措紮實落實,推動全省營商環境不斷躍上新台階。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主體責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扛起改革重任,加大統籌謀劃、指導協調、督辦檢查、工作落實力度,各級政府要督促牽頭部門和責任部門強化協同聯動、緊密配合,加強營商環境工作專班建設,以非常之力、非常之舉打通規劃落實“最後一公里”。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市(地)、中省直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早快準嚴細實”要求,以本規劃為指導,結合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最佳化營商環境規劃或者行動計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將規劃確定的任務舉措按年度清單化、項目化,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鏈,確保規劃落實落靠、取得實效,並在最佳化營商環境實踐中鍛造廣大幹部務實過硬的工作作風,錘鍊改革創新的能力水平。
(三)統籌執行評估。適時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開展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重要依據。評估發現巨觀和微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時,及時進行調整。各地、各部門對本規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按程式報告。
內容解讀
我省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牽引營商環境持續最佳化,打造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務環境,打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打造開放包容的人文環境。力爭到2023年,全省營商環境便利度顯著提升,邁入全國中上遊行列;到2025年,基本建成與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相適應的更具競爭力的全國一流營商環境。
根據《規劃》,我省將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加快建設“數字政府”“誠信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對標對表國內國際最高標準和最佳實踐,持續鞏固夯實營商環境基礎,全面補齊短板弱項,健全整頓機關作風最佳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
牢牢抓住黨中央、國務院支持東北全面振興的戰略機遇,構建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著力激發市場活力、增強內生動力、釋放內需潛力,努力實現審批服務簡約高效、要素獲取便利快捷、涉企政策精準易享、發展機會公平可及、法治保障健全完善、企業民眾舒心滿意。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為統領和主線,著力打造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高效透明的政務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開放包容的人文環境,形成一批具有普惠性、標誌性的改革創新成果,奮力從跟跑、並跑到實現超越。
我省將大力推進哈爾濱新區和自貿試驗區、跨境經濟合作試驗區、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等各類開放平台建設,推動哈爾濱、綏芬河綜合保稅區和牡丹江、黑河保稅物流中心(B型)高質量發展,支持符合條件地區申建綜合保稅區。
我省將積極支持哈爾濱新區和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和高質量發展,賦予更多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和更大改革自主權,統籌考慮實際需求和承接能力,實施精準賦權,推動實現“審批服務不出區、區內事項區內辦結”,全面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一支隊伍管執法”,有效提升行政效能。率先實現政務服務事項100%“全程網辦”,提供最高標準、最優品質的政務服務。
我省將持續深化龍粵、哈深合作取得突破性進展,充分發揮雙方的差異性和互補性,加強在最佳化營商環境方面的經驗交流,加快推廣複製廣東省行之有效的改革創新舉措,共同承擔好國家賦予兩省合作的改革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