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2022年全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更好更快更方便企業和人民民眾辦事創業為導向,進一步加大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最佳化營商環境,助力西雙版納州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一、深化簡政放權,放寬市場準入,激發市場活力
(一)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2022年底前編制公布州、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嚴肅清理清單之外違規實施的變相許可。嚴格執行《雲南省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管理暫行辦法》,動態調整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同步調整完善實施清單,做到政府清晰曬權、企業和人民民眾明白辦事。分行業分領域清理規範行政審批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進一步降低制度性成本。持續推進中國寮國—磨憨磨丁經濟合作區賦權工作;理順勐臘(磨憨)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與州、縣相關行政許可管理、實施機制。(州政務服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合作區管委會、試驗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入推進投資審批制度改革。配合省級修訂《雲南省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實施辦法》,配合調整完善《雲南省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簡化特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實施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依託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推動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與有關審批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實現項目單位一次申報、審批服務人員一次辦理、批覆檔案等線上列印。(州發展改革委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市場主體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改革。推行“企業住所承諾制”,完善“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機制。(州市場監管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配合省級加快有關信息平台數據共享和互聯互通,提高跨部門、跨層級並聯審批率。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監督管理機制,加強技術審查、專家論證、中介服務等全過程審批服務行為和時間管控,規範預先審查等環節,防止體外循環。2022年一般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50個工作日以內;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50個工作日以內,小型倉儲項目審批時間進一步壓減。(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鞏固深化規劃用地審批改革。加快落實“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的工作機制,深化以“多規合一”為基礎的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加快推進“多測合一”,逐步建立完善“多規合一”所需測繪業務協調及數據更新共享機制,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各階段“一次委託、聯合測繪、成果共享”。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等有條件的區域探索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試點,指導試點地區開展區域評估,並在區域評估的基礎上制定以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單位排放、單位能耗、容積率等為主幹的控制性指標,明確土地使用標準。同時,在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建設用地控制性標準以及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前提下,結合實際增加工業項目“標準地”特色控制性指標,實行動態調整並向社會公布。簡化最佳化工業項目供地流程,明確企業取得土地後“標準地”契約簽訂、書面承諾、公開公示要求,壓縮供地時間,降低建設項目投資運行成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指導試點地區建立監測核查機制,探索建立工業項目“標準地”企業投資項目信用評價體系和嚴重失信名單制度。(州自然資源局牽頭;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生態環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稅務局等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建立清單管理制度,逐項細化具體改革舉措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探索推進“一業一證”、“一企一證”、“證照聯辦”、“一照多址”等改革。(州市場監管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全面推行證明事項清單管理。深入推進“減證便民”行動,制定公布全州證明事項清單,動態調整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州司法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嚴格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配合做好市場準入效能評估(雲南試點)工作。完善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事中事後監管機制,實施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與通報制度,暢通市場主體反饋各類市場準入問題的渠道,營造更加公平暢通的市場準入環境。(州發展改革委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監管方式,規範市場秩序,提升監管效能
(九)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將“雙隨機”抽查工作納入2022年全州事中事後監管計畫,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範圍,將更多事項納入聯合抽查範圍。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結合起來,減少對守法誠信企業的檢查次數。配合省級健全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台,匯集不同部門監管數據,科學開展監管執法,通過平台線上進行執法人員和檢查對象的抽選,將執法過程和執法結果錄入系統,依託統一的線上平台對外公示結果。(州市場監管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對食品、藥品、疫苗、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民眾生命健康的領域實行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的嚴格監管。(州市場監管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應急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深入推進信用監管、信用承諾、信用套用建設,加快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健全完善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工作制度,構建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諾,事中信用評價,事後信用公示、信用獎懲和信用修復的新型信用監管體系,規範健全失信行為認定、記錄、歸集、共享、公開、懲戒和信用修復等機制,提升信用信息數據共享及套用能力,加強信用修覆信息共享、結果互認。加快推進“信易+”守信激勵工作,對守信主體採取優惠便利、增加交易機會等措施,分層次、分領域推動信用服務發展。(州發展改革委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創新包容審慎監管。探索創新監管標準和模式,發揮平台監管和行業自律作用。在部分領域探索實施柔性監管、智慧監管,推動落實輕微違法免罰事項清單,建立不予行政強制措施清單。(州司法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貫徹落實情況執法檢查。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持續開展案卷評查。加大對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執法部門的監督力度,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州司法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深入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嚴格開展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提高審查質量,持續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州市場監管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嚴肅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以及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達成壟斷協定限制競爭行為,加大對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查處企業低價傾銷、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加大對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執法力度。依法查處平台企業壟斷案件,圍繞醫藥、公用事業、建材、教育培訓等重點民生領域開展反壟斷執法,切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州市場監管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堅決打擊涉企違法犯罪。暢通涉企類案件辦理通道,依法查辦危害、破壞營商環境犯罪案件,準確、及時、有效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州公安局、州人民檢察院、州中級人民法院,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完善“網際網路+監管+督查”。全面依託國家“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和雲南省“網際網路+監管+督查”系統,按照“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各部門主動認領國家部委推送的監管事項,並完善行政檢查實施清單,形成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和檢查實施清單,常態化採集監管行為數據推送至平台,不斷提升監管水平。(州政務服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最佳化政務服務,助力企業發展,方便民眾辦事
(十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落實政務服務事項“五級十二同”要求,加快實現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制定落實國家、省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工作實施方案。推行並聯審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諾制,構建跨部門橫向聯通、跨層級縱向聯動的審批服務模式,提高“一窗通辦”業務水平和辦件效率。(州政務服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設定綜合接件視窗,按照“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辦理、綜合視窗出件”的模式加快“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改革,推進各類審批服務事項集中到政務服務中心辦理或授權政務服務中心綜合接件視窗接件、流轉辦理,推動企業和人民民眾辦事“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州政務服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持續推進“一網通辦”。大力推廣運用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配合省級推進高頻業務系統對接打通,解決自建系統與統建平台“顧此失彼”的問題,加快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配合開展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適老化改造,為老年人辦事提供便利;以落實基層政務服務“五級十二同”實施清單為基礎,配合省級部署套用網際網路端統一申辦受理系統,推動基層業務系統接入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著力解決基層重複錄入業務數據問題,提升鄉村級平台實際辦事率;大力推廣運用“一部手機辦事通”,立足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各類辦事場景需求,積極向上反饋平台最佳化完善建議,推動上線新功能和更多利企便民事項。力爭2022年全州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97%以上,全程網辦率達70%以上,行政許可事項實際“即辦件”比例逐步提高。(州政務服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數據有序共享。編制政務服務數據資源目錄和供需對接清單,健全政務服務數據共享交換機制。以政務服務數據共享、電子證照推廣套用,支撐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減跑動。(州政務服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統籌推進電子證照套用和互通互認。貫徹落實國家、省擴大個人電子證照、企業電子證照套用領域有關要求,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加強電子證照套用跨地區、跨部門工作協同。力爭2022年底前,企業和人民民眾常用證照基本實現電子化,與實體證照同步制發和套用,與全省同步實現標準統一、互通互認。(州政務服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辦”、“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及時總結“一件事一次辦”改革試點經驗,結合全省第一批辦事主題集成服務事項上線情況,對涉及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圍繞申請條件、申報方式、受理模式、審核程式、發證方式、管理架構進行系統再造,形成“一件事一次辦”工作標準,適時在全州全面推開。嚴格落實國家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指導意見和雲南省實施方案,推動更多事項實現“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州政務服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推行全流程電子化招投標。除法律法規或國家、省級另有規定外,進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設項目,實行線上開標。認真落實《雲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遠程異地評標工作規程(試行)》,做好異地評標場所保障,制定服務流程,進一步推動遠程異地評標工作,全面推進跨州(市)遠程異地評標。配合最佳化完善評標專家抽取子系統、評標費用電子結運算元系統,配合建設智慧監管系統。不斷充實專家數量,最佳化專家結構,提升專家抽取效率。(州政務服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最佳化民生保障服務。實行水電等市政設施外線接入工程城市道路及綠地占用、挖掘和臨時性占道施工集中勘測、聯合審批,實現建設項目用水用電報裝“一件事一次辦”。完善不動產“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工作,實現不動產登記與水、電同步過戶,探索網上不動產申請、審核、繳稅,實現水、電聯動過戶。按照省級統一部署,試點開展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工作。全面實施“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擴大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服務範疇。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嚴格執行醫保關係轉移接續政策及規程,推進“網上辦”。加強社會救助部門間數據共享,利用大數據分析精準發現救助對象,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自然資源局、州醫保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強化政務服務效能監督。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加大差評回訪整改督辦力度,確保實名差評回訪整改率達100%。加強評價數據分析套用,針對差評比較集中且直接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高頻事項建立長效化解決機制。配合打造一體化效能監督平台,將政務服務與監管工作全過程納入平台實時監管,提升效能監督的智慧化數位化水平。(州政務服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常態化開展政務服務體驗式活動。通過親自辦理、坐班經辦、陪同辦理、交叉辦理、網上辦理、掌上辦理等形式,持續、深入走“辦事之路”,提高改革主體意識,落實主要領導帶隊開展視窗常態化坐班制度,以“多想幹得成事的辦法、不找幹不成事的理由”為重點,制定務實管用的審批服務最佳化措施,持續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從“能辦”到“好辦、快辦”。(州政務服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營造創新創業生態,增強發展活力
(二十八)穩步實施市場主體培育提升工程。深入推進市場主體倍增計畫,圍繞保存量、擴增量、提質量,健全完善市場主體培育引進機制,把各方面工作的著力點引導到服務市場主體、培育市場主體、引進市場主體上來,推動市場主體倍增,到2025年,全州市場主體數量達到222000戶、年均增長11%,每千人擁有市場主體數量達到170戶。(州市場監管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進一步最佳化外商投資環境。深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加強外商投資項目備案(核准)管理,確保外商投資項目優惠待遇。積極做好重大外資項目儲備和落地保障服務工作。推進落實RCEP中國承諾,加強口岸開放合作,提高自貿協定利用率。貫徹執行《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落實外商投資鼓勵政策,制定發布投資指南,進一步擴大投資領域,便利外來投資者到西雙版納投資。(州發展改革委、州商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最佳化企業開辦服務。配合省級最佳化開辦企業“一窗通”服務平台,最佳化辦事流程,全面推行“一表申報”模式,將企業登記、公章刻制、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社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銀行預約開戶服務等企業開辦事項全面整合,申請人完成一表填報,“一窗通”平台同步採集、實時共享數據信息,各部門後台同步聯辦。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電子發票運用,按照省級統一安排,探索“辦”、“取”同步網上完成,實現開辦企業全程電子化、無介質、零跑動辦理。2022年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以內。(州市場監管局、州公安局、州稅務局牽頭;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政務服務局、州住房公積金中心、州醫保局等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大力推進口岸通關便利化。加強口岸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最佳化口岸開放布局。加大“運抵直通”、“鐵路快通”、“兩段準入”等通關業務改革模式運用力度,深化“提前申報”、“兩步申報”等改革。最佳化海關查驗作業模式,推廣“不陪同查驗”、“委託監管場所經營人陪同查驗”模式。推動實現國際貿易“單一視窗”服務功能由口岸通關向口岸物流、貿易服務等全鏈條拓展,持續推廣中國(雲南)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平台運用。推進退稅服務便利化,不斷最佳化進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實現無紙化出口退稅申報覆蓋所有地域和所有信用評級高、納稅記錄良好的一類、二類出口企業。加快出口退稅進度,2022年底前將正常出口退稅業務平均辦理時間壓減至6個工作日以內。(州商務局、西雙版納海關、打洛海關、勐臘海關、州稅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二)提升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能力。配合省級推進地方徵信平台建設,推動涉企信息共享,破解中小微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問題。加大小微企業首貸、信用貸及中長期貸款投放規模和力度。支持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券。擴大面向小微企業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符合小微企業輕資產、重智力等特徵的金融產品,並完善相應信貸管理機制。(人民銀行西雙版納州中心支行、西雙版納銀保監分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加大科技創新支持力度。落實高新技術企業“三倍增”行動方案,引導高新技術企業向專業化、精品化、特色化方向發展,選育一批“專精特新”企業、一批優勢產業龍頭企業、一批細分領域隱形冠軍企業。到2022年末,全州高新技術企業達19家、新增5家。加強科技孵化體系建設,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積極鼓勵和支持重點企業、重點行業、重點園區組建產業實驗室和產學研平台,推進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帶動培育一批有自主研發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的企業。(州科技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四)穩定和擴大就業。落實國家、省關於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政策,進一步拓寬勞動者就業渠道。落實最低工資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動將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制度保障範圍。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推進平台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工作,建立健全職業傷害保障管理服務規範和運行機制,切實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加強基層調解組織規範化建設,促進完善多元化解糾紛機制,提升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案質效,推進完善裁審銜接制度。(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五)進一步最佳化納稅服務。聚焦市場主體發展需求,全面落實落細減稅降費政策措施,依法落實西部大開發等支持政策,嚴格執行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深化大數據分析和套用,精準推送稅費政策信息。加快推進智慧稅務建設,2022年基本實現法人稅費信息“一戶式”、自然人稅費信息“一人式”智慧型歸集。按照稅務總局統一部署,依託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台,穩步實施發票電子化改革,實現24小時線上免費為納稅人提供電子發票申領、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州稅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六)建立健全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依託營商環境綜合平台,常態化設定營商環境滿意度調查問卷和投訴舉報專欄,形成問卷調查、投訴舉報、交辦處理、結果反饋等全流程網上辦理的閉環工作機制,實現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24小時常態化監督營商環境。(州政務服務局牽頭;州直有關部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有關部門要切實把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納入本地本部門重要工作日程,嚴格按照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具體化要求,加強協同配合,強化措施落地,確保2022年各項工作有序高效推進。牽頭單位要發揮好牽頭作用,組織實施好各專項工作,確保時限明確、任務量化、責任細化、成果轉化;責任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積極有效作為,形成工作合力。工作中取得的重大進展和成效亮點、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改進建議,要及時向州人民政府報告。
解讀
《西雙版納州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西政辦發〔2022〕25號,以下簡稱《工作要點》)已印發實施。為便於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工作要點》,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放管服”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改善營商環境、提升地區競爭力的關鍵一招。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放管服”改革工作,多次就深化“放管服”改革作出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3月11日,李克強總理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記者會上表示,“放管服”改革是為市場主體改良生長的土壤,減稅降費是為他們施肥澆水,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要推動更多市場主體能夠生根發芽。3月19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要以更好更快更方便企業和人民民眾辦事創業為導向,進一步加大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力度,最佳化營商環境,助力雲南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2021年我州營商環境綜合表現被評為“一般”等次,為落實整改任務、打好營商環境“翻身戰”,州委、州政府先後印發了《關於做好2021年度營商環境評價存在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西政辦函〔2022〕19號)、《西雙版納州最佳化營商環境16條措施》(西辦發〔2022〕11號),把最佳化營商環境“一號改革工程”作為推進作風革命、增強機關效能建設的關鍵環節,切實把存在問題整改到位、把工作做得更優。制定出台《西雙版納州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是在查找問題、解決問題的基礎上,深入推進項目工作法、一線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在營商環境建設中的作用,推動各級各部門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措施,積極對標先進,大力推進“放管服”改革向縱深發展,以優質的服務、良好的環境為市場主體創新創業搭建良好平台,推動產業振興、經濟繁榮,力爭在高質量發展賽道上爭得主動、取得進步。
二、起草過程
州最佳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書面徵求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以及21個州級部門意見,修改完善後,經州人民政府審定,印發實施《工作要點》。
三、任務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更好更快更方便企業和人民民眾辦事創業為導向,進一步加大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最佳化營商環境,助力西雙版納州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四、涉及範圍
各縣、市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州級各部門。
五、部分關鍵字詮釋
標準地:即帶著建設規劃、能耗、環境、投資強度、畝產稅收等一系列標準進行出讓的建設用地,企業拿地後通過“一窗受理”即可開工,建成投產後按照法定條件和既定標準進行驗收。
RCEP:即《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由東協十國發起,邀請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家共同參與,通過削減關稅及非關稅壁壘,建立15國統一市場的自由貿易協定。2022年1月1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正式生效。
兩段準入:以進口貨物準予提離進境地口岸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含場地)為界,分段實施“是否允許貨物入境”,和“是否允許貨物進入國內市場銷售或使用”兩類監管作業(分別簡稱“第一段監管”和“第二段監管”的海關監管方式。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國務院以清單的方式明列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級政府依法採取相應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六、主要內容
從深化簡政放權、健全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營造創新創業生態4個方面提出36條措施,進一步加大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最佳化營商環境。
(一)深化簡政放權,放寬市場準入,激發市場活力(共包含8條措施)。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2022年底前編制公布州、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做到政府清晰曬權、企業和人民民眾明白辦事。深入推進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實施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企業住所承諾制”,完善“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機制。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提高跨部門、跨層級並聯審批率。鞏固深化規劃用地審批改革,探索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探索推進“一業一證”“一企一證”“證照聯辦”“一照多址”等改革。全面推行證明事項清單管理,制定公布全州證明事項清單,動態調整告知承諾制證明事項清單。嚴格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實施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與通報制度。
(二)健全監管方式,規範市場秩序,提升監管效能(共包含9條措施)。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範圍。對食品、藥品、疫苗、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實行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的嚴格監管。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升信用信息數據共享及套用能力。創新包容審慎監管,在部分領域探索實施柔性監管、智慧監管。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持續開展案卷評查。深入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持續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切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堅決打擊涉企違法犯罪,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完善“網際網路+監管+督查”,常態化採集監管行為數據,提升監管水平。
(三)最佳化政務服務,助力企業發展,方便民眾辦事(共包含10條措施)。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加快實現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推動企業和人民民眾辦事“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持續推進“一網通辦”,力爭2022年全州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97%以上,全程網辦率達70%以上。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數據有序共享,統籌推進電子證照套用和互通互認,推動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減跑動。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辦”“跨省通辦”“省內通辦”。推行全流程電子化招投標,為投資建設項目又好又快落地提供支撐和保障。最佳化民生保障服務,實行水電等市政設施外線接入工程城市道路及綠地占用、挖掘和臨時性占道施工集中勘測、聯合審批,全面實施“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加強社會救助部門間數據共享。強化政務服務效能監督,將政務服務與監管工作全過程納入平台實時監管。常態化開展政務服務體驗式活動,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從“能辦”到“好辦、快辦”轉變。
(四)營造創新創業生態,增強發展活力(共包含9條措施)。穩步實施市場主體培育提升工程,推動全州市場主體數量有效快速增長。進一步最佳化外商投資環境,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最佳化企業開辦服務,依託開辦企業“一窗通”服務平台全面推行“一表申報”模式。大力推進口岸通關便利化,深化“提前申報”“兩步申報”等改革,加快出口退稅進度。提升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能力,加大小微企業首貸、信用貸及中長期貸款投放規模和力度。加大科技創新支持力度,引導高新技術企業向專業化、精品化、特色化方向發展。穩定和擴大就業,落實最低工資和支付保障制度。進一步最佳化納稅服務,精準推送稅費政策信息。建立健全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實現市場主體和人民民眾24小時常態化監督營商環境。
七、主要特點(新舊政策差異)
《工作要點》為新出台政策,主要按照省、州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工作要求,在《雲南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點》框架下,結合西雙版納州實際,增加堅決打擊涉企違法犯罪、完善“網際網路+監管+督查”、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推行全流程電子化招投標、常態化開展政務服務體驗式活動、穩步實施市場主體培育提升工程6條措施;增加推進合作區賦權,理順試驗區與州、縣相關行政許可管理、實施機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監督管理機制,精準推送稅費政策信息,加強科技孵化體系建設,加強基層調解組織規範化建設等內容,並逐條逐項對改革任務進行細化,進一步明確牽頭、責任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