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2021年海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已經海東市政府研究同意,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7月21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1年海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21日
  • 發布單位:海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2021年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紮實推進 “一優兩高”戰略部署,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年青海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的通知》 (青政辦〔2021〕41號)要求,進一步抓好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各項工作,積極助力抓“六穩”促“六保”,聚力破解“放管服”改革中的痛點難點堵點,不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內生動力,加快打造與“五個新海東”相適應的一流營商環境。
一、持續深化簡政放權
(一)編制公布市級層面現行保留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對行政許可事項,逐項明確設定依據、實施機關、子項(業務辦理項)等各類要素。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事項,加強對行政許可實施情況的監督。
責任單位:市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持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依法壓減市級行政許可事項。依法開展行政審批,加強行政審批事項動態管理,認真落實國務院、省政府下放、取消、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及時對我市行政審批事項進行調整。
責任單位: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編制公布市級層面設定的行政備案事項清單。明確設定行政備案事項的許可權,規範實施備案程式,嚴防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系統梳理市級層面設定的企業年檢、年報事項,分批次推進年檢改年報,推動年報事項“多報合一、信息共享”。
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等市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最佳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依託全省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進一步精簡整合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許可、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等事項,壓縮審批時間。對具備條件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實行告知承諾管理。結合實際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對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實行“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全過程審批行為和時間管理。
責任單位:市住房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監管局等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持續提高投資審批效率。進一步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簡化、整合投資項目報建手續,推進實施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最佳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重大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推動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和各相關審批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避免企業重複填報、部門重複核驗。全面開展投資平台全程線上審批,實現“一網辦”。 根據《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精確容積率、投資強度等控制指標,推行“標準地”出讓,同時,按照工業用地“預申請”要求,合理安排工業用地出讓的規模、結構、布局、進度和宗地規模、產業類別、土地使用條件等,對“預申請”期間,僅有一家企業報名的,可按協定出讓的規定,簡化最佳化工業項目供地流程,縮短供地時間。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房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土地立項出讓和劃撥嚴格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出具規劃設計條件後按用途進行出讓和劃撥;土地預審工作辦理期限由原來20個工作日縮短到10個工作日,選址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縮短到15個工作日。工程建設許可階段,設計方案審查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縮短到15個工作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縮短到15個工作日。同時,積極推進“多測合一”,對規劃、土地、房產等各階段測繪成果和測繪技術服務進行整合和規範。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最佳化藥店開設審批。對申請開辦只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零售企業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推動取消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清理對開辦藥店設定的間距限制等不合理條件,同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引導藥企開辦者遵循方便民眾購藥、利於企業發展的工作原則,合理確定經營場所。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依照全省涉企經營事項清單,梳理公開全市市場監管系統“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明確改革方式和準入服務措施,推動全市市場監管系統“證照分離”改革實現地域和事項“兩個全覆蓋”。推動全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分別按照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審批服務等4種改革方式,分類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明確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範圍、適用對象、工作流程和監管措施等,推動減少各類事項證明事項,實施證明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清單之外不得向企業和民眾索要證明。確需提供證明的,應告知證明事項名稱、用途、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等信息。
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持續提升監管水平
(十)加強取消和下放事項監管。對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由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逐項制定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明確監管層級、監管部門、監管方式,完善監管規則和標準。進一步梳理監管部門監管職責,強化與地方監管執法的銜接,建立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的高效監管機制,確保責任清晰、監管到位。
責任單位: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嚴格規範行政執法。縱深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範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推動市級行政執法機關修訂完善行政裁量種類、幅度,規範適用程式,糾正處罰不規範等行政執法行為。鼓勵各級行政執法機關依法依規建立柔性執法清單管理制度,對輕微違法行為,慎用少用行政強制措施,防以罰代管。
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納入單位績效考核範圍,對建立健全“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組織機制、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領域檢查對象名錄庫及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制定年度抽查計畫、“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組織規範性、抽查結果信息歸集公示情況等工作內容進行量化考核。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持續推進“網際網路+監管”。按照國家和省上要求加強部分重點監管領域數據匯集,提升監管智慧型化水平。
責任單位: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持續完善信用監管。依法依規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配合省級對口部門制定出台進一步規範公共信用信息納入範圍、失信懲戒和信用修復的有關意見,並制定出台我市相關意見。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人行海東中心支行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梳理制定重點監管事項清單。按照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梳理明確重點監管事項,制定市級層面重點監管事項清單,並向社會公開。
責任單位: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制定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通過青海省政務服務平台對接權力、責任事項清單,梳理形成市本級權責清單目錄,釐清部門職責分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體旅遊廣電局、市應急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實施標準“領跑者”制度。開展標準自我公開聲明工作。持續推動實施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激勵市場主體提升標準質量和水平,引領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推進城管領域執法公平公正。規範城市管理執法行為,制定公布城管執法標準和要求,加大對隨意執法等行為的查處力度,降低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司法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守好質量和安全底線。強化特種設備動態監管,打造完善特種設備安全動態管理平台,構建特種設備基礎信息動態管理、隱患實時預警、監管信息實時更新、數據詳實可靠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環境,完成電梯應急處置平台和氣瓶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有效提升特種設備監管效率。全面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狠抓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整治。加大對非法製造、安裝、使用特種設備行為的檢查力度,督促相關單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我市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強醫藥領域監管。重點整治醫藥機構及其他醫療機構的不規範醫療服務行為。強化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違規支付醫保待遇、拖欠定點醫藥機構醫保費用等問題的監管。完善欺詐欺保線索移交機制,持續推進打擊欺詐欺保專項行動,對醫療機構欺詐欺保行為實行部門聯合監管。建立健全全市醫保基金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對涉及公立醫療機構、公職人員涉嫌欺詐欺取醫保基金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推行“網際網路+”醫療服務。鼓勵支持醫療機構開展“網際網路+”醫療服務,提供網際網路診療、網際網路健康諮詢、遠程輔助診斷等服務,實現線上諮詢、線下診療銜接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開展成品油市場綜合監管工作。落實國家和省上關於加強成品油市場綜合監管相關規定和要求,切實整治成品油市場亂象,保證成品油市場正常流通秩序。圍繞成品油質量監督抽檢、加油機檢定、成品油市場價格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成品油、查處計量作弊、價格違法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打擊整治非法加油站(點),依法嚴厲懲處違規銷售成品油行為,加強加油站點視頻監控和應急報警設施的安裝使用。督促指導成品油銷售企業及經營網點、加油站點認真落實“實名登記、實情登記、實時報告”管理制度,加大對不按規定銷售散裝成品油行為、非法加油站點查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成品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紮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嚴肅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對性質惡劣、影響嚴重的典型事故,嚴格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
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應急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持續提升政務服務能力
(二十三)加快推進“一網通辦”。推進高頻服務事項“一網通辦”,梳理市、縣區高頻服務事項,逐項實現申請受理、身份認證、材料提交和繳費環節全程網辦,全面提升政務服務事項線上辦理成熟度。深化拓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提供“網上申請、網上審批、快遞送達”服務模式,加速實現“不見面”審批,全面提升政務服務事項網辦深度。重點關注老年人等特殊群體辦事需求,充分考慮老年人、視障聽障殘疾人等特殊群體辦事習慣,保留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熟悉的傳統辦事服務方式,著力解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使用智慧型技術困難的問題。
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監管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推進網上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加快推進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提升基層政務服務能力,建成線上線下聯動的五級政務服務體系。強化線上線下深度融合,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下沉與網上辦理,逐步在民政、社保、醫療、扶貧等與民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上實現五級全覆蓋。
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監管局牽頭,市政府相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推廣使用“電子稅務局”。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2021年基本實現企業辦稅繳費事項網上辦理、個人辦稅繳費事項掌上辦理。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持續擴大將涉稅資料事前報送改為留存備查的範圍,減輕企業辦稅負擔。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牽頭,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最佳化水電氣暖網等公用事業服務。清理報裝過程中的附加審批要件和手續,加快實現報裝、查詢、繳費等業務全程網上辦。最佳化外線施工辦理流程,對涉及的工程規劃許可、路政許可、占掘路許可等環節實行並聯審批,探索實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諾制。依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切實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市政設施報裝接入服務線上辦理。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建設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加快推進車管便民服務設施建設。推進轄區便民服務站建設,方便民眾就近辦理“車駕管”相關業務。加快各縣區級車管所網辦中心建設,強力推進“網上辦、就近辦、馬上辦”,將車駕管業務辦理觸角衍生到縣區級車管所,推動縣區級車管所“網辦中心”建設。推動“警郵共建”工作,在縣區級車管部門實行號牌郵遞、證件郵寄業務。在車管所大廳內劃出單獨區域,設定車購稅辦稅視窗。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稅務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持續最佳化公證服務。加快推進高頻公證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實現申請受理、身份認證、材料提交和繳費等各環節全程網上辦。
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最佳化醫療服務。推進居民健康檔案及身份識別,加快建立電子病歷、診療信、檢查檢驗結果等信息在不同醫療機構互認,避免不必要的重複檢查。參保民眾可自主選擇使用身份證、社保卡、醫保電子憑證就醫購藥,保護參保民眾隱私,減少重複辦卡負擔。藉助全省醫保信息系統建設契機,進一步健全完善我市的醫保信息系統功能,加快推進醫保信息化建設。持續加大推介醫保電子憑證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醫保電子憑證的知曉率、使用率和覆蓋面,切實推進身份證、社保卡、醫保電子憑證、醫保刷臉結算等複合型結算方式,豐富參保民眾就醫直接醫保結算渠道,提高醫保結算體驗,方便參保民眾就醫購藥,杜絕冒名頂替、盜刷、套刷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加快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青海省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工作方案》(青政辦〔2020〕 94號),做好全市“跨省通辦”事項梳理工作,完善“跨省通辦”服務視窗設定,以點帶面推動“跨省通辦”工作,不斷拓展“跨省通辦”覆蓋面。對收件受理、材料審核、過程辦理、辦結送達等環節進行規範化管理和跟蹤督辦,2021年底與省政務服務監管局同步實現72項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實現就醫結算備案、社保卡申領、戶口遷移等事項異地辦理。儘快實現全市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跨省直接結算。同時,加快推進蘭西城市群建設,加大與蘭州市、臨夏州的合作力度,開展具有我市特色的“跨省通辦”工作。
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等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推行綜合視窗服務模式。進一步完善市、縣、鄉鎮綜合性政務大廳集中服務模式,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水平,持續改進視窗服務,推進線上線下全面融合,普遍推行首問負責、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並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
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監管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二)紮實推進“一件事”全流程改革試點工作。從企業和民眾高效快捷辦成一件事角度出發,突出質效並舉,樹立正確導向,做實“一件事”套餐服務。在確定民和縣、平安區為試點的基礎上,市本級與其他縣區同時推進“一件事”全流程改革工作。聚焦社會保障、衛生健康、就業創業、民政救助、戶籍辦理、公安交管、交通運輸、項目投資、教育培訓、文化娛樂等重點領域,逐步增加“一件事”套餐覆蓋面。
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監管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持續提升政務服務便捷度。堅持問題和民眾需求導向,持續深化改革創新,從高頻服務事項著手,深入開展政務服務“五減一增”專項提升行動,持續推進“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間、減證明、減跑動”等“五減”工作,切實方便民眾辦事。進一步做好政策公開和解讀工作,在網上辦事大廳和實體政務服務大廳公開審批依據、申請材料、業務流程、辦事指南等信息,做到事項要素信息對外公開,辦事進度可查,增強政務服務透明度。
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監管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四)整合非緊急類政務服務熱線。2021年底前,全市設立的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統一整合為便民服務熱線,提供“7×24小時”全天候人工服務。同時,最佳化流程和資源配置,實現熱線受理與後台辦理服務緊密銜接,確保企業和民眾反映的問題和合理訴求及時得到處置和辦理。
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五)落實不動產抵押業務便利政策。積極開展不動產信息化建設工作,推動“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建設,深化登記金融協同,在銀行等金融機構推廣套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明,強化不動產抵押貸款和登記業務協同,壓縮登記時限,便利企業和民眾融資。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海東銀保監分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六)加快推進社保業務辦理“掌上辦、異地辦”。最佳化社保繳費業務流程,擴大“不見面”服務範圍,實現企業繳社保費基本網上辦理,實現個人繳費基本“掌上辦理”,實現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異地辦理”。簡化工傷保險領域證明材料和事項,壓減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辦理時限。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七)嚴格落實便民惠民醫保政策。嚴格落實醫保定點互認,將更多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納入定點管理。依託新醫療保障信息平台,統一全市醫保智慧型審核監控系統,構建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懲處的監管體系,進一步加強“兩定機構”監管。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工作,到2022年底在各縣區確定一個能夠直接報銷包括門診費在內醫療費用的定點醫療機構。
責任單位: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八)建立困難民眾主動發現機制。不斷加強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建設,做到高效辦事、急難急救,確保困難民眾“求助有門、救助及時”。建立數據共享合作機制,加強溝通協調,通過大數據對比等方式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殘疾人、教育救助對象、住房救助對象、醫療救助對象等各類低收入人口開展常態化監測,及時預警困難民眾因剛性支出擴大或收入大幅度降低等原因導致的困難情況,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相應救助範圍。積極宣傳社會救助政策,拓寬困難民眾申請救助和反映問題的渠道,規範受理、處置、反饋民眾提出的各項要求,做到及時發現、快速回響、即時救助,為民眾多辦好事、多辦實事。完善特殊困難殘疾人訪視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困難民眾及時開展救助。進一步提高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信息數據動態更新數據質量和套用率。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市殘聯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九)實施動產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推進動產和權力擔保統一登記便利化。加快普及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套用,支持中小微企業破解首貸難,擴大中小微企業融資受益面。利用電話諮詢、企業登記事項交流QQ群等手段,強化企業股權出質登記等事項的諮詢指導服務,確保登記材料一次性告知、填報內容提前校正、櫃檯業務秒批秒辦,提高企業股權出質登記便利化水平,提升辦事民眾獲得感。
責任單位:人行海東中心支行、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工業信息化局等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規範提升中介服務。從嚴查處行政機關為特定中介機構壟斷服務設定隱性壁壘或將自身應承擔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費用轉嫁給企業承擔等違規行為。嚴格規範市政府部門和縣區政府設定的中介服務事項。依法降低中介服務準入門檻,破除行業壁壘,打破地方保護,引入競爭機制,促進提升中介服務質量,建立合理定價機制。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管,推動中介機構公開服務條件、流程、時限和收費標準,堅決查處亂收費、變相漲價等行為。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一)規範改進認證服務。開展認證活動監督檢查。嚴格落實轄區內開展認證活動認證機構和獲證組織的主體責任,對認證活動和獲證企業進行現場查驗,核驗認證機構認證活動的合規性、認證檔案的真實性和獲證企業的一致性,嚴厲打擊認證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二)最佳化涉企審批服務。分行業分領域清理規範行政審批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明確行政備案材料、程式,依託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推動更多涉企事項網上辦理,簡化最佳化行政審批流程,大力推進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精簡最佳化涉及電子電器產品的管理措施,探索推行企業自檢自證和產品系族管理。進一步注重企業註冊登記服務職能,強化幫辦指導、限時辦理、跨省通辦、辦結件郵政寄遞等服務舉措,強化材料審核環節銜接,確保企業登記註冊時間保持在1.5個工作日內,提升企業滿意度。深入開展“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商標代理機構從事商標惡意搶注行為的打擊力度。
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監管局、市工業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
(四十三)支持各縣區探索創新。對標外省市先進和最佳實踐,聚焦市場主體和民眾關切,鼓勵各縣區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方面推出有含金量的改革舉措,形成可在全省全市複製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
責任單位: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四)強化政務服務“好差評”結果運用。對照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要求,進一步健全“好差評”工作機制,通過企業和民眾評價倒逼政府部門改進工作、最佳化服務、提升效率,全力推動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事項、評價對象、評價渠道和差評整改全覆蓋。
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監管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五)抓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貫徹落實。充分利用政府部門網站、信用入口網站、電視、報刊等載體,通過發布《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即將出台的《青海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全文、公益廣告、宣傳視頻、專題報導、開闢專欄、宣傳畫冊、專題解讀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多層次進行宣傳報導和業務培訓,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加快《海東市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立法工作進程。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六)積極爭取財政直達資金。早謀劃、早行動、早爭取,把直達資金爭取工作抓早抓細抓到位。按照“預算單獨下達、資金單獨調撥”的要求,第一時間將直達資金分解下達給各縣區,並專項調度使用。通過建立直達資金監控工作機制,確保每筆資金流向明確、賬目可查,推動各級財政部門加快直達資金撥付,儘早發揮直達資金直接惠企利民的重要作用。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七)認真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按照“該減必減、該降必降”原則,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為保就業、保民生、保市場主體提供支撐。聚焦新出台的小微企業減稅費政策、舉措,落實落細減降費政策,幫助市場主體恢復元氣、增強活力。按照財政部政策宣傳解讀口徑,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密切跟蹤減稅降費政策執行情況,在基礎測算數據的獲取、政策實施效果的分析、減稅數據的統計等方面,積極爭取支持。適時開展對納稅人減稅降費政策執行情況及效果開展監督檢查和政策評估。堅決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不斷最佳化支出結構,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八)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治理。聚焦社會和企業反映強烈的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集中力量加強涉企收費監管工作。圍繞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交通物流領域、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收費、商業銀行等企業融資收費等重點領域開展聯合價格監管執法,打擊價格違法行為,規範行業市場秩序。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九)清理規範不合理收費。清理規範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不合理附加費用,整治銀行強制搭售產品、超公示標準收費、收費與服務項目不符等違規行為。加強銀行服務項目和收費公示,建立健全銀行業違規收費投訴舉報機制。
責任單位:海東銀保監分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對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進行檢查。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清理整頓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專項行動,健全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屬地責任,細化分解任務,明確時間節點,密切協同,形成合力,確保工作落實到位。通過綜合運用政策指導、行政約談、提醒告誡等方式,從會費管理、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事業性收費、評比達標表彰、職業資格認定等方面進行督查,防止違規收費。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一)簡化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動取消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到證。加強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等部門業務協同和就業信息共享,做好就業保障和服務。對非公單位接收應屆高校畢業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定書上籤章的環節。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青海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二)加大就業服務供給。清理對職業資格培訓和技能培訓類民辦學校在管理人員從業經驗、培訓工種數量等方面設定的不合理要求。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互聯,加快推行“一點存檔、多點服務”。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三)推進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支持企業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對沒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可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的評價規範開展評價活動。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四)提升職業技能。嚴格按照職業技能培訓資金使用範圍支出,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延長以工代訓政策實施期限,簡化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補貼材料。加強對家政、養老等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全面提升就業能力。創新開展“行校合作”,鼓勵行業協會、跨企業培訓中心等組織中小微企業開展學徒制培訓,探索開展項目制培訓等多種形式培訓。採取最佳化審批服務、探索實行告知承諾制等方式,便利各類職業培訓機構設立。加強對養老行業從業人員技能培訓,保證全市養老工作健康、持續、有效發展。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五)支持和規範新就業形態發展。著力推動消除制約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隱性壁壘,不斷拓寬就業領域和渠道。加強對平台企業的監管和引導,促進公平有序競爭,推動平台企業依法依規完善服務協定和交易規則,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改進管理服務,支持新就業形態健康發展。落實和完善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發揮雙創示範基地帶動作用,支持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完善適應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政策措施,推動放開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加快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維護靈活就業人員合法權益。舉辦農村創業創新項目創意暨農村青年創新大賽海東市選拔賽,激發返鄉入鄉人員創業熱情,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就業促進增收。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局、人行海東中心支行、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保局、海東銀保監分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六)健全惠企服務機制。推廣退稅網上申請,減少紙質資料傳遞,實現退稅全流程電子化。推動實現非稅收入全領域“跨省通繳”。企業享受優惠事項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整合財產和行為稅10稅納稅申報表,整合增值稅、消費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等附加稅費申報表。大力發展市場化徵信機構,推廣套用“信易貸”“青信融”平台,推動水電氣、納稅、社保等信用信息歸集共享,依託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為企業精準“畫像”、有效增信,提升金融、社保等惠企政策覆蓋度、精準性和有效性。持續規範水電氣暖等行業收費,確保政策紅利傳導到終端用戶。推動企業建立健全合規經營制度,依法查處壟斷行為,嚴厲打擊價格串通、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保局、人行海東中心支行、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海東銀保監分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七)清除消費隱性壁壘。著力打破行業壟斷和地方保護,打通經濟循環堵點,推動形成高效規範、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費購買的規定,釋放消費潛力。落實《關於做好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及行業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推動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規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條件,鼓勵具備條件的回收拆解企業進入市場,依法查處非法拆解行為。適當放寬旅遊民宿市場準入,推進實施旅遊民宿行業標準。落實省上即將出台的跨地區巡迴演出審批程式指南,最佳化審批流程,為演出經營單位跨地區開展業務提供便利。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文體旅遊廣電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八)便利新產品市場準入。落實國家和省上關於外貿企業轉內銷工作的部署安排,指導企業充分利用各類展會平台及線上交易等平台,積極拓展國內市場,增加收入,渡過難關,增強企業發展信心。推進內外貿產品“同線同標同質”,破除制約出口商品轉內銷的系統性障礙。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九)持續最佳化外商投資環境。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積極引導外資在海東市多領域發展。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青海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函》(青政辦函〔2019〕19號),分縣區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受理機構,確定聯絡員,專人負責及時跟進上報、解決外資企業反映的問題。最佳化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完善企業登記系統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功能,加強填報指導,減輕企業報送負擔。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十)繼續最佳化常態化疫情防控。適時調整最佳化精準防控措施,加快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工作,對出現散發病例的區域加強交通運輸疫情防控,落實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消毒通風、人員防護、乘客測溫等措施。支持旅遊景區、劇場等演出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餐飲業、住宿業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恢復發展。總結推廣疫情防控中服務企業的經驗做法,將行之有效、市場主體認可的做法規範化、制度化。及時清理取消不合時宜的管控措施和臨時性審批事項。
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文體旅遊廣電局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完善機制、加強力量,細化制定工作措施,系統推進相關領域改革,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各牽頭部門要強化統籌協調、業務指導和督促落實,推動重點改革取得實效;各責任單位要主動擔當作為,強化溝通配合,確保各項任務全面完成、取得實效。各縣區、各部門對工作中取得的重大進展、工作亮點、存在問題,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市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改革進度慢、政策不落實的地區和單位,及時督促整改;對破壞營商環境,嚴重損害企業、民眾利益的,進行公開曝光、嚴肅問責;對銳意改革、成效明顯的縣區和單位進行表揚激勵,並總結推廣成熟經驗和典型做法,推動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取得新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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