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甘肅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由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 發布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22年3月25日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的通知
甘政辦發〔2022〕39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已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3月25日

檔案全文

甘肅省 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全面做好2022年度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根據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提出如下工作要點。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全面推動“放管服”改革與數字政府建設融合發展,著力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水平,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企業和民眾的獲得感、滿意度,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賦能增效。
二、重點任務
(一)持續深化簡政放權。紮實推進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證照分離”改革等重點任務落實,深化投資審批、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等領域改革,進一步破除市場準入隱性壁壘。
1.推進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統一部署,開展行政許可基本清單、實施規範、辦事指南的編制和發布工作,明晰行政許可權力邊界,規範行政許可運行。組織編制並發布省、市、縣三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將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切實做到程式公開透明,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設立和實施行政許可。組織有關市(州)和省直部門逐個事項編制並發布我省地方性法規、省級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許可實施規範、辦事指南。(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2.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健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及動態調整機制,抓緊完善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審批和監管機制,清理自行發布的帶有市場準入性質的隱性壁壘。(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3.深化投資建設領域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最佳化規範審批程式、事項和申報材料。推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完善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台,推行“一張圖”審批、可視化審批。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省級各相關部門業務系統功能融合,最佳化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線上審批,強化中介機構監管,提升審批效率。蘭州市先行先試,最佳化再造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4.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對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開展全面自查,重點自查直接取消審批事項是否存在保留審批或變相審批情況;自查審批改為備案事項,省級主管部門是否制定具體備案要求、辦事指南、業務規範和流程,並向社會公布;自查實行告知承諾事項,省級主管部門是否制定公布《告知承諾制示範文本》並按要求實行告知承諾;自查最佳化審批服務事項是否落實清單辦理要求;自查本部門行政許可業務系統是否對接“甘肅省部門協同監管平台”,實現數據自動推送;自查市場監管部門推送的企業登記註冊數據是否得到及時接收和反饋、公示。5月底前完成自查,6月底前完成自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5.持續推行告知承諾制。有序推進落實《甘肅省政務服務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重點在涉企經營許可、證明事項、投資項目審批等領域推行告知承諾制,推動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限、減費用,最佳化辦事流程。(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二)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緊盯“中西部領先、全國一流”目標,加快推進數字政府項目建設、數據共享、深化套用等工作,全面提升“全程網辦”率和“一網通辦”能力,推動“掌上辦、指尖辦”,讓企業和民眾享受實實在在的數字紅利。
6.推進項目建設。全力推進數字政府項目建設,確保平穩運行。加強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規範網上辦事指引。按照“應進必進、應進全進、應進快進”原則,做好數據整合遷移、歸集共享工作。完善政務雲管理平台功能。強化數字政府安全防護體系建設,做好數據容災備份工作。(牽頭單位:省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7.深化特色套用。建成覆蓋全省、統一聯動的“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體系,推動各行業領域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套用接入“甘快辦”,持續升級惠企政策“不來即享”系統,加快建設“甘政通”,推動實現政務服務“一碼通”。(牽頭單位:省大數據中心、省工信廳;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8.推動數字政府運營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充分發揮數字政府運營指揮中心功能,加強對各地各部門推進政務服務、最佳化營商環境等工作的數據監測和呈報,推動實現“一屏知全省、一鍵政務通”。(牽頭單位:省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9.推進電子證照庫建設。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套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基本建立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共享服務體系,推行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契約在社保、醫療、教育、就業等政務服務領域的廣泛套用,推廣“免證辦”服務。(牽頭單位:省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10.健全制度規範。梳理制定數字政府建設數據共享、政務雲管理、特色品牌等制度機制和標準規範。組織開展《數據管理條例》前期研究工作。相關部門制定行業數據管理等標準規範。(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管理局〕、省大數據中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三)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持續推動營商環境最佳化升級,樹立“企業帶著資金項目來,剩下的事情我來辦”的服務理念,緊盯事關市場主體生存發展的關鍵環節,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11.最佳化企業開辦(註銷)“一網通辦”服務平台功能。完善全程電子化登記系統,實現全省企業開辦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窗通辦”。建立健全市場主體歇業制度,研究出台稅務、社保等方面配套政策。(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公安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稅務局、省商務廳、人行蘭州中心支行、蘭州海關)
12.加快推動招商引資項目落地。持續推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管家式”服務,對經省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省級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建立省、市、縣三級領導包抓機制,落實土地供給、財政獎補、要素保障等扶持政策,全力推動項目落地建設。推廣“標準地”改革,推動項目“拿地即開工”。(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13.推動惠企政策“不來即享”提檔升級。完成涉企政策精準推送和“不來即享”服務系統三期建設,最佳化再造業務流程,加快構建移動端服務體系,實現創業擔保貸款、土地增值稅免稅等更多政策業務線上辦理,推動“不來即享”向社保費、非稅收入等領域拓展,讓更多惠企政策直達直享。(牽頭單位:省工信廳、省人社廳、省稅務局;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14.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用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增加支農支小再貸款。繼續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企業給予融資支持。推進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加快稅務、海關、電力等單位與金融機構信息聯通,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加大中小微企業專項貸款投放。深化政銀企互動,依託省級信用平台網站和“甘肅信易貸”平台,構建全省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台網路,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水平。規範金融服務收費,清理政府部門、中介機構在中小微企業融資環節違規和不合理收費,鼓勵商業銀行等機構進一步降低票據業務、助貸服務等費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金融監管局、蘭州海關、省稅務局、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保監局、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
15.推行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和遠程異地評標。全面上線運行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系統,以數據電文形式完成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深入推進全省遠程異地評標體系建設和常態化運用,促進優質專家資源跨地區跨行業共享。建成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檔案系統。(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
16.助力市場主體紓困解難。用好“減免緩返補”組合政策,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給予傾斜幫扶。鼓勵對中小微企業在減免房屋租金和水、電、氣、熱、通信費等方面給予支持。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治理。發揮甘肅省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投訴(登記)平台作用,嚴厲整治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甘肅能源監管辦、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
(四)加大事中事後監管力度。嚴格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和地方政府屬地監管責任,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
17.推進行政許可事項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對地方性法規、省級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制定公布監管規則和標準。對列入相應層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事項,科學劃分風險等級,明確監管重點環節,實施針對性、差異化的監管政策;對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同步落實監管責任,明確監管層級、部門、措施。(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18.強化“網際網路+監管”。強化投資項目審批監管、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等平台套用功能,依託“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實現各相關部門監管信息互聯互通、對接共享,增強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的科學性、實效性。(牽頭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19.加強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和包容審慎監管。依託省級社會信用信息平台,深入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合行業信用評價等結果,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實施差異化監管,合理降低對誠信守法企業的抽查比例和頻次。按照“誰處罰、誰公示,誰列入、誰修復”原則,做好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復管理工作。繼續推行“兩輕一免”柔性執法,對新產業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20.強化重點安全領域監管。對疫苗、食品藥品、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等涉及安全生產和人民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等事項實行全主體全鏈條重點監管。嚴格執行“誰審批(備案)、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要求,分級分類加強對公共安全活動和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的安全監管。加強生態環境監管,持續開展排污許可證質量核查,構建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監管體系。(牽頭單位: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藥監局;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五)提升便民利民服務質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民眾所思所盼所憂,打造政務服務升級版。
21.規範政務服務場所辦事服務。在政務服務中心設定綜合諮詢、綜合辦事、幫辦代辦、“跨省通辦”、“省內通辦”、“辦不成事反映”等視窗,年底前實現政務服務中心綜合視窗全覆蓋。除場地限制或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則上政務服務事項均應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加強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站建設。提供線上線下並行服務,做到線上線下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牽頭單位:省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22.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圍繞企業從設立到註銷、個人從出生到身後的全生命周期,推動關聯性強、辦事需求量大、企業民眾獲得感強的多個跨部門、跨層級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提供主題式、套餐式服務,推出最佳化不動產登記、車輛檢測等便民舉措,加快推動政務服務“一件事一次辦”。(牽頭單位:省大數據中心、省自然資源廳、省公安廳;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23.深化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在國家“跨省通辦”事項清單基礎上,聚焦我省外出務工人員居住、就業、婚姻、生育、子女入學、社保、養老等高頻辦事需求,主動對接相關省市,推動“跨省通辦”。基本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省內通辦”。推動戶口遷移及開具戶籍類證明“跨省通辦”等業務在全省推廣套用。加快推進全省醫保公共服務事項網上“省內通辦”。推動全省殘疾人證辦理、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省內通辦”“跨省通辦”。開展結婚登記“市內通辦”試點,推動實現“跨省通辦”。(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管理局〕、省大數據中心、省公安廳、省醫保局、省殘聯、省民政廳;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24.推動更多便民措施落地。鼓勵政務服務中心開展延時錯時服務。推廣24小時自助服務,推動集成式自助終端向村(社區)、園區、商場、樓宇和銀行、郵政、電信網點等場所延伸,推進更多事項全程自助辦理,實現政務服務“就近辦、家門口辦”。推動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保、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服務、戶籍管理等領域民眾經常辦理且基層能有效承接的政務服務事項以委託受理、授權辦理、幫辦代辦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務中心(站)辦理。(牽頭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管理局〕、省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25.最佳化特殊人群服務。堅持傳統服務方式與智慧型化服務創新並行,加快各類政務服務平台適老化、無障礙改造升級,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提供大字版、語音版等套用服務,增設授權代理、親友代辦、一部手機綁定多人等功能,切實解決特殊人群使用智慧型技術難的問題。(牽頭單位:省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26.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在各級政務服務機構、政務服務平台、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全面開展“好差評”工作,形成評價、整改、反饋、監督全流程銜接的政務服務評價機制,實現“政務服務好不好,讓企業和民眾說了算”。(牽頭單位:省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各級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牽頭抓總和統籌協調作用,重大問題及時提請領導小組研究解決。重點任務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協調各地各有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相關責任單位要積極配合,按職責分工推動各項改革舉措落地見效。各地各部門要於2022年12月上旬向省政府報告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年度工作情況。
(二)嚴格督導落實。省委、省政府已將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推進落實情況列入年度督查計畫,各地各部門要充分發揮“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網際網路+監管”系統作用,完善企業和民眾反映問題接訴即辦、閉環整改機制,切實消除改革堵點難點,提升改革質效。
(三)抓好示範引領。各地各部門要及時總結推廣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好的經驗做法,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主流媒體加強宣傳引導,營造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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