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21年工作要點

《平涼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21年工作要點》已經平涼市政府同意,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7月7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涼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21年工作要點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7日
  • 發布單位: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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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按照國務院及省、市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有關安排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提質提標年為主線,加快釋放改革紅利,著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促進行政審批服務更加公平高效,事中事後監管更加健全完善,企業和民眾滿意度不斷提升。
一、進一步精簡最佳化行政許可事項
1.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取消調整和下放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按照“能取則取、能減全減、能優盡優”的原則,持續精簡行政許可事項。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中、省駐平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
2.對已經取消審批但仍需政府監管的事項,主管部門要將監管責任落到實處;對下放審批許可權的事項,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調整監管層級,進一步細化改革配套措施,把承接工作落實到位。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中、省駐平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
二、編制公布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3.全面推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年底前完成市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並向社會公開發布。
牽頭單位:市公管辦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中、省駐平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
4.從嚴控制地方性法規新設行政許可事項,確需增設的必須履行法定程式,並及時納入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
牽頭單位:市司法局、市公管辦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中、省駐平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
5.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公布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制定辦理流程、明確適用對象,12月底前對清單內各類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中、省駐平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
三、清理整治變相審批
6.以省政府確定的備案事項為重點,集中對重複審批、變相審批等事項開展專項整治。通過信息化手段,對省政府、市政府已經取消、調整、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回頭看”。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市公管辦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中、省駐平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
四、依法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7.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市司法局繼續做好行政權力事項動態調整的合法性審核。
牽頭單位:市司法局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中、省駐平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
8.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對地方性法規設定行政許可事項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價,對通過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可以由事前審批轉為事中事後監管、不涉及重大項目布局又不觸及安全底線等方面的許可事項,加強與市級立法機構的協調溝通,推進我市地方性法規、市級政府規章的修訂工作,力爭能取盡取。
牽頭單位:市司法局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中、省駐平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
五、著力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向鄉、村延伸
9.全力推進政務服務工作關口前移、服務下沉,在已集中公布鄉鎮(街道)、村(社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統一編制事項實施清單的基礎上,繼續做好動態調整最佳化,確保事項名稱、類型、編碼、申請條件、申報材料等要素全市統一規範。9月底前,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等事項外,原則上鄉鎮(街道)、村(社區)線下辦理的事項要全部在政務服務網開通網上辦事入口,公布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信息,實現網上可辦。
牽頭單位:市公管辦、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中、省駐平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
六、持續做好政務服務事項最佳化工作
10.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發揮業務指導作用,逐事項核查縣(市、區)依據省級下發基本目錄編制的實施清單、辦事指南,對不一致的要切實採取措施進行規範,確保年底前由省直部門下發的事項無差別受理,辦理流程和評價標準規範統一。
牽頭單位:市公管辦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中、省駐平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
11.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最佳化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流程,清理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條件和環節,壓減辦事要素。特別要在市場準入、生產經營、項目投資及職業資格等方面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全力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牽頭單位:市公管辦、市司法局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中、省駐平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
七、推動公共服務事項擴面提質
12.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從法定職責和企業民眾實際需求入手,全面梳理公共服務事項。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調整完善市級基本目錄,擴大事項覆蓋度,統一規範事項業務標準,指導督促本行業系統在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為企業民眾提供更加便捷優質的公共服務。
牽頭單位:市公管辦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中、省駐平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
八、做好第三方評估的配合準備工作
13.省政府辦公廳將委託第三方機構對省政府1—24批2590項取消、調整、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承接落實情況進行評估,各縣(市、區)、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要逐事項開展自查自糾,掌握工作情況、發現問題不足,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取消、調整、下放事項的監督管理,確保第三方評估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市公管辦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中、省駐平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
九、建設套用全省行政審批信息管理平台
14.按照省上統一安排,依託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套用行政審批信息管理平台,力爭9月底前投入使用,並不斷最佳化調整,確保12月底前實現全部行政審批事項的動態線上監管。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公管辦
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中、省駐平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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