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

《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是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9月0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
  • 發文字號:冀信政〔2007〕83號
  • 發布日期:2010年09月06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檔案原文
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冀政辦〔2007〕3號)和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報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組成情況的通知》(冀審改辦〔2007〕1號)的要求,為切實搞好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結合廳辦局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下簡稱《行政許可法》),繼續堅持合法、合理、效能、責任、監督的原則,進一步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促進廳辦局機關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服務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潔政府的步伐。
二、總體要求
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從我省信息產業發展、信息化建設和無線電管理的工作實際出發,既要堅定不移,又要實事求是,按照堅定性與漸進性、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統一的原則,進一步提高認識,採取有效措施,大力推進,務求實效。要進一步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最大限度地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要規範運作,強化監督,建立健全行政審批運行、管理和監督的長效機制,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要創新管理理念和審批方式,增強依法行政意識,提高機關的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把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基本要求,把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貫穿始終,完善決策機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健全監督制約機制,促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
三、主要任務
(一)抓好《河北省依法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涉及省無線電管理局11項)》落實情況的自查自糾。根據《信息產業部轉發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我部<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補充確認書>涉及軟體與積體電路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信部產〔2005〕170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依法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的通知》(冀政辦〔2005〕9號),對涉及廳局的行政許可項目進行自查自糾。各單位要逐項對照,嚴格自查落實情況,對超出目錄的行政許可審批項目,要逐項說明情況,凡屬擅自設立的,要一律取消。廳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省政府公布的行政許可審批項目落實情況進行自查自糾。自查自糾工作要在2007年5月底前完成, 廳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審改辦)寫出報告。
(二)進一步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對目前行使的各類審批權進行再清理,逐項進行複查複審和評估論證。凡是國務院已經明令取消的要停止審批並公布取消,作出改變管理方式等其他調整的,要及時進行調整,確保落實到位;對依據我省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設定的項目,依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重新進行審核,提出繼續保留或取消意見,特別是對原依據省政府規章設定的許可項目,因未能上升為地方性法規已經超過了過渡期的,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要予以取消;要依據精簡、效能原則,努力再取消一批。廳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據此提出進一步削減本部門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方案,於2007年5月底前報省審改辦審核,經省政府同意後統一向社會公布。
做好與國務院2007年將公布取消項目的我省銜接取消工作。廳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提出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報省審改辦。凡國務院決定取消的事項,要及時停止審批並公布取消。
(三)切實加強對行政許可權和審批權的規範和監督。深入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實行行政許可權和審批權運行過程的動態公開。要按照我省深入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的有關要求,制定審批流程,最佳化審批程式,實行權力運行過程的動態公開。要確定一批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的行政審批項目,先期實現運行過程的動態公開,並逐步將其他行政審批項目納入實行動態公開的範圍。要按照流程圖所規定的審批程式,如實記載權力行使過程各環節情況,建立運行記錄。要運用系統化的思路、結構化的程式、現代化的技術,建立動態公開機制,及時將權力運行過程有關信息在適當範圍內進行公開,增加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增強對權力運行進行監督的有效性。
(四)大力推行電子政務,推行網上審批。要把電子政務建設和推行政務公開緊密結合起來,加強政府網站建設,推廣網上審批,提高工作效率和審批透明度。要積極探索建立行政審批電子監控系統,運用信息網路技術,對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受理、承辦、批准、辦結和告知等環節進行全程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審批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逐步實現網上審批、網上公開、網上監督。
(五)加強對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情況的監督檢查。要採取多種形式,把是否存在規避行政許可規定的現象、取消項目是否落實、保留項目是否規範、監督制約機制和責任追究是否到位等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逐步建立對《行政許可法》貫徹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的長效機制。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力度,凡是與《行政許可法》不一致特別是違法設定行政許可的,要依法作出處理。要對備案、核准事項的範圍和程式進行研究,嚴格加以規範,堅決制止和糾正以“備案”等名義搞變相審批和權力上收行為。
(六)認真落實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要認真貫徹落實經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紀委、省監察廳制定下發的《行政審批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冀紀〔2003〕14號)的規定,對違反規定不作為、亂作為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要按照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要加強對申請人行為的監督,認真履行監督職能,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七)做好取消審批後仍需加強監管事項的後續監管工作。要善於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履行監管職能,對取消審批後能夠通過市場機制解決的事項,要運用市場機制進行調節;對取消審批後由企業自主決定的事項,要通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落實企業經營自主權,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等方式,實現對企業的間接監督管理;對取消審批後有統一的管理規範和強制性標準取代個案審批的事項,要抓緊制定相應的管理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對取消審批後由事後備案管理取代審批的事項,要儘快建立和完善事後備案管理制度;對取消審批後轉為日常監管的事項,要採取加大事中檢查、事後稽查以及加大處罰力度等辦法,保證相關管理措施落實到位。
(八)做好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移交和處理工作。對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項目,要做好向社會團體、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的移交工作,逐步形成政府部門依法監管,社會團體、行業組織自律管理,中介機構依法執業的模式,使社會團體、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能夠規範地承擔起行政機關轉出的部分職能。要對已經移交社會團體、行業組織、中介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管理的審批項目的落實情況和實施主體行使管理權情況進行檢查。因沒有相應機構而尚未移交出去的項目,廳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省審改辦。
(九)建立和完善《行政許可法》的配套制度。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建立健全行政許可有關配套制度意見的通知》(冀政辦函〔2004〕8號)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建立健全7項一般制度和4項特別制度。同時,進一步完善行政許可集中辦理制度、行政許可決定公示制度,健全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制度、重大行政許可決定備案制度,並認真抓好落實。建立行政許可項目的動態評估機制和審查論證機制。要建立行政許可項目的動態評估機制,對行政許可項目的實施情況適時進行評估。對存在問題的,及時提出解決辦法;對已不適應形勢發展需要、沒有必要繼續保留的,及時按照法定程式向設定機關提出調整建議。要研究建立新設定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查論證機制,做好新設定行政許可項目與現行行政許可項目的銜接,避免出現新的多頭許可、重複許可。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籌劃部署(4月中旬至4月底)
1、傳達學習省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有關檔案精神。
2、召開廳黨組會,研究成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組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等。
3、研究起草《河北省信息產業廳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徵求意見後報廳黨組審定印發,同時上報省審改辦。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5月上旬至9月底)
1、5月底前,各單位完成《河北省依法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落實情況的自查自糾工作。廳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省審改辦寫出報告(廳政策法規處負責,廳監察室、辦綜合處、局綜合處配合)。
2、5月底前,各單位完成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廳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進一步削減本部門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方案並報省審改辦審核,經省政府同意後統一向社會公布(廳政策法規處負責,廳監察室、辦綜合處、局綜合處配合)。
3、 6月底前,完成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流程圖上網等工作(廳監察室負責,廳政策法規處、辦綜合處、局綜合處配合)。
4、6月底前,完成建立和完善《行政許可法》的配套制度等工作(廳政策法規處負責,廳監察室、辦綜合處、局綜合處配合)。
5、8月底前,完成對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廳政策法規處負責,廳監察室、辦綜合處、局綜合處配合)。
6、9月底前,做好取消審批後仍需加強監管事項的後續監管工作、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移交和處理工作、落實責任追究的有關規定並完成電子政務和網上審批等工作(廳監察室負責,廳政策法規處、辦綜合處、局綜合處配合)。
7、9月中下旬進行階段小結,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擬定下步工作重點(廳政策法規處負責, 廳辦局相關處室配合)。
第三階段:總結提高(10月至12月底)
1、10月份廳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廳、辦、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廳政策法規處負責,廳監察室、辦綜合處、局綜合處配合)。
2、11月份,對督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廳辦局相關處室)。
3、12月份,總結廳、辦、局工作經驗並上報(廳政策法規處負責, 廳辦局相關處室配合)。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於最佳化發展環境、提高服務水平、促進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廳黨組成立河北省信息產業廳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要嚴格按照職責,認真抓好督導。廳、辦、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處室的主要負責人作為開展推進本單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負起責任,認真履行職責。
2、整體協調推進。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正確處理與其他工作的關係,必須與貫徹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進程相一致,必須與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相銜接,必須與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等工作相協調,必須與信息產業發展、信息化建設和無線電管理相結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實施、同檢查、同考核,實現協調聯動,形成綜合效應。
3、強化監督檢查。廳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各單位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對問題嚴重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要注意發現好的典型和經驗,予以宣傳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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