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鴨山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佳化營商環境的要求,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辦規〔2019〕13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鴨山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0月8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0月8日
  • 發布單位: 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我省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最佳化營商環境,落實統一審批流程、信息數據平台、審批管理體系、監管方式的“四統一”要求,構建科學、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體系,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打造最優投資和營商環境。
(二)改革內容。一是工程項目覆蓋全市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二是流程改革涵蓋項目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全流程;三是事項改革覆蓋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事項全內容。
(三)工作目標。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精簡合併辦理事項,縮短辦理時間。到2019年6月底,初步建成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台,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至83個工作日以內。
二、統一審批流程
(四)精簡審批環節。精減審批事項和條件,實行統一的審批事項清單管理。2019年5月底前,梳理並提出所有審批事項的處理意見。公布工程建設項目保留的審批事項,明確審批條件和申報材料要求,實行動態管理。減少審批事項,取消施工契約備案、取消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對於保留的審批事項,要減少審批前置條件,公布審批事項清單。積極推行發包方式改革,社會投資房屋建築工程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下放審批許可權。按照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的原則,對下級機關有能力承接的審批事項,下放或委託下級機關審批;2019年5月底前,完成下放事項的梳理工作。合併審批事項,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併辦理,將規劃選址意見、用地預審、礦產資源壓覆核查、地質災害核查、占用林地和林木採伐核查五個環節合併辦理,同步核發選址意見書和用地預審意見書。對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建設用地審批意見書和出讓同步辦理,在建設單位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契約後,同步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對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合併辦理並同步核發建設用地審批意見書、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2019年5月底前,制定並實施上述事項合併辦理的具體規定。轉變管理方式,對於能夠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替代的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時可一併進行設計方案審查,由發證部門徵求相關部門和單位意見,其他部門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單獨審查。調節審批時序,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評估評價和取水許可等事項在開工前完成即可;可以將用地預審意見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契約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檔案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將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提前到開工前辦理,在工程施工階段完成相關設施建設,竣工驗收後直接辦理接入事宜。
(五)規範審批事項。對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統一審批事項和法律依據,逐步形成與國家和省統一的審批事項名稱、申請材料和審批時限。2019年5月15日前,本著合法、效能的原則,制定出與省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明確各項審批事項的適用範圍和前置條件,並實行動態管理。
(六)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主要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四個階段。其中,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主要包括項目審批核准備案、選址意見書核發、用地預審、用地規劃許可等;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等;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防雷等設計審核確認和施工許可證核發等;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包括建設、自然資源、消防、人防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等。每個階段確定一家牽頭部門,實行“一家牽頭,並聯審批,限時辦結”,其他行政許可、涉及安全的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事項納入相關階段辦理或與相關階段並行推進。建設工程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和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由自然資源部門牽頭,工程施工許可階段、竣工驗收階段由住建部門牽頭。對符合審批條件的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應在28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程建設許可階段應在2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施工許可階段應在1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竣工驗收階段應在16個工作日內完成。2019年5月底前,制定並實施並聯審批管理辦法。
(七)分類制定審批流程。根據工程建設項目類型、投資類別、規模大小等,分類細化審批流程,把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分為政府投資房屋建築類項目、政府投資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類項目、社會投資民用建築類項目、社會投資工業類項目和其他類型工程項目五類進行細化審批流程(參照哈爾濱市項目審批流程分類執行)。對於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審核。2019年5月底前,制定並實施全市的不同類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
(八)實行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推行“聯合審圖”,將消防、人防、氣象設計審查等技術審查併入施工圖審查,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2019年5月底前,制定並實施施工圖設計檔案聯合審查的管理辦法。推行“聯合測繪”,對於驗收涉及的測量工作,按照統一標準,由建設單位委託測繪機構進行竣工綜合測繪,並將工程實體測量結果與批准的施工圖進行比對,出具竣工綜合測繪報告及圖件,實行“一次委託、統一測繪、成果共享”;2019年5月底前,制定並實施工程建設項目聯合測繪管理辦法。推行“聯合驗收”,建設、自然資源、消防、人防、檔案、市政公用等部門和單位實行限時聯合驗收,統一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可依據綜合測繪報告和其他必要材料直接出具驗收意見,有關部門同步完成驗收備案。2019年5月底前,制定並實施限時聯合驗收管理辦法。
(九)推行區域評估。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由政府統一組織對地震安全性、地質災害危險性、環境影響、礦產壓覆、涉河涉堤及洪水影響、水土保持、選址論證、交通影響、雷電災害、文物保護、安全預評價、節能等事項評估,按區域統一編報,實現區域內建設項目共享評估成果。對未實行區域評估的或需要突破區域評估結果的,相關審批事項按照原有規定程式辦理。2019年5月底前,制定並實施區域評估實施細則。
(十)推行告知承諾制。積極探索構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管理框架和模式,按照“政府定標準、企業作承諾、過程強監管、失信有懲戒、提速優服務”總體思路,梳理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清單,明確承諾制的適用範圍、各方職責、實施方式等內容。2019年5月底前,制定並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管理辦法。
三、統一信息數據平台
(十一)建立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2019年6月底前,建成市、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同時研究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運行管理辦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設要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堅持以套用為導向,建立覆蓋全市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並與國家、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對接,實現審批數據實時共享。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要具備“多規合一”業務協同、線上並聯審批、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張藍圖”基礎上開展審批,實現統一受理、並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要將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四個階段中的審批事項全部納入審批管理系統,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線上監管審批部門的審批行為,對審批環節進行全過程跟蹤督辦及審批節點控制,杜絕體外循環。
(十二)實現系統平台互聯互通。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等相關部門審批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通過全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統一賦碼,實現統一受理、並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電子歸檔,審批全過程由各相關部門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辦理的運行模式。2019年年底前,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的對接。其中,涉密工程按照有關保密要求執行。
四、統一審批管理體系
(十三)“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建立“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以“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為基礎,整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等涉及空間的各類規劃,統籌協調各部門提出的建設條件以及需要開展的評估評價事項等要求,建設單位落實建設條件要求,相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和考核評估。
(十四)“一個視窗”提供綜合服務。2019年5月底前,制定出“一窗受理”工作規程,實現由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視窗統一收件、發件、諮詢。整合各部門和各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服務視窗,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視窗。積極推廣“無差別全科受理”,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後台審核”聯動機制,實現“一個視窗”服務和管理,提高現場辦理效率。
(十五)“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按照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各階段的牽頭部門按照事項、環節、材料實現只減不增的原則,進一步梳理各個階段的審批審查事項範圍和聯合辦理流程,2019年5月底前,制定並實施分階段統一的辦事指南、申報表格和申報材料要求,實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並落實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由同一審批階段內各審批部門共同使用。不同審批階段的審批部門應當共享申報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交。
(十六)“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行。2019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制度,明確部門職責,明晰工作規程,規範審批行為,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建立審批協調機制,利用“多規合一”協同平台,協調解決部門意見分歧;建立督辦督查制度,實時跟蹤審批辦理情況,對全過程進行督查。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涉及規範性檔案的“立改廢”工作。
五、統一監管方式
(十七)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積極探索建立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適應的監管體系,特別是對於通過承諾或其他形式轉為強化後續監管的事項,要建立相應的事中事後監管機制,2019年5月底前,制定監督檢查辦法。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監管,形成“部門聯合、隨機抽查、依法監管”的“一次到位”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中介機構等的違法行為。對於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有關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人和有關當事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對申請人未履行承諾的,審批部門要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並追究承諾人的相應責任。
(十八)加強信用體系建設。2019年6月底前,建立申請人、參建主體、中介機構等紅黑名單制度,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強化對失信企業和從業人員監管,對存在承諾不履行、弄虛作假、違法違規等不良行為依法處理。2019年6月底前,依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信息平台,完善申請人信用記錄,加強與全國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聯互通,及時共享信用信息,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十九)規範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清理規範中介服務事項,健全中介服務市場體系,鼓勵發展具有多種資質的綜合性中介機構,進一步提升中介服務質量和效率。完善中介服務機構信用體系,依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台,行業主管部門對中介服務行為實施全過程監管。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要全部入駐市民服務中心,實施統一規範管理,為建設單位提供“一站式”服務。2019年6月底前,制定並實施中介服務和市政公用服務管理制度。
六、加強組織實施
(二十)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市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強化統籌協調、指導和督促,研究解決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制定本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和改革的時間表、路線圖,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主任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定期通報、工作例會、監督考核等機制,組織協調推進改革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及時出台相應的配套政策和制度檔案,紮實推進改革各項任務和措施的落實。各縣也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
(二十一)加強溝通反饋和培訓。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與各縣(區)各部門的聯繫和溝通,特別是與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繫和溝通,及時了解掌握國家和省有關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新政策和新要求,及時發現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要結合實際,制定培訓計畫,確定培訓內容和培訓範圍,通過集中培訓、網路培訓和專題培訓等各種有有效培訓方式,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工作人員和申請人的業務培訓,對相關政策進行全面解讀和輔導,提高改革能力和業務水平。
(二十二)嚴格督促落實。各縣(區)政府要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列入績效考評管理。建立專項督導制度和制定評估評價辦法,明確督導和評價評估主體、內容和時間,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加大督導考核力度,確保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如期完成。對工作推進不力、特別是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工作目標、影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程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建立改革公開制度,將改革工作方案、改革配套制度、改革工作進度情況通過政府官網等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十三)做好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宣傳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經驗做法,報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工作進展和取得的成效,提高社會認知度和認可度,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增進社會公眾對改革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增強辦事企業的獲得感。

印發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和在雙中、省直各單位:
《雙鴨山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雙鴨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0月8日

政策解讀

為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最佳營商環境,全面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按照住建部要求的固定格式和經過省住建廳審核通過的方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編寫要點的函》(建辦法電〔2019〕14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辦規〔2019〕13號)檔案精神,雙鴨山市住建局起草了《雙鴨山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方案起草背景依據和目的
1.制定該方案的依據: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編寫要點的函》(建辦法電〔2019〕14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辦規〔2019〕13號)等檔案。
2.制定該方案的目的:為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最佳營商環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以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為導向,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統一審批流程、信息數據平台、審批管理體系、監管方式,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統一”。
二、方案起草徵集各單位意見
《實施方案》(送審稿)徵集了雙鴨山市市政府辦公室、雙鴨山市發展改革委、雙鴨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雙鴨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雙鴨山市民政局、雙鴨山市司法局、雙鴨山市財政局、雙鴨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雙鴨山市自然資源局、雙鴨山市生態環境局、雙鴨山市住房城鄉建局、雙鴨山市水務局、雙鴨山市農業農村局、雙鴨山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雙鴨山市應急局、雙鴨山市市場監管局、雙鴨山市營商環境局、雙鴨山市國家安全局、雙鴨山市氣象局、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等部門意見,以上部門均無意見,最終形成《實施方案》。
三、方案的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6個部分,23條,主要內容有:
(一)總體要求
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台,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統一”。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精簡合併辦理事項,縮短辦理時間,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至83個工作日以內。
(二)統一審批流程
按照工程建設程式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主要劃分為四個階段:
1.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由市自然資源局牽頭;主要包括項目審批核准備案、選址意見書核發、用地預審、用地規劃許可。
2.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由市自然資源局牽頭;主要包括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
3.施工許可階段。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主要包括施工圖設計審查、消防、人防、防雷等設計審核確認和施工許可證核發。
4.竣工驗收階段。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主要包括建設、自然資源、消防、人防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
進一步精簡審批事項和條件;減少審批事項;下放審批許可權;合併審批事項;轉變管理方式;調節審批時序;規範審批事項;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分類制定審批流程;實行“聯合審驗”、“聯合驗收”;推行區域評估;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
(三)統一信息數據平台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設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等相關部門審批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通過全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統一賦碼,實現統一受理、並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電子歸檔,審批全過程由各相關部門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辦理的運行模式。
(四)統一審批管理體系
建立“五個一”審批管理體系,即“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系統”實施統一管理,“一個視窗”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行的模式。
“一張藍圖”建立“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以“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為基礎,整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等涉及空間的各類規劃,統籌協調各部門提出的建設條件以及需要開展的評估評價事項等要求。
“一個視窗”實現由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視窗統一收件、發件、諮詢。整合各部門和各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服務視窗,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視窗。積極推廣“無差別全科受理”,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後台審核”聯動機制,實現“一個視窗”服務和管理,提高現場辦理效率。
“一張表單”四個階段牽頭部門按照事項、環節、材料實現只減不增的原則,進一步梳理各個階段的審批審查事項範圍和聯合辦理流程,制定並實施分階段統一的辦事指南、申報表格和申報材料要求,實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並落實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由同一審批階段內各審批部門共同使用。不同審批階段的審批部門共享申報材料。
“一套機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制度,明確部門職責,明晰工作規程,規範審批行為,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建立審批協調機制,利用“多規合一”協同平台,協調解決部門意見分歧;建立督辦督查制度,實時跟蹤審批辦理情況,對全過程進行督查。
(五)統一監管方式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規範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建立健全市場管理制度。
(六)加強組織實施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強協調、指導和督促,為改革工作提供組織和經費保障,積極推動各項改革措施落地。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改革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解決改革試點中出現的問題,各政務服務單位承擔起改革主體責任,抽調人員組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專組,集中辦公,細化分解任務。
四、政策答疑
1.《實施方案》適用範圍是什麼
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適用於我市所有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的城市基礎設施和房屋建築工程等建設工程項目審批,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最佳化和標準化。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項目和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審批,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辦理,不納入本實施方案。
2.《實施方案》設定的工程建設類型有哪些?每個類型審批時間多長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類型、投資類別、規模大小等,將工程建設項目劃分為自有土地政府投資類(500萬元以下);自有土地政府投資類;非自有土地政府投資類(500萬元以下);非自有土地政府投資類;鄉企、公益設施、集體土地類;集資建房集體土地類;招拍掛備案、工業廠房(倉儲)類;招拍掛核准、工業廠房類;招拍掛(含協定出讓)備案、非工業廠房(倉儲)類;招拍掛(含協定出讓)核准、非工業廠房類;自有劃撥土地備案類;自有劃撥土地核准類;非自有劃撥土地核准類;協定出讓備案(工業倉儲)類;協定出讓備案(非工業倉儲)類;自有土地協定出讓核准工業類;自有土地協定出讓核准非工業類;基礎工程設施類、新建市政管線、道路橋樑建設項目(500萬元以下);基礎工程設施類、新建市政管線、道路橋樑建設項目;基礎工程設施類、市政管線改造(占挖道)工程項目共20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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