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為深入推進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懂槓尋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湘政辦發〔2018〕7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淚盛屑姜深化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9〕2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編寫要點的函》(建辦法電〔2019〕14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永州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以更好更快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為導向,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二)改革內容。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實施全流程、全覆蓋改革。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罪虹趨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主要是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推動流程最佳化和標準化。
(三)主要目標。2019年6月30日前,理順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機制,規範審批運行,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全過程進入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進行網上辦理打下堅實基礎;2019年7月1日以後,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全過程進入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進行網上辦理。2019年底前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統一”,即統一審批流程,統一燥舉少信息數據平台,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實現“120/100/70/60”的改革總體目標,即交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重大工程除外)審批時限壓減至120個工作日以內,能源工程建設項目(重大項目除外)、政府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100個工作日以內,社會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70個工作日以內,工業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築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60個工作日以內。
二、統一審批流程
(四)精簡審批環節。
1.全面梳理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審批事項,減少保留事項的前置條件和申報資料。已明文取消的“資金到位證明”、“施工契約、監理契約備案”等,不得再要求申報單位辦理。
2.下放審批許可權。在近年已將工業園區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下放到工業園區,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審批、砍伐城市綠化樹木審批、學位建設項目的部分規劃建設手續審批、區(經開區)轄項目的施工許可、初設道步設計審批、施工圖審查備案等許可權已下放到區(經開區)等的基礎上,進一步按照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的原則,再將經開區、工業園區內工業企業投資項目的立項、規劃、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審查、質量安全監督、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等全過程審批事項下放至經開區、工業園區管委會。
3.合併審批事項。將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於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我市要試行將項目建議書審批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合併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時一併審查節能評估、招標方式、重大項目社會去乃詢穩定風險評估;將選址意見書與用地預審合併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與建設用地批准書合併辦理,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及總平面圖審定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合併辦理;將初步設計審批與概算審批同步進行;將開工安全條件審查、質量監督手續、施工許可證合併辦理等。
4.進一步轉變管理方式。對能夠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替代的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涉及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的部門和單位要提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清單,凡列入清單的事項不再另行審批,只需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即可。社會投酷愉戲欠資項目初步設計審批調整為規劃設計方案審批環節的內部協作事項。
5.進一步調整審批時序,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其他評估評價和取水許可等事項在開工前完成即可;可以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檔案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將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提前到開工前辦理,在工程施工階段完成相關設施建設,竣工驗收後直接辦理接入事宜。市政公用服務單位依據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等辦理報裝手續,不得要求建設單位重複委託開展相應市政專業圖紙設計工作。
(五)規範審批事項。要對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制定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明確各項審批事項的適用範圍和前置條件,並實行動態管理。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原則上不得超出省政府審批事項清單範圍。
(六)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主要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我市要在2018年試行並聯審批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永州市投資項目“並聯審批”工作機制改革實施方案(試行)》(永政辦發〔2018〕6號),最佳化審批流程,繼續實行“一家牽頭、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由市發改委牽頭,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階段由市住建局牽頭,牽頭部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推動並聯審批工作落實。
(七)分類制定審批流程。根據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示範文本和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指導圖,進一步最佳化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並分類細化政府投資、社會投資等不同類型工程的審批流程圖;簡化社會投資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對於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不再對設計方案和初步設計進行審核。
(八)實行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
1.深化“多圖聯審”改革。將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審查併入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統一在湖南省施工圖管理信息系統辦理,相關部門不再單獨進行技術審查。
2.實行規劃、土地、建設、消防、人防、技防、檔案等事項限時聯合驗收。工程項目具備驗收條件後,由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根據自願原則,申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牽頭,自然資源和規劃、消防、人防、技防、檔案、市政公用等部門和單位聯合驗收,同步出具驗收意見。聯合驗收合格後,有關部門直接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對於驗收涉及的測繪工作,實行“一次委託、聯合測繪、成果共享”。
(九)推行區域評估。在土地及規劃手續完備、功能定位明確、單體項目個性化要求不高的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區域,推行由政府統一組織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許可、洪水影響評價、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重大工程氣候可行性論證、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等評估評價事項實行區域評估。實行區域評估範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共享區域評估評審結果,無需單獨編報評估評審。實行區域評估的,相關部門應在土地出讓或劃撥前,告知建設單位相關建設要求。
(十)推行告知承諾制。對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審批事項,以及實施區域評估範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等實行告知承諾制。申請人按照要求作出書面承諾的,審批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信用等情況直接作出審批決定。要制定並實施告知承諾制管理辦法,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及具體要求以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措施等。
三、統一信息數據平台
(十一)配合完善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
1.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要通過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辦理。並結合我市實際,對接市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以及各專業部門業務審批系統,在確保落實國家及省有關要求的基礎上,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調整系統功能。
2.依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在“一張藍圖”基礎上開展審批,並與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等相關部門審批信息系統互聯互通。
3.財政部門要在“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建設、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整合建設的資金安排上給予保障。
四、統一審批管理體系
(十二)“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統籌整合經濟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各類規劃,劃定各類控制線,構建“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工程建設項目以一張藍圖為基礎,提出建設條件以及需要開展的評估評價事項等要求,簡化項目審批或核准手續。
(十三)“一個視窗”提供綜合服務。整合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和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實體服務視窗,在市政務服務中心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視窗,實行“前台受理、後台審核”,綜合服務視窗統一收件、出件,實現“一個視窗”服務和管理。並運用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實現“審批要件一窗受理、審批資料網上流轉、審批進程一窗查詢、審批辦件一窗下載”。強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諮詢、指導、協調和代辦等服務,提高申報通過率。
(十四)“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實行各審批階段統一的“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視窗要主動對申請人提供表單填報服務或指導,不同審批階段的審批部門依託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共享申報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交。
(十五)“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制度,明確部門職責,明晰工作規程,規範審批行為,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加強部門協調,解決意見分歧。建立跟蹤督辦制度,實時跟蹤審批辦理情況,對全過程實施督辦。各有關部門要主動加強與人大及司法機構的溝通協調配合,及時完成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範性檔案和規範標準的“立改廢釋”工作。
五、統一監管方式
(十六)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適應的監管體系,制定並實施相關制度和監督檢查辦法;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於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承諾人未履行承諾的,審批部門要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並追究相應責任。
(十七)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並實施紅黑名單制度,明確應當列入紅黑名單的情形,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依託信用永州、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等平台,依法公開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的失信行為。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十八)規範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按照湘政辦發〔2019〕24號檔案要求,將供水、供電、燃氣、通信、有線電視等有關公共設施服務納入相應審批流程實行聯動辦理,入駐市政務服務中心,實施統一規範管理。要依託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台,對中介服務行為實施全過程監管。建立健全中介服務和市政公用服務管理制度,實行服務承諾制,明確服務標準和辦事流程,規範服務收費,為建設單位提供“一站式”服務。
六、加強組織實施
(十九)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永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直相關單位及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屬檔案1,不另行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根據本實施方案細化、分解改革任務,明確責任部門、時間表、路線圖,抓好落實。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發改委分別牽頭推動交通建設工程、水利建設工程、能源建設工程領域改革,並實現各自領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與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無縫對接。市直其他部門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能加強協作、密切配合。縣區(管理區、經開區)在符合國務院、省、市有關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務實管用的舉措或實施方案。
(二十)加強溝通反饋和培訓。市住建局要建立上下聯動的溝通反饋機制,及時了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情況,督促指導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要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採用多種培訓方式,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工作人員和申請人的業務培訓,提高改革能力和業務水平。
(二十一)嚴格督促落實。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列為政府重點督導內容,重點評估評價各地各部門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和“四統一”等情況,督促、指導、推進改革任務落實。對於工作落實不力、影響改革進程,特別是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工作目標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二十二)做好宣傳引導。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多種方式,及時宣傳報導相關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永州日報、永州電視台等新聞媒體要加強輿論引導,增進社會公眾的理解和支持,為順利推進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解讀
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佳化營商環境的一項重要改革舉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近日,市政府印發了《永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將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工作產生深遠影響,對企業和民眾辦事提供更多便利,對永州市營商環境最佳化提升發揮重要作用。為便於更好地理解實施方案,抓好貫徹落實,現解讀如下:
一、檔案起草背景和過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2019年3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出台了《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部署全國範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永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4月1日啟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經深入相關單位調研,形成《實施方案》初稿,並廣泛徵求各部門及社會各界意見。5月17日將《實施方案》送審稿上報市政府。5月22日,市政府領導要求借鑑先進地區經驗,對方案內容進一步完善。6月14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完善後的《實施方案》重新上報市政府。7月31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對《實施方案》進行審議,原則同意《實施方案》內容。8月5日,我市將《實施方案》報省政府備核。9月17日,我市按照備核意見對《實施方案》再次修改後,按程式提交市政府審簽。9月30日,《實施方案》正式印發執行。
二、檔案主要內容
該《方案》包含總體要求、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台,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加強組織實施共6個方面22項內容。
(一)總體要求。從指導思想、改革內容、主要目標3個方面進行闡述。明確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統一”,即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台,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實現“120/100/70/60”的改革總體目標,即交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重大工程除外)審批時限壓減至120個工作日以內;能源工程建設項目(重大項目除外)、政府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100個工作日以內;社會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70個工作日以內;工業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築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60個工作日以內。
(二)統一審批流程。從精簡審批環節、規範審批事項、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分類制定審批流程、實施聯合圖審和聯合驗收、推行區域評估、推行告知承諾制7個方面予以明確,將審批流程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
(三)統一信息數據平台。明確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要通過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辦理,要對接市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以及各專業部門業務審批系統,在確保落實國家及省有關要求的基礎上,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調整系統功能。
(四)統一審批管理體系。從“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視窗”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行5個方面予以明確。
(五)統一監管方式。從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規範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3個方面予以明確。
(六)加強組織實施。主要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溝通反饋和培訓、嚴格督促落實、做好宣傳引導4個方面強化組織領導,確保落實到位。
《實施方案》還將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務進行了分解,細化了改革任務,明確了責任部門、時間表、路線圖,確保改革任務按時落實。
3.合併審批事項。將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於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我市要試行將項目建議書審批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合併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時一併審查節能評估、招標方式、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將選址意見書與用地預審合併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與建設用地批准書合併辦理,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及總平面圖審定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合併辦理;將初步設計審批與概算審批同步進行;將開工安全條件審查、質量監督手續、施工許可證合併辦理等。
4.進一步轉變管理方式。對能夠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替代的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涉及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的部門和單位要提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清單,凡列入清單的事項不再另行審批,只需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即可。社會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審批調整為規劃設計方案審批環節的內部協作事項。
5.進一步調整審批時序,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其他評估評價和取水許可等事項在開工前完成即可;可以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檔案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將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提前到開工前辦理,在工程施工階段完成相關設施建設,竣工驗收後直接辦理接入事宜。市政公用服務單位依據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等辦理報裝手續,不得要求建設單位重複委託開展相應市政專業圖紙設計工作。
(五)規範審批事項。要對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制定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明確各項審批事項的適用範圍和前置條件,並實行動態管理。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原則上不得超出省政府審批事項清單範圍。
(六)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主要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我市要在2018年試行並聯審批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永州市投資項目“並聯審批”工作機制改革實施方案(試行)》(永政辦發〔2018〕6號),最佳化審批流程,繼續實行“一家牽頭、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由市發改委牽頭,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階段由市住建局牽頭,牽頭部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推動並聯審批工作落實。
(七)分類制定審批流程。根據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示範文本和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指導圖,進一步最佳化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並分類細化政府投資、社會投資等不同類型工程的審批流程圖;簡化社會投資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對於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不再對設計方案和初步設計進行審核。
(八)實行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
1.深化“多圖聯審”改革。將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審查併入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統一在湖南省施工圖管理信息系統辦理,相關部門不再單獨進行技術審查。
2.實行規劃、土地、建設、消防、人防、技防、檔案等事項限時聯合驗收。工程項目具備驗收條件後,由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根據自願原則,申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牽頭,自然資源和規劃、消防、人防、技防、檔案、市政公用等部門和單位聯合驗收,同步出具驗收意見。聯合驗收合格後,有關部門直接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對於驗收涉及的測繪工作,實行“一次委託、聯合測繪、成果共享”。
(九)推行區域評估。在土地及規劃手續完備、功能定位明確、單體項目個性化要求不高的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區域,推行由政府統一組織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許可、洪水影響評價、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重大工程氣候可行性論證、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等評估評價事項實行區域評估。實行區域評估範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共享區域評估評審結果,無需單獨編報評估評審。實行區域評估的,相關部門應在土地出讓或劃撥前,告知建設單位相關建設要求。
(十)推行告知承諾制。對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審批事項,以及實施區域評估範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等實行告知承諾制。申請人按照要求作出書面承諾的,審批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信用等情況直接作出審批決定。要制定並實施告知承諾制管理辦法,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及具體要求以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措施等。
三、統一信息數據平台
(十一)配合完善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
1.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要通過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辦理。並結合我市實際,對接市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以及各專業部門業務審批系統,在確保落實國家及省有關要求的基礎上,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調整系統功能。
2.依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在“一張藍圖”基礎上開展審批,並與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等相關部門審批信息系統互聯互通。
3.財政部門要在“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建設、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整合建設的資金安排上給予保障。
四、統一審批管理體系
(十二)“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統籌整合經濟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各類規劃,劃定各類控制線,構建“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工程建設項目以一張藍圖為基礎,提出建設條件以及需要開展的評估評價事項等要求,簡化項目審批或核准手續。
(十三)“一個視窗”提供綜合服務。整合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和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實體服務視窗,在市政務服務中心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視窗,實行“前台受理、後台審核”,綜合服務視窗統一收件、出件,實現“一個視窗”服務和管理。並運用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實現“審批要件一窗受理、審批資料網上流轉、審批進程一窗查詢、審批辦件一窗下載”。強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諮詢、指導、協調和代辦等服務,提高申報通過率。
(十四)“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實行各審批階段統一的“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視窗要主動對申請人提供表單填報服務或指導,不同審批階段的審批部門依託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共享申報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交。
(十五)“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制度,明確部門職責,明晰工作規程,規範審批行為,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加強部門協調,解決意見分歧。建立跟蹤督辦制度,實時跟蹤審批辦理情況,對全過程實施督辦。各有關部門要主動加強與人大及司法機構的溝通協調配合,及時完成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範性檔案和規範標準的“立改廢釋”工作。
五、統一監管方式
(十六)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適應的監管體系,制定並實施相關制度和監督檢查辦法;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於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承諾人未履行承諾的,審批部門要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並追究相應責任。
(十七)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並實施紅黑名單制度,明確應當列入紅黑名單的情形,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依託信用永州、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等平台,依法公開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的失信行為。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十八)規範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按照湘政辦發〔2019〕24號檔案要求,將供水、供電、燃氣、通信、有線電視等有關公共設施服務納入相應審批流程實行聯動辦理,入駐市政務服務中心,實施統一規範管理。要依託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台,對中介服務行為實施全過程監管。建立健全中介服務和市政公用服務管理制度,實行服務承諾制,明確服務標準和辦事流程,規範服務收費,為建設單位提供“一站式”服務。
六、加強組織實施
(十九)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永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直相關單位及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屬檔案1,不另行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根據本實施方案細化、分解改革任務,明確責任部門、時間表、路線圖,抓好落實。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發改委分別牽頭推動交通建設工程、水利建設工程、能源建設工程領域改革,並實現各自領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與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無縫對接。市直其他部門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能加強協作、密切配合。縣區(管理區、經開區)在符合國務院、省、市有關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務實管用的舉措或實施方案。
(二十)加強溝通反饋和培訓。市住建局要建立上下聯動的溝通反饋機制,及時了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情況,督促指導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要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採用多種培訓方式,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工作人員和申請人的業務培訓,提高改革能力和業務水平。
(二十一)嚴格督促落實。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列為政府重點督導內容,重點評估評價各地各部門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和“四統一”等情況,督促、指導、推進改革任務落實。對於工作落實不力、影響改革進程,特別是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工作目標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二十二)做好宣傳引導。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等多種方式,及時宣傳報導相關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永州日報、永州電視台等新聞媒體要加強輿論引導,增進社會公眾的理解和支持,為順利推進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解讀
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佳化營商環境的一項重要改革舉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近日,市政府印發了《永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將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工作產生深遠影響,對企業和民眾辦事提供更多便利,對永州市營商環境最佳化提升發揮重要作用。為便於更好地理解實施方案,抓好貫徹落實,現解讀如下:
一、檔案起草背景和過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2019年3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出台了《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部署全國範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永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4月1日啟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經深入相關單位調研,形成《實施方案》初稿,並廣泛徵求各部門及社會各界意見。5月17日將《實施方案》送審稿上報市政府。5月22日,市政府領導要求借鑑先進地區經驗,對方案內容進一步完善。6月14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完善後的《實施方案》重新上報市政府。7月31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對《實施方案》進行審議,原則同意《實施方案》內容。8月5日,我市將《實施方案》報省政府備核。9月17日,我市按照備核意見對《實施方案》再次修改後,按程式提交市政府審簽。9月30日,《實施方案》正式印發執行。
二、檔案主要內容
該《方案》包含總體要求、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台,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加強組織實施共6個方面22項內容。
(一)總體要求。從指導思想、改革內容、主要目標3個方面進行闡述。明確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統一”,即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台,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實現“120/100/70/60”的改革總體目標,即交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重大工程除外)審批時限壓減至120個工作日以內;能源工程建設項目(重大項目除外)、政府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100個工作日以內;社會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70個工作日以內;工業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築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60個工作日以內。
(二)統一審批流程。從精簡審批環節、規範審批事項、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分類制定審批流程、實施聯合圖審和聯合驗收、推行區域評估、推行告知承諾制7個方面予以明確,將審批流程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
(三)統一信息數據平台。明確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要通過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辦理,要對接市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以及各專業部門業務審批系統,在確保落實國家及省有關要求的基礎上,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調整系統功能。
(四)統一審批管理體系。從“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視窗”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行5個方面予以明確。
(五)統一監管方式。從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規範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3個方面予以明確。
(六)加強組織實施。主要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溝通反饋和培訓、嚴格督促落實、做好宣傳引導4個方面強化組織領導,確保落實到位。
《實施方案》還將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務進行了分解,細化了改革任務,明確了責任部門、時間表、路線圖,確保改革任務按時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