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行動方案

《山東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行動方案》是山東省人民政府在2018年9月26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行動方案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
  • 類型:政府檔案
  • 發布時間:2018年9月26日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一次辦好”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為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佳化營商環境部署要求,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進行全流程、全覆蓋改革,推進制度創新,強化業務協同,努力構建科學、便捷、高效的審批和管理體系,切實增強企業和民眾獲得感,更好地保障服務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助力全面開創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新局面。
(二)改革內容。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重大工程)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等審批全過程,覆蓋行政許可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各類相關事項。目前,改革以社會投資工業和民用建築工程為主,政府投資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與市縣開展的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搞好銜接。
(三)行動目標。自2018年10月起,全省範圍內社會投資工業和民用建築工程,從項目立項(獲得土地)到竣工驗收的審批時間累計不超過45個工作日(依法公示、評審、聽證、招投標等時間不計算在內);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實現流程最佳化和審批服務標準化。
二、最佳化審批流程
(四)最佳化審批階段。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劃分為項目確立、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其中,項目確立階段主要包括選址意見、土地出讓契約簽訂、用地規劃許可、項目核准備案等;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要包括項目設計方案審查、抗震設防(含超限)專項審查、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含消防設計審核、人防設計審查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等;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施工許可證核發(含質量安全報監)等;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包括住房城鄉建設、規劃、國土資源、消防、人防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房地產開發項目還包括綜合驗收備案。
(五)細化審批流程。明確社會投資工業和民用建築工程審批主流程和辦理時限,其中,申報要件齊全的,社會投資工業建築工程項目確立、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審批時限分別為12日、20日、3日、10日,社會投資民用建築工程項目確立、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審批時限分別為3日、24日、3日、15日。各市可結合當地實際,在45日內對審批階段、審批時間進行適當調整。企業申請不動產登記、各類評估評價、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事項納入相關階段辦理或與相關階段並行推進。
(六)推行並聯審批。推行聯合勘驗、聯合審圖、聯合測繪、聯合驗收等。設計方案審查時,規劃主管部門應同時徵求相關部門和水電氣暖等專營單位意見,相關部門和單位不再單獨審查。嚴格執行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的規定,全面推廣施工圖設計檔案數位化審查,將消防、人防、防雷等設計審查併入施工圖審查,實行施工圖審查與水電氣暖等專營設施多圖聯審、多審合一。工程質量安全報監與施工許可手續合併辦理。房產測繪、規劃核實測量、土地覆核驗收測繪等相關測量工作,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行“一次委託、統一測繪、成果共享”。規劃、國土資源、消防、人防、城建檔案、市政公用等部門、單位實行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統一出具驗收意見。市縣已將行政許可權劃轉由行政審批服務局集中行使的,由行政審批服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三、精簡審批環節
(七)精減審批事項。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於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應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取消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和資金到位證明、勘察設計契約備案、施工契約備案、監理契約備案等事項。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築工程,建設單位可以自主決定發包方式。對帶方案出讓的土地項目,不再進行設計方案審查。環境影響評價、節能審查、地震安全性評價等評價事項,不作為項目核准條件。竣工結算檔案不再作為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條件。
(八)轉變管理方式。推行項目模擬審批,相關審批部門在土地出讓前期階段提前介入,提前審核項目資料,出具模擬審批意見,土地出讓後轉入正式審批。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由核准改為備案。設計方案審查只審查規劃條件、建設條件及相關技術規定確定的規劃控制要求,不再審查建築內部平面及剖面設計。推行項目竣工預驗收制度。
(九)實行容缺受理。在項目立項、規劃許可、評估評審等事項中推行容缺受理;待條件完備後,按程式轉換為正式審批。帶設計方案出讓的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圖審查可同步受理、依次發證。依據土地出讓契約等土地使用證明檔案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動產權登記在施工許可前完成。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環境影響評價、節能審查等事項在施工許可前完成即可。
(十)推行告知承諾。對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申請人按照要求作出書面承諾後,審批部門可以作出審批決定。已實施區域評估的工程建設項目,相應評估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施工許可現場踏勘,可實行告知承諾制。
四、完善審批體系
(十一)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加快建立“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統籌各類空間規劃,最佳化項目生成機制,以“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為基礎,推行“標準地”制度改革經驗,各市、縣(市、區)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門(機構)統籌協調各部門提出單位能耗標準、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單位排放標準以及規劃、人防、消防、配套設施、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指標等項目建設條件,一次性集成公布,納入土地出讓條件,形成建設單位落實建設條件、標準要求,各部門依職權和建設條件、標準加強監督管理和考核評估的機制。企業競得土地後,各市、縣(市、區)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門(機構)牽頭負責與其簽訂履約監管協定,國土資源部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契約。改進項目評估審查,並聯實施環境影響、節能、安全、地質災害危險性、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交通影響、文物考古調查勘探、氣候可行論證、地震安全性等評估評價事項。積極推行政府統一組織開展區域綜合評估。
(十二)一個視窗提供綜合服務。整合各部門、單位分散設立的服務視窗,設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視窗,建立健全“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綜合視窗出件”的服務模式,由“一事跑多窗”改為“一窗辦多事”,變“多頭受理”為“一窗受理”,實現一個視窗服務和管理。
(十三)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梳理最佳化建設項目各審批階段審批事項、申報要件和流轉環節,歸併同類信息和材料,削減不必要的申報材料,形成標準化服務指南。各審批階段實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整合多項審批”,每個審批階段提交一套申報材料,由各審批部門共享,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交。
(十四)一站辦理各類專營手續。在市縣政務服務中心設立視窗,提供水電氣暖報裝一站式服務。從優流程、減要件、壓時限、提效率入手,精簡報裝手續,規範收費行為,各項專營設施與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竣工驗收後限時辦理接入事宜。
(十五)一個系統集中統一管理。依託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統一受理、並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信息共享,滿足項目審批需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信息系統要與發展改革部門的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及各有關部門審批管理系統互聯互通,使用項目代碼辦理相關手續,做到審批過程、審批結果實時傳送,一網通辦,實現系統外無審批。
(十六)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制度,明確部門職責、工作規程,規範審批行為,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完善政務服務協調機制和督辦督查制度,實時跟蹤辦理情況,對審批及中介服務全過程實施督查。推行幫辦(代辦)服務,提高審批效率。
五、統籌組織實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健全推進機制,完善監督協調體系,編制具體實施方案,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細化分解任務,明確責任部門,向社會公布各審批階段審批事項和申報要件清單。鼓勵各地在法定許可權範圍內改革創新、先行先試,依法依規推進工作落實,省里將選擇部分市縣進行試點示範。
(十八)強化監督管理。改變監管方式,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適應的監管體系。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審批部門應當及時對申請人履行承諾情況進行檢查;對未履行承諾的,撤銷審批決定並追究申請人相應責任。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工程建設項目黑名單制度,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十九)嚴格督查考核。堅持真督實查,強化結果運用,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行動開展情況納入重點督查事項,並作為省直部門、單位和市縣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對行動推進不力、未按時完成改革目標的依法依規問責。
(二十)做好宣傳引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多渠道廣泛宣傳報導相關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時發布改革信息,加強法規政策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及時回應民眾關切,增進社會公眾對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為打造一流的營商環境提供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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