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經省委同意,現就持續深入最佳化全省營商環境,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提升企業便利化水平
1.提升企業開辦註銷便利度。企業開辦實行一窗受理、一表填報、全程網辦,實現企業設立登記、刻制印章、申領發票、社保醫保登記、公積金登記1個工作日辦結。新開辦企業免費獲得一套印章和“政策包”,印章刻制費用由同級財政承擔。2020年12月底前,“證照分離”改革由自貿試驗區擴至全省。實施“一業一證”改革,8月底前推出便利店、餐飲等10個行業綜合許可證。實施企業註銷“一網通辦”,在濟南、青島、日照3市對未開業、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企業進行簡易註銷試點,公告時間由45天壓縮到20天,6月底前全面推開。(責任人:任愛榮;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府辦公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醫保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稅務局等。排在首位的為牽頭責任單位,下同)
2.提速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企業報建項目每個審批階段只需填寫一張表單,申報材料由各相關部門共用共享。分類制定審批程式,2020年10月底前組織編制並推出6個主題式審批流程,大幅清理壓減政府審查、技術審查等環節“隱形時間”。12月底前,實現設區的市政府對國家級開發區和高新區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危險性等事項統一評估,不再對區域內市場主體單獨提出評估要求,區域評估費用由各市政府承擔。實行施工圖設計檔案數位化聯審,10月底前實現消防、人防、技防、防雷和水電氣熱等同步設計、並聯審查、一次辦好、結果互認。取消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項目施工圖審查。主動對接企業申請,實行規劃、土地、消防、人防、城建檔案及建設條件落實等事項聯合驗收,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12月底前,實現工業生產企業在廠區範圍內各類建築(新建民用建築除外)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責任人:劉強;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人防辦等)
3.最佳化獲得電力流程。全面推行由電網企業“一窗受理”用戶接電行政審批申請。取消10千伏普通用戶受電工程設計審查和中間檢查環節。有電力外線工程和無電力外線工程的10千伏電力接入,辦理環節分別減至4個和3個,辦理時間分別不超過40個和11個工作日;有電力外線工程和無電力外線工程的低壓電力接入,辦理環節分別減至3個和2個,辦理時間分別不超過7個和3個工作日。省級及以上園區和納入省級新舊動能轉換項目庫的10千伏企業用戶、濟南和青島城市規劃區內10千伏企業用戶,電網企業投資界面延伸至用戶規劃紅線。城市規劃區用電容量160千伏安、農村地區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實現接電零上門、零審批、零收費。符合電力直接接入條件且無工程的小微企業,實現當日申請、次日接電。對城鎮老舊小區內入戶連線埠以外需要改造的供電設施,產權不屬於電網企業的,政府通過“以獎代補”等方式,支持電網企業出資進行“一戶一表”改造。(責任人:王書堅;責任單位:省能源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4.簡化用水用氣報裝。2020年6月底前,用水用氣報裝實現“網上辦”“掌上辦”。具備直接接通條件的,簡化為申請受理、裝表接通2個環節,水氣接通均不超過4個工作日;有外線工程的簡化為申請受理、現場踏勘編制方案、驗收接通3個環節,水氣接通分別不超過7個和10個工作日。報裝工程涉及規劃、道路挖掘(占用)、砍伐樹木、占用綠地等行政審批的,由供水供氣企業(施工單位)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受理部門並聯審批,5個工作日內辦結。全面取消在水電氣報裝中設立的附加審批要件和手續。(責任人:劉強;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5.分類最佳化財產登記。實行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一窗受理”,並行辦理。2020年6月底前,實現線上申請、異地可辦,並實行24小時線上申請和網上查詢。除法定的不動產登記協稅種類外,取消其他稅種作為不動產轉移過戶的前置條件。實現不動產登記與銀行抵押貸款、公積金貸款、公證等業務聯辦,與水電氣熱過戶業務協同辦理,不動產登記服務向基層站場、信用優良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延伸。對企業和城鎮居民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可按照項目建設時的政策規定完善用地、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有關部門出具的等效檔案可作為辦理不動產登記依據。對建設單位依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購房人簽訂購房協定、取得合法有效的銷售不動產憑證且已依法履行相關義務,由於建設單位相關手續無法完善而影響購房人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可將辦理不動產登記與向建設單位追溯法律責任完善手續並行辦理。對執行縣級以上政府決定的行政行為實行盡職免責。(責任人:於國安;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司法廳、省稅務局等)
6.提升納稅服務質量。納稅繳費事項全部實現網上辦理。一類出口企業和列入省級新舊動能轉換項目庫的企業出口退稅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全省出口退稅平均辦理時間控制在5個工作日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註銷業務10個工作日內辦結,小規模納稅人和其他納稅人註銷業務5個工作日內辦結。將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範圍擴大到所有納稅人。(責任人:王書堅;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等)
7.推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對礦產品實施“先驗放後檢測”。對因企業提前申報進口貨物而引起的進口日期修改,以及由於裝運、配載等原因造成貨物變更運輸工具的,不予記錄報關差錯。
公開口岸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以及靠泊、裝卸、場內轉運、吊箱移位、掏箱、提箱等作業時限標準。進口企業受疫情影響繳納稅款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延期繳納(最長3個月)。對大宗資源型商品、食品、農產品進口企業關稅保證保險保費給予不超過30%補貼。2020年6月底前,免收進出口貨物港口建設費,貨物港務費、港口設施保全費等政府定價收費標準降低20%,取消非油輪貨船強制應急回響服務及收費,減半收取鐵路保價、貨櫃延期使用、貨車滯留等費用。拓展中國(山東)國際貿易“單一視窗”服務功能,方便企業快速辦理跨境結算、貿易融資、關稅保證保險、出口信用保險等業務。6月底前全面推開外貿企業出口訂單融資封閉賬戶運行管理試點。責任人:任愛榮;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口岸辦)、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山東海事局等。
8.最佳化高速公路安全管理。2020年6月底前,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及嚴重安全隱患排查,實現道路安全設施與道路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在醒目位置規範設定限速標誌,做到易於觀察和預判,實時推送高速公路流量、事故、天氣等信息數據,相應調整道路限速值。嚴禁在進出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立交橋匝道進行測速取證。公安機關將有關數據推送到相關導航運營商,公開限速、測速等信息,杜絕隱蔽執法。(責任人:范華平;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二、著力打通企業難點堵點痛點
9.強化企業貸款支持。凡列入無還本續貸名單的企業,銀行根據企業申請在其貸款到期前1個月進行調查評審。銀行不得因無還本續貸下調企業貸款分類等級。企業融資時以智慧財產權、應收賬款、承包經營權、海域使用權、股權、動產等作為抵質押物,銀行不得拒絕。縮簡訊貸審批時限,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平均辦理環節不超過4個、申請材料不超過10件、辦理時間不超過11個工作日。按季監測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水平,對明顯高於同類機構同類產品平均利率的銀行進行視窗指導,實現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下降,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再降0.5個百分點。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收取的擔保費率不超過1%。根據省級應急轉貸引導基金運作等情況,及時足額增加引導基金規模,轉貸基金每日使用費率降至0.08%以下。從嚴查處各類違規收費行為,禁止對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費用。(責任人:劉強;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山東銀保監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等)
10.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壓縮投資者糾紛調解時限,普通調解程式自調解員接受選定或指定後30日內完成,簡易調解程式自調解員接受選定或指定後20日內完成。對1萬元以下的證券期貨糾紛,當事人可選擇小額速調程式,調解員10日內作出調解建議書並送達當事人。最佳化投資者糾紛調解事項辦理流程,實現專業調解組織與省內人民法院的線上訴調對接。建立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法律服務顧問團,加強中小投資者法律援助。(責任人:劉強;責任單位:山東證監局、青島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司法廳等)
11.最佳化勞動力市場服務。全面開放線上失業登記,2020年6月底前接入失業登記全國服務平台。7月底前,省內企業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全程網辦,辦理時限由45個工作日壓縮至15個工作日。特殊工時首次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再次審批即時辦結。12月底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審核、評審、公示、備案等實現網上“一條龍”服務。自2020年開始,在規模以上企業全面推開技能人才自主評價。(責任人:於傑;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12.規範招投標和政府採購行為。取消政府採購和招投標項目中的企業性質、所在地等限制性規定和隱性門檻。供應商全流程通過電子化方式參與政府採購活動。以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替代現金形式的履約保證金,對信用良好的供應商免收投標保證金。政府採購契約簽訂時間限定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採購人在收到供應商項目驗收建議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對採購項目進行實質性驗收;預付供應商契約款,其中貨物類項目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於契約金額的30%;對滿足契約約定支付條件的,採購人資金支付時間限定在收到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不得附加未經約定的其他條件。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對提供電子招標檔案的招投標項目免收招標檔案工本費,對列入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招投標項目免收進場服務費。依法依規嚴厲處置串標圍標、惡意投訴等行為,對嚴重失信者,列入“黑名單”,禁止進入山東市場。(責任人:王書堅;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
三、精準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
13.最佳化政務服務。2020年6月底前,除涉密事項外,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於90%。12月底前,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全面推開無差別“一窗受理”。推廣套用“愛山東”APP,12月底前實現“掌上辦”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發布數據共享任務清單,12月底前實現與企業密切相關的規劃、土地、稅務、環保、市場監管等政務數據,以及水電氣熱等公共服務數據的共享共用。全面推開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7月底前各級統一發布證明事項清單。(責任人:王書堅;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局、省司法廳等)
14.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壓縮涉企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案件辦案時限,一般行政處罰案件平均壓減至20個工作日,行政裁決案件需在60日內辦結。開展專利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發明專利平均審查周期壓縮至3個月,實用新型專利壓縮至1個月,外觀設計專利壓縮至1個月。實行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案件快速辦理,全面開展網路智慧財產權案件線上辦理。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登記電子化辦理,辦結取證一次實現,辦理時限壓減至3個工作日。以“十強”產業為重點,構建新舊動能轉換專利庫,每年向企業推送1000件高價值專利。(責任人:任愛榮;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著作權局、省司法廳等)
15.提升監管服務效能。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對輕微失信企業,每年至多進行一次隨機檢查;對嚴重失信企業,抽查比例不設上限。動態調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除投訴舉報、轉辦交辦、專項整治等,不得隨意實施行政檢查。
擴大部門聯合隨機抽查覆蓋面,部門聯合檢查事項提升至20項以上。落實信用修複製度,對申請信用修復且符合規定的企業,審核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信用修復後聯合懲戒措施同步取消。(責任人:任愛榮;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等)
四、著力打造透明穩定的政策環境
16.增強政策穩定性和預期性。制定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檔案,須充分聽取企業家、行業協會商會意見;需要聽證的,按要求召開聽證會。調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標準須進行充分論證,並經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同意。出台新涉企政策時同步明確新老政策銜接辦法,為企業留出適應調整期。在媒體同步發布涉企政策,公開惠企政策申請條件、申報材料清單、辦理流程、承辦部門、聯繫方式、起止時間等信息。以縣為單位每季度梳理涉企政策,集中推送轄區企業。2020年5月上旬之前,完成涉企稅費專項清理整治。加強政策最佳化集成,5月上旬之前完成已出台涉企政策梳理,去除空洞無物、難以操作條款。5月上旬之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設立應訴平台,收到訴求1個工作日內啟動核實程式,3個工作日內答覆,15個工作日內予以解決或服務確認,難度較大或者多部門協調的事項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設立服務企業綜合輔導員,幫助企業解決融資、財稅、保險、通關等方面的困難。(責任人:省級領導同志;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司法廳、省工商聯等)
17.嚴禁執法“一刀切”。根據企業環保績效,實行差異化管控,對民生保障、外貿出口、戰略性產業、新興產業等工業企業以及省重大工程項目,納入保障類清單,不採取全面停工、停產措施。對高危和自然災害風險較重行業,出台限制性政策,事前進行認真論證並充分徵求企業意見,根據企業實際分類實施。除涉及人民民眾生命安全、發生重特大事故、重污染天氣應急或者舉辦國家重大活動,並經有權機關批准外,不得在相關區域要求或變相要求相關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對企業經營中的非主觀輕微違規,凡未造成社會危害的,各級行政執法機構及時指導幫助企業糾錯改錯,實行“首次不罰”“首次輕罰”。(責任人:省級領導同志;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等)
18.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各級、各部門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對企業違約毀約。開展政府機關拖欠企業債務清欠行動,實行領導幫包制,2020年12月底前,拖欠5年以上的債務全部清零,拖欠2年以上的債務清償80%以上。(責任人:省級領導同志;責任單位:各級、各部門)
全力推動本意見各項措施落實落地。整合山東省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成立山東省持續深入最佳化營商環境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政府辦公廳,從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專班集中辦公。各級、各部門要把最佳化營商環境作為重大任務,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親自抓。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把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情況納入重點督查任務,跟蹤調度督辦。省委組織部在各市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和省直機關績效考核中,提高最佳化營商環境考核權重。省紀委監委將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納入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範圍,對作風漂浮、落實不力的,依規依紀追責問責。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我省出台的有關政策、規定在繼續實施過程中,相應條款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0年5月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