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深化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山東省深化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實施方案》是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化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持續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制定的方案。由山東省人民政府於2023年5月21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深化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深化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魯政發〔2023〕5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 (市 、區) 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各直屬機構 ,各大企業 ,各高等院校 :
現將《山東省深化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1日

方案全文

山東省深化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化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持續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聚焦市場主體需求和人民民眾關切,樹立“服務企業貴在無事不擾、支持企業就要有求必應”的理念,持續深入開展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通過破除制約市場主體發展的制度性障礙,強化政策精準供給,推動重點領域攻堅突破,開展營商環境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持續增強企業和民眾的獲得感、滿意度,全面建設更具吸引力、競爭力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為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保障。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對標一流。自覺對標世界銀行最新評估指標體系、對標先進典型經驗,堅持“拿來主義”與“自主創新”相結合,力求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能我行”,全力深化改革創新。
(二)堅持系統集成。圍繞企業從開辦到註銷的全生命周期,進一步加強全要素保障能力,提升全過程服務和監管效能,構建全方位法治保障支撐,推動全閉環解決企業訴求。
(三)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市場主體反映的突出問題、調研評估發現的共性問題,有針對性地出台改革舉措,加強跟蹤督導指導,全面提升改革創新質效。
(四)堅持數據賦能。注重用數位化手段推動營商環境各領域改革創新,加強數據匯聚融合、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持續提高企業和民眾辦事便利度。
三、重點任務
(一)創新提升全周期服務水平。圍繞企業準入退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登記財產、獲得電力、納稅服務、跨境貿易、辦理破產等領域攻堅,重點在便利市場主體登記、拓展“一照多址”、健全歇業制度、推行“驗登合一”、最佳化聯合竣工驗收、深化建築師負責制試點、推廣不動產“帶押過戶”、加強破產企業信用修復等方面,實現更大創新提升。
(二)創新提升全要素供給能力。圍繞金融服務、用地保障、勞動就業、人才流通、科技創新等領域攻堅,重點在拓寬融資渠道、降低中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拓展“用地清單制”改革範圍、推進城鎮土地使用稅差別化改革、開展就業“直補快辦”行動、探索境外職業資格認可、發布人才政策清單、擴大科技成果轉化綜合試點範圍、增強創新券使用效益等方面,實現更大創新提升。
(三)創新提升全過程監管服務效能。圍繞智慧財產權保護運用、監管執法、政府採購、招標投標、政務服務等領域攻堅,重點在加強涉外智慧財產權保護、開展數據智慧財產權登記試點、推進“綜合監管一件事”、加強政府採購和招標投標數位化監管、推廣遠程異地評審、推動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兌現”、深化“無證明之省”建設、打造現代“政務綜合體”、推廣“企業碼”服務體系等方面,實現更大創新提升。
(四)創新提升全方位法治保障支撐。圍繞解決商業糾紛、市場競爭、保護中小投資者、法治保障等領域攻堅,重點在加強政務誠信建設、開展隱性壁壘清理整治、擴大線上調解範圍、推動開展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債務案件專項執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加強公平競爭審查、依法保護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等方面,實現更大創新提升。
(五)創新提升全閉環解決企業訴求機制。圍繞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堵點難點問題,全面提升訴求辦理質效,重點在最佳化企業訴求“接訴即辦”機制、升級12345熱線平台功能、全面提升回響速度、健全完善“統一受理、依責辦理、限期辦結、審核督辦、科學考核”全流程閉環運行模式、加強對企業訴求解決情況的跟蹤督導和定期評價等方面,實現更大創新提升。
(六)創新開展護航最佳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協同省紀委監委開展“護航最佳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建立季度會商、聯合督查、線索移送等工作機制,選取不同層級企業作為營商環境監督監測點,組織營商環境專項察訪,定期發布損害營商環境突出問題。把握監督導向,懲治不擔當不作為,保護敢擔當善作為,營造幹事創業、擔當作為良好氛圍。
四、保障措施
(一)持續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健全完善省政府分管領導各領域“總指揮”協調推進機制,強化改革任務督導落實。省營轉辦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及時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各領域牽頭部門、責任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健全工作機制,統籌推進本領域改革任務落實。各市、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方案,並報省營轉辦備案。建立改革任務動態調整機制,持續對標對表,動態調整創新提升行動改革舉措,不斷提升改革綜合效應。
(二)持續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深入開展營商環境創新“揭榜掛帥”活動,力爭用2-3年時間打造一批具有山東特色的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鼓勵有條件的市瞄準最高標準、最高水平開展先行先試,支持濟南、青島、煙臺等爭創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加強典型經驗推介推廣力度,定期發布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常態化組織最佳化營商環境主題宣傳活動。
(三)持續強化跟蹤督導問效。健全完善台賬式管理、工程化驗收、走流程體驗等工作機制,深入開展營商環境大走訪大調研活動。探索建立重大營商環境問題直督直辦機制,適時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專項督查。健全完善營商環境考核指標體系,推行“無感監測”模式,每年至少組織2次市場主體滿意度調查,推動營商環境考核創新。
(四)持續構建親清統一新型政商關係。完善政商交往正面、負面清單,建立領導幹部常態化聯繫服務經濟組織制度,探索開展“政商早餐會”“親清會客廳”等活動。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宣傳和評估機制,各級制定經濟發展政策、規劃等,要充分徵求、吸收各類企業意見。加強正向激勵宣傳引導,推出一批敢闖敢幹、改革創新的企業家先進典型,在全社會營造“親商、富商、安商”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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