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已經山東省政府同意,現印發,請認真貫徹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12日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解讀,
全文
為加強全省“十四五”時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優良信用環境,提升社會誠信水平,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文明和諧進步,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開創”,夯實完善社會信用法規制度體系、信用信息平台一體化建設兩大基礎支撐,著力聚焦信用惠民便企服務、誠信法治社會環境最佳化兩大重點方向,深入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全面構建規範高效、共享共用的社會信用體系,全力打造“誠信山東”品牌,為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1.法治引領,規範發展。健全完善社會信用法規政策體系,強化對信用信息採集、歸集、共享、披露、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等全過程的監督制約,暢通異議處理和信用修復渠道,維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依法開展信用服務市場執法檢查,維護良好市場秩序,規範和支持信用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2.政府推動,社會共建。充分發揮政府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組織、引導、推動和示範作用,制定實施發展規劃,健全考核評價體系,促進信用信息共享,培育和監管信用服務市場,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3.創新機制,拓展套用。發揮信用信息惠民便企作用,全面拓展信用在政務服務、市場交易、行業管理、人才聘用、融資信貸、社會公益等活動中的套用場景。以信用承諾為主線,將信用核查和聯合獎懲嵌入全生命周期監管的各領域、各環節,構建新型差異化監管機制。
4.示範帶動,整體推進。加強與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重點發展區域、先進省份信用信息平台對接,開展區域信用體系建設創新示範。推動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持續擴圍,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典型城市提質增效。統籌各行業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造一批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典型標桿。
(三)總體目標。到2025年,建成數據全面覆蓋、套用持續加強、監管有力有效的社會信用體系,確保走在全國前列。
在數據歸集共享方面,完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網站省市縣一體化,實現更加規範、高效、安全的數據採集、歸集和共享,信用大數據量質齊升。到2022年底,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歸集共享信用數據總量突破40億條;到2025年底,力爭突破60億條。
在信用套用方面,實現更有深度的數據挖掘,信用信息成為跨部門、跨領域、跨地區有序共享的數據資源。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嵌入省、市、縣三級政務服務大廳,到2025年底,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核查、聯合獎懲系統的年均查詢量,突破2000萬人次。
在信用服務市場監管方面,通過“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監管系統,依法有序開展信用服務市場執法檢查,信用服務機構虛假宣傳、承諾評價、惡意評級、泄露秘密和隱私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行業協會自律作用進一步發揮,信用服務市場公信力顯著增強。到2022年底,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信用服務市場執法檢查體系,依託發展改革部門,啟動實施執法檢查。
二、重點任務
(一)健全法規標準體系,提升法治化規範化水平。加強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設計,強力組織推進實施,使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進入法治化軌道,大幅提升信用管理科學性、規範性、精準性。
全面落實《山東省社會信用條例》。糾正和杜絕信用信息濫用與信用懲戒泛化。研究制定條例相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明確處罰對象、處罰行為、處罰依據的具體標準及處罰裁量尺度。進一步強化條例的學習和宣傳。
健全完善行業領域信用管理制度。在公共信用信息開放與共享、信用分級分類評價與管理、全周期差異化新型監管、信用套用場景、失信預警、信用修復、信用信息安全與信用主體權益保護、政務誠信、個人誠信、行業信用建設、信用服務市場培育與規範等方面,研究制定信用建設實施細則與方案。規範行業信用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確保全省信用體系建設管理制度嚴謹統一,規範有序,切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提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範化水平。
建立健全社會信用標準體系。將標準化融入“誠信山東”建設各個領域,發揮標準化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套用、管理中的規範性和引導性作用,建立山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標準化體系,推動信用信息在各個領域的規範共享和深度套用,促進信用信息跨部門、跨領域、跨地區互聯互通。推動成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為社會信用標準體系建立和標準發布實施提供支撐。
(二)強化歸集共享服務,發揮信用信息平台效能。充分發揮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支撐信用套用服務的能力和作用,構建全省同標準、多層級、全覆蓋的一體化信用信息歸集、數據治理、套用服務和業務管理體系,實現信用信息深度共享。
全面加強平台基礎能力建設。有序分期實施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項目,將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套用於平台建設中,實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齊全實用、信用網站風格及標識統一和基礎欄目統一。不斷改進數據處理架構和技術,支持多級、多源採集處理,多維度對信用平台、信用網站進行最佳化升級,進一步提升信用平台、信用網站服務支撐能力和服務效率。加快推進信用信息套用互動系統建設,實現省、市、縣級信用信息平台高效互聯互通和共享共用。推動實現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與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雙隨機、一公開”系統、“網際網路+監管”系統等信息共享和交換,不斷提升信用信息數據交換效率和質量。
最佳化提昇平台信用信息歸集功能。各級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要按照公共信用信息數據清單,及時、客觀、完整採集本行業、本領域的公共信用信息,並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台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報送。組織實施信用信息質量提升工程,開展全省信用信息數據質量治理行動,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雙公示”信息為重點,全面落實國家組織開展的“雙公示”監測評估要求,增強信用信息歸集公示的實時性、準確性和全面性。打造全生命周期信用主體數據鏈,強化對重複、無效和垃圾數據的識別判斷和缺失數據的關聯補正。構建省級智慧型化數據質量管控體系,不斷提升數據過濾、去重、歸併、分類、入庫能力,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加準確的信用信息服務。
建設一體化信用信息共享交換樞紐。利用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技術,不斷豐富創新信息歸集、共享和交換方式,實現橫向與部門(單位)的無縫對接、縱向與市縣兩級的智慧型聯通。主動對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體化建設,加強與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重點區域、其他省份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協同共享,建立區域信用聯動機制,實現信用信息在全國更大範圍內共享套用,提升信用服務水平,有效支撐信用聯合獎懲和事中事後協同監管。探索開展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與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單位合作,歸集共享市場信用信息,提供信用主體更加豐富、全面的信用信息。
充分發揮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務效能。積極開展信用查詢精品服務專項行動,落實信用主體自身社會信用信息免費查詢制度,為全省提供高質量的信用查詢服務。建立全省統一的信用查詢服務標準,提升最佳化信用信息平台一體化服務能級。
(三)突出協同聯動治理,完善信用聯合獎懲機制。依法依規強化信用激勵和約束措施,加快形成政府部門協同聯動、行業組織自律管理、信用服務機構積極參與、社會輿論廣泛監督的共同治理格局,營造良好的誠信環境。
不斷完善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建立健全重點行業領域“紅黑名單”管理辦法,依法依規嚴格規範“紅黑名單”認定、發布、獎懲、修復和退出,防止“紅黑名單”認定泛化。完善跨部門、跨領域、跨地區的聯合獎懲機制,不斷強化實施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相關措施。制定出台行政審批守信綠色通道清單、失信限制清單,讓守信者充分享受誠信“紅利”、讓失信者“處處受限”。加快構建重點行業領域信用管理長效機制,推動各類失信主體主動開展失信整改,進行信用修復,退出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探索建立失信行為有獎舉報制度,切實落實對舉報人的獎勵,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完善社會輿論監督機制,推動全社會廣泛參與,鼓勵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信用聯合獎懲。
深入開展重點領域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充分發揮行政、司法、金融、社會等領域的綜合監管效能,建立聯動回響和失信約束機制,在重點領域對違法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積極構建一體化協同防治長效機制,強化聯合治理措施,持續加大對重點領域失信問題治理力度。深入開展淨化重點領域失信問題專項治理行動,著力對電信網路詐欺、國家考試作弊、騙取社會保險、法院判決不執行等失信問題進行專項治理,全面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願失信的誠信社會環境。協同開展重點領域嚴重失信名單認定、核查、治理、懲戒等工作,及時歸集典型案例,增強聯合治理效果。
依法依規強化失信聯合懲戒。加快推進省、市、縣三級信用核查和聯合獎懲系統推廣套用,在2025年底前實現在全省政務服務領域全覆蓋、全套用。提高部門之間聯合懲戒的協同性,實現數據全面及時共享。研究探索對嚴重失信主體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新途徑,重點加強對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養老托幼助殘、文化旅遊、金融等重點領域的失信行為監管。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反饋機制,針對“黑名單”懲戒措施進行評估反饋。對嚴重失信主體,依法依規加強行政性、市場性、行業性和社會性聯合協同約束與懲戒。建立完善個人信用記錄資料庫,加快推動聯合懲戒措施落實到人。
(四)推動信用廣泛套用,構建信用新型監管體系。創新信用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深化制度創新,加快構建差異化監管新模式。發揮信用信息的社會基礎性作用,推進信用套用創新及套用場景拓展,形成全社會知信、守信、用信的新格局。
全面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支持行業主管部門編制市場準入誠信踐諾讀本,提升市場主體誠信意識。加大信用報告推廣套用力度,支持行業主管部門編制信用報告套用事項清單,不斷拓展信用報告套用範圍和領域。加快建立信用信息查詢使用機制,到2025年底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中實現全面查詢使用信用信息。努力推動公共信用信息報告與周邊省市、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互認。規範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綜合運用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鼓勵開展更加精準的行業信用評價。支持開展重點行業領域信用監管示範工程,加強網際網路金融、電子商務等重點特殊行業信用監管。推動制定行政處罰信用信息分級分類規範,探索建立行業信用評價標準,實現根據信用等級實施差異化監管、重點監管、精準監管、高效協同監管服務。充分發揮“網際網路+”、大數據的作用,建立風險預判預警機制,增強對信用監管的支撐作用。鼓勵引導行業組織和信用服務機構進行協同監管,形成全社會參與監管新局面。
大力推廣套用信用承諾制度。推行審批替代、主動公開、行業自律、信用修復、證明事項告知、政務服務承諾等“六型”信用承諾制。落實市場主體自主權和主體責任,將書面承諾的履約情況記入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依據。建立違反承諾懲戒機制,對虛假承諾、違規承諾的市場主體依法依規進行處理,並將信息歸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過“信用中國(山東)”網站進行集中曝光。探索開展市場準入承諾,鼓勵市場主體在進入市場前主動向社會作出信用承諾。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推動各級行業協會和會員企業作出守信承諾,主動接受行業和社會監督。
加快拓展信用信息套用新場景。推進多元化信用信息套用,大力提升“信易+”惠民便企服務能力和水平。深化以信用核查為特色的“信用+審批”服務,提升審批服務效能。鼓勵各城市依託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台開展“信易貸”工作,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設立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風險緩釋基金或風險補償金,提高信用貸款的可獲得性。制定出台激勵措施,加大“信易貸”模式的推廣力度,鼓勵全省金融機構入駐平台,創新開發“信易貸”產品和服務。推動信用良好的中小企業登錄平台,發布融資需求,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針對重點民生領域,鼓勵各地創新推出具有地域特色的“信易+”套用場景,積極拓展“信易行”“信易醫”“信易游”“信易閱”等多場景套用。著力推進信用在家政養老、食品安全、醫療保健等民生領域的廣泛套用,大力推廣“信用+網際網路+民生”套用服務模式,實現信用信息套用創新與服務企業和社會公眾的有效對接。
試點開展“信用+社會治理”。積極探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社會治理有機結合方式,鼓勵各地在農村、社區、學校開展信用體系建設,研究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基層治理機制,發揮信用體系建設在化解社會矛盾,改善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
(五)規範發展信用服務,積極培育信用服務市場。培育和發展各類信用服務機構,鼓勵信用服務機構創新開發信用產品,滿足全社會多樣化、專業化的信用服務需求,加強信用服務機構自身信用建設和行業自律,規範和支持信用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加強對信用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監管。強化信用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完善信用服務機構準入退出、監督檢查、執法監管等機制,有效規範信用服務行業從業行為。建立信用服務機構信用承諾制度,推動信用服務機構加強內部風險控制和質量管理制度建設。加大對信用服務機構違反法律規定、危害數據安全、侵犯個人權益和隱私行為的監管力度,淨化信用服務市場。加強對信用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管理,開展技能培訓,提高職業素養,打造優秀信用管理人才隊伍。健全信用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記錄機制,促進信用服務機構規範有序發展。發揮信用服務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管理,維護市場秩序。
積極培育信用服務市場。支持信用服務機構為社會提供信用產品與服務,培育從事信用擔保、信用管理、信用諮詢、信用風險控制及評級評價等相關活動的信用服務機構。加大對信用服務機構的信息服務,消除信息壁壘,為信用服務機構獲取信用信息提供便利,鼓勵信用服務機構不斷拓展業務範圍,開發信用信息套用新領域和新場景,建立依法經營、專業高質的信用服務機構,逐步形成合理的市場結構。探索建立“政府+信用服務機構”的信用建設合作機制,鼓勵各級各部門引入符合條件的信用服務機構參與大數據分析、風險監測預警、分級分類監管、信用惠民便企套用、信用修復培訓等協同監管和信用服務。
開展企業信用管理典型選樹。制定企業信用管理典型選樹辦法,引入信用管理措施,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鼓勵優選信用服務機構開展企業信用管理諮詢服務,發揮信用服務機構在企業信用管理典型選樹中的作用。對信用管理典型企業建立動態管理機制,通過跟蹤評估和覆核,持續提升企業信用管理質效。
(六)加強政務誠信建設,進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充分發揮政府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表率導向和示範引領作用,堅持依法行政、政務公開、恪守承諾,不斷提升政府誠信行政水平,樹立政府公開、公正、誠信的良好形象,增強政府公信力。
持續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工作。全面落實政務信息公示制度,從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擴展到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補償、行政獎勵、行政監督檢查信息等“十公示”,提升政務信息公開公示的廣度和深度。
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將守信踐諾情況納入政務信用記錄,推動各級各部門樹立誠信意識和提高誠信水平。持續開展失信政府機構清理整治專項行動,聚焦“新官不理舊賬”等突出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徹底清理存量,嚴防發生增量,對失信政府機構“零容忍”。
建設守法守信公務員隊伍。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將誠信體系建設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主體班次教學內容,納入公務員培訓和領導幹部進修課程,提升公務員和領導幹部誠信履職意識和能力。依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全省政府機關和公務員信用信息歸集套用管理系統。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制度,依法依規將公務員有關信用信息納入檔案。
(七)推進個人誠信建設,建立全民共同參與機制。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全面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弘揚誠信傳統美德,增強社會成員誠信意識,讓誠信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準則。
建立健全個人信用記錄。推動居民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工作,實現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全覆蓋。落實實名登記制度,為準確採集個人信用記錄奠定基礎。以公務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及相關責任人、律師、教師、醫師、執業藥師、評估師、稅務師、建設類執業師、註冊消防工程師、會計審計人員、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認證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導遊等重點職業人群,以食品藥品、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環境保護、生物安全、產品質量、稅收繳納、醫療衛生、勞動保障、住房保障和工程建設、金融服務、智慧財產權、司法訴訟、電子商務、志願服務等重點領域為突破口,逐步實現全覆蓋,按照個人公共信用信息數據目錄,全面、準確、及時採集相關的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統一歸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形成完整的個人信用檔案。
積極穩妥開展個人信用信息套用。慎重把握個人信用信息的公示和套用,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涉及個人的信用信息原則上不公示,切實做好個人隱私保護和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嚴格規範個人信用分評級工作,不能將個人信用分用於失信聯合懲戒,不能限制享受基本公共服務。
(八)完善信用信息監管,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健全信用主體權益保護機制,制訂出台山東省信用主體權益保護實施方案,建立常態化巡查檢查機制,重點對虛構、篡改、違規刪除信用信息、違法越權查詢使用信用信息等侵權行為進行查處。對於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切實保障信用主體合法權益。
加強信用信息全過程監管。建立覆蓋採集、歸集、共享、披露、套用等各環節的全流程信用數據監管機制,出台符合國家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要求的信用數據管理規範,明確各崗位數據管理職責、許可權和報批程式。對於超期披露信用信息、違規公開不應公開的信用信息、越權提供信用信息等侵害信用主體合法權益的情形,及時自查自糾,限期整改到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侵害信用主體合法權益專項整治,對有關部門和單位信用信息管理情況實施檢查,確保信用信息依法可控、可核、可溯。
完善信用信息異議糾錯機制。規範信用信息異議處理標準、流程,依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對核實有誤的信用信息,及時更正或刪除,實現異議處理結果在各級平台網站同步更新一致。組織開展“萬人萬企掃碼查信用活動”,鼓勵信用主體關注核實自身信用信息,支持利益相關方對信用信息核查糾錯,發揮社會力量監督制約作用。
健全高效便捷信用修復服務機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高效開展行政處罰信息線上信用修復,完善協同聯動、一網通辦機制。信用修復結果及時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經修復的信用信息及時從公示或查詢頁面刪除,轉為檔案保存,不再作為失信懲戒的依據。鼓勵各地創新開展輕微失信行為信用修復,將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志願服務等行為作為參考因素,引導失信主體自我糾錯,主動自新。
強化信用信息安全保障機制。完善信用信息技術保障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安全應急處理機制。構建覆蓋公民個人隱私保護、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政府信息安全保護的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框架。圍繞信用數據的生成、傳輸、使用、存儲、共享、銷毀等數據安全生命周期,綜合採用身份認證、訪問控制技術、加密技術、脫敏技術等手段,維護信用主體信息和隱私安全。探索運用區塊鏈等具有高防篡改特點的先進技術,提高信用信息平台安全防護能力。
(九)大力弘揚誠信文化,打響“誠信山東”品牌。加大誠信教育和宣傳工作力度,採取正面宣傳與輿論監督相結合的方式,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願失信的社會環境,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道德支撐和信用保障。
傳承齊魯文化誠信美德。挖掘齊魯文化豐富內涵,解構誠信精神核心,講好“誠信山東”歷史故事,闡發儒家文化講仁愛、重民本、守誠信、崇正義、尚和合、求大同的時代價值,大力弘揚以誠待人、講信修睦的思想,率先形成向上向善、誠信互助的社會風尚,打造道德高地、禮儀之邦、誠信社會。
選樹新時代誠信典範。結合精神文明建設、道德模範評選等活動,多渠道樹立現代誠信典型,弘揚誠實守信時代新風。支持各地大力發掘、宣傳誠信人物、誠信企業、誠信群體,開展誠信一條街、誠信企業、誠信市場、誠信商戶等建設活動,樹立社會誠信榜樣。發揮國家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典型帶動作用,培育省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典型城市,支持更多城市爭創國家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
廣泛開展誠信宣傳教育活動。圍繞誠信主題設計公益廣告,在各級媒體和各類公共場所、公共運輸工具廣泛展示,弘揚誠信文化和契約精神,形成講誠實、重信用、守規則的良好氛圍。通過各級信用入口網站、“紅黑名單”發布會等渠道,公開公示誠信典型人物和單位,依法曝光嚴重失信案件、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大力營造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社會環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定期研究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協調解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全省社會信用體系高質量發展。各級各部門要紮實推進本地本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健全配套政策,確保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有機構、有人員負責。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市要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信用良好市場主體支持力度,細化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措施。保障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經費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資金需求。探索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容新容錯機制,鼓勵各級各部門創新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三)強化督導落實。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重點工作任務和措施細化分解、協調服務,建立工作檯賬,定期調度推進。健全通報、約談、督導機制,確保措施及時到位,任務按期完成。高度重視國家組織開展的城市信用監測、“雙公示”監測評估、“黑名單”及失信政府機構整治等工作,實施專項督導,提升工作質效,確保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持續走在全國前列。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7月12日印發
解讀
2021年7月12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現就《規劃》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規劃》編制背景
2014年6月,國務院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國發〔2014〕21號)。2015年9月,山東省政府印發《山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5-2020年)》(魯政發〔2015〕22號)。通過規劃的實施,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現了從無到有的發展,構建起堅實的發展基礎。為加強我省“十四五”時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優良信用環境,提升社會誠信水平,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文明和諧進步,根據省級重點專項規劃編制安排,山東省發展改革委研究編制了《山東省“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
二、《規劃》編制過程
為加快推進我省“十四五”時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山東省發展改革委於2020年8月,啟動了“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在全面總結“十三五”規劃和實地調研的基礎上,起草形成規劃初稿,先後徵求了山東省有關部門和單位、16市、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部分行業協會和有關企業的意見建議,通過了專家論證。經過反覆多次修改完善,形成規劃(會簽稿),送請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委宣傳部等27個山東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會簽。對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提出的意見充分吸收採納,達成一致。在此基礎上,修改形成規劃(審議稿),於4月30日提交山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審議通過。
三、《規劃》主要內容
《規劃》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主要提出“十四五”期間信用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指導思想是: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開創”,夯實完善社會信用法規制度體系、信用信息平台一體化建設兩大基礎支撐,著力聚焦信用惠民便企服務、誠信法治社會環境最佳化兩大重點方向,深入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全面構建規範高效、共享共用的社會信用體系,全力打造“誠信山東”品牌,為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原則是:法治引領,規範發展;政府推動,社會共建;創新機制,拓展套用;示範帶動,整體推進。
總體目標是:全面建成具有山東特色、走在全國前列的社會信用體系。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歸集共享信用數據總量突破60億條,信用核查、聯合獎懲系統年均查詢量突破2000萬人次,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信用服務市場執法檢查體系。
第二部分重點任務。主要提出九項重點任務,同步開展五大專項行動。
一是健全法規標準體系,提升法治化規範化水平。加強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頂層設計,出台社會信用條例配套措施。著力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標準化專項行動。
二是強化歸集共享服務,發揮信用信息平台效能。推動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體化建設,實現信用信息深度共享。紮實開展信用查詢精品服務專項行動。
三是突出協同聯動治理,完善信用聯合獎懲機制。依法依規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約束措施,加快形成協同聯動、共同治理的新格局。
四是推動信用廣泛套用,構建信用新型監管體系。深化制度創新,加快構建差異化監管新模式,不斷拓展信用信息套用場景。全面開展“六型”信用承諾專項行動。
五是規範發展信用服務,積極培育信用服務市場。培育和發展各類信用服務機構,加強信用服務行業監管和行業自律,規範和支持信用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六是加強政務誠信建設,進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堅持依法行政、政務公開、恪守承諾,提升政府誠信行政水平。持續開展失信政府機構清理整治專項行動。
七是推進個人誠信建設,建立全民共同參與機制。健全個人信用記錄,弘揚誠信傳統美德,增強社會成員誠信意識。
八是完善信用信息監管,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
九是大力弘揚誠信文化,打響“誠信山東”品牌。深入開展“誠信山東”宣傳專項行動。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支持、強化督導落實三項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