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十四五”水利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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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十四五”水利發展規劃
  • 頒布時間:2021年9月7日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魯政字〔2021〕1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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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落實《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有關要求,按照山東省委、山東省政府決策部署,在全面總結評估“十三五”水利改革發展情況,科學研判新形勢,準確把握新要求,系統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的基礎上,經廣泛調研、多方銜接、諮詢論證,提出“十四五”水利發展規劃。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完整準確全面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積極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緊緊圍繞“走在前列、全面開創”目標定位,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入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以推動水利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構建完善山東現代水網為主線,以深化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和水利行業管理,提升水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水旱災害防禦能力,提高水資源節約集約安全利用水平,推進水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構建適應新發展階段要求的山東特色水安全保障體系,為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利支撐和保障。
(二)基本原則。
1.人民至上,造福民生。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解決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飲水、防洪、水生態等問題,提升水安全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節水優先,空間均衡。嚴格落實節水優先,全面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倒逼經濟社會轉型發展,以水定需、量水而行。提高水資源要素與其他經濟社會要素的適配性,遏制水資源過度開發利用,將水資源作為最大剛性約束,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布局與水資源條件相匹配。
3.生態保護,綠色發展。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調整行為方式,統籌解決河湖水資源、水災害、水環境、水生態問題,提升水環境質量,使河湖寧靜、和諧、美麗,實現水清河暢、岸綠景美、河湖安瀾。
4.統籌推進,系統治理。用系統思維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水利治理體制。與國土空間規劃、區域發展規劃等充分銜接,兼顧上下游、左右岸、乾支流,努力實現全省水利工程“一張圖”、治水工作“一盤棋”。
5.政府主導,兩手發力。堅持政府在水利改革發展中的主導地位,發揮公共財政對水利發展的基礎保障作用,加強政府監管和引導,構建系統完備的水治理制度體系。發揮市場在水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提高水資源在社會、經濟、環境中的配置效益。
6.防控風險,保障安全。落實國家安全戰略,樹牢底線思維,強化風險意識,把安全發展貫穿水利發展各領域和全過程,加強水安全風險研判、防控協同、防範化解機制和能力建設,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突發水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害,築牢水安全螢幕障。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山東現代水網進一步完善,水利基礎設施空間布局更加合理,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基本建立,水資源節約集約安全利用水平不斷提高,水資源最佳化配置能力明顯提升,水旱災害防禦能力顯著增強,水利行業管理能力全面加強,體制機制改革深入推進,水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初步建成與高質量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山東特色水安全保障體系。
1.節水供水方面: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289.22億立方米以內,萬元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20年分別下降10%、5%,耕地灌溉面積不低於7940萬畝,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提高到0.651;新增水庫庫容12億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10億立方米;農村集中供水率98%,自來水普及率97.5%,規模化工程供水人口覆蓋比例80%,城鄉供水一體化率70%,水資源節約集約安全利用水平明顯提高。縣域節水型社會建成率達到9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50%,非常規水利用量達到15億立方米。
2.防洪減災方面:重要河湖防洪減災體系進一步完善,重點防洪保護區、重要河段達到規劃確定的防洪標準,重點城市和重點澇區防洪排澇能力明顯提升,水旱災害風險防範化解能力進一步增強。現有病險水庫安全隱患全面消除,山洪災害防禦能力大幅增強,5級及以上河湖堤防達標率達到77%以上。
3.水生態保護方面:深層承壓水超采量全部壓減,部分超採區地下水位得到回升,地下水生態環境得到改善;重點地區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省水土保持率達到85%以上;重要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目標基本確定、生態流量(水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實,納入生態流量保障重要名錄的河流湖泊基本生態流量(水量)達標率達到90%以上,地表水達到或好於Ⅲ類水體比例完成國家分解任務,重點河段水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4.改革創新方面:水利重點領域改革全面深化,依法治水管水全面提升,水利科技創新實現突破,水利現代化發展內生動力明顯增強,基本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水利治理體制機制。
到2035年,基本實現水資源最佳化配置和節約集約安全利用、水旱災害防禦體系完善、水生態水環境美麗健康、水利管理智慧型高效,基本實現水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建成山東現代水網,基本實現人口規模、經濟結構、產業布局與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承載能力相協調,基本建成與新時代現代化強省相適應的水安全保障體系。
(四)戰略導向。推動全省水利高質量發展,必須準確把握“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核心要義。立足新發展階段,要著力解決好水利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對持續水安瀾、優質水資源、健康水生態、宜居水環境、先進水文化等方面的美好需求。貫徹新發展理念,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提升水資源供給的保障標準、保障能力、保障質量;要堅持問題導向,統籌解決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水生態環境惡化等突出問題;要統籌發展與安全,樹牢底線思維,增強風險意識,下好風險防控先手棋。構建新發展格局,要聚焦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態安全、糧食安全,增加水利有效供給,謀劃提出一批基礎性、戰略性重大水利項目,構建完善“系統完備、安全可靠,集約高效、綠色智慧型,循環通暢、調控有序”的山東現代水網,發揮水利建設投資在最佳化供給結構、暢通國內大循環方面的關鍵作用。
二、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提高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堅持量水而行、節水為重,從觀念、意識、措施等各方面把節水擺在優先位置,深入落實國家節水行動,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地區深度節水控水,健全節水機制,推進用水方式由粗放向節約集約轉變,加快形成節水型生產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一)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研究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扭轉水資源不合理開發利用方式,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安全利用。
1.健全水資源剛性約束指標體系。以維繫河流湖泊等水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所需基本生態用水為前提,明確重要河流主要控制斷面的基本生態流量(水量)。加快推進河湖水量分配、地下水管控指標確定等工作,確定區域地表水分水指標、地下水可開採量和水位控制指標、非常規水源利用最小控制量,嚴控水資源開發利用強度,明確區域用水權益,保護水生態環境。以管控指標為約束,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依據,合理規劃產業結構布局和用水規模,明確區域農業、工業、生活、河道外生態環境等水資源利用邊界線,引導各行業合理控制用水量。
2.建立分區差別化管理制度。根據主體功能區定位、區域水資源條件及現狀開發利用程度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細化分區標準,科學劃定水資源管理分區,制定差別化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行分區分類管理。
3.強化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管理。嚴格落實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進一步發揮水資源在區域發展、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中的剛性約束作用。完善取水許可制度,規範取水許可管理,強化取水許可事中、事後監管,依法查處未經批准擅自取水、超許可水量取水、超采地下水、無計量取用水等行為。嚴格水資源用途管制,在水資源緊缺和水資源過度開發利用地區,壓減高耗水產業規模,發展節水型產業。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動態監管能力。對取用水戶等社會主體,加強取水許可執行、用水定額落實、用水計量等情況的全面監督。
4.完善超載區取水許可限批制度。嚴格流域區域取用水總量控制,在水資源超載地區,按水源類型暫停相應水源的新增取水許可。對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需求以及通過水權轉讓獲得取用水指標的項目,經嚴格進行水資源論證後,方可繼續審批新增取水許可。臨界超載地區要建立預警機制,暫停審批高耗水項目新增取水許可。
5.加強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實施的日常監督,建立激勵獎懲機制。加強取用水管理執法檢查,依託水資源信息管理系統,建立超用水管理監督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監管能力。
(二)嚴格用水強度控制。把節水作為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配置、調度的前提,嚴格指標管控、過程管控,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健全覆蓋主要農作物、工業產品和生活服務業的先進用水定額體系,建立用水定額標準動態修訂機制。強化用水定額標準在相關規劃編制、節水評價、取水許可管理、計畫用水管理、節水載體創建、節水監督等方面的約束作用。健全省、市、縣三級行政區用水強度管控指標體系。
(三)大力推進農業節水。因水制宜,分區推進,最佳化調整作物種植結構,大力發展節水灌溉,提高農業節水水平和用水效益。在水資源嚴重短缺地區,嚴控農業用水總量,適度壓減高耗水作物,加快發展旱作農業,建立節水型農業種植模式。大力推廣低耗水、高效益作物,選育推廣耐旱農作物新品種,發展節水漁業、牧業,大力推進稻漁綜合種養,積極發展特色生態農業。推進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現代化改造,建設節水灌溉骨幹工程,提高灌區節水水平。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分區規模化推進高效節水灌溉,加大田間節水設施建設力度。推廣噴灌、微灌、低壓管道輸水灌溉、集雨補灌、水肥一體化等技術,推廣農機農藝和生物節水等非工程節水措施。健全完善量水測水設施,加強農業用水精細化管理,降低農業用水損失。
(四)推進工業節水減排。
1.加大工業節水改造力度。完善供用水計量體系和線上監測系統,加強生產用水管理。大力推廣高效冷卻、洗滌、循環用水、廢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產工藝替代等節水工藝和技術,支持企業開展節水技術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對重點企業定期開展水平衡測試、用水審計及水效對標。對超過用水定額標準的企業分類分步限期實施節水改造,加快淘汰落後的用水工藝、技術和裝備。
2.推動高耗水行業節水。實施節水管理和改造升級,加快淘汰落後產能,通過實行差別水價、樹立節水標桿等措施,推動高耗水企業加強廢水深度處理和達標再利用。嚴格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在生態脆弱、嚴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區,嚴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推進高耗水企業向水資源條件允許的工業園區集中。在火力發電、鋼鐵、紡織、造紙、石化和化工、食品和發酵等高耗水行業建成一批節水型企業。
3.推行水循環梯級利用。加快現有企業和園區開展以節水為重點內容的水資源循環利用改造,加快節水及水循環利用設施建設,推動企業間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環利用。新建企業和園區在規劃布局時,應統籌考慮企業間的用水系統集成最佳化。探索建立“近零排放”工業園區,創建一批節水標桿企業和節水標桿園區。
(五)加強城鎮節水降損。
1.全面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提高城市節水工作系統性,將節水落實到城市規劃、建設、改造和管理各環節,實現優水優用、循環循序利用。落實城市節水各項基礎管理制度,推進城鎮節水改造。推廣海綿城市建設模式,構建城鎮高效水系統。加強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與改造,構建城鎮良性水循環系統。
2.進一步降低供水管網漏損。開展供水管網檢漏,加快城鎮供水管網改造,推進城鎮供水管網分區計量管理,建立精細化漏損管控體系,協同推進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和專業化管理。
3.深入推進公共領域節水。強化公共用水和自建設施供水的計畫管理,缺水城市園林綠化宜選用適合本地區的節水耐旱型植被,採用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方式,加大城市園林綠化節水灌溉設施建設改造。公共機構要開展供水管網、綠化澆灌系統等節水診斷,推廣綠色建築節水措施,在公共建築和居民家庭全面推廣使用節水器具。從嚴控制洗浴、洗車、高爾夫球場、人工滑雪場、洗滌、賓館等行業用水定額,積極推廣循環用水技術、設備與工藝。
(六)健全節水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政府引導、市場調節、社會協同的節水工作機制,激發節水內生動力。充分發揮省節約用水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完善部門會商機制。完善節水監督機制,落實節水目標責任。探索建立節水激勵機制,落實國家節水稅收優惠政策。加快節水技術和設備研發,構建節水裝備及產品的多元化供給體系,加大節水領域自主技術和裝備的推廣套用。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節水項目建設和運營,推廣契約節水管理服務模式。加強節水宣傳教育,將節水納入國民素質教育和中國小教育內容,向全民普及節水知識;建立完善節水教育基地,增強全社會節水意識。
三、完善供水保障體系,提升水資源最佳化配置能力
立足水資源空間均衡配置,積極融入國家水網,推進一批重點水源和重大引調水工程建設,加快構建山東現代水網,最佳化水資源配置格局。加強雨洪資源利用,強化多水源聯合調度、水資源戰略儲備,構建完善多源互補、豐枯調劑、大中小微協調配套的供水保障體系,提高供水系統可靠性,增強特大幹旱、持續乾旱、突發水安全事件應對能力,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一)加強重點水源工程建設。提升現有工程供水能力。推進有條件的水庫實施清淤增容,實施現有引提水泵站的更新改造,加快已建、在建工程的配套設施建設,提升工程效益的整體發揮。實施岩馬、王屋等大中型水庫增容工程。建設一批重點水源工程,提高當地水和外調水調蓄能力。加快老嵐水庫工程建設,論證實施青島官路、臨沂雙堠、黃山、濟南太平、威海長會口等大型水庫,白雲、魏樓等中小型水庫,黃壘河、付疃河等地下水庫工程,實施磚舍攔河閘等一批河道攔蓄工程。
(二)推進重大引調水工程建設。堅持先節水後調水、先治污後通水、先環保後用水的原則,聚焦流域區域發展全局,實施一批重大引調水工程。按照國家部署,推動南水北調東線後續工程論證實施,最佳化山東境內幹線工程布局,適時開展省內配套工程規劃建設。論證實施膠東輸水幹線引黃濟青上節制閘至宋莊分水閘段、宋莊分水閘至米山水庫段工程。推進南四湖水資源利用北調工程前期論證,爭取與南水北調後續工程南四湖至東平湖段結合實施。
(三)加強區域水網互連互通。根據區域水資源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布局,統籌考慮需求與可能,以區域內自然河湖水係為基礎,加強區域水網互連互通。論證實施濟南市東部四庫連通、威海市河庫水系連通、臨沂市中心城區水系連通、德州市水系連通等區域水網工程,加強與省級骨幹水網的連通,構建完善省、市、縣三級水網工程體系,以區外水補區內水,以豐年水補枯年水,以余區水補缺區水。研究豐水時期通過東平湖-濟平乾渠-小清河-膠東調水工程對沿線各市實施生態補水的可行性,有效發揮對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等重要區域的水安全支撐和保障作用。
(四)加強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工程建設。充分挖掘現有工程應急備用能力,統籌考慮當地水源及外調水源,合理確定城市應急備用水源方案,多措並舉構建城市應急備用水源體系,切實保障城市安全運行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強城市重點水源與應急備用水源間的連通,提高城鎮供水可靠性,力爭遭遇特大幹旱或突發水安全事件時,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和必須的生產、生態用水可得到保障。
(五)加大非常規水利用。加強缺水地區再生水、淡化海水、集蓄雨水、礦坑水和微鹹水等非常規水多元、梯級、安全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快推動城鎮生活污水、工業廢水、農業農村污水資源化利用。將發展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產業作為解決沿海地區水供應問題的重要選項,以實現沿海工業園區和有居民海島淡水穩定供應為重點,穩步探索市政用水補充機制,推動產業規模套用、集群培植、循環利用、高質量發展,全省海水淡化產能規模達到山東省“十四五”海洋經濟發展規劃要求。加強雨水利用,新建小區、城市道路、公共綠地等,配套建設雨水集蓄利用設施。推動非常規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逐步提高非常規水利用比例。
(六)強化水資源科學調度。健全水資源調度管理制度,合理配置、科學調度當地水、黃河水、長江水等各類水資源。科學制定跨流域跨區域引調水工程年度水量調度計畫,完善水量調度計畫動態執行機制。加強河湖水量調度管理,制定沂河、沭河、大汶河、小清河等重點河流水量調度方案,規範流域用水秩序,合理配置流域水資源。探索建立黃河水資源彈性調度利用機制。
四、實施防洪鞏固提升,提高水旱災害防禦能力
聚焦防汛薄弱環節,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實施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推進重要堤防和蓄滯洪區建設,開展山洪災害防治和重點澇區治理,構建以河道、水庫、堤防、湖泊和蓄滯洪區為架構的水旱災害防禦工程體系,提高水旱災害防禦能力。
(一)加強中小河流治理。開展堤防達標建設和河道整治,對因沿河城鎮級別、人口等保護對象發生變化的重要河段,適度提升防洪標準。推進河湖防洪治理與水資源調配和水生態環境相結合的綜合治理。
1.繼續實施流域面積3000平方公里以上骨幹河道防洪治理,確保重點河段達到規劃確定的防洪標準。優先實施近年來防汛形勢緊張、出現險情、存在安全隱患或遭洪水沖毀直接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河段治理;儘快完成沿線有設區市、重要基礎設施、重要產業園區等重要保護對象的重點河段治理;對涉及國家重大戰略區、經濟區等需提高防洪標準或新增防洪任務的河段開展提標升級,條件具備的可開展全流域系統治理。加快實施小清河防洪綜合治理工程,推進徒駭河、東魚河、北膠萊河等14條流域面積3000平方公里以上骨幹河道重點河段治理。
2.加快流域面積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優先實施沿河有縣級及以上城市、重要城鎮和人口較為集中的農村居民點、工礦區、萬畝以上集中連片基本農田的重點河段治理,重點對近年來因遭遇洪水沖毀、發生過較大洪澇災害的中小河流重點河段進行治理,對因防洪保護對象發生變化的中小河流開展提標建設。推進濟南北大沙河、濟寧洸府河、南膠萊河、青島小沽河等中小河流治理任務。對近年來發生過洪澇災害、迫切需要治理的流域面積200平方公里以下中小河流開展治理。
(二)推進重要堤防建設。對近年來出現險情、堤身堤基存在安全隱患的堤防進行加固,對河勢不穩定、行洪不暢的重點河段進行整治。對涉及國家重大戰略區、重要經濟區、重要城市群、重要防洪城市的重要河段,按照流域防洪規劃和國家規程規範等要求,覆核防洪能力,提高防洪標準,適時開展提標建設。根據國家部署實施沂沭泗河洪水東調南下提標工程,完善南四湖流域和沂沭河流域防洪工程體系。論證實施南四湖湖東堤郗山至韓莊段封閉工程,完善南四湖防洪封閉圈。實施黃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設,對遊蕩型河道重點河段進行綜合整治,開展險工、控導改建加固及新續建工程建設,維持中水河槽穩定,提高主槽排洪輸沙能力,確保堤防不決口。推進實施黃河河口綜合治理和三角洲區域回水堤及配套建築物建設,補齊河口防洪工程短板。推進東營等沿海地區海堤工程建設,進一步完善沿海防潮減災體系。推進堤防險工險段治理,加強堤防標準化、規範化建設。
(三)加快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開展水庫、水閘等工程設施隱患排查和安全鑑定,對現有病險水庫、水閘實施除險加固或降等報廢,消除工程安全隱患。建立常態化除險加固機制,對到達安全鑑定期限的水庫、水閘按年度開展安全鑑定,對其中存在病險的及時組織實施除險加固或降等報廢。完善管理設施和工程監測設施,確保水庫和水閘防洪、興利等功能正常發揮。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應同步完成水庫雨水情測報、大壩安全監測設施建設,健全水庫安全運行監測系統。加強小型水庫雨水情測報、大壩安全監測設施建設和日常維修養護。
(四)加快蓄滯洪區建設。加快南四湖湖東、恩縣窪滯洪區建設,為蓄滯洪區安全和有效啟用創造條件,確保蓄滯洪區遇流域大洪水時“分得進、蓄得住、退得出”,保障流域防洪安全和蓄滯洪區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論證實施東平湖綜合治理水利專項,統籌解決東平湖防洪運用和民眾安全問題。
(五)實施山洪災害防治。堅持以防為主,防治結合,以山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報預警系統、群測群防體系等非工程措施為主,非工程措施與工程措施相結合,逐步完善山洪災害防治體系。實施列入《山東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實施方案》的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通過加固或修建護岸、清淤疏浚、修建排洪渠等措施,暢通山洪出路,減少山洪危害。
(六)提升重點澇區排澇能力。統籌協調流域防洪與區域排澇,治澇與防洪、灌溉的關係,合理安排澇區澇水出路,提高排澇能力與增強調蓄能力相結合,不斷完善蓄排得當的排澇體系,提高重點澇區排澇能力。完成山東省淮河流域重點平原窪地南四湖片、沿運片邳蒼郯新片區治理工程建設。
(七)強化水旱災害防禦。細化完善防禦洪水方案、超標洪水防禦預案、水庫調度運用方案(計畫)、水利工程抗旱應急預案等,完善監測預報預警、水工程調度和防汛搶險技術支撐機制,做好突發水旱災害事件預警防範。探索建立流域水工程聯合調度機制,切實發揮水工程攔洪削峰、資源利用等作用。完善省市縣三級物資儲備倉庫,加大水旱災害防禦物資儲備。
五、加強水生態保護修復,建設人民滿意美麗幸福河湖
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共同推進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擴大優質水生態產品供給,不斷改善河湖健康狀況,打造人民滿意的美麗幸福河湖。
(一)加強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以強化人為水土流失監管為核心,以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為重點,進一步完善水土流失綜合防治體系,不斷提升監督管理和綜合防治效能。以沂蒙山泰山國家級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省級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以及黃泛平原風沙區等為重點,實施坡耕地治理、梯田整治,種植水土保持林、經果林,封育治理等措施,全省新增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5750平方公里。加強治理工程後期管護,發揮治理效益。
(二)加強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實施地下水水量、水位雙控管理,嚴格地下水取水審批,規範地下水開發利用行為,保障非常時期用水和應急供水。按照國家部署開展地下水超採區重新劃定工作,及時修訂《山東省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加強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強化“控采限量、節水壓減、水源置換、修復補源”等措施,到2025年全面壓減剩餘地下水超采量,在平水年份基本實現地下水採補平衡。
(三)加強重點河湖生態保護與修復。統籌考慮水資源、水災害、水生態等問題,推進重點河湖水系綜合整治,採取生態護岸,保持自然形態,打造生態河道。研究制定全省生態流量管控管理辦法,分期分批合理確定重點河湖生態流量(水量)保障目標,重點保障河湖水體連續性及重要環境敏感保護區生態用水,將生態流量監測納入水資源監控體系。加強河湖水量統一調度,逐步提高河湖生態用水保障程度。開展流域生活、生產、生態用水統籌調度試點,合理退減被擠占的河湖生態用水。
(四)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名錄管理,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及調整工作。完善飲用水水源地安全評估制度,加強水源監測;強化飲用水水源應急管理,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一步規範有飲用水供水任務的水庫管理和保護範圍內相關管理工作,形成水庫安全運行管理良性機制,保障城鄉生活供水安全。
六、夯實農村水利基礎,支撐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
進一步提升農業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和水利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夯實糧食生產能力基礎,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動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水利保障有效銜接,支撐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
(一)推進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全面完成山東省引黃灌區農業節水工程,實現高效配水到田間,基本具備農業用水計量收費條件。推進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加強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等項目銜接,打造節水高效、生態良好的現代化灌區。實施引黃涵閘改建工程,恢復和提升引水能力。論證新建劉家道口等灌區。
(二)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繼續推進集中規模化供水工程建設,對已建農村供水工程進行規範化改造,進一步提高農村供水保證率、水質達標率、自來水入戶率和工程運行管理水平。持續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建設,推動更多地區實現城鄉供水“同源、同網、同質、同服務、同監管”。按照“建大、並中、減小”的原則,推進農村供水工程縣級統一管理、專業化管理;加強山丘區小型供水規範化建設和村內管網改造。
(三)推進農村水系綜合整治。圍繞鄉村宜居宜業,立足鄉村河流特點和保護治理需要,突出尊重自然、問題導向、系統治理,以縣域為單元、以河流水係為脈絡、以村莊為節點,水域岸線並治,集中連片規劃,統籌水系連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危橋改造、水源涵養與水土保持、河湖管護等多項措施,開展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完成壽光市、臨沂市蘭山區、廣饒縣試點縣建設任務,按國家部署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縣域綜合治水樣板,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和河流生態健康狀況。按照“全面排查、分類整治、分步實施”的工作思路,統籌推進小型水利工程設施綜合治理。
(四)加強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落實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統領,做好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直補資金髮放和項目實施工作,通過美麗家園建設、產業發展、創業就業能力建設、散居移民基礎設施完善等措施,加強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生產開發和生態環境建設,拓展移民增收渠道,提升移民生產生活水平,使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或超過當地農村居民的平均水平,實現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中長期目標。
七、推進數字水利建設,提高水利智慧化水平
按照“需求牽引、套用至上”的總要求,堅持全省“一盤棋、一體化”推進,加強水安全感知能力建設,加快水利數位化轉型,著力構建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融合發展的智慧水利體系。
(一)建設數字水利新型基礎設施。
1.加強水利感知能力建設。完善雨量、水位、流量、水質、墒情、水土保持等監測設施,提升水情測報能力,構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現代化水文站網體系。加強水庫大壩、引調水、堤防等工程安全和運行監測設施建設。加強遙感、雷達、無人機、視頻監控等監測手段套用,加快實現對河流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治理管理活動等全流程動態感知。
2.建設重點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平台。加快已建水利工程特別是大型水庫、引黃灌區、重大引調水等重點水利工程的智慧型化改造,為水利工程安全高效運行提供有力保障。新建重大水利工程規劃建設管理同步落實智慧型化要求,積極推進建築信息模型技術在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運用,推進實體工程和數字孿生工程同步建設,提升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理智慧型化水平。
3.打造全省統一的水利業務支撐平台。加強水利業務網和政務雲融合,建設水利綜合調度指揮平台,提升基礎支撐和綜合指揮能力。構建水利數據、技術、業務中台,提升水利數據服務能力。建設水利一張圖,強化水利空間信息協同共享能力。建設省級水利物聯網雲節點,實現全省水利智慧型傳輸終端的統一接入、統一管理。
(二)建設全省水利一體化業務套用平台。整合現有業務系統,以防洪調度和水資源調配為基礎,加強重點流域數位化建設,構建全省水利一體化業務套用平台,形成以水災害防禦、水資源保障、水生態保護、水工程監管、水政務協同、水公共服務為主體的水利業務管理體系,提升預報、預警、預演、預案能力。依託省一體化大數據平台,實現數據資源跨層級、跨區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共享交換,以及面向社會的開放利用,促進全省水利業務融合協同,全面提升水利管理服務能力。
(三)健全數字水利安全保障體系。落實水利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實施水利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測評、整改,定期開展水利網路安全保護對象安全性評估。完善網路安全體系、標準規範體系和運維保障體系,形成立體化安全防護,確保數字水利建設安全穩定、可持續發展。
八、加強水利管理,提升水利治理能力
堅持依法治水、科學管水,全面加強水利法治建設,強化涉水事務監管,加強水利科技創新和水利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弘揚水文化,全面加強水利管理,不斷提升水利治理能力。
(一)加強水利法治建設。堅持“法規制度定規矩、監督執法作保障、政策研究強支撐”的水利法治建設思路,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動制定修訂《山東省節約用水條例》《山東省膠東調水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依法管理行政規範性檔案,健全動態清理工作機制。加強執法和執法監督,進一步完善執法體制機制,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加大執法日常巡查和現場執法力度,推進水行政執法規範化、法治化,依法化解水事矛盾糾紛和涉水行政爭議。落實普法責任清單,創新普法宣傳形式,重點做好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和國家憲法日等宣傳活動。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強化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認真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二)加強涉水事務監管。健全水利監督體系,圍繞河湖管理、水資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重點領域,針對監管薄弱環節,強化全過程、全要素監管,全面提升涉水事務監管水平。
1.健全水利監督體系。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網際網路+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完善省級監管體系,聚焦重點領域,指導推動省級監管體系向市、縣級延伸,明晰綜合監管、專業監管、專職監管、日常監管四個層次的職責定位和任務分工,加強各級水利部門監管制度建設、隊伍建設、信息化建設,基本建立覆蓋全行業的監督管理體系。
2.強化河湖監管。落實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各項任務,持續加強河湖管理保護,推動河湖長制從“有名有責”到“有能有效”。堅持務實、高效、管用,在確保河湖治亂常態化推進的基礎上向美麗幸福河湖建設拓展,在確保對大中型河湖有效管控的前提下向小微型河湖監管拓展,在確保河湖長和行業、部門履職到位的前提下向發動社會監督拓展。實施“一河(湖)一策”綜合整治,全面細化河湖劃界成果,嚴格落實河湖岸線利用管理規劃,加強岸線節約集約利用,強化水域岸線空間管控與保護。加強河湖日常巡查管護,探索創新河湖巡查管護市場化機制。加強河湖采砂監管。
3.強化水資源監管。加強取用水監管,深入推進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準確摸清取水口情況,強化用水過程動態監管,切實規範取用水行為。加強水量調度監管,強化水量調度方案和年度調水計畫、調度指令執行情況檢查。加強地下水超采治理監管,確保任務按期完成。
4.強化水土保持監管。探索建立水土保持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完善水土保持監管制度體系,強化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後監督管理,落實水土保持信用監管“重點關注名單”和“黑名單”制度。最佳化調整監測站點布局,完善相關技術標準,實現年度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和人為水土流失監管全覆蓋。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空間管控制度,形成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監督管理的有效治理體系。
5.強化水利工程建設監管。壓實項目法人、參建各方和項目主管部門責任,全面提升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健全水利市場監管機制,引導水利建設市場良性發展。進一步做好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健全質量與安全監管體系,加強質量與安全體系運行監管。
6.強化水利工程運行監管。以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為抓手,完善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落實管理責任主體,規範運行管理行為,以點多面廣的中小水庫、水閘、農村飲水等工程為重點,全面加強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巡查檢查、安全管理等工作。建設山東省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標準化信息監管平台。強化骨幹水網科學調度監管,提升南水北調、膠東調水等骨幹調水工程運行管理標準化、規範化、精細化水平。
(三)加強水利科技創新。建立健全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深化水利科技體制改革,健全完善水利科技創新體系和成果轉化體系,構建更加完善的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加速科技創新成果市場化、產業化進程。加強國家重點研發計畫涉水重點專項成果的推廣套用,加大高新技術在水利重點領域的套用,加強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推廣套用。加強理論基礎研究、套用基礎研究和高新技術研發,重點突破制約水利高質量發展的科技瓶頸。強化水利發展戰略研究,加強水網建設、洪水管理、水資源配置、河流生態廊道建設等領域科研創新,為山東水利發展提供科技支撐。加快推進水利科學普及,建設與水利改革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水利科普體系,提升公眾節水護水意識和水科學素養。
(四)加強水利人才隊伍建設。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統籌推進黨政人才、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基層水利人才隊伍建設,強化水旱災害防禦、水利監督、河湖管理、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水文與水資源管理等重點業務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實施創新團隊建設、高層次人才培養、青年後備人才培養、能力素質培訓提升、水利人才信息化等五大工程,培養20名左右引領全省水利改革發展的專家型技術人才、5-10名獲省部級榮譽稱號的高技能人才。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對象儲備人員計畫”,將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較強學術發展潛力的優秀人才列為重點培養對象,落實培養措施,優先重點培養。實施水利人才知識更新計畫,以多種方式將專業能力提升培訓延伸至基層水利人才,著力擴大培訓覆蓋面、豐富培訓內容和形式。加大水利職業院校建設力度,推進創新發展、融合發展、高質量發展。
(五)大力弘揚水文化。完善水文化理論體系,注重在水工程規劃設計中融入“文化”元素。加強水利文物、史料的收集整理和保護工作,加強水利遺產的科學有序開發利用,大力挖掘弘揚傳承黃河、山東大運河等優秀水文化,講好新時代黃河故事、大運河故事。加強水利風景區水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進一步完善配套設施,提高綜合服務水平,結合資源特點和地方文化特色,突出科普、文化建設,延伸拓展水利風景區發展空間,新創建一批精品水利風景區。
九、深化水利改革創新,激發水利發展內生動力
全面推進水利改革創新,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水利治理體制機制,把制度優勢更好地轉化為治理效能。
(一)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落實“放權、精簡、集成、共享”的總要求,按照“下放是原則,不下放是例外”的要求和“應放盡放、減無可減、放無可放”原則,進一步取消、下放水行政許可事項,充分向市縣放權。動態調整水利系統權責清單和實施清單。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簡化最佳化審批手續。推進水利質量檢測單位資質認定、水土保持等承諾制水利審批工作,深化線性工程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審批改革。推動區域評估政策落地見效。堅持放管結合、並重,進一步加強已取消或下放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簡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積極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不斷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
(二)創新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機制。推行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諮詢服務,積極探索水利工程智慧型建造和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深化水利工程招投標制度改革,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依法賦予招標人資格預審權和定標權,實施技術、質量、安全、價格、信用等多種因素的綜合評價,防止惡意低價中標。健全材料、人工等價格漲跌風險分擔機制,適時對現行山東省水利工程預算定額及概(估)算編制辦法進行修編。創新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機制,提高監督成效。建立健全分級負責、分類管理、集約管理的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機制,創新管護模式,積極培育維修養護市場,引入競爭機制,打造一批運行管理創新項目,逐步實現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的市場化、集約化、專業化、規模化。健全工程維修養護機制,落實維修養護經費。落實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維護經費。繼續實施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樣板縣創建。
(三)深化水資源價稅改革。健全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深入推行水資源稅改革,用稅收槓桿調節用水需求,健全補償成本、合理盈利、激勵節水的水價動態調整機制。全面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引導成立農民用水戶協會,建立合理反映農業供水成本、有利於節水和農田水利工程良性運行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按照試點先行、全面推開的原則,加快推進區域綜合水價改革。落實城鎮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和非居民用水超計畫累進加價制度。
(四)深化水利投融資機制改革。建立以政府投資為主、社會資本參與的投融資體制機制,多渠道、多元化籌集水利建設資金。加大各級財政資金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優先保障水利重點工程項目、重要改革舉措、重大政策事項的實施。深化與金融機構合作,用好政策性貸款等水利融資政策;鼓勵吸引社會資本以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形式參與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管理。
(五)積極穩妥推進用水權市場化交易。推進河湖水量分配,制定地下水管控指標,明晰區域用水權、取用水戶用水權。以安全用水和節約高效利用水資源為導向,培育用水權交易市場,盤活存量,嚴控增量,推動用水權交易,發揮市場在水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提高水資源在社會、經濟、環境中的配置效益。
十、統籌發展和安全,提升水安全風險防控能力
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制定完善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提高防控能力,妥善應對水安全極端情況,著力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突發水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
(一)強化風險防範意識。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水安全重大風險防範工作,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從最不利的情況考慮,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努力爭取最好的結果,做到有備無患、應對有序、處置得當,牢牢把握主動權。加強各類風險源排查防控,建立完善水安全風險識別和監測預警體系,加強動態監控回響。
(二)完善應急方案預案。針對水安全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依法組織制定總體和相關專項應急預案,並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合理確定應急預案內容,突出重點,落實責任主體,分級分類明確洪澇乾旱、水污染、大面積停水、潰壩潰堤等各類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原則、組織指揮機制、預警預報與回響程式、應急處置及保障措施等內容,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水安全重大風險應急工作機制,堅持快速回響、分類施策、各司其職、協同聯動、穩妥處置,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著力防範化解風險,維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加強對水危機的輿論引導,提高應對和救援能力,強化水危機事後處理。加強對公眾的水危機教育和救援基本技能培訓,組織公眾參與減災工作。
(四)提升水利安全生產治理能力。持續強化水利安全生產五個體系建設。健全完善責任體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三個必須”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水利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推動屬地、行業監管責任落實。健全完善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推動安全生產關口前移。健全完善預案管理體系,強化預案的制修訂、備案、宣教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健全完善標準化體系,強化動態管理,健全標準化退出機制,全面提升標準化創建水平。
十一、重點項目投資規模
按照“確有需要、生態安全、可以持續”的原則,圍繞落實國家、省發展戰略和水安全保障重點工作安排,“十四五”全省規劃實施重點水利項目1088項,總投資3855.00億元。“十四五”期間規劃項目完成投資2142.58億元(含青島市139.27億元),其中:供水保障能力建設工程投資1360.42億元,防洪提升工程投資444.72億元,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投資157.86億元,數字水利建設投資48.80億元,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投資130.78億元。
本規劃中的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農村供水保障、水資源管理與保護、水土保持、數字水利、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等項目以專項規劃為準。
規劃提出的重點項目是“十四五”項目審批立項、投資建設的重要依據,要加強前期項目論證,加快前期工作,力爭“十四五”期間開工建設。規劃實施過程中,根據中期評估等情況可作適當調整。因實施條件、外部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導致項目無法按期實施的,經省水利廳和省發展改革委研究確定,報省政府備案。
十二、環境影響評價
規劃實施後可進一步提升全省水旱災害防禦能力和水資源節約集約安全利用水平,有效改善水生態環境。規劃實施帶來的不利環境影響,採取相應的措施後可以避免或減緩,規劃總體而言在環境方面是可行的。
(一)環境影響分析。
規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充分體現了“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的生態文明建設思想。規劃服務于山東省戰略定位和發展要求,符合國家、省批覆的流域綜合規劃、水資源利用規劃等各項重大規劃,是推動山東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的重要舉措。規劃的實施,總體而言對生態環境是有利的。通過防洪減災、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生態保護和修復、水土保持治理等措施,全省水源涵養能力、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承載能力進一步提升,地下水基本實現採補平衡,重要河湖斷面生態流量(水量)保證程度提高,水土流失狀況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環境逐步改善。
規劃實施的不利影響,主要體現在防洪工程、水資源配置工程、水源工程和水系連通等工程的建設運行,將在一定程度上改變陸域水循環過程、河湖水文情勢及生態環境;工程蓄水可能產生滑坡塌岸,並可能對自然景觀和文物、水生生物棲息繁衍環境、生物多樣性等產生影響;灌區節水改造後退水水量、滲漏水量減少,可能對灌區鹽分平衡帶來一定的影響,灌區取水可能導致河流和地下水循環狀況的改變,產生土壤潛育化和次生鹽鹼化。通過嚴格落實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採取相應的對策措施後,規劃實施產生的不利環境影響總體可控。
(二)環境保護措施。
依法加強相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工程前期工作,強化相應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並根據生態環境對項目實施的回響及時最佳化調整實施方式,強化對工程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全過程的監管,最大程度地減小項目實施的不利環境影響。
加強流域和區域用水總量控制,減少對水資源的過度消耗,逐步退還擠占的河道內生態環境用水和超采的地下水。水資源配置要儘可能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態環境用水要求,水資源開發要高度重視對河流生態環境和地下水系統的保護,水資源利用要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加快建立全社會的水資源高效循環利用體系,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持續開展流域、區域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等要素監測與跟蹤評價,逐步摸清水生態環境狀況、變化趨勢、影響因素和潛在風險等,為生態環境持續改善、重大項目實施提供決策依據。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嚴格執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認真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管理制度。
十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始終貫穿於水利改革發展各領域、各環節,為增強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堅強政治保證。充分發揮全面從嚴治黨引領保障作用,堅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做到態度不能變、決心不能減、尺度不能松,確保“十四五”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突出規劃引領作用。本規劃是指導“十四五”時期全省水利改革發展的指導性檔案,要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切實發揮規劃在全省水利事業發展中的戰略導向和引領約束作用。水利各專項規劃、實施方案要與本規劃有機銜接,確保發展方向、目標指標、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協調統一。各市、縣級水利發展規劃、區域發展水利專項規劃應加強對本規劃發展戰略和任務目標的貫徹落實。
(三)強化要素支撐保障。落實“要素跟著項目走”要求,強化水利建設項目與資金、土地、環境、能耗等要素統籌和精準對接。加大各級財政對水利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切實保障水利建設資金需求。加強水利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抓好項目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等要件辦理,解決征地移民中的重大問題,積極落實建設條件。紮實推進項目前期工作,保障規劃確定的重點項目順利實施。
(四)完善規劃實施機制。在省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聯席會議領導下,深入研究水利改革發展重大事項,統籌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著力破解規劃實施的關鍵性和深層次制約。嚴格落實責任主體,制定規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明確細化任務落實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建立健全規劃實施評估機制。實行省級統籌、市負總責、縣抓落實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合力推進規劃落地實施。
(五)廣泛凝聚治水合力。構建政府主導引領、社會協同推進、公眾積極參與的治水興水新格局。加強宣傳引導,強化水情教育,增強水安全風險防範意識,提升全民節水、愛水、親水、護水觀念。廣泛凝聚共識,擴大社會參與,調動各方力量投身水利建設實踐。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形成全社會治水興水合力。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9月7日印發

解讀

一、出台背景
“十三五”期間,山東省委、山東省政府高度重視水利工作,將治水興水作為事關山東長遠發展的根本大計來抓,著力破解制約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水安全問題。全省圍繞“根治水患,防治乾旱”目標,以《山東省水安全保障總體規劃》為引領,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涉水事務監管,推進水利體制機制改革,水安全保障能力明顯提升,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
“十四五”時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積極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緊緊圍繞“走在前列、全面開創”目標定位,深入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以推動水利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構建完善山東現代水網為主線,以深化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水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水旱災害防禦能力,推進水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滿足人民民眾對持續水安瀾、優質水資源、健康水生態、宜居水環境、先進水文化的公共服務需求,為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安全保障。根據《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堅持統籌謀劃,堅持開門問策、集思廣益,全面總結評估“十三五”水利改革發展情況,科學研判新形勢,準確把握新要求,系統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制定了《山東省“十四五”水利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二、編制過程
《規劃》是省政府確定的“十四五”省級重點專項規劃之一。共組織開展了7項重大課題研究、10個專項規劃編制,印發了《山東省“十四五”水利發展規劃思路報告》,2020年底編制完成了《規劃》初稿。
為增強《規劃》前瞻性、科學性、可操作性,深刻把握重要戰略機遇,加強與《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規劃等銜接;成立由院士任主任的戰略專家諮詢委員會,對《規劃》編制進行指導;先後在政府網站徵集公眾意見,分片區調研座談聽取各市意見,徵求16市水利和發改部門、15個省直部門、單位意見;通過3次專家諮詢,中國水科院王浩院士、水規總院專家函審,中咨公司、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黃委、海委、淮委、山東大學等單位專家評審;重點項目篩選先後4次徵求各設區市意見,近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和省委常委會會議已審議通過,並正式印發實施。
三、“十三五”水利發展成就
“十三五”時期,全省水利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在省委、省政府堅強領導下,圍繞“根治水患、防治乾旱”目標,立足長遠發展和戰略全局,編制實施《山東省水安全保障總體規劃》,大力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推進水利體制機制改革,五年累計完成水利投資超過2000億元,是“十二五”時期的1.68倍。“十三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任務圓滿完成,水安全保障水平顯著提升,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和保障。
1.水利基礎設施全面躍升
全面完成南水北調東線一期配套工程,相繼建成黃水東調、峽山水庫膠東調蓄省級戰略水源地、引黃濟青改擴建等一批重大引調水工程,全省調水工程輸水線路總長度達到6209公里,輸水能力達到113億立方米。其中,骨幹調水工程總長度達到1459公里,初步實現長江水、黃河水、當地水的聯合調度。建成了改革開放以來第一座大型山丘區水庫莊裡水庫以及57處重點水源工程,新開工建設煙臺老嵐水庫等46項抗旱水源工程,建成後可新增蓄水能力5.85億立方米。先後實施災後重點防洪減災工程和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兩大攻堅戰,沿運片邳蒼郯新片區及南四湖片窪地治理、南四湖湖東滯洪區和恩縣窪滯洪區建設工程加快實施;基本完成小清河、徒駭河、馬頰河、德惠新河等流域面積3000平方公里以上骨幹河道重點河段防洪治理,完成128條流域面積200至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跨市骨幹河道、市管河道重要河段防洪標準提高到50年一遇;實施32座大中型病險水庫、225座大中型病險水閘、2388座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全省新增水文站438處,改造水文站242處,各類水文監測站點達1.1萬餘處,實現了大中型水庫水文監測全覆蓋、國家重要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全覆蓋。全省水利工程體系進一步完善,水資源最佳化配置能力和水旱災害防禦能力顯著提升。
2.防汛抗旱奪取重大勝利
“十三五”時期,極端天氣事件頻發多發,全省汛情旱情較為複雜,旱澇急轉尤為明顯。2018年以來,先後經受了“安比”“摩羯”“溫比亞”“利奇馬”等強颱風及強降雨嚴峻考驗,科學防禦2018年彌河流域洪水、2019年小清河流域洪水和2020年沂沭河流域大洪水;有效應對2014-2018年膠東地區連續乾旱、2019年全省春夏連旱等旱情。全省洪澇災害受災人口、因旱飲水困難人口分別較“十二五”時期下降20%、56%,年均實際洪澇災害損失率0.18%、乾旱損失率0.06%,遠低於預計水平。
3.鄉村振興水利支撐不斷穩固
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全力打好打贏水利脫貧攻堅戰,著力構建城鄉統籌、區域協調、普惠共享的農村水利發展格局。農村飲水安全兩年攻堅行動順利收官,完成1043個省扶貧工作重點村飲水安全提升、1617個飲水型氟超標村改水和4652個無集中供水設施村通水工程,全省農村集中供水設施實現全覆蓋,歷史性解決111萬農村民眾飲水型氟超標難題,197.9萬貧困人口飲水得到高質量保障,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分別達到97%和97.5%,領先全國14個和10個百分點,農村供水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在全國率先全面實施引黃灌區農業節水工程,實施106個大中型灌區節水改造,節水灌溉面積達到5397萬畝,規模居全國第三位,新增農田有效灌溉面積320萬畝,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達到0.646,連續18年實現農業增產增效不增水。累計建設省級美麗移民村230個,全面完成48個避險解困試點建設任務,8萬多移民搬入新居。
4.水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著力促進人水和諧共生。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長制、2018年9月全面建立湖長制,先後組織清河行動、“深化清違整治、構建無違河湖”等專項行動,實現9800多條河流、5904個湖庫全覆蓋,河湖明顯違法問題基本清零,河長制湖長制全面落地見效。強化河湖空間管控,全面完成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和縣級以上及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編制批覆工作,在全國處於領先位置。創建省級美麗示範河湖130條(段),臨沂沂河通過第一批國家級示範河湖建設驗收。生態治理修復力度持續加大,積極實施南四湖、東平湖、小清河生態補水和濟南市保泉補源工程,重點河湖水生態狀況持續改善。建成全國水土保持科技示範園15個,建設生態清潔小流域84條,新增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6846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積和強度實現雙下降。深入實施地下水超采整治,共壓采地下水6.09億立方米,封填(存)地下水井1.02萬眼,全面完成省政府確定的淺層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壓減、深層承壓水超采量壓減50%的目標,部分地區地下水位止跌回升,扭轉了多年來地下水位持續下降的趨勢。
5.水資源管控水平大幅提高
全面實施水資源消耗總量與強度雙控行動,在全國開創性發布實施《規划水資源論證技術導則》《工業園區規划水資源論證技術導則》《水資源(水量)監測技術規範》等一系列技術規範。建立並落實取水口全面核查登記、地下水管控紅線劃定,試行用水統計調查制度,實施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控,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深入實施。落實國家節水行動,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降至7.95%,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水重複利用率達92%,全省萬元GDP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15年分別下降21.72%和13.56%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45.8%,用水效率等主要節水目標全部完成。年用水量1萬立方米以上用水單位全部納入計畫用水管理範圍,啟動實施規劃和建設項目節水評價,制定涵蓋174個行業類別的1405個用水定額和節水標準。節水宣傳教育活動深入開展,全社會節水意識明顯增強。
6.水利行業能力穩步提升
機構改革內生效應凸顯,形成了權責清晰、運轉高效、監督有力的職能運行機制。制定《山東省水利監督實施辦法(試行)》和14個專業監督檢查辦法,行業監管“1+N”制度體系日趨完善。頒布實施《山東省水資源條例》,修訂8部省政府規章,水法規體系不斷完善。水行政執法體制機制逐步完善,水利領域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紮實推進,依法治水管水不斷強化。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化和標準化,積極推行承諾制審批和區域評估,全面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涉水營商環境不斷最佳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護機制改革、水權水市場改革試點有序推進。全面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啟動兩批深化小型水庫體制改革示範縣創建,新增23個省級深化小型水庫體制改革示範縣,4個縣被水利部評為樣板縣。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雙重預防體系,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向好。實施水利科技創新項目125項,獲得水利部科技獎勵11項、省級科技獎勵3項,水利科技創新成果豐碩。水利信息化數據整合不斷深化,業務套用全面推進。水利人才發展趨勢持續向好,整體素質不斷提升,結構布局不斷最佳化。
四、規劃編制的主要考慮
1.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對水利工作提出新要求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為提升水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水旱災害防禦能力、提高水資源集約安全利用水平等水利工作指明了主攻方向、戰略目標和重點任務,明確要求實施國家水網重大工程,推進重大引調水、防洪減災等一批強基礎、增功能、利長遠的重大項目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在推進南水北調後續工程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對水利高質量發展提出了新要求,強調要在全面加強節水、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的前提下,統籌加強需求和供給管理,堅持系統觀念、堅持遵循規律、堅持節水優先、堅持經濟合理、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加快構建國家水網。
2.國家、省重大戰略實施為水利改革發展提供了新機遇
習近平總書記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發出了“讓黃河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偉大號召,強調要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上升為重大國家戰略。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中發揮山東半島城市群龍頭作用,為山東發展提供了歷史性機遇。“十四五”時期,山東將繼續實施新舊動能轉換、鄉村振興、海洋強省等八大發展戰略,聚力突破九大改革攻堅,做強做優做大“十強”現代優勢產業,建設國內大循環戰略節點、國內國際雙循環戰略樞紐。支撐保障國家和省重大戰略實施,迫切需要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提升水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水旱災害防禦能力,推動建設一批水資源保護利用、防洪減災、生態保護重點項目,夯實山東水安全保障基礎。
3.水利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對新時代治水帶來新挑戰
受自然地理和氣候條件影響,山東嚴重水患與嚴重乾旱並存,資源性缺水與工程性缺水並存,水利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成為新發展階段山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制約。
水利基礎設施仍存在較多短板弱項。防洪方面,洪水風險依然是威脅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心腹大患,全省流域面積2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尚有27.1%的河長未達到規劃防洪除澇標準,流域面積20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缺少系統治理,部分病險水庫、水閘亟需實施除險加固。供水方面,局部地區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青島、煙臺、濰坊、威海等市對外調水依賴程度較高,沿黃部分地區出現水資源超載問題;省級骨幹水網尚未實現全省覆蓋,沂沭河及南四湖等流域雨洪資源利用水平偏低,水資源跨流域跨區域聯合調配能力不足;農村水利基礎設施薄弱,水利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偏低。水生態保護方面,部分地區水資源開發利用超出當地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河道斷流、濕地萎縮、地下水超采、海(鹹)水入侵等問題突出;全省仍有水土流失面積2.41萬平方公里,人為水土流失威脅依然突出。數字水利建設方面,全省雨情、水情、工情感知體系尚未系統建立,信息資源整合與共享不夠,信息歸集分散化、碎片化、孤島化現象明顯,水利業務協同和智慧型化水平不高。
水利管理和創新發展能力需進一步提高。水資源管理方面,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亟待建立,重要河流(湖泊)水量分配、河流(湖泊)水資源統一調度和骨幹水網水量科學調度、生態流量管控機制尚不完善;節約用水長效管理機制尚不健全,節水激勵機制尚不到位。河湖管理方面,河湖“四亂”問題監管壓力大,面臨反彈風險,河湖管理保護能力與需求不適應。水利工程管理方面,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標準化、規範化程度較低,中小型水利工程管護能力偏弱,良性運行機制尚不完善。水土保持方面,仍然存在“邊治理、邊破壞”現象,個別地區水土保持違法違規行為仍突出。水利法治建設方面,節約用水等法規體系尚不完善,地下水管理、水生態保護和修復等法規基礎薄弱。水利投融資改革方面,水權水市場制度尚不健全,水價槓桿作用不明顯,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尚難高效發揮;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的意願不強,水利建設籌資壓力巨大。水利人才、科技建設方面,縣、鄉水利專業人員缺乏,高層次水利人才不足,高層次、拔尖人才培養體系尚未建立;水利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不健全。
五、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完整準確全面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積極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原則,緊緊圍繞“走在前列、全面開創”目標定位,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入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以推動水利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構建完善山東現代水網為主線,以深化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和水利行業管理,提升水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水旱災害防禦能力,提高水資源節約集約安全利用水平,推進水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構建適應新發展階段要求的山東特色水安全保障體系,為新時代現代化強省建設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利支撐和保障。
基本原則:一是人民至上,造福民生;二是節水優先,空間均衡;三是生態保護,綠色發展;四是統籌推進,系統治理;五是政府主導,兩手發力;六是防控風險,保障安全。
規劃目標指標:到2025年,山東現代水網進一步完善,水利基礎設施空間布局更加合理,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基本建立,水資源節約集約安全利用水平不斷提高,水資源最佳化配置能力明顯提升,水旱災害防禦能力顯著增強,水利行業管理能力全面加強,體制機制改革深入推進,水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初步建成與高質量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山東特色水安全保障體系。《規劃》確定了水資源剛性約束、供水保障、水網水系、防災減災、農村水利、水生態保護等6大類19項主要指標,其中約束性指標9項,預期性指標10項。
六、主要任務
《規劃》實施南水北調東線後續工程市縣配套、供水保障、防洪提升、水生態保護修復、數字水利、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六類重點水利項目共1088項,項目匡算總投資3855億元,其中“十四五”期間完成投資2143億元。“十四五”時期水利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是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堅持量水而行、節水為重,深入落實國家節水行動,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地區深度節水控水,健全節水機制,提高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二是完善供水保障體系。立足水資源空間均衡配置,積極融入國家水網,加快老嵐水庫建設,論證實施官路水庫、雙堠水庫等重點水源工程,按照國家部署推動南水北調東線後續工程論證實施。論證實施膠東輸水幹線等重大引調水工程,加快構建山東現代水網,最佳化水資源配置格局,構建完善多源互補、豐枯調劑、大中小微協調配套的供水保障體系,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三是實施防洪鞏固提升。聚焦防汛薄弱環節,根據國家部署實施沂沭泗河洪水東調南下提標工程,論證實施東平湖綜合治理水利專項、南四湖湖東堤郗山至韓莊段封閉等重點防洪工程,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實施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開展山洪災害防治和重點澇區治理,構建以河道、水庫、堤防、湖泊和蓄滯洪區為架構的水旱災害防禦工程體系,提高水旱災害防禦能力。
四是加強水生態保護修復。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加強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推進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加強重點河湖生態保護與修復,不斷改善河湖健康狀況,打造人民滿意的美麗幸福河湖。
五是夯實農村水利基礎。推進淄博馬扎子、東營王莊等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推進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加強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支撐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
六是加強數字水利建設。按照“需求牽引、套用至上”的原則,加強水安全感知能力建設,加快水利數位化轉型,著力構建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融合發展的智慧水利體系。
七是加強水利管理。堅持依法治水、科學管水,強化涉水事務監管,加強水利科技創新和水利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弘揚水文化,不斷提升水利治理能力。
八是推進水利改革創新。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創新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機制,深化水資源價稅改革和水利投融資機制改革,積極穩妥推進用水權市場化交易,激發水利發展內生動力。
九是統籌發展與安全。強化風險防範意識,制定完善方案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利安全生產治理能力,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突發水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
《規劃》從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突出規劃引領作用、強化要素支撐保障、完善規劃實施機制、廣泛凝聚治水合力等5方面明確實施保障措施。
七、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規劃》實施可進一步提升全省水旱災害防禦能力和水資源節約集約安全利用水平,有效改善水生態環境。《規劃》實施帶來的不利環境影響,採取相應的措施後可以避免或減緩,規劃總體而言在環境方面是可行的。
1.環境影響分析
《規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充分體現了“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的生態文明建設思想。《規劃》服務于山東省戰略定位和發展要求,符合國家、省批覆的流域綜合規劃、水資源利用規劃等各項重大規劃,是推動山東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的重要舉措。規劃的實施,總體對生態環境是有利的。通過防洪減災、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生態保護和修復、水土保持治理等措施,全省水源涵養能力、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承載能力進一步提升,地下水基本實現採補平衡,重要河湖斷面生態流量(水量)保證程度提高,水土流失狀況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環境逐步改善。
《規劃》實施的不利影響,主要體現在防洪工程、水資源配置工程、水源工程和水系連通等工程的建設運行,將在一定程度上改變陸域水循環過程、河湖水文情勢及生態環境;工程蓄水可能產生滑坡塌岸,並可能對自然景觀和文物、水生生物棲息繁衍環境、生物多樣性等產生影響;灌區節水改造後退水水量、滲漏水量減少,可能對灌區鹽分平衡帶來一定的影響,灌區取水可能導致河流和地下水循環狀況的改變,產生土壤潛育化和次生鹽鹼化。通過嚴格落實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採取相應的對策措施後,規劃實施產生的不利環境影響總體可控。
2.環境保護措施
依法加強相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工程前期工作,強化相應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並根據生態環境對項目實施的回響及時最佳化調整實施方式,強化對工程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全過程的監管,最大程度地減小項目實施的不利環境影響。
加強流域和區域用水總量控制,減少對水資源的過度消耗,逐步退還擠占的河道內生態環境用水和超采的地下水。水資源配置要儘可能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態環境用水要求,水資源開發要高度重視對河流生態環境和地下水系統的保護,水資源利用要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加快建立全社會的水資源高效循環利用體系,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持續開展流域、區域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等要素監測與跟蹤評價,逐步摸清水生態環境狀況、變化趨勢、影響因素和潛在風險等,為生態環境持續改善、重大項目實施提供決策依據。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嚴格執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認真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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