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鴨山市棚改突出問題防範及專項整改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切實防範和集中整治中央巡視、省委巡視、國務院大督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民眾信訪舉報、新聞媒體負面報導等方面反映的棚改突出問題,按照《黑龍江省棚改突出問題防範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黑政辦發〔2019〕1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鴨山市棚改突出問題防範及專項整改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5月16日
  • 實施時間:2019年5月16日
  • 發布單位: 雙鴨山市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性解讀,

全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二屆二次、三次、四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推進棚改突出問題防範及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維護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要內容,擺上日程、紮實推進、務求實效。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棚改突出問題防範及專項整治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到2019年底,基本解決現有棚改突出問題,有效防範新的問題產生,確保2019年棚改類信訪量較上一年度大幅減少,信訪總量逐年下降,徹底扭轉當前棚改工作問題較多的負面形象,真正把棚改項目打造成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讓人民民眾滿意。
三、整治內容
本次開展重點專項整治的內容是納入國家、省、市計畫任務範圍內棚改項目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重點整治項目推進問題。針對項目前期準備不充分、項目調查摸底不清、資金籌集沒有到位就盲目上項目等原因,致使棚改項目建設推進困難或上級棚改補助資金結餘閒置等相關問題開展集中整治。
(二)重點整治徵收安置及逾期未回遷問題。針對徵收行為不規範,棚改徵收實施主體不合法,違規由開發建設單位代替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徵收;徵收實施主體未履行法定徵收程式,信息不公開、評估不合理、補償安置不到位、不按約定條件補償、安置房未及時分配或閒置、非法強拆等原因,造成棚改項目出現徵收補償糾紛問題開展集中整治。
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實力弱、企業信譽低、公司管理混亂,不履行契約,不兌現居民回遷安置承諾;政府部門法治意識、規則意識淡薄,盲目許諾,無法兌現對企業和居民的承諾,造成企業推進項目建設遲緩、擱置甚至爛尾,引發被征地棚戶區居民逾期無法回遷安置問題開展集中整治。
(三)重點整治規劃設計不合理問題。針對因節省規劃設計成本,規劃設計審查把關不嚴等原因,造成棚改項目建築間距、綠地和公共空間不符合標準;單體建築體量和樓體長度超標,不符合防火要求;戶型缺乏人性化設計、主要基本功能缺失、不適宜居住等引發民眾上訪的工程功能缺陷問題開展集中整治。
(四)重點整治工程質量安全問題。針對因未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項目從業人員未在崗履職、在崗不履職或崗位人員臨時到場應付檢查;監理機構人員未能按要求配備,現場履職盡責不到位;開發、施工企業違法違規壓縮成本,有法不依、規避監管,忽視工程建設中的安全和質量;行政主管部門對棚改建設項目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監督指導不到位、系統把控不嚴格;棚改項目竣工後未及時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不規範、未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就直接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項目工程質量不達標,存在安全隱患問題開展集中整治。
(五)重點整治市場秩序問題。針對因監督管理不嚴,造成使用市政府資金的棚改項目及其他應招標的工程項目未依法履行招標程式,以及圍標串標、弄虛作假、轉包等違法違規;棚改項目擅自簡化法定建設程式違規審批,無施工許可證施工或邊開工邊辦理施工許可證等違反法定建設程式;拖欠工程款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
四、防範及整治措施
此次防範和專項整治工作堅持治理與預防相結合,在解決好現有棚改突出問題的同時,堅決防範新的問題產生。
(一)做好項目推進工作。對於已經啟動的棚改項目,繼續全力推進實施,確保項目順利建成。對於今後新開工的棚改項目,充分做好前期相關準備工作。
1.明確棚改範圍和標準。明確我市棚戶區改造範圍和標準,嚴禁將房地產開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打包納入棚改;嚴禁將因道路拓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拆遷改造房屋的項目納入棚改;嚴禁將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納入棚改;嚴禁將房齡不長、結構比較安全的居民樓納入棚改;嚴禁將棚改政策覆蓋到一般建制鎮;嚴禁將小區美化亮化、居民住房外立面整治等項目納入棚改。
2.科學合理安排棚改項目。統籌考慮我市經濟水平、財政狀況及債務負擔情況等因素,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科學合理安排棚改項目,優先改造住房條件困難、安全隱患突出、環境條件差的棚戶區地塊。
3.積極籌集和規範使用資金。積極籌集棚改資金,明確主要資金來源,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項目資金閉合運行。
4.深入做好前期調查摸底。深入細緻做好棚改項目徵收拆遷調查摸底、徵收補償方案意見徵詢和風險評估工作,對評估無風險和風險較小且被徵收居民支持率達到90%以上的項目可實施徵收;對評估風險重大和風險較大且被徵收居民支持率低於85%的項目嚴禁實施徵收;對風險較小且支持率在85%—90%的項目要審慎實施徵收。
5.項目前期手續完備。棚改項目選址需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要求,要取得選址意見、用地預審、項目立項等相關手續。
6.認真抓好棚改信息公開工作。對棚改相關政策、工程規劃建設方案等信息要及時予以公開。
(二)依法實施徵收補償,防範逾期未安置及化解徵收補償糾紛問題。
1.對於查找出的徵收拆遷行為不規範問題,嚴格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要求,及時依法糾正。對已經簽訂徵收補償協定,出現徵收補償糾紛問題的,積極與被徵收居民溝通,充分了解居民訴求,對合理合法的要滿足,不合理的要做好居民思想工作,避免糾紛擴大。對今後新開工棚改項目,嚴格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要求,由市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地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禁止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
(1)充分徵求居民棚改意願。尊重棚戶區居民自主選擇權,對居民棚改意願強烈的棚戶區地塊優先進行改造。
(2)依法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由市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後應當及時公告。
(3)依法確定徵收補償方案。徵收補償方案由房屋徵收部門擬定,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布,徵求公眾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4)合理訂立補償協定。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應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定。
(5)嚴禁非法強拆。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得由開發或建設企業進行強拆。
2.對現有棚改逾期未回遷安置問題,結合正在開展的棚改逾期未回遷安置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細化對策措施,加大重點項目推進力度,確保居民儘快回遷安置,並及時分配,避免安置房閒置;對今後新開工棚改建設項目,原則上實行“政府主導改造建設為主、市場化運作建設為補充”的改造模式;對確要實施市場化運作的棚改項目,對參與棚改的開發企業信譽進行把關,對企業背景資料進行詳細分析,對於存在違規投標、拖欠稅費、存在逾期未回遷安置問題和已經列入企業信譽“黑名單”的企業,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對開發企業資金實力進行把關,保證項目順利建成、達到入住標準;與開發企業訂立契約,並嚴格按照契約約定履行承諾。
(三)提升規劃設計質量,保證棚改項目建設品質。
對於查找出的規劃設計不合理,工程存在缺陷的棚改項目,尤其是民眾反映強烈,嚴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工程缺陷問題,積極協調各方,根據具體問題研究制定可行整改方案,加快問題整改。對回遷安置居民反映戶型設計不合理,違反住宅設計規範強制性規定的問題,加大對違規設計責任主體的處罰力度。對今後新開工棚改項目,依法依規開展棚改項目規劃設計審查工作,尤其對民眾關心的項目容積率、日照採光、綠地面積、公共服務設施等方面內容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對棚改安置項目的單體建築體量、高度等提出控制要求,對綠地、廣場等開敞空間以及建築後退道路紅線提出具體空間環境設計要求,嚴格執行住宅設計規範,最佳化戶型設計,確保棚改項目功能齊全、環境優美、適宜人居。
(四)嚴格規範主體行為,防範工程質量安全隱患。
對於查找出的棚改安置房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問題,立即進行整改,堅決避免出現質量安全事故;對建設單位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違規出具工程驗收報告和竣工驗收後不按有關規定備案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對今後新開工棚改項目,規範落實棚改項目主體行為和主體責任(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棚改項目法人),嚴格落實市、縣(區)兩級各相關單位的監管責任。
1.落實規劃管理監管責任。依法依規開展棚改項目規劃審查工作,對規劃編制內容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對審查合格的項目及時發放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落實勘察設計監管責任。對棚改建設項目勘察設計進行監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勘察設計活動的事中事後質量監管。
3.落實工程質量監管責任。對責任主體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杜絕不合格材料用於棚改工程建設,加強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對建設單位要突出首要責任落實情況檢查,對施工單位要突出是否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是否偷工減料、是否使用不合格建築材料的檢查,對監理單位要突出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工作和對材料、工序驗收情況的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4.落實竣工驗收和備案監管責任。嚴格執行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和竣工驗收制度,加大對分戶驗收抽查和竣工驗收組織形式、驗收程式、驗收標準和永久性標牌制監督力度,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標準規定。
(五)強化建設過程監管,依法依規推進項目建設。
對於查找出的違規招投標和未取得施工許可擅自施工等問題,要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對今後新開工棚改項目,嚴格落實招投標監管責任,依法依規對棚改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對具備招標條件的項目履行招標程式進行監督,對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問題按照相關規定處理;嚴格棚改建設項目法定建設程式,棚改建設項目應納入黑龍江省建築市場監管服務平台管理,嚴禁簡化法定建設程式違規審批工程項目。確保棚改資金安全、規範、有效使用,要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獨立核算,棚改項目按工程進度撥付,避免出現拖欠工程款現象。
五、時間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2月1日至2月20日)。各縣要根據本方案和當地實際情況,對棚改突出問題防範及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各縣(區)政府及所屬各相關單位和市直棚改項目法人單位落實職責,明確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排查整治階段。(2019年2月21日至10月7日)。各縣(區)政府、各相關單位按照職能分工,落實責任,相互配合,針對上述防範及整治問題,結合中央巡視反饋意見、國務院大督查指出問題、省委巡視發現問題和跟蹤審計指出問題,對我市納入國家和省計畫任務內的棚改項目進行排查,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排查梳理,摸清底數,精準分類,建立問題台賬。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找準問題成因,各縣(區)政府、各專項推進組要明確1名聯絡員,負責日常溝通聯絡,每月10日和24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下步工作安排及棚改突出問題整治工作檯賬報市棚改專項防範及整改工作組辦公室(詳見附屬檔案)。
(三)考核驗收階段。(2019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市棚改專項防範及整改工作組將對我市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原則上對排查出的問題按60%比例抽查;各縣(區)政府、各專項推進組對排查出的問題整改情況要100%自查。
六、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市棚改專項防範及整改工作涉及範圍廣、部門多,為確保工作有序進行,成立市棚改專項防範及整改工作組,由市政府副市長董高峰任組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楊開利和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姚玉紅任副組長,各縣(區)政府和相關單位的主管負責人為成員。工作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保障中心,負責專項整治工作溝通協調、督促指導、檢查驗收、匯總上報,辦公室主任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副調研員張廣同兼任。
(二)強化組織領導。充分認識開展棚改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發揮專項整治工作責任主體作用,全力推進問題整改。
(三)加強過程管控。加強對棚改工程建設過程管控,依法履行徵收拆遷程式、嚴格按照規劃許可、勘察設計、招投標、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基本建設程式要求,將棚改工作各環節監管責任落實落靠,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
(四)化解訴訪問題。高度重視有關涉法涉訴方面反映出的棚改突出問題,針對上訪問題要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設立公布舉報電話、舉報信箱,開設信訪舉報專門視窗,在入口網站開設信訪舉報專欄,及時受理棚改信訪問題,充分了解信訪民眾訴求,對合理合法訴求要積極主動解決;針對抗訴問題要堅持依法辦事的原則,主動配合法院,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對“不合理訴求”也要弄清民眾真實原因,深入做好民眾思想工作,努力把訴訪問題化解在基層,堅決避免矛盾擴大、問題上移。
(五)嚴肅問責追責。建立專項整治工作責任追究機制,對檢查中發現態度不積極、責任不落實、協調不到位;不作為、慢作為,推進棚改突出問題整改工作緩慢;對民眾反映特彆強烈問題處理不當、激化矛盾、引發大規模上訪;未按時限要求完成工作目標的進行全市通報批評,並對相關部門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
(六)加強輿論引導。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對通過專項行動解決的棚改突出問題進行曝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同時要加強對棚改政策的解讀,加強對好的經驗做法的宣介,正面引導輿論,有效防範,為棚改工作營造良好社會輿論環境。

印發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直屬單位:
現將《雙鴨山市棚改突出問題防範及專項整改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雙鴨山市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16日

政策性解讀

一、檔案出台背景
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棚改突出問題防範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辦發〔2019〕17號)工作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落實中央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努力防範和集中整治棚改突出問題。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三、檔案出台目的
制定《雙鴨山市棚改突出問題防範及專項整改工作方案》,目的是到2019年底基本解決我市現有棚改突出問題,有效防範新的問題產生,確保2019年棚改類信訪量較上一年度大幅減少,信訪總量逐年下降,徹底扭轉當前棚改工作問題較多的負面形象,真正把棚改項目打造成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讓我市人民民眾滿意。
四、防範及整治內容和措施
防範及整治內容:重點整治項目推進、徵收安置及逾期未回遷、規劃設計不合理、工程質量安全、市場秩序等存在的問題。
防範及整治的措施:做好項目推進工作;依法實施徵收補償,防範逾期未安置及化解徵收補償糾紛問題;提升規劃設計質量,保證棚改項目建設品質;嚴格規範主體行為,防範工程質量安全隱患;強化建設過程監管,依法依規推進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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