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鶴崗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6月10日
  • 實施時間:2019年6月10日
  • 發布單位:鶴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佳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以市場和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為導向,以解決行政審批過程中的痛點和堵點為切入點,為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最多跑一次”的目標,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進行全流程、全覆蓋改革,構建科學、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有效激發市場活力,打造最優投資和營商環境。
(二)實施範圍。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主要是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
(三)工作目標。通過開展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到2019年6月底,基本建成與全省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至120個工作日以內。到2020年末,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至100個工作日以內,基本建成與全國數據對接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二、改革舉措
(一)統一審批流程。
1.最佳化審批階段。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批前後置關係和各相關部門職能分工,將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整合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
①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主要包括項目審批核准備案、選址意見書核發、用地預審、用地規劃許可等。(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各有關審批部門)
②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等。(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各有關審批部門)
③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設計審核確認和施工許可證核發等。(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有關審批部門)
④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包括規劃、消防、人防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等。(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有關審批部門)
2.推行並聯審批。圍繞四個審批階段,打破部門界限,對於同一階段實施的多個事項,由牽頭部門統一組織協調相關審批部門開展一站式並聯審批。對建設項目涉及的審批評審環節進行整合精簡,能取消的取消、能合併的合併,實行相近評審同時辦、同類審批同時審,積極探索開展聯合審查、聯合審圖、聯合勘驗,實行“一家牽頭、並聯審批、限時辦結”。
(二)精簡審批環節。
1.精減、合併審批事項和條件。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審批事項清單管理,各部門不得擅自增加任何審批事項。各部門制定改革的審批事項清單並向社會公布,明確保留審批事項的審批條件和申報材料要求,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必要的前置條件。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於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應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責任單位:各有關審批部門)
2.轉變管理方式。對於依法能夠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替代的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時一併進行設計方案審查,由發證部門徵求相關部門和單位意見,其他部門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單獨審查。(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責任單位:各有關審批部門)
3.實行審批容缺受理。相關行政審批部門受理審批事項的申報材料時,對於主件齊全、僅缺次要材料、不影響審查的,在申請人做出書面承諾後,先予受理,及時進入審核階段,邊審邊補;在出具審批檔案之前,補齊材料。相關行政審批部門要明確各行政審批事項的主件申報材料。(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責任單位:各有關審批部門)
4.推行承諾告知制。對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清單及具體要求,申請人按照要求作出書面承諾的,審批部門可以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對已經實施區域評估的工程建設項目,相應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在部分工程建設項目中推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告知承諾制。(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責任單位:各有關審批部門)
(三)完善審批體系。
1.“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建立“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開展“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編制,整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等涉及空間的各類規劃,統籌協調各部門提出的建設條件,建設單位落實建設條件要求,相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和考核評估。(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審批部門)
2.“一個系統”實施統一管理。以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平台為依託,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建立鶴崗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平台,覆蓋各縣(區)和各有關部門,與省級審批平台、“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等其他相關業務辦理系統互聯互通,做到審批過程、審批結果實時傳送,形成實現統一受理、並聯審批、實時流轉、跟蹤督辦、信息共享。其中,涉密工程按照有關保密要求執行。(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責任單位:各有關審批部門)
3.“一個視窗”提供綜合服務。整合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各有關部門分散設立的服務視窗,圍繞四個審批階段,設立階段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視窗。由綜合服務視窗統一收件、出件、諮詢,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後台審核”機制,推行“前台無差別受理、後台集成服務”模式,推進受辦分離和信息數據歸集共享、系統互聯互通,實現一個視窗全流程辦理。(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責任單位:各有關審批部門)
4.“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各審批階段牽頭部門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負責統一梳理、整合該階段全部所需申請材料,形成本階段一份總的申請材料目錄,制定統一的辦事指南、申報表格和材料要求,實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負責強化申報材料信息流轉和資源共享,各審批階段申報材料及審批結果在各有關部門間全程共享,各審批部門共同使用。每一個審批階段申請人只需提交一套申報材料,不同審批階段的審批部門應當共享申報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交。(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責任單位:各審批階段牽頭單位)
5.“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制度,明確部門職責,明晰工作規程,規範審批行為,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建立審批協調機制,實行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部門意見分歧,對於並聯審批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情況,共同協商,溝通解決,確保審批高效。(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責任單位:各審批階段牽頭單位)
三、強化監督管理
(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適應的監管體系。對於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審批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對申請人未履行承諾的,撤銷行政審批決定並追究申請人的相應責任。(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責任單位:各有關審批部門)
(二)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信息平台,建立黑名單制度,將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的不良行為向社會公開,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責任單位:各有關審批部門)
(三)規範中介服務。建立健全中介服務管理制度,明確服務標準和辦事流程,實行中介服務清單管理。凡是沒有法律、法規設定依據、國家和省明令取消及未納入中介服務清單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予以取消,不得作為行政審批的受理條件,不得納入審批流程。(牽頭單位: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責任單位:各有關審批部門)
四、統籌組織實施
(一)強化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本方案明確的工作任務及分工,各司其職,密切協作,調配人員力量,做好資金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各審批階段牽頭部門可根據改革需要,依託本方案,制定細化、完善單項工作改革實施方案,各分部實施方案實施範圍和目標不得超出本方案規定範圍。各縣人民政府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完善工作機制,細化分解任務,明確責任部門,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工作有序推進。
(二)強化督查考核。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要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工作的統籌協調、跟蹤了解,及時督促檢查工作的落實及進展情況,未按規定和要求履職的或執行不力的,要按照規定問責,並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體現。對積極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但由於改革的不可預見性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出現問題、矛盾的,視情節進行容錯免責處理。
(三)做好宣傳引導。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報導相關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強輿論引導,增進社會公眾對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時回應民眾關切,為順利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五、組織機構
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推進我市工程建設項目落地實施,成立鶴崗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各有關單位,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王秋實 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副組長:劉春波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李 旭 市政府副市長
齊東亮 市政府秘書長
成 員: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林業和草原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國家安全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務局、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氣象局、市通信管理辦、國網鶴崗供電公司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綜合協調及日常工作。

印發的通知

鶴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鶴崗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單位,駐鶴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16屆3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將《鶴崗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鶴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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