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鴨山市生態環境局

雙鴨山市生態環境局

雙鴨山市生態環境局是雙鴨山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鴨山市生態環境局
  • 辦公地址:雙鴨山市尖山區鐵西街道世紀大道70號城投大廈市環境保護局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領導:王固華(局長)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環境保護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市級相關環境保護制度。擬訂環境保護地方政策、規劃、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環境功能區劃,參與擬訂全市主體功能區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組織突發重大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地方政府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擔落實全市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提出實施總量控制指標,負責全市重點污染源排污總量核定;督查、督辦、核查全市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對市政府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審查意見,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市政府委託組織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國家和省規定審批開發建設區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市環境保護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對企業環保設施及環境保護工作的安全檢查。
(七)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國家和省級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的各類市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市級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和監督環境保護依法行政;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全市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培訓;參與制定全市環境經濟政策;組織環境政策的後評估工作。
(九)負責核安全、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監督管理工作。對放射源安全、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和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負責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放射性污染事故和輻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協助省環境保護廳對核設施安全、核材料的管制與實物保護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放射性物品違法行為,調查和處理放射性物品安全事故;負責對已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礦山企業進行環境污染狀況監督和管理;負責對破壞生態環境、污染嚴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依法對危險廢物和廢棄危險化學品的收集、儲存、利用和處理處置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負責進口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指導、協調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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