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

是一項由天津市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以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以簡政放權為重點,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的關係,減少政府干預,真正實現向市場放權,激發市場一、主體創造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通過簡政放權推動經濟轉型,釋放創業創新活力,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為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建設美麗天津發揮重要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
主要任務,(一)整合行政審批職能,(二)減少和下放行政審批,(三)改革投資項目審批,(四)簡化企業準入審批,(五)加快信息體系建設,保障措施,

主要任務

(一)整合行政審批職能

1. 建立部門內部集中審批機構。
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市有關部門要創新和構建內部審、管分離的體制機制。按照市編委《關於整合部門行政審批職能設定行政審批機構問題的通知》(津編髮〔2013〕31號)要求,市級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原則上都要設定行政審批處,將部門內分散在各審批處室的審批職能進行整合,直接交由或委託行政審批處實施,行政審批處整建制進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實行"一站式"集中和現場審批服務。各區縣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認真做好區縣部門內部行政審批職能整合工作。要將部門內部審批職能整合工作作為貫徹落實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審批職能整合落實不到位的要進行整改。由市政府督查室牽頭,會同市編辦、市法制辦、市審批辦、市監察局等部門,對市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審批職能整合工作落實情況逐一進行督查,形成專題報告報市人民政府。
2.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市有關部門要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作為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內容,在部門內部審批職能整合歸併基礎上,將工作重點放在政策研究、巨觀調控、制定發展規劃、制定行業標準規範、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將管理職能從注重事前審批向注重事中事後監管轉變,著力解決事中事後監管缺位問題。
市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切實加強市場和行業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適應事中事後監管的體制機制。
3. 發揮社會組織作用。
加強市有關部門行業管理職能,推動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圍繞規範市場秩序,健全行業自律性管理制度、職業道德準則及業務規範,加強行業誠信建設,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性管理約束機制。市有關部門要從行業管理角度,強化對市場中介組織的監督管理,提高中介機構辦事效率,依法規範中介行為,防止和糾正中介組織借服務衍生權力的行為。
要積極培育中介服務組織,大力增強中介服務組織的公平競爭意識,實行優勝劣汰,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減少和下放行政審批

1. 繼續減少行政審批。本著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資質資格許可等原則,依法有序減少行政審批事項。
對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取消;對現行的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凡法律法規只有原則性加強管理的要求、沒有明確為行政許可或審批的,能減則減;對一個事項涉及部門內部多項審批的,合併審批;對部門內部一類審批事項涉及多種類型的,歸類審批;對辦理一個事項涉及兩個以上部門同時審批的,採取一個部門主審、其他部門徵求意見的方式辦理。通過上述方式,確保在目前行政審批事項已減少60%的基礎上,進一步減少市本級行政審批事項。
2. 繼續向區縣放權。結合區縣人民政府擔負一方經濟社會發展責任和更貼近基層的特點,對確需審批但由區縣實施更有力、更方便、更有效的審批事項,繼續向區縣下放審批許可權。除市級巨觀調控類、資質資格類、公共資源類等事項外,企業投資項目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巨觀調控、特殊行業、跨區域和施工工藝複雜的超高、超深、超大跨度項目,以及除國家明確規定不得下放的項目外,其餘項目審批許可權全部下放給區縣人民政府。
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審批事項,在堅持對區域性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集中統一管理的前提下,對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跨區域的除外)真正賦予區縣人民政府決定權,由區縣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區縣對口部門的業務指導和培訓。
3. 繼續向市場主體放權。將市場經濟規律能夠自主調節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通過行業自律和規範來調節。行業管理事項由政府行政認定改為由社會組織通過公開公平的方式,依據行業規範進行認定。市場主體能夠自主解決的事情,由市場機制自動調節解決,政府部門退出對市場和生產經營微觀事務的干預。市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行政審批職能,認真進行調查研究,組織專家論證,提出具體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三)改革投資項目審批

1. 禁止制。嚴禁審批禁止類項目,根據我市現行產業政策和實際情況,嚴格把住禁止類項目準入關,切實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複建設和產能過剩行業的項目在我市落地。由市發展改革委定期制定有關行業制止低水平重複建設目錄,特別是禁止審批鋼鐵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禁止在非化工區建設化工項目,禁止未經論證重複建設海水淡化項目等,堅決防止重複建設和影響產業結構最佳化的情況發生。
2. 審批制。對政府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和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巨觀調控、特殊行業以及跨區域項目,繼續實行審批制。對使用土地資源、占有環境容量、使用環境指標等項目,實行專項審批。強化政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監管,政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分別由市發展改革委、市建設交通委、市財政局的工程投資項目諮詢服務機構進行投資監審,監審重點是投資項目是否依法依規審批、工程概算預算決算是否科學合理等。
3. 核准制。按照國家最新頒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結合我市實際,對實行核准制的投資項目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最佳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准。對外商投資項目,還要從市場準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核准。
4. 備案制。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對內資企業投資鼓勵類、允許類項目全部實行備案制(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對屬於鼓勵類、允許類的外商投資項目和企業境外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均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企業應如實填寫備案內容,並對備案信息內容真實性負責。投資主管部門對實行備案制項目即報即備,即時發放項目備案通知書,不得以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
市發展改革委要抓緊制定產業技術進步指導目錄。
5. 全程服務。進駐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的市有關部門要強化全程服務意識,在辦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各項審批基礎上,增加概算預算決算審查、項目報竣、轉增固定資產以及辦理房地產權證等環節,實行"一條龍"服務。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天津外匯管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等部門的境外投資項目核准、赴境外投資企業核准、外匯、稅收等事項,都要進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實行現場集中辦理、限時辦結,建立對外投資的高效通道,大幅提高審批效率。

(四)簡化企業準入審批

1. 強化聯合審批同步辦理制度。進一步提升企業設立聯合審批效率,嚴格執行一窗統一接件、一表統一登記,有關聯審部門並行辦理,即收即辦,工商前置審批事項的辦理要全部提速。
對要件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新設立企業,確保在3個工作日內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公章、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正式實施。
2. 實行項目投資企業主體資格登記制度。在實行"先照後證"之前,企業投資項目在籌建期間需要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手續的,工商部門可核發經營範圍為"XX項目籌建"的營業執照。企業憑此營業執照,準予辦理項目立項、銀行開戶和其他相關手續。
3. 推進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按照便捷高效、規範統一、寬進嚴管的原則,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將企業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制度,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登記條件。推進企業誠信制度建設,實行市場主體異常名錄製度。改革現行工商登記公示制度,推進註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

(五)加快信息體系建設

1. 建立全市統一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按照統一標準和規範,匯集工商登記和機構代碼"雙重認證"信息,建設覆蓋我市全部法人單位的"法人庫",確保法人單位信息全面、準確、詳實,並確定唯一代碼,運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等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布。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建立天津市行政審批與行政服務數據中心,與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接,進一步提升行政審批服務信息化水平。
2. 建立全市統一的投資項目信息平台。在目前企業投資項目聯合審批和政府投資項目聯合審批的基礎上,形成統一的項目信息平台,客觀體現各類投資項目的必要信息,實現部門之間信息共享。開闢投資項目招商引資專欄,隨時發布市和區縣招商引資項目信息。
3. 建立全市統一的行政審批要件庫。搞好頂層設計,建立審批要件資料庫。探索申請人電子身份認證辦法,逐步推行電子報件,能夠採用電子信息的,不再使用紙介信息。加快實現部門之間審批要件共享,破解信息"孤島"。對申請人提供的審批要件實行唯一編碼鎖定,統一電子存檔,部門共享共用,有效解決審批要件重複提交問題,大幅削減申請人報件,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
4. 建立行政審批服務"網上辦事大廳"。在市、區縣和街道鄉鎮三級行政服務中心的基礎上,依託天津市行政審批服務網,增強網上信息服務和辦事功能,建立"網上辦事大廳",提供"一屏通"服務。進駐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各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服務事項,凡形式審查能在網上申報辦理的,都要通過統一的"網上辦事大廳"進行網上申報辦理。其他部門不再設定網上辦理系統,已經設定的,要與全市統一的"網上辦事大廳"進行連結。

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從改革發展大局的高度,統一和深化思想認識,切實增強改革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把手"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按照全市總體部署,結合本部門、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狠抓改革措施的落實。
(二)明確部門改革任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市有關部門要按照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總體部署,明確各自任務和責任,制定目標任務責任分工表,各負其責。對部門內部改革任務,要狠抓落實;對改革重點突破任務,要制定實施細則,確保按全市統一計畫步驟和時間要求落實到位。
(三)加大區縣改革力度。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市總體部署,制定本區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確保改革任務落實到位。要夯實區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組織基礎,整合區縣各部門內部行政審批職能,建立行政審批機構,整建制進入區縣行政許可服務中心,除涉密涉槍涉爆事項外,所有審批事項都要進入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實行集中審批和現場辦理。要加強培訓,提高審批人員的業務素質、服務意識和辦事效率。
(四)強化監督檢查措施。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重點任務的責任分工,建立工作檯賬。
市政府督查室會同市審批辦、市監察局等部門組成督查組,按照各部門、各區縣工作檯賬逐項進行督查落實,並將落實情況報市人民政府。全市各級行政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強監察力度,並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情況納入績效管理考核,保障我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順利實施。
2013年12月27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