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推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實施方案

《關於推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的實施方案》已經張掖市政府同意,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21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掖市推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21日
  • 發布單位: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加快推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提升投資建設項目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水平,全面最佳化營商環境,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甘政辦發〔2022〕104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以“告知承諾+事中事後監管”為核心,按照“政府定標準、企業做承諾、過程強監管、信用有獎懲”的要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最佳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強化項目過程監管力度,落實企業投資建設項目自主權和主體責任,有效激發企業投資活力,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2022年11月底前,各縣區,張掖經開區及市直相關部門根據《若干意見》要求和《甘肅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清單(2019年版)》(以下簡稱《名稱清單》)內容,結合實際,梳理確定本地域信用承諾制審批事項清單,建立工作推進機制。2022年12月底前,各縣區,張掖經開區出台配套措施健全、操作規程明晰的工作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台信息。
2023年1月開始,各縣區,張掖經開區企業投資備案類新開工項目全面推行“一張圖”審批,2023年6月前,爭取負面清單以外審批事項信用承諾制辦理率達到60%以上,審批時間縮短到50天以內,特殊項目不超過90天(諮詢評估、徵求意見、會議研究、國家和省級審批時間不計入);張掖經開區新批工業用地按照“標準地”制度供地不低於30%。
三、工作任務
(一)學習研究政策,建立工作機制。準確領會省上政策檔案精神,精準把握企業投資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重要意義,將涉及改革任務的相關部門全部納入管理,統籌推進改革工作。各級項目審批單位在政務服務中心組建投資項目審批工作專班,明確召集人和各類審批工作人員,確定流程、各環節崗位職責和工作規則。(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林草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等相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二)明確審批事項,制定審批清單。依據《若干意見》,全面梳理企業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對照《甘肅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事項信用承諾制審批負面清單》,制定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事項信用承諾制審批清單,結合工作實際,提出事項目錄清單,明確事項名稱、類型、設定依據、信用承諾內容等,制定規範承諾書格式文本,依法明確具體辦理條件,監管規則和不履行告知義務、違反承諾的懲戒措施。市直相關部門將制定完成的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事項信用承諾制審批清單報送市發展改革委,統一錄入線上平台。各縣區對照市級行業管理部門梳理的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事項信用承諾制審批清單,編制各縣區事項目錄清單。(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林草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等相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2年11月30日前)
(三)最佳化審批流程,完善配套制度。進一步最佳化審批流程、規範審批行為,以提升審批效率為目標,在全省信用承諾制改革政策框架下,研究制定《推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的實施細則》,編制信用承諾制審批工作流程,制定區域評估、模擬審批、容缺受理、代辦服務等配套政策檔案,明確運行規則。對實行信用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按照內容完備、邏輯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修改完善辦事指南。結合投資建設項目審批工作實際,對以下6項審批服務改革工作重點明確如下。
1.“標準地”審批。按照《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張掖市推進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重點進行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工作,力爭2023年6月底前對新批工業用地符合“標準地”條件的,按照“標準地”制度供地不低於30%,實現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的“標準地”供地制度。(責任單位: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
2.區域評估評審。對納入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各縣區省級工業園區的項目實施涉及的環境影響評價、節能審查、文物保護、壓覆礦產、社會穩定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事項試行區域評估,共享評估評審結果,研究出台關於推行區域評估的實施細則。對符合要求的單體建設項目審批時實施承諾制辦理。(責任單位: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縣區省級工業園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林草局、市應急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等相關部門)
3.模擬審批。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投資項目審批服務綜合視窗受理的所有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核准及報建審批事項,對符合條件並自願提出申請、做出承諾的項目,在項目未進行建設用地預審前就開始進入審核程式並出具模擬審批意見,待土地出讓(劃撥)手續完成並達到法定審批條件後,再由各部門出具正式審批檔案,將模擬審批轉換為正式審批。(責任單位:市、各縣區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林草局、市應急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等相關部門)
4.容缺受理。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投資項目審批服務綜合視窗受理的除即辦件和上報件以外的所有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核准及報建審批事項,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次要條件或手續有欠缺的行政審批事項,相關職能部門先予受理和審查,並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材料、時限和超期處理方法,在材料補齊後及時出具審批意見,頒發相關批文和證照。(責任單位:市、各縣區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林草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等相關部門)
5.代辦服務。依託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相對獨立的代辦服務機構,按照“自願委託、無償代辦、靈活制定、高效合法”的要求,接受項目單位委託,無償協助項目單位辦理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申報及指導協調等相關工作,為投資者提供諮詢、指導、協調、代辦等各類服務。(責任單位:市、各縣區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林草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等相關部門)
6.用地清單制。在出讓土地前,由自然資源部門普查土地現狀,發改、生態環境、水利、地震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項目評估關鍵指標要素。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或市政公用服務單位依據土地普查現狀和評估評價指標,分別提出技術設計要點,由自然資源部門匯總形成清單一併發放給土地受讓單位,土地受讓單位根據清單開展工程方案設計。(責任部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林草局、市應急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等相關部門)
(四)加強業務培訓,完善平台信息對接。涉及信用承諾制改革的各部門要統籌安排,緊密合作,在配套政策完善,操作規程清晰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台信息,完成信息對接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各類審批人員從政策制度、管理辦法、審批流程和平台操作等各方面開展有針對性的業務培訓,為全面啟動投資項目審批監管平台3.0版本做好準備。(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林草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震局、市氣象局等相關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22年12月25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工作,內容新、要求高、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區人民政府、張掖經開區及各相關責任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靠實工作責任,創新工作舉措,嚴格按步驟、時間節點推進工作,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大考核評估。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推進情況納入全市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組織開展日常督促、季度通報、年度評價。將“一網通辦”平台審批服務評分情況納入縣區重點工作完成情況考核評分權重,評分情況月度通報、季度考核。
(三)建立協調機制。建立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的市級企業投資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協調推進機制,涉及項目審批的相關市直部門參與,研究工作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做好日常改革工作中的組織、協調和督導工作。各縣區、張掖經開區也要相應成立工作組織機構,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改革工作有序推進。
(四)強化業務指導。市直各相關責任部門要靠前服務,主動作為,做好事項梳理和政策配套工作的同時,加強業務工作指導,有序推進改革工作,切實提高信用承諾制改革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五)增強宣傳引導。各縣區,張掖經開區及各相關責任部門要積極做好信用承諾制政策諮詢和宣傳引導工作,深入挖掘和總結工作推進過程中典型經驗,多渠道、多方位進行宣傳報導,為全面推行信用承諾制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進一步推進全市投資建設領域“放管服”改革、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升投資建設項目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水平,全面最佳化營商環境,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要求,我市對標國家、省上近年出台的各類政策要求,學習借鑑兄弟市州成功經驗,研究起草了《推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全面推行我市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
《實施方案》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以“告知承諾+事中事後監管”為核心,按照“政府定標準、企業做承諾、過程強監管、信用有獎懲”的要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最佳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強化項目過程監管力度,落實企業投資建設項目自主權和主體責任,有效激發企業投資活力,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第二部分,工作目標:2022年11月底前,各縣區,張掖經開區及市直相關部門根據《若干意見》要求梳理確定本地域信用承諾制審批事項清單,建立工作推進機制。2022年12月底前,各縣區,張掖經開區出台配套措施健全、操作規程明晰的工作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投資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審批服務平台信息。2023年1月開始,各縣區,張掖經開區企業投資備案類新開工項目全面推行“一張圖”審批,2023年6月前,爭取負面清單以外審批事項信用承諾制辦理率達到60%以上,張掖經開區新批工業用地按照“標準地”制度供地不低於30%。
第三部分,工作任務:針對“學習研究政策,建立工作機制”、“明確審批事項,制定審批清單”、“最佳化審批流程,完善配套制度”、“加強業務培訓,完善平台信息對接”等四項主要工作任務,明確了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其中,對“最佳化審批流程,完善配套制度”中的“標準地”審批、區域評估評審、模擬審批、容缺受理、代辦服務、用地清單制等6項審批服務改革工作重點明確了責任單位,提出了具體要求,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1.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人民政府、張掖經開區及各相關責任部門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步驟、時間節點推進工作,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2.加大考核評估,將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推進情況納入全市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組織開展日常督促、季度通報、年度評價。3.建立協調機制,由發展改革委牽頭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做好日常改革工作中的組織、協調和督導工作。4.強化業務指導,市直各相關責任部門要靠前服務,主動作為,有序推進改革工作。5.增強宣傳引導,總結工作推進過程中典型經驗,多渠道、多方位進行宣傳報導,為全面推行信用承諾制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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