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19〕41號)要求,進一步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推動試點工作取得新成效,結合我市開展市縣兩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晉城市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8月14日
  • 實施時間:2019年8月14日
  • 發布單位: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落實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任務,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建立“一枚印章管審批”新模式,根據“三對”“六最”要求,以“五統一”模式全面落地為核心,以增強企業獲得感為目標,以提升改革實效為重點,提高政府服務水平,強化信用有效約束,努力打造全國一流的投資環境,確保我市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走在全省前列,為新時代美麗晉城高質量轉型發展取得新成果奠定堅實基礎。
全市企業投資備案類新開工項目實行承諾制占比達到50%以上;省級以上開發區,納入年度計畫的建設用地政府統一服務事項完成率達到100%;“政務一張網”省市縣三級、相關審批部門全面互聯互通,實現並聯辦理、信息共享程度100%;投資項目涉及承諾事項,項目單位和相關審批部門按承諾制方式辦理率達到100%。
二、重點任務
(一)創新政務服務模式
1.推行體制創新和“網際網路+”融合。強化網際網路思維,推進審批服務的扁平化、便捷化、智慧型化。以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為重點,結合全市“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建設,進一步最佳化行政審批運行流程和辦理環節,實現實體辦事大廳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加快推進項目審批事項標準化和流程再造工作,完善“審管分離”運行體系,探索建立行政審批與行政監管既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又相互銜接的新模式,實現“審管互動、無縫銜接”。8月底前,初步完成信息推送平台建設,實現全市審管互動的有效銜接。
2.創新審批方式。創新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模式。探索將承諾制改革試點由備案類向核准類拓展,在辦理核准審批時,不再審查前置要件,由企業做出信用承諾並提供相關資料後,便可履行核准手續。
最佳化項目聯審機制,實現審批流程全融合。工程建設項目在取得立項批覆後,對地震安全性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取水許可等後置審批事項進行聯批聯審。對上一審批環節形成的資料信息,下一環節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
3.建立中介服務超市。深入推進中介機構管理體制改革,探索建立中介服務超市。2019年底前,建立全市中介服務超市,構建中介服務網路平台,有效規範中介服務行為,加快項目單位對中介機構的選擇時間,制定中介服務時限清單,約束和規範中介單位出具和修改報告的時限。〔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拓展政府靠前服務範圍
増加區域環評、區域能評、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區域評估,作為政府統一服務事項。對年度建設用地在供地前,必須完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洪水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床評估等區域評估檔案編制。2019年8月底前完成。土地出讓前完成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市政基礎設施等移除。〔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能源局、市地震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園林局、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擴大企業承諾事項範圍
加快落實《關於推行區域環評改革的實施意見》,對符合條件的單體項目,環評實行告知承諾制。出台《晉城市區域能評改革實施意見》,對區域能評範圍內符合要求的單體項目,能評實施承諾制。對環境影響評價、節能審查評價等新增承諾事項,審批部門負責制定規範的承諾書格式文本;對洪水影響評價等原有承諾事項,審批部門要對承諾書進行完善,統一規範文本和主體內容。2019年8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簡化合併保留的審批事項
統籌建設用地供應和用地規劃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合併至土地出讓環節同步辦理。最佳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用地預審意見可作為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土地證明檔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時一併進行設計方案審查。取消施工圖審査,實行告知承諾制和設計人員終身負責制。取消施工契約備案和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簡化施工許可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併辦理。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在開工前可辦理相關手續。2019年8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中國移動晉城分公司、中國聯通晉城分公司、中國電信晉城分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加大開發區承諾制改革力度
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推行一般工業項目“全承諾、零審批、拿地即可開工”。探索將施工許可證核發、工業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列入企業承諾事項,其他附屬設施類項目工程規劃許可證按照審批事項辦理。探索對核准類項目試行承諾制。2019年8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晉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強化信用有效約束
對能評、施工許可、水利、氣象等承諾事項,部門要細化完善服務監管辦法,結合承諾書標準和要求,明確信用監管的節點、標準、內容及舉措。充分運用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監管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實行“紅黑名單”制度,對失信行為進行聯合懲戒。2019年8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市人防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打造“一站式”服務平台
充分發揮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優勢,實施集中審批、統一服務,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和規範化,創新舉措,最佳化服務,全力打造規範統一高效便民“一站式”服務平台。鼓勵現有中介服務機構拓展業務範圍,承接承諾制代辦服務。2019年8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打造“晉快辦”政務服務模式
依託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和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打造“一門一次、一窗一章”“晉快辦”的審批模式,逐步依次實現審批局所有事項綜合受理、全市許可事項綜合受理、大廳內所有事項綜合受理,全力打造具有晉城特色的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章審批的“晉快辦”政務服務模式,努力形成晉城政務服務的模版、特色和文化。2019年9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直有關部門)
 (九)推行承諾制+標準地
加快出台《晉城市“標準地”出讓改革實施意見》,對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等重點區域,土地出讓前分類確定地塊的區域評價和控制性指標,推行土地帶標準出讓。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土地出讓前完成房屋等建築物的徵收、補償、拆遷工作,確保淨地出讓。〔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加快全市政務“一張網”建設
充分發揮信息化保障支持功能,省、市、縣三級“一張網”縱向全面貫通,相關部門橫向全面聯通,推動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與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對接,推進統一平台辦理,涉及項目審批事項的部門應將辦理項目審批事項的信息上傳至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與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實現投資項目信息及時、準確和全面共享。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入駐全市統一便民服務,推動實現政務服務“掌中辦”、“指尖辦”。(責任單位:市大數據局、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等市直有關部門)
(十一)落實費用保障
凡承諾制改革列入政府統一服務事項,涉及經費由同級財政列入預算解決。2019年8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承諾制改革工作,定期召開會議,聽取進展情況,研究協調解決推進中的重大問題,確保改革按計畫有序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揮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和匯總職責,定期向領導組報告工作,通報各縣(市、區)和各部門工作情況。各縣(市、區)對照本方案,制定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保障改革在各縣(市、區)落地,並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創新。〔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加強制度支撐。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要加強和行業管理部門間協作,做好“審管銜接、審管互動”。按照重點任務責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増強制度的可操作性,細化工作舉措,明確完成節點,加快制定出台相關的具體實施辦法、操作流程等,推動涉及本部門改革事項在市縣層面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加強督促檢査。領導小組定期開展調研檢查,及時跟蹤改革進展,對推進緩慢的事項納入系統跟蹤督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要把握改革進展,梳理工作建議,解決存在問題。每月25日前將進展情況報送至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加強指導培訓。圍繞本方案,市、縣兩級要開展綜合培訓,各部門要開展專項培訓。運用典型案例介紹、視頻解讀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培訓力度,為基層提供有力的業務指導,使改革舉措在基層搞得懂、學得會、用得上、能落地。〔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等市直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加強考核評估。建立承諾制改革專項統計制度和評價指標體系,對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改革成效進行量化評估考核。評估考核結果作為市委、市政府對各縣(市、區)制定正向激勵政策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印發的通知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晉城市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
《晉城市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8月14日

解讀

 一、起草背景
  今年6月10日,省政府辦公廳以晉政辦發[2019]41號印發《山西省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行動方案》,對全省承諾制改革進行了安排部署,明確了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和責任分工。7月初,我市啟動《晉城市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實施方案》編制工作,經徵求各縣(市、區)及市直相關部門的意見,修改完善後,8月14日市政府辦公室以晉市政辦[2019]34號文印發了《晉城市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實施方案》。
  二、方案的幾大亮點
  1、對工作目標進行了量化。提出“全市企業投資備案類新開工項目實行承諾制占比達到50%以上;省級以上開發區,納入年度計畫的建設用地政府統一服務事項完成率達到100%;“政務一張網”省市縣三級、相關審批部門全面互聯互通,實現並聯辦理、信息共享程度100%;投資項目涉及承諾事項,項目單位和相關審批部門按承諾制方式辦理率達到100%。”的目標,實現了目標的量化,增強了目標考核的科學性和客觀性。
  2、開發區項目開工辦理取得重大突破。探索將施工許可證核發、工業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列入企業承諾事項。推行一般工業項目“全承諾、零審批、拿地即可開工”。
  3、關鍵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一是取消部分審批事項。取消施工圖審査,實行告知承諾制和設計人員終身負責制。取消施工契約備案和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二是合併審批事項。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合併至土地出讓環節同步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時一併進行設計方案審查。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併辦理。三是簡化審批事項。用地預審意見可作為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土地證明檔案。二是擴大了企業承諾事項範圍,新增環評、能評、施工許可證(開發區)、工業項目工程規劃許可證(開發區)等作為承諾審批事項。改革後,企業做出承諾後即可拿到批覆。
  4、政府靠前服務取得重大突破。在之前10項統一服務的基礎上,新增區域環評、區域能評、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區域評估,作為政府統一服務事項。由政府相關部門在供地前取得完成,企業無需自己辦理。
  三、方案的晉城特色
  結合晉城市開展市縣兩級相對集中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提出了不同於全省其他地市的做法。
  1、創新政務服務模式。一是推進體制創新和“網際網路+”融合,探索建立行政審批與行政監管既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又相互銜接的新模式,實現“審管互動、無縫銜接”。二是創新審批模式,探索將承諾制改革試點由備案類向核准類拓展,對地震安全性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取水許可等後置審批事項進行聯批聯審。三是建立中介服務超市,構建中介服務網路平台。
  2、打造“一站式”服務平台。變並聯審批為集中審批、統一服務,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和規範化。打造規範統一高效便民“一站式”服務平台。
3、打造“晉快辦”政務服務模式。打造“一門一次、一窗一章”“晉快辦”的審批模式,全力打造具有晉城特色的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章審批的“晉快辦”政務服務模式,努力形成晉城政務服務的模版、特色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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