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核准類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積極開展核准類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根據《山西省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規定》和《山西省核准類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晉政辦發〔2021〕40號)精神,結合運城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省委、省政府“一步領先、步步領先”的要求,用好市委、市政府“五抓一優一促”經濟工作主抓手,圍繞企業關切度高、報建梗阻大的重點核准事項,繼續深化核准類項目承諾制改革,實現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全覆蓋。
  二、總體目標
  全市各省級開發區全面推行核准類產業項目承諾制改革,對項目開工前可能涉及的行政審批和強制性評估事項進行調整最佳化和流程再造;全市交通基礎設施項目最佳化報建手續,2022年底基本形成優質的政府靠前服務、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的核准類企業投資項目管理模式,創新創造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三、核准類產業項目承諾制改革
  運城市域內的各省級開發區作為開展核准類產業項目承諾制改革區域,項目範圍包括最新公布《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中產業項目(不包含能源礦產類項目)。
  (一)做實政府統一服務
  適用於核准類承諾制改革範圍內的項目,政府統一服務14項流程最佳化為供地前和開工前兩個階段。供地前完成政府統一服務7項,包括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完成綠地樹木移除;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核,完成設施遷改;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完成氣象台站遷建;建設工程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編制文物調查勘探報告,明確是否涉及文物,若發現地下文物埋藏,依照法律法規開展考古發掘;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完成編制區域環評報告;節能評價審批,完成編制區域節能報告;取水許可審批,完成編制區域水資源論證報告。開工前政府統一服務7項,包括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完成市政管網接入項目用地邊界等;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完成建設替代工程;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完成統一開展重要礦產資源調查評估工作,不再對開發區內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單獨進行評估,若涉及礦產則協調達成補償協定;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完成編制區域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評價審批,完成編制區域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地震安全性評價,完成開展區域地震安全性評價;區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完成開展區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供地後企業根據事項相關準入條件和標準,結合項目具體情況進行承諾。(責任單位:各省級開發區)
  (二)最佳化企業承諾事項
  制定投資項目綜合承諾書,企業可對包括項目核准、非重特大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節能審查、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取水許可審批、洪水影響評價審批、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報建審批、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10項事項進行一次性合併承諾。(責任單位:各省級開發區)
  (三)簡化審批事項、精簡審批流程
  進一步推進“五減”改革,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將農用地轉用審批、占用徵收林地審批、土地徵收審批、供地方案審批4項調整為政府內部流轉同步辦理;簽訂土地出讓契約時同步辦理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原則上無需辦理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審批、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自然保護地內建設活動審批4項;取消施工契約備案和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中介機構施工圖審查環節,實行建設、勘察設計單位質量承諾制和重要工程施工圖專家論證制、勘察設計質量終身責任制的相關機制。研究制定項目招標方案核准試行招標事項承諾制,由項目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項目的招標範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等進行公開承諾,並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對於屬於區域環評或區域能評改革負面清單內的項目,保留對應事項的環境影響評價、節能審查。(責任單位:各省級開發區)
  (四)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大改革實施範圍
  進一步研究完善承諾制涉及的配套制度,重點完善事中事後監管細則和竣工驗收管理辦法,探索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做到堅持改革與依法行政相統一;進一步探索施工許可證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事項的承諾範圍;進一步提高土地供應效率,加快實施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制度。(責任單位:各省級開發區)
  四、交通基礎設施核准類項目承諾制改革
  堅持“精簡事項、壓縮時限、提高效率”的原則,進一步最佳化現行項目報建手續。
  (一)做好政府統一服務
  將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核調整為政府統一服務。(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二)最佳化企業承諾事項
  企業辦理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報建審批,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7項審批事項時,按照有關審批部門的規定標準,可一次性出具綜合承諾文書,審批部門即時出具批覆意見,並同步將批覆意見和承諾文書推送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企業按照承諾內容即可開工建設。(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人防辦、市水務局、市氣象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三)簡化審批事項
  將農用地轉用審批、占用徵收林地審批、土地徵收審批、供地方案審批4項調整為政府內部流轉;原則上無需辦理7項,包括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取水許可審批、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節能審查(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中列專門篇章)、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審批。(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國家安全局、市氣象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四)保留審批事項8項
  包括項目核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設計審批、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自然保護地內建設活動審批、洪水影響評價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建設工程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五)深化關鍵環節改革
  1.簡化核准申請材料。將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辦理後置,企業承諾開工前取得即可,企業只需提供核准申請檔案和項目申請報告。項目核准重點審核項目線路控制性節點、走廊帶坐標、投資規模。(責任單位: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2.簡化土地審核流程。取消土地審批六部門核查,企業不再辦理該事項,原核查內容在具體審批事項辦理時落實。(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3.最佳化交通施工許可。企業簽訂勘察、設計、建設單位質量承諾書,重要工程施工圖經專家論證,並取得保留審批事項的批文後,即可組織開工。(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4.最佳化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辦理。各縣(市、區)、運城開發區積極做好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查詢服務。對不影響礦產資源合理開採利用的,不作壓覆處理,不予補償。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縣級政府組織簽訂意向協定,建設單位可進場組織項目建設,並同步辦理審批手續。(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5.規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貼制度。堅持“先保後征”原則,各縣(市、區)、運城開發區按行業標準組織測算所需資金,征地項目單位足額繳入財政專戶後即可先行辦理用地手續,用地手續批覆後,並負責及時將資金補貼到人。(責任單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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