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

張掖市生態環境局、張掖市發展改革委、張掖市住建局、張掖市衛生健康委制定的《張掖市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張掖市政府同意,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23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掖市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23日
  • 發布單位: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加快推進全市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等4部門《關於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把全面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的重要舉措和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堅實基礎,以城鎮污水處理、生活垃圾分類、固廢處置為重點,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弱項,推進環境基礎設施一體化、智慧型化、綠色化發展,促進環境基礎設施增量、提質,推動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顯著提升全市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二)基本原則
堅持系統謀劃、整體協同。立足全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際,堅持先規劃、後建設,發揮規劃的控制和引領作用,有序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使其既能滿足當前一段時間的需要,又能為未來發展預留空間。
堅持問題導向、補齊短板。精準發力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弱項,不斷提升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供給能力,推動共建共享、協同處置,鼓勵開展各類污染物協同治理,以城帶鄉提高環境基礎設施水平。
堅持目標導向、加強監管。健全監管機制,強化標準約束,嚴格監管考核,規範市場秩序,加強環境基礎設施運營管理,不斷提高設施運行效率和管理服務水平。
堅持機制創新、多管齊下。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深化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抓手,完善價格機制,強化財政金融激勵,引導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深化環境基礎設施的供給方式改革。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供給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加快補齊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短板弱項,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於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統完備、高效實用、智慧型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化環境基礎設施體系。
2025年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主要目標:
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污水處理能力0.8萬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90公里;甘州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99%,其他縣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95%;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8%;區域再生水利用率達到60%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
生活垃圾處理。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左右。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能力達到600噸/日,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達到70%左右。
固體廢物處置。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顯著提升,新增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0%。
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到2025年底,全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實際需求總體匹配;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規模化和專業化運營水平進一步提升,全市危險廢物規範利用處置率持續提高,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防控。
二、加快補齊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短板
(四)健全完善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推動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廠網一體化”,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快建設和完善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建制鎮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實施雨污管網混錯接改造和破損管道修復等,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能力,新建排水管網實行雨污分流制。結合城市(縣城)總體規劃,科學制定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規模與布局。在現有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的基礎上,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新建城區提前規劃布局再生水管網,提升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重點實施甘州區老城區污水管網提質增效、臨澤縣城區生活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建等工程。嚴格落實《張掖市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實施方案》,系統分析再生水利用需求,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甘州區要結合北郊濕地修復工程及元寶楓基地建設,進一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其他縣要結合自身實際,不斷拓寬再生水利用途徑。紮實推進污泥無害化資源利用設施建設,提升污泥無害化處理能力。(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政府具體落實。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縣區政府落實,不再逐一列出)
(五)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能力。堅持源頭減量,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系統,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到2025年底,甘州區達到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目標要求,具備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能力。加快城市餐廚剩餘物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深埋式垃圾站點等城鎮生活垃圾收集、中轉和無害化終端處理設施建設,健全完善城鄉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一體化機制,不斷提高華西能源張掖市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垃圾處理能力。按照科學評估、適度超前的原則,穩妥有序推進廚餘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持續擴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設施覆蓋面,科學布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點,完善分類運輸網路,補齊分類運輸車輛,逐步消除生活垃圾“先分後混、混裝混運”。推進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的有效銜接,加強可回收物回收、分揀、處置設施建設,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資源化水平。(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紮實推進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設施建設。積極爭取中央、省級專項資金支持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加快完善園區固體廢物處置體系,提升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加強建築垃圾精細化分類及資源化利用,不斷提高建築垃圾資源化再利用產品質量,擴大使用範圍,規範建築垃圾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行為。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推進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報廢機動車、廢舊家電、廢舊電池、廢舊輪胎、廢舊木製品、廢舊紡織品、廢塑膠、廢紙、廢玻璃等廢棄物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全面推進臨澤縣國家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提升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合理布局建設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實現全市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能力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科學引導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產業發展,新建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除外)集中焚燒處置設施處置能力應大於3萬噸/年。鼓勵產業集聚區和年產廢量或貯存量大於1萬噸的企業配套建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加快推進張掖市危(固)廢處置中心項目建設。加強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建設,保障張掖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提質擴容設施正常運行,確保滿足當前全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需求。民樂縣要加快醫療廢物集中收集中轉系統建設,其他縣區保障醫療廢物集中收集、轉運體系正常運行,確保全市醫療廢物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置。鼓勵發展移動式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為偏遠基層提供就地處置服務。加強醫療廢物分類管理,做好源頭分類,促進規範處置。(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著力建設一體化城鎮環境基礎設施
(八)推進環境基礎設施體系統籌規劃。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突出規劃引領,增強項目實施的前瞻性,有序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結合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規劃,統籌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做好環境基礎設施選址工作。積極探索建設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建築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農林垃圾等各類廢棄物處理處置及資源化利用“多位一體”的綜合處置基地或產業園,加強基地(園區)產業循環連結,實現資源合理利用、污染物有效處置、環境風險可防可控。持續推進縣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統籌治理,穩步提升城鎮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能力,引導支持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強化環境基礎設施協同高效銜接。發揮環境基礎設施協同處置功能。充分利用市政污泥與生活垃圾協同焚燒的有效方式,實現污泥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利用。對於具備納管排放條件的區域或設施,探索在滲濾液經預處理後達到環保和納管標準的前提下,開展達標滲濾液納管排放。鼓勵華西能源張掖市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在摻燒市政污泥、醫療廢物的基礎上增燒沼渣等廢棄物,充分發揮垃圾焚燒全覆蓋優勢,實現焚燒處理能力共用共享。推動焚燒爐渣與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探索開展焚燒飛灰與危險廢物、危險廢物與醫療廢物協同處置。促進水泥窯、冶煉爐窯和生活垃圾協同處置,推進廚餘垃圾、園林廢棄物、污水廠污泥等低值有機廢棄物協同處置。(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積極推動城鎮環境基礎設施智慧型綠色升級
(十)推進數位化融合。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網際網路、雲計算、移動端APP等技術,推動城鎮環境基礎設施智慧型升級,探索建立城鎮固體廢物收集、貯存、交接、運輸、處置全過程智慧型化處理體系,實現統一的管理、監控、調度、預警,做到全流程可追溯。完成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與醫療廢物處置信息平台有序對接,實現醫療廢物“閉環管理、定點定向、全程追溯”。持續提升污染物排放和環境質量實時線上監測能力,加大設施設備功能定期排查力度,增強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提升綠色底色。鼓勵採用先進節能低碳環保技術設備和工藝,推動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綠色高質量發展。對工藝技術水平落後、運行不穩定或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環境基礎設施,採取最佳化工藝設備、強化運行管理等方式推動設施穩定運行和達標排放,防止環境基礎設施二次污染。加強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鼓勵各縣區根據污泥產生量和泥質,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拓展土地利用、焚燒處置、建材利用等多種處置方式。按照相關規範有序開展庫容已滿生活垃圾填埋設施封場治理,加強封場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規範滲濾液處理。加快提高焚燒飛灰、滲濾液、濃縮液、填埋氣、沼渣、沼液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能力。積極探索“網際網路+再生資源”發展新模式,積極爭取相關企業列入國家和省級再生資源利用規範企業目錄,持續提高再生資源回收率。(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不斷提升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市場化水平
(十二)積極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健全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市場化運行機制,營造高效規範、公平競爭、公正開放的市場環境。引導和鼓勵技術能力強、運營管理水平高、信譽度良好、有社會責任感的市場主體參與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完善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投融資體制,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建設運營市場化,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動力。健全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開和套用,促進企業誠信守法經營。強化市場監管,建立健全跨部門、跨領域聯合監管和綜合執法機制,規範市場秩序,避免惡性競爭。(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深入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領域為重點,以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為導向,營造有利的市場和政策環境,改進政府管理和服務,建立統一規範、競爭有序、監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場,吸引和擴大社會資本投入,推動建立完善的按效付費、第三方治理、政府監管、社會監督治污機制。積極推廣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動第三方治理企業開展專業化污染治理,提升設施運行水平和污染治理效果,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整體提升園區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探索開展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探索開展園區、小城鎮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試點,積極推進黑河流域甘州段生態環境導向開發項目、臨澤縣農業生態修復與低碳產業綜合開發項目EOD模式試點建設。委託具有專業能力的環境服務供應商實施污水、垃圾、危廢、醫廢等多要素、多領域一體化環境治理服務,強化系統治理,實行按效付費,積極探索建立區域整體環境託管服務長效運營模式和監管機制。力爭2023年底前,實現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循環經濟示範園和高台工業園區南華工業園環保管家託管服務,2025年底前,建立全市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環保管家託管服務長效運營機制。推進工業污染源綜合治理,對工業污染地塊鼓勵採用“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治理修復項目。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建立健全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體系
(十五)大力推進科技創新。緊緊圍繞污染治理需要,針對污水處理、污泥處置、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生活垃圾與焚燒飛灰協同處置、大宗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危險廢物處置等領域關鍵技術和瓶頸問題,部署實施科技攻關與技術裝備引進。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聯合攻關,大力推動重點技術與裝備創新和套用示範,進一步提高環保產業技術與裝備水平。(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健全價格收費制度。完善污水、生活垃圾、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價格形成和收費機制。加快構建覆蓋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成本併合理盈利的價格機制,推進污水處理服務費形成市場化,依據治理效果支付運行費用,逐步實現城鎮污水處理費基本覆蓋服務費用。再生水價格按照與城鎮供水價格保持競爭優勢的原則協商定價,鼓勵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探索實行累退價格機制。按照覆蓋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鼓勵縣區創新垃圾處理收費模式,推行對非居民用戶垃圾計量收費,探索居民用戶按量收費,加快推進垃圾分類。綜合考慮區域內醫療機構總量和結構、醫療廢物實際產生量及處理總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定額、定量收費標準,收費方式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和醫療機構協商確定。加強工業危險廢物和社會源危險廢物處置成本調查,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收費標準;在確保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全流程監控和違法違規行為可追溯的前提下,處置收費標準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十七)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嚴格落實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節能節水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享受企業所得稅等有關財政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預算內投資及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予以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融資,通過“債貸組合”等方式有效滿足技術設施項目的融資需求。通過“甘肅信易貸”平台及時發布重大項目清單及建設進展信息,加強“政銀企”常態化對接。在依法依規和切實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繼續保障融資;支持市屬重點國有企業和平台公司拓寬發債品種,擴大融資規模,充分發揮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等融資工具對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的支持作用,鼓勵具備條件的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穩妥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試點。(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辦、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完善統計制度。落實城鎮污水、生活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統計制度,加強統計數據管理。把好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入庫關,與項目建設主管部門形成協同機制,凡是符合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要求的項目及時入庫,做到應統盡統。認真執行國家固定資產投資報表制度,加強統計監測,做好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跟蹤監測工作,緊跟項目建設進度,確保環境基礎設施項目數據準確及時上報。(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組織實施
(十九)抓好推進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各縣區政府要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靠實工作責任,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細落實。
(二十)謀劃爭取項目。各縣區和各相關部門要加大項目謀劃與儲備力度,圍繞國家、省級投資支持方向和全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重點,認真謀劃一批經濟效益好、具有示範帶動效應的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爭取納入國家和省級重點建設項目庫,加大資金投入,增強發展後勁。
(二十一)強化要素保障。堅持“資金、要素跟著項目走”,加大對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保障和支持力度,積極破解項目建設中的制約要素,優先保障環境基礎設施用地指標。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預算內投資及地方專項債券支持,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最佳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快辦理各項前期手續,確保項目順利落地實施、發揮效益。
(二十二)建立調度評估機制。建立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行調度評估機制,定期調度項目建設進展及運營情況。建立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庫,加強跟蹤監測和分析調度,對投資項目和投資計畫執行等進行動態採集、分析和預警,及時發現和解決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存在的問題,加快補齊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弱項,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利用效率和運營管理水平,為改善環境質量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

政策解讀

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基礎保障,是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的重要舉措。近日,市政府辦公室批轉了市生態環境局等4部門制定的《張掖市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就加快推進環境基礎設施一體化、智慧型化、綠色化發展,提升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於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作出安排部署。
《實施方案》指出:要立足全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際,精準發力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弱項,不斷提升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供給能力。要健全監管機制,加強環境基礎設施運營管理,不斷提高設施運行效率和管理服務水平。到2025年,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供給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加快補齊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短板弱項,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於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統完備、高效實用、智慧型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化環境基礎設施體系。
《實施方案》從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生活垃圾處理、固體廢物處置、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4個方面明確提出了到2025年的主要目標。
《實施方案》聚焦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涉及的短板弱項、一體推進、綠色智慧型、建設運營、保障體系等5個領域,提出了15條具體工作措施。一是加快補齊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包括健全完善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能力、紮實推進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強化提升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能力。二是著力建設一體化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包括推進環境基礎設施體系統籌規劃、強化環境基礎設施協同高效銜接。三是積極推動城鎮環境基礎設施智慧型綠色升級。包括推進數位化融合、提升綠色底色。四是不斷提升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市場化水平。包括積極營造良好市場環境、深入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開展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五是建立健全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保障體系。包括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健全價格收費制度、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統計制度。
《實施方案》強調,各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協同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各縣區政府要細化工作措施,靠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細落實。要加大項目謀劃與儲備力度,認真謀劃一批經濟效益好、具有示範帶動效應的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增強發展後勁。要加大對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保障和支持力度,積極破解項目建設中的制約要素,最佳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要建立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行調度評估機制,定期調度項目建設進展及運營情況。要建立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庫,加強跟蹤監測和分析調度,及時發現和解決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存在的問題,加快補齊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弱項,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利用效率和運營管理水平,為改善環境質量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