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2023~2025年)

2023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2023~202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2023~2025年)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內容解讀
行動方案提出,到2025年,環境基礎設施處理處置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200萬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4.5萬公里,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不少於1000萬立方米/日;全國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達到70萬噸/日以上,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80萬噸/日以上。固體廢棄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和規模顯著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充分保障,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置。
行動方案明確了“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利用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等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監測監管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6方面重點任務。
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方面,行動方案提出,加快建設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接合部、縣城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填補污水收集管網空白區。開展老舊破損污水管網、雨污合流制管網診斷修復更新,循序推進管網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因地制宜穩步推進雨污分流改造,統籌推進污水處理、黑臭水體整治和內澇治理。加快補齊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能力缺口,穩步推進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結合現有污水處理設施提標升級擴能改造,加強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推進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建設污水處理綠色低碳標桿廠。統籌推進污泥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壓減污泥填埋規模,提升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強化設施運行維護,推廣實施“廠—網—河(湖)”一體化專業化運行維護。
在“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方面,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體系,行動方案提出,合理布局建設收集點、收集站、中轉壓縮站等設施,健全收集運輸網路。加快補齊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短板,鼓勵按照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或就近處理等模式,推動設施覆蓋範圍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積極有序推進既有焚燒設施提標改造,強化設施二次環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設施運行水平。因地制宜探索建設一批工藝成熟、運行穩定、排放達標的小型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穩妥推進廚餘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範開展庫容已滿生活垃圾填埋設施封場治理。改造提升現有填埋設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強填埋氣回收。
在“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利用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方面,行動方案提出,積極推動固體廢棄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全面提升設施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最佳化布局建設建築垃圾中轉調配、消納處置和資源化利用設施,積極推進建築垃圾分類及資源化利用,加快形成與城市發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築垃圾處理設施體系。統籌規劃建設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分揀、處置設施建設,加快構建區域性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資源化水平。支持開展“無廢城市”建設的地區率先探索,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實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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