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行動計畫(2023-2025)

《瀋陽市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行動計畫(2023-2025)》是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2〕7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函〔2022〕17號)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和服務能力,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提供基礎保障,在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上為全省作出示範,制定以下行動計畫。

2023年1月,瀋陽市發改委發布《瀋陽市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行動計畫(2023-2025)》(徵求意見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行動計畫(2023-2025)
  • 頒布時間:2023年1月
  • 發布單位:瀋陽市發改委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2023年1月,瀋陽市發改委發布《瀋陽市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行動計畫(2023-2025)》(徵求意見稿)。

內容全文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2〕7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辦函〔2022〕17號)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和服務能力,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提供基礎保障,在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上為全省作出示範,制定以下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聚焦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和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為全省做出示範的目標,加快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優布局、提品質,全面提高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供給質量和運行效率,推進環境基礎設施一體化、智慧型化、綠色化發展,逐步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路,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助力實現全市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供給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重點地區和領域短板弱項基本補齊,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於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初步建成。
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底,新增生活污水處理能力57萬噸/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12.5公里,新增再生水利用量2.5萬噸/日,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污水資源化利用率達到30%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
生活垃圾處理。到2025年底,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8500噸/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能力比重達到100%。
固體廢物處置。到2025年底,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顯著提升,利用規模不斷擴大,新增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0%。
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補齊全市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設施短板,危險廢物年利用處置能力達到15萬噸左右。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100%,技術和運營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加快補齊能力短板
(四)健全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
1.推廣廠網一體,新增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同步配套建設服務片區內污水收集管網,確保污水有效收集,加快建設完善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建制鎮生活污水收集管網。新建居住社區同步規劃、建設污水收集管網,推動支線管網和出戶管的連線建設。加大污水管網排查力度,開展老舊破損和易造成積水內澇問題的污水管網、雨污合流制管網診斷修復更新,循序推進管網錯接混接漏接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穩步推進雨污分流改造,強化排水管網混錯接排查和改造。〔責任單位:市水務局、相關區、縣(市)人民政府〕
2.統籌規劃布局,充分考慮人口規模、自然和地理條件和污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需求,合理規劃城鎮污水處理廠布局、規模和服務範圍。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推進建設,建設南部三期、紅菱、姚千、永安二期污水處理廠,新增污水處理能力57萬噸/日;中心鎮(重點鎮)適當預留發展空間,實施新民胡台淨瑞、前當堡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75萬噸/日。提高污泥集中處置利用能力,建設瀋陽南部污泥處置特許經營項目,新增處置能力750噸/日。結合現有污水處理設施,系統規劃建設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西部二期再生水利用項目,新增再生水利用量2.5萬噸/日。〔責任單位:市水務局、相關區、縣(市)人民政府〕
(五)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能力
3.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實行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責任制。按照分類類別合理布局居民社區、商業場所和其他公共場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箱房、站點等設施。完善分類運輸系統,加快補齊分類收集轉運設施能力短板。〔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相關區、縣(市)人民政府〕
4.逐步提升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能力。持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村建設,配備分類設施,強化宣傳引導。重點提升4個遠郊區、縣(市)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合理規劃建設區域垃圾中轉站,通過跨區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設“鄰利”型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2025年底前,建成遼寧省康平縣垃圾再生能源發電廠建設項目、新民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相關區、縣(市)人民政府〕
(六)持續推進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
5.全面完成具備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從最佳化產業空間布局、產業循環連結、節能降碳增效、資源高效利用、污染集中治理、提升管理能力水平等方面,推進園區內固體廢物廢渣等綜合利用,創新服務模式,培育專業化第三方改造和治理公司,實行固廢處置利用專業化、集中化和產業化。推進工業園區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設施建設,提升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相關區、縣(市)人民政府、相關開發區管委會〕
6.加強建築垃圾精細化分類及資源化利用,提高建築垃圾資源化再生利用產品質量,擴大使用範圍,規範建築垃圾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行為。完善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標準規範。提高建築垃圾資源綜合利用率,完善建築垃圾資源利用產業鏈。加大建築垃圾再生產品多樣化研發和推廣力度,鼓勵在政府投資的市政基礎設施、海綿城市、老舊小區改造中優先使用符合質量標準或取得綠色建材標識的再生產品。〔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局,相關區、縣(市)人民政府〕
7.開展國家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示範城市建設。健全區域性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推進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報廢機動車、退役光伏組件和風電機組葉片、廢舊家電、廢舊電池、廢舊輪胎、廢舊木製品、廢舊紡織品、廢塑膠、廢紙、廢玻璃等廢棄物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七)強化提升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能力
8.開展全市各類危險廢物產生量與處置能力匹配情況評估,引導市場及資金向高水平優質項目流動。科學布局建設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的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鼓勵新建廢催化劑再生、鋁灰、化工廢鹽、垃圾焚燒飛灰綜合利用等項目,補齊能力短板。〔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9.切實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全市各醫療機構要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等要求制定具體分類收集清單和清晰的管理流程,形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貯存、分類交接、分類轉運的廢棄物管理系統。做好醫療廢物的來源、產量和收集、暫時貯存、集中處置流向等資料的收集和存檔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管理長效機制,加大醫療廢物管理監督執法力度,逐步建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數位化監管信息平台。〔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三、著力構建一體化城鎮環境基礎設施
(八)推動環境基礎設施體系統籌規劃
10.突出規劃先行,按照綠色低碳、集約高效、循環發展的原則,統籌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規劃布局,依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做好環境基礎設施選址工作。鼓勵建設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及資源化利用“多位一體”的綜合處置基地。推廣靜脈產業園建設模式,推動再生資源產業園區逐步建立標準、規範、完備的供水、供熱、供氣、污水處理、事故應急防範等環境基礎設施,配備專門的環境管理機構及人員,加強基地(園區)產業循環連結,促進基地(園區)各類處理設施工藝設備共用、資源能源共享、環境污染共治、責任風險共擔,實現資源合理利用、污染物有效處置、環境風險可防可控。持續推進縣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統籌治理,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相關區、縣(市)人民政府、相關開發區管委會〕
(九)強化設施協同高效銜接
11.發揮環境基礎設施協同處置功能,打破跨領域協同處置機制障礙,重點推動市政污泥處置與垃圾焚燒、滲濾液與污水處理、焚燒爐渣與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焚燒飛灰與危險廢物處置、危險廢物與醫療廢物處置等有效銜接,提升協同處置效果。適度發展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危廢焚燒灰渣等專項水泥窯協同處置設施。推動生活垃圾焚燒設施摻燒市政污泥、沼渣、濃縮液等廢棄物,實現焚燒處理能力共用共享。〔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相關區、縣(市)人民政府〕
四、推動智慧型綠色升級
(十)推進數位化融合
12.充分運用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等技術,推動城鎮環境基礎設施智慧型升級,鼓勵開展城鎮廢棄物收集、貯存、交接、運輸、處置全過程智慧型化處理體系建設。以數位化助推運營和監管模式創新,充分利用現有設施建設集中統一的監測服務平台,強化信息收集、共享、分析、評估及預警,將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納入統一監管,加大要素監測覆蓋範圍,逐步建立完善環境基礎設施智慧型管理體系。〔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3.配合全省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監管信息系統升級,開展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視頻監控、智慧型稱重、電子標籤等智慧型監管試點,逐步實現危險廢物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加強污染物排放和環境質量線上實時監測,加大設施設備功能定期排查力度,增強環境風險防控能力。配合建立全省統一的醫療廢物監管信息化平台,逐步實現醫療廢物全流程信息化監管。〔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
(十一)提升綠色底色
14.採用先進節能低碳環保技術設備和工藝,推動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綠色高質量發展。對技術水平不高、運行不穩定的環境基礎設施,採取最佳化處理工藝、加強運行管理等措施推動穩定達標排放。強化環境基礎設施二次污染防治能力建設。加強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加快提高焚燒飛灰、滲濾液、濃縮液、填埋氣、沼渣、沼液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能力。提升再生資源利用設施水平,推動再生資源利用行業集約綠色發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15.規範有序開展填埋設施封場治理,推進邊坡整形、滲濾液收集導排、堆體覆蓋、植被恢復、填埋氣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加強管理維護、定期額跟蹤監測。鼓勵採取庫容騰退、生態修復、景觀營造等措施推動封場整治。〔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政公用局,相關區、縣(市)人民政府〕
五、提升建設運營市場化水平
(十二)積極營造規範開放市場環境
16.健全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市場化運行機制,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營造高效規範、公平競爭、公正開放的市場環境。鼓勵技術能力強、運營管理水平高、信譽度良好、有社會責任感的市場主體公平進入環境基礎設施領域,吸引各類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設和運營。完善市場監管機制,規範市場秩序,避免惡性競爭。健全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公開和套用,將環境違法企業依法依規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將其違法信息記入信用記錄,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十三)深入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17.鼓勵有條件的產業園區按照排污者付費、市場化運作、政府引導推動的原則,以園區、產業基地等工業集聚區為重點,推動第三方治理企業開展專業化污染治理,提升設施運行水平和污染治理效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相關區、縣(市)人民政府、相關開發區管委會〕
(十四)探索開展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
18.鼓勵專業環境污染治理企業組建聯合體,開展區域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持續爭取開展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EOD)項目試點。按照統籌規劃建設、系統協同運營、多領域專業化治理的原則,對區域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提供環境綜合治理託管服務。積極探索區域整體環境託管服務長效運營模式和監管機制。〔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相關區、縣(市)人民政府、相關開發區管委會〕
六、健全保障體系
(十五)加強科技支撐
19.完善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圍繞廚餘垃圾、污泥、焚燒飛灰、滲濾液、富集重金屬廢物等固體廢物處置和小型垃圾焚燒等領域存在的技術短板,加大關鍵環境治理技術與裝備自主創新力度。加強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組織實施一批科技計畫項目,突破技術瓶頸。依託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型企業,積極培育科技創新平台,助力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與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深入實施科技企業培育培育計畫,培育一批環保技術創新型企業。〔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十六)健全價格收費制度
20.完善污水、生活垃圾、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價格形成和收費機制。對市場化發展比較成熟、通過市場能夠調節價費的細分領域,按照市場化方式確定價格和收費標準。對市場化發展不夠充分、依靠市場暫時難以充分調節價費的細分領域,兼顧環境基礎設施的公益屬性,按照覆蓋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完善價格和收費標準。積極推行差別化排污收費,建立收費動態調整機制,確保環境基礎設施可持續運營。有序推進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收費。推廣按照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污染物削減量等支付運營服務費。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由再生水供應企業和用戶按照優質優價的原則自主協商定價。全面落實生活垃圾收費制度,推行非居民用戶垃圾計量收費,探索居民用戶按量收費,鼓勵各地創新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模式,不斷提高收繳率。統籌考慮區域醫療機構特點、醫療廢物產生情況及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鼓勵採取按重量計費方式,具備競爭條件的,收費標準可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和醫療機構協商確定。醫療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的醫療廢物處置費用作為醫療成本,在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時予以合理補償。〔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十七)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21.落實環境治理、環境服務、環保技術與裝備有關稅收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模式,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發揮中長期貸款優勢,按照市場化原則加大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融資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募集資金用於項目建設,研究推進具備條件的環境基礎設施項目開展REITS融資。〔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金融局〕
(十八)完善統計制度
22.充分運用現有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統計體系,加強統計管理和數據整合,進一步完善環境基礎設施統計指標體系。強化統計數據運用和信息共享,加強統計人員培訓,提升隊伍能力水平,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確保環境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加強對現有環境統計指標突變審核,對工作量大、技術要求高、時效性強的有關統計工作,鼓勵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組織開展醫療廢物產生量、地域分布調查統計,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醫療廢物的來源、產量和收集、暫時貯存、集中處置流向等資料收集和存檔。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收集醫療廢物管理數據,掌握轄區內醫療廢物處置情況,定期向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各區、縣(市)人民政府〕
七、強化組織實施
23.加強組織領導。市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水務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衛生健康委等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強化政策聯動,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推進實施項目落地投產,推動工作有效落實。
24.強化要素保障。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謀劃與儲備,符合條件的項目及時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堅持“資金、要素跟著項目走”,優先安排環境基礎設施用地指標,加大資金多元投入,最佳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快辦理項目前期手續,確保各項工程按時順利落地。
25.加強評估指導。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我市城鎮基礎設施短板弱項的指導督促,鼓勵各區、縣(市)通過自評、第三方評估等方式,適時開展本地區情況評估,並持續做好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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